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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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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http://www.iyaxin.com 2011-03-09 12:26:35 来源: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甄连军) 租套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两个人,一部电话,一张办公桌,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就诞生了,这种几乎是"零门槛"开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时代即将被终结。
4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办法执行后,相关部门的执法和监管力度将明显加强,有利于整治二手房市场上一些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中介吃差价、分割房屋出租、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行为将起到遏制作用。
行业准入门槛提高
作为房地产经纪行业首部全国性的部门规章,《办法》的出台将与"新国八条"一起发力,促进二手房市场的良性发展。
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二手房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但行业准入门槛低是房地产经纪领域不争的事实。许多从业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职业教育,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即将实施的《办法》对此进行了规范。对房地产经纪人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并对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制度作出了规定。
另外,目前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资质要求,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条件较宽松,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接受监管的机构比例不高。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很难实行有效监管,市民选择无备案的中介交易,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针对这一情况,《办法》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主管部门应将部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中介吃差价将被处罚
针对即将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中心城区,房产交易中二手房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部分片区甚至已经进入二手房时代,因此,《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推动二手房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全行业的进步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对此,大型中介公司普遍持欢迎态度。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明确了对中介经纪机构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能够有力威慑行业的不正当行为,特别是对赚取差价、分割房屋出租、签订"阴阳合同"等中介行业内屡禁不绝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条款。即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将得到保护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由于大多数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取得更高的佣金,并将增加的这部门销售成本转嫁给买家,致使买家的利益无形中受损,许多购房者经常吃这方面的亏。
另外,业主通过中介买卖房屋或是出租求租房屋,最担心的就是中介隐瞒或者不充分披露信息。针对这一情况,《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等。
总之,针对各种各样的不规范经纪行为,《办法》对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价格公开和法律责任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保护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办法》对"打包"收费等作出明确规定:"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下个月《办法》实施后,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中介公司的行为,让市民买房放心、卖房省心、租房安心,并将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和二手房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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