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政府片区势处丹阳最繁华地段(新民东路和南侧片区)拆迁总面积为59300平方米(88.92亩)。居民住宅、商业经营用户户为400多户,建筑和使用土地面积有三万多平方米。该片区拆迁,由于没有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此,群众不满情绪强烈,依法抗争激烈。2007年1月12日,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向丹阳市建设局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已不是新民东路南侧88.92亩国有土地合法使用权人;城投公司已不具备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主体资格;不符合申领的法定条件。城投公司以欺骗手段提交虚假申请资料,丹阳市建设局不尽法定审查义务,违法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该行政许可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丹阳市建设局不仅违法颁发拆迁许可证,作为拆迁管理部门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法、守法,而是站在拆迁人一边,维护拆迁人利益,滥用行政司法权力,由于拆迁人城投公司直接隶属市财政局,法定代表人是现任财政局局长金夕龙,中央、国务院很早就明确政企必须分开,国家机关不能办企业、办公司,由于拆迁人是由财政局长金夕龙负责的城投公司。为了能达到迅速拆迁的目的,组建了“市政府片区拆迁改造工程指挥部”。拆迁手段:住户们都非常愤慨,不愿签订不公平协议,拆迁指挥部没有一人出面,而是采取了强硬手段,将任务分配到住户所在单位,要求单位出面解决,以此施压,将矛盾激发成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和住户间的矛盾;同时还采取暗箱操作,个别谈话,秘密给出优惠和不同待遇等措施,签订保密协议,以此瓦解住户团结。
对于居住十多年的多家公房承租户实行单方通知,不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威胁后果自负来通知住户搬迁,动用社会人员暴力侵犯公民权益、破坏公民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