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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个城市荣获2012-2014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 2015-06-09
新华报业网讯 6月9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作会议上,省文明委表彰张家港市等51个城市为2012-2014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
此次表彰的51个城市包括我省现有24个“国字号”文明城市。在今年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省文明城市创建再获丰收。镇江、无锡、泰州3市当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南通、苏州、扬州、常州5市顺利通过复查确认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另外,徐州、盐城、淮安、宿迁4个省辖市和常熟、丹阳等12个县级市当选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14年11月至12月,省文明办从21个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抽调人员,对全省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县以上城市,组织开展了文明城市省级测评。与以往相比,此次测评在内容上,突出创建思想内涵、强化创建道德要求,更加注重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在方法上,取消了纸质台账审核,实地测评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告知测评时间,测评人员吃住行全部自理,采用步行、乘公交、乘出租车等方式开展工作,并采取看、听、问的方式街访群众,切实加大了群众的评价权重。除“国字号”文明城市自然当选江苏省文明城市外,27个县(市)亦在本次江苏省文明城市命名表彰之列。其中,宿迁、洪泽、睢宁、滨海、泗洪、响水、灌云均为新当选江苏省文明城市。目前,我省全国文明城市总数居全国省(区、市)之首。199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已命名表彰了5批江苏省文明城市,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城市占全省城市总数比例已达89.47%,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水平。
附:2012-2014年度江苏省文明城市名单(共51个)
(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南通市、苏州市、扬州市、常州市、镇江市、无锡市、泰州市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徐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常熟市、太仓市、江阴市、宜兴市、溧阳市、丹阳市、句容市、高邮市、靖江市、如皋市、大丰市、邳州市
(江苏省文明城市):海门市、如东县、兴化市、泗阳县、启东市、阜宁县、海安县、盱眙县、泰兴市、东台市、新沂市、洪泽县、建湖县、丰县、沭阳县、睢宁县、滨海县、扬中市、金湖县、沛县、金坛市、响水县、仪征市、泗洪县、灌云县、宝应县、东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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