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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绝公子

原创连载【邪魔仁心】 更新至8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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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1 18: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微风细雨 于 2008-9-11 17:28 发表
真的可以拍成电视剧了

期待下一回。。。。。

谢谢微风细雨,下回很快上传。:P
 楼主| 发表于 2008-9-11 18: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紫秋落叶 于 2008-9-11 17:37 发表
快下班了,趁这功夫来看看公子的文章,怪,还真不错,写得那什么那什么的,完了,不会用词来形容了!
还有这回不许偷懒哦,要一直坚持下去。

放心吧老同学,这次绝不会偷懒了,而且有始有终。:$
发表于 2008-9-12 08: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七绝公子 于 2008-9-11 18:35 发表

真能那样,我就赚大发了。;P


我做代理商,也跟着一起发呀!;P
发表于 2008-9-12 10: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静子 于 2008-9-12 08:45 发表


我做代理商,也跟着一起发呀!;P


大家发好吧?:lol
发表于 2008-9-12 1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菱子 于 2008-9-12 10:19 发表

大家发好吧?:lol


我和你,还有什么不可以吗?!;P
发表于 2008-9-12 1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静子 于 2008-9-12 10:20 发表


我和你,还有什么不可以吗?!;P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发表于 2008-9-12 11: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菱子 于 2008-9-12 10:23 发表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handshake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6: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呵呵,楼上的做起生意来啦:lol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6: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第三章 庭审激辩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终于要面对开庭的这一刻,大刚的心情此际可谓复杂无比。

“李新刚、出来!”一个警察打开了关押他的铁门。有一队荷枪实弹的警察跟在身后,把他押上了早已守候在门外的囚车。

坐在警车里的大刚双眼不断地扫视这窗外,仅仅两个多月、却有恍如隔世的感觉。这座城市仿佛有了很大的变化,一切都显得那么新奇,连空气似乎都特别新鲜。

警笛声不断地呼啸着,引起了很多路人的侧目。



京润区法院刑事审判厅此刻已座无虚席,间或有各家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的记者穿梭其间,他们都在期盼尽早取得第一手资料,那样能增加发行量和收视率。

法官,公诉人,被告律师早已就坐,大刚被两个法警押上了被告席。

猛一回首,大刚愣住了,他看到了白发苍苍眼含热泪的老母亲。

母亲的样子苍老了许多,四目交汇时、母亲那凄切的眼神令大刚心如刀割。

他在心里默念道:“娘啊!只怪孩儿不孝,您老人家可千万要保重,等儿回家时一定加倍尽孝。”



“现在开庭,大家肃静!”主审法官敲起来法槌。

喧嚣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大部分人的神色都很严峻,因为他们都是原告和被告的直系亲属及亲朋好友。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夲庭今天在此公开审理海霸王娱乐城伤害一案,所有在场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法庭纪律,否则将会被逐出法庭。”

“下面由公诉人叙述案情经过。”



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立即拿出案卷开始宣读:“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大家好,有关11.2海霸王伤害案的详情如下:1999年11月2号晚上9时左右,被告李新刚伙同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在海霸王娱乐城KTV龙王阁包厢酗酒闹事,被闻讯前来维护治安的保安人员季虎制止,双方言语不和而发生争执。期间被告采用暴力手段致受害人季虎后脑着地,曾经一度生命垂危,现虽经多方抢救、依然落下了残疾。后经法医鉴定,季虎属脑干受损、大脑间歇性豆梗塞,结论为七级伤残。因此,本院经过缜密调查,认为被告李新刚等涉案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本着惩恶必严的原则,恳请法院从快从重处理。”



大刚傻眼了,检察院如此定性是他始料未及的。他感觉事情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化,而且肯定与海霸王的后台老板、市公安局局长吴天海有关,他无助地把目光转向了律师。

赵天正律师朝他点点头,意思是让他镇静点。

可此时的大刚能镇静吗?他几乎要开口反驳了。

赵律师见此情形,急忙向他使了个眼神。



“公诉方还有无补充的?”主审法官问。

“我们认为李新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希望法院采纳本建议。”

“夲庭会根据案情综合考虑的,现在由被告律师发言。”法官的面部不带丝毫表情,似乎所有做法官的天生就这副模样。

“我认为公诉人犯了常识性错误,根据当时的情景和证人证词,都表明我的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季虎首先拿刀砍向我的当事人,李新刚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果断采取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生命权利不受侵害,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范畴。而且如果不是我的当事人会武术的话,现在躺在医院的可能是他了。”

“我反对,被告律师的假设没有相关依据。”公诉人高声说。

“反对无效,被告代理人仅仅是从常理推断,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对本案的案情分析。”主审法官适时驳回了公诉人的请求。

“请被告律师继续阐述。”

“我的当事人在11.2案发现场的所有举措,均有现场目击证人作证,请求法官让证人龙五到庭作证。”赵律师说话丝丝入扣、胸有成竹。

“同意被告方的请求,传证人龙五到庭。”

法庭侧门打开了,进来的正是龙五。

大刚心里百感交集,这才是真正的好兄弟啊!

法官:“证人姓名?”

“龙五”

法官:“你可知道在法庭上要如实陈述,若有虚假将会被判处伪证罪?”

龙五:“回法官大人,我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作证词一定会句句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情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官:“既然如此,你就把当时看到的情形详细道来。”

龙五:“当时我们在龙王阁喝酒,后来觉得光喝酒不唱歌没有气氛,于是就准备找几个陪唱的小姐。在此期间领班为我们介绍了几批,因为没有看得中意的就决定不要了。那个领班当时嘴里说得很难听,而且说我们是故意捣乱,一时气愤之下、双方发生了口角,领班便找来了季虎一帮人。季虎进门后二话没说,就将一只烟缸砸在我头上,到现在还有伤疤呢。当时大刚看了很气愤,要求季虎赔偿我的医药费,没想到季虎居然拿了砍刀去劈大刚。大刚由于在部队是武术冠军,闪身躲过这致命一击,用手抓住刀背顺势一脚,季虎在往后退时无意间撞到了桌角,这才有了后面发生的事情。”

法官:“证人的证词对本案至关重要,公诉方有何不同意见?”

“法官大人,我可以问证人几个问题吗?”

“可以,只要和本案有关的。”

“谢谢法官!”

“证人龙五我来问你,你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朋友关系。”

“季虎当时为什么要砸你?”

“因为是领班去挑唆的嘛。”

“领班为什么要挑唆?她原本和你们有没有仇怨?”

“原先并不认识她。”

“既然不认识,她为什么会找人对付你们?你应该没说实话。”



“法官大人!公诉方是在故意引诱证人往他的圈套里钻,我强烈反对!”

法官:“反对有效,公诉人询问证人的方式不对。”

“法官大人,证人龙五与被告李新刚是朋友关系,他的证词不足以采信。”公诉人有点急了,之前所做的准备工作似乎派不上用场。

“请问公诉人,法律有明文规定朋友不能作证吗?”赵律师步步紧逼。

“这个........这个................”公诉人有点木讷了。

“既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法不禁止则可的原则,龙五的证词完全可以采纳!”赵律师微笑着说。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我们地方的司法实践中有时会禁止熟人作证。”公诉人好像底气不足、但却不是十分甘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范文,根据国际惯例属于上位法,而司法实践仅仅是地方的法律行为,属于下位法,当下位法与上位法发生冲突时,应该以上位法作为准则。你们都是经年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不会连这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吧?”赵律师的语气明显带着嘲弄的意思。

“你.......你........你........你在强词夺理!”公诉人急了。

“那你能做出更好的解释吗?”赵律师猛追不舍。

兵法有云:“狭路相逢勇者胜”,舌剑唇枪的法庭辩论也是如此。



“现在暂时休庭10分钟”主审官敲了敲法槌。

台下顿时乱成了一锅粥,哭的‘笑的、怒的,骂的,叹息的形形色色.................

母亲站起身来想往大刚身边靠,被庭内的法警拦住了。

“刚啊,你为什么要这样,你让我一个人怎么活呀!”母亲声泪俱下、几乎瘫倒在地。

旁边的几个小兄弟立即把她扶了起来:“大妈,别这样,刚哥不会有事的,再说我们也会照应您老的!”

都说男儿流血不流泪,可此时、这些七尺男儿一个个都是热泪盈眶。

大刚不敢抬头了,母亲的哭喊声和那副近乎绝望的表情,令他有种万箭穿心的感觉。

泪早已止不住往下流,流到嘴里竟是苦涩的。

他很悔,悔不该头脑发热引发祸端;他很恨,恨季虎这些人渣、恨公安局局长假公济私,恨检察院的检察官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有关细节尚需重新调查取证,经过合议庭各位法官的反复斟酌,决定择日再行审理,今天的开庭到此结束。”

法官的话音刚落,法警就开始押着大刚往外走。

“刚啊!我的孩子啊!你不能走啊..................”母亲声嘶力竭地在身后哭着、喊着。

“娘!你快回去吧,我不会有事的!”大刚含着热泪不时回头安慰着母亲。

那些提前堵在门外的记者纷纷涌上前来,手中的相机不断地“咔咔”响着.......

“李先生,听说你曾经是名特警队员的?”

“我想知道李先生此刻有什么感想?”

“李先生事前对季虎了解多少?是早有预谋还是适逢其会?”

“李先生对这场官司是怎么看的?心里有几成胜算?”

“李...............”



“对不起各位,我的当事人目前无法回答各位的问题,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到适当的时机会向大家透露的。”赵律师不失时机帮大刚解了围。

“对不起,请大家让一让,不要妨碍警察执行公务”数名警察将大刚围在中间,向停在外面的警车走去........
发表于 2008-9-12 17: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更新了哈, 我来看看~~先看看~~:loveliness:
发表于 2008-9-12 18: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七绝公子的签名没开 img 代码, 所以没显示,请管理开一下呀。
发表于 2008-9-12 19: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看了一章,感觉不错,可以贴到文学网站一试!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9: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采桑子 于 2008-9-12 17:58 发表
更新了哈, 我来看看~~先看看~~:loveliness:

谢谢采版版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20: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郭建华 于 2008-9-12 19:53 发表
看了一章,感觉不错,可以贴到文学网站一试!

谢谢郭建华网友的青睐,已经发在文学网站了,我本来就是那里的总版,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8-9-13 17: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第四集 一波三折

夜已经很深了,屋外呼啸的北风似乎在哀叹着人世间的不平。

大刚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寐,早几天开庭的一幕幕场景、不时地在眼前浮现。

公诉人的颠倒黑白;赵律师的沉着镇定;龙五等人的仗义执言;母亲的那种伤心欲绝;法官态度的扑朔迷离;新闻媒体的热衷态势;一切的一切都不停地在脑际回旋、久久挥之不去......

检察院的人如此混淆是非,公安局长吴天海绝对脱不了干系。毕竟季虎在帮他看场子,是他豢养的一条忠实的看门狗,狗出了事主人岂会置之不理?

季虎残了,他手下的一帮人绝对不会罢休,尤其是听看守所的那些在押人员描述,他的弟弟季豹为人更加凶狠残暴,龙五等那些兄弟目前处境堪危,希望他们能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平时最好是找个僻静的地方潜藏起来。

赵律师好几天没见到了,他对这场官司的态度非常执著,但最终获胜的把握能有几成呢?

母亲现在一定也睡不着吧?如果判决的结果不理想,她老人家能够承受吗?可怜的母亲啊,好不容易等到儿子退伍回家,却不能朝夕相伴、安享天伦,这是何等残酷的现实呀!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是觉得我真有冤情,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呢?吴天海既然能够疏通检察院的关系,那么法院这关他绝不会放弃的,一旦法院的经办人员被他买通,此案恐怕永无翻案之日了。

我现在可能已经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了,光看那天媒体的架势就能想象,一个退役武警、一个犯罪嫌疑人,多么好的新闻素材啊,下一步他们还将怎样呢?扩大宣传力度,继续跟踪报道?

唉!走一步算一步吧,现在这样想破了脑袋也解决不了问题..........



终于又开庭了,今天到庭的人比上次还多。

大刚左右环顾,却没有见到母亲,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母亲呢?是承受不了这种打击还是生病了?”

没等他来得及细想,庭审就正式开始了。

双方依旧围绕着上次争论的焦点辩护着,合议庭的法官不时交流着各自对本案的观点。

辩护进行了大约一个多小时,主审法官宣布暂时休庭,等候当庭判决。

当庭判决意味着马上就要出结果了,在场所有人心都悬了起来,法庭上出现了少有的寂静,连那些巧舌如簧的媒体记者也耐心等待着......

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

等待的时间过得十分漫长,可面对未知的事情又令人充满好奇 ,所有人都在这矛盾的心情里艰难地熬着。有些性急的开始悄悄议论起来......

终于、主审法官出来了,陪审的合议庭法官也尾随而出。

“请各位肃静,现在宣读判决结果!”




                                                   
                                  S市京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0)京法刑初字第68号

  公诉机关S市京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新刚,男,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于A省S市京润区,汉族,大专文化,退役军人,捕前住S市京润区河塘办事处天一巷32号208室。因本案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被S市公安局依法传讯,同年十一月三日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S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赵天正,S市天正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S市京润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检刑诉〔1999〕2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新刚犯故意伤害罪,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实行独立审判,于二000年一月五日及二000年一月十七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京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文斌、被告人李新刚、辩护人赵天正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11月2号晚上9时左右,被告李新刚伙同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在海霸王娱乐城KTV龙王阁包厢酗酒闹事,被闻讯前来维护治安的保安人员季虎制止,双方言语不和而发生争执。期间被告采用暴力手段致受害人季虎后脑着地,曾经一度生命垂危,现虽经多方抢救、依然落下了残疾。后经法医鉴定,季虎属脑干受损、大脑间歇性豆梗塞,结论为七级伤残。因此认为被告李新刚等涉案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本着惩恶必严的原则,提请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4条之故意伤害罪予以严惩。?

  上述事实,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示异议,被告律师认为公诉人犯了常识性错误,根据当时的情景和证人证词,表明被告人属于正当防卫,受害人季虎首先拿刀砍向被告人,李新刚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果断采取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生命权利不受侵害,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范畴。并有物证现场季虎使用的钢刀、证人龙五的证言、A市公安机关及京润区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足以推翻公诉机关的指控。?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新刚的行为(具体)已构成过失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新刚犯故意伤害罪的法律依据不足,应依法予以否决。被告人李新刚在防卫的过程中,导致受害人季虎造成较为严重的七级伤残的后果,明显属于防卫过当,鉴于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法律罪名,应该按过失伤害罪论处。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新刚犯过失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A省S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长     王  青

                                                                                                                                                                           审  判  员     祁连贵

                                                                                                                                                                           审  判  员     凌文学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000年一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马玉君  




  
判决书刚宣读完毕,法庭立时炸开了锅,控辩双方均当庭表示要上诉。场下更是议论纷纷.........

“怎么会这样啊?其中肯定有猫腻.......”

“公安局长的看门狗被打了,事情本身就不简单.......”

“你想啊,季虎是谁呀?道上响当当的扛把子,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虎死还不倒威呢,而且他弟弟季豹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法院这帮人能不考虑后果吗?”

“依我看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当庭无罪释放才对..........”

“可惜你不是法官呀,呵呵........”

“这世道好人难做啊..........”



主审法官王青此刻根本不愿在此久留,急匆匆地朝庭下走去,当他与大刚四目相对时,心神不由得慌乱起来。

他从大刚眼里看到了一种仇视,作为久经庭审的资深法官来说,穷凶极恶的歹徒见多了,但从来没产生过今天的疑惧。而且,这种惶恐一定会伴随着他的终身。

走出法庭大门时,大刚被赵天正拦住了。

赵天正和押解大刚的法警打了个招呼,那些警察就先退到一边,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单独谈话的空间。

“京润区法院这边肯定有猫腻,我决定帮你上诉。”

“谢谢你赵律师,你已经尽力了,而且是完全无偿为我服务,大刚有生之年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不过今天已经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三了,还有一个星期就过年了,即使上诉也要等到年后才能开庭,何况在S市打这场官司、上诉的胜诉几率恐怕不会太大。”

“即便是这样也要试试啊,何况S市中院如果判决不公,我们还可以向A省高院上诉,直至打赢这场官司为止。”

“我现在对此不报太大希望了。”

“可你千万不能放弃,不能白白遭受牢狱之灾,而且,你的白发老母还在家中盼着你回去呀!”

提到母亲大刚的泪水就忍不住了:“好吧,一切就仰仗赵律师了。”

“你放心,我已经铁了心将此事周旋到底!”赵天正的神情非常肃穆。

风刮得更猛了,鹅毛般的大雪纷纷而下,仿佛在泣诉人世间的不公............
     
发表于 2008-9-13 22: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好笔力,慢慢欣赏了!
发表于 2008-9-14 13: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公子,下次偶有官司还要请你捉笔啊;P
 楼主| 发表于 2008-9-14 18: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书中浪子 于 2008-9-13 22:42 发表
好笔力,慢慢欣赏了!

多谢书中浪子的夸赞。:loveliness:
 楼主| 发表于 2008-9-14 18: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秦时明月 于 2008-9-14 13:42 发表
公子,下次偶有官司还要请你捉笔啊;P

呵呵,明月兄台说笑了;P
发表于 2008-9-16 12: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原帖由 七绝公子 于 2008-9-12 20:02 发表

谢谢郭建华网友的青睐,已经发在文学网站了,我本来就是那里的总版,呵呵。


公子好厉害!是哪个文学网站能透露一下下么?: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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