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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遗留信用卡 顺手牵羊提一万
在银行ATM机上取钱时,发现ATM机里面有他人遗留的信用卡,蒋某认为自己交了好运,于是“顺手牵羊”取了卡里的一万元。没想,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今年2月13日上午9时许,朱某到丹阳市一家农业银行的ATM机上取款后,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当蒋某到该ATM机取款时,发现了朱某遗留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并且显示屏上显示能继续业务操作的状态。于是,蒋某根据操作提示,分五次共取走了朱某卡内一万元。
据蒋某交代,当他发现朱某遗忘在ATM机内的卡时,朱某刚离开不久,他查询发现卡里有三万余元,此时他认为只要自己在ATM机上按几个键,钱就能取出来,便起了贪念,取走了卡里的一万元。蒋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监控探头已经拍下了他犯罪的全部过程。
丹阳检察院以蒋某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向丹阳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丹阳法院认为蒋某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数额较大,已经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蒋某已将所得赃款全部退出,并有自首情节,悔罪态度较好,根据蒋某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依照相关的法律,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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