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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几天发表常州人抢注“齐梁故里”商标的事情,常州人虽然有抢的意识,但丹阳商人有先见之明,早在2004年就注册了酒类的“齐梁”商标,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大家都知道酒产品的文化含量是相当高的,让常州一些人像吃了块砖头,不过,他们可真有本事,抢不走居然掏钞票来丹阳买了!
从事酒类贸易多年的夏经理对丹阳人文历史颇感兴趣,2004年,他以南朝石刻天禄为标志,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了酒类“齐梁”商标,此后,他又相继注册了“齐梁故里”和“季子”商标。原本这一切顺理成章、波澜不惊,但从去年下半年起,突然有人瞄上了他注册的“齐梁”商标。先是常州武进区一位酒厂负责人通过我市某酒厂厂长向夏经理表示了收购“齐梁”商标的意愿。今年4月,常州一家酒业老板亲自来丹阳找到了夏经理,再次向其提出转让“齐梁”商标。此酒商郑重提出了商标转让的三种方案:一、一次性付款250万元收购;二、300万元收购,每年付款100万元,分三年付清;三、先支付100万元,之后无论盈亏与否,每年分红40万元,并提供担保。
常州商人开出的条件对他来说不能不说没有一定的诱惑力。因为注册“齐梁”商标时不过花销2000余元,300万元的“转让费”较之翻了1000多倍,如果每年分红更是毫无风险地坐享其成,有点像“天上掉下的馅饼”。但夏经理考虑再三,“齐梁”商标不能转让给常州。理由是丹阳本身就是齐梁帝王故里,“齐梁”商标落户丹阳是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如果转让给外地,自己良心不安。另外,他很清楚“齐梁”商标的商业、文化价值和常州酒商的用意。为此,夏经理表态:拒绝常州商家提出的条件,愿意将“齐梁”牌商标无偿捐赠给市政府,并与我市厂家合作开发“齐梁”系列酒产品,宣传丹阳历史文化,促进丹阳市旅游业和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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