近日浏览新闻,一个海南校长小学生开房案,让人们瞪大了眼开始思考一系列奸淫幼女案。许多人以为开房案应该判重刑,也有许多无知的愤青以为要判死刑,殺一敬百!岂不知,开庭宣判就打了这些人一个响亮的嘴巴:判13年半;另外,案犯还要上诉!瞧这事整得,大家都看花眼了。
不过,笔私下里认为,这判得的确重了,应该无罪释放,甚至给开房校长加官进爵。
强者制订的法律,如果不能欺压弱者与保护强者,这样的法律是不符合“社会达尔文进化论”的,也不能称之为“法律”。所以,在这种法律理念下,对官员进行审判已经给百姓太多的面子与尊严了。百姓若是不满或是不乐意,那简直就是不讲道理或是胡搅蛮缠,应该推出午门斩立决。
首先,校长不是教育者,也不应该是君子,校长真实的身份是官员;那个同案者,房管局的干部,也是官员。对官员进行审判,就是大不敬。
其二,当前教育的失败其一,就是性教育的缺失或是不当。我们的校长,不畏人言,以身作则,对适龄儿童进行免费义务地教育,并亲自地指导。学生们的家长,不但不能体会校长的良苦用心,还一再地谩骂校长指责校长,真是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歹。
其三,校长考虑得比较周到。为了更好地教育好学生,还约上房管局的干部,一同对小学生进行性教育。学生不要花任何费用,可以免费地体验宾馆,免费地洗澡,同时也或以得到一笔小费。可以说,官员的服务是到位的,是一流的。这样的好干部,不加官进爵,怎么对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培养呢!!
笔者还建议,要把那些对判决不满的人抓起来。面对校长开房案,他们竟然认为应该重判,不知道这些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怎么能说重判就重判呢?一切要讲法律,我们是法制社会。任何人犯了事,或是惹事,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说重判的人,都应该抓起来,因为他们扭曲了法律,所以犯了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