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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典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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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5: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APNIC
江苏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典型问答

        自7月1日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后,本报收到很多读者的来电询问,也接到了很多反映,为此本报记者特地走访了电力部门,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近期社会关心的居民阶梯电价问题进行了解答.   
       1、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如何考虑家庭人口差异?
        根据我省政策文件规定,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 人〈含5 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 度阶梯电价基数。即:第一档为3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331-5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5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2、如何办理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的业务?
        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由用电客户房屋产权所有人向供电公司提出增加家庭人口用电基数的调增业务申请。办理时需提供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户籍内所有人口身份证明原件等资料。
合表用电、出租房屋、暂住证明、军官证、学生证、驾驶证等信息材料,不能作为申请增加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的依据。
同一个人不能申请不同用电地址的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业务,即一个有效身份证只能在一个用电户下参与居民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
       3、低保户和五保户是否可同时申请办理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的业务?
        可以。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申请享受15 度免费用电基数,可同时申请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业务。
        4、同一房屋下有多个户口簿,且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如何办理?租住他人房屋的是否可以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业务?
        可由用电客户房屋产权所有人向供电公司提出增加家庭人口用电基数的调增业务申请。办理时需提供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各户籍内所有人口身份证明原件等资料,按该住宅证明下的户籍人口总数进行核定。
        租住他人房屋的,不能申请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业务。
        5、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如何实施?
        在已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将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价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具体算法如下:
        总用电量=第一档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峰电量+谷电量
        基础电费=峰电量×峰电价+谷电量×谷电价
        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递增电价
        第三档递增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递增电价
        总电费=基础电费+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三档递增电费
        6、省物价局文件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哪里可以查询?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文件6月15日已制定出台,两个管理实施细则昨日也已出台,可登录江苏电力95598供电服务网站
        95598.js.sgcc.com.cn查询。

发表于 2012-7-11 15: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soso_e134:}不是说国家降息鼓励老百姓消费么,怎么还要涨电价抑制老百姓消费啊?供电公司和国家没有站在一个战壕啊!!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5: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自7月1日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后,本报收到很多读者的来电询问,也接到了很多反映,为此本报记者特地走访了电力部门,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近期社会关心的居民阶梯电价问题进行了解答,本报将在近期连续刊登。(第二期)。
    
1、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2、一个住宅内有多户人家居住(或租住),有多个户口簿,是否可以按户口簿申请单独立户装表?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居民住宅为一“户”,一“户”可以单独立“户”装表,没有房产证明的不能单独装表。农村地区或政府集中建设的无房产证明的,以政府有权部门核发的独立宅基地证、建房证明为准。
    
3、居民的住宅除居住外,还开设一个店铺,是否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该类客户属于非居民照明和其他居民生活混合用电,其中店铺用电应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居民照明部分执行每度加2分的其他居民生活电价,但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4、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是什么?2012年用电基数如何计算?
    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单月抄表的客户次年1月份清算,双月抄表的客户当年12月份清算,清算完成后,分档电量基数重新计算。我省的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2012年双月抄表的客户按8月份抄见电量的50%执行阶梯电价,今年12月份抄表时进行年度清算,因此电量基数按7、8、9、10、11月共计5个月的计算,即第一档1150度以下,第二档1151-2000度,第三档2000度以上。
    2012年单月抄表的客户按9月份抄见电量起执行阶梯电价,次年1月份抄表时进行年度清算,因此电量基数按7、8、9、10、11、12月共计6个月的计算,即第一档1380度以下,第二档1381-2400度,第三档2400度以上。
    
5、购买房屋后,能否对原房主年度内的阶梯电价用电进行阶段性结算?
    可以。房屋产权变更时,客户应尽快到供电公司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在办理时,请明确告知需要对本年度阶梯电价用电进行阶段性结算,供电公司将安排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抄表并给予结算,阶段性结算后新用电户主将自动按照从零度起重新计算本年度的阶梯电价用电量。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6、居民阶梯电价对房屋出租有怎样的影响,房屋转租是否可以对年度前期电费结算?
    因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是按照年为周期执行,所以在房屋出租时,可能出现前一个租客将一档低价电用完,而后续租客用高价电的情况,所以,出租住宅的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一定要明确电费缴纳责任,避免引发矛盾和损失。
    供电公司是与房屋产权人建立了供用电合同关系,是向房主收取电费,在房屋转租是房主与租户间的租赁关系变更,供电公司不负责进行阶梯电价结算。
    
7、政府拆迁安置房、公租房等无房屋产权,是否可以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业务?
    对于政府拆迁安置房、公租房、企事业单位分配房、部队房屋、历史遗留的无产权房屋等,无房产证明但已由供电公司独立装表的,则需政府部门等有权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提供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户籍证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8、拥有多套住宅,是否选择其中一套房屋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业务?
    户籍是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业务的办理依据,为确保国家政策准确执行,居民客户只能在户籍所在地住宅下,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业务。
    
9、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但产权人不在此户口簿内,是否可以办理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业务?
    房屋产权人可以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同意将家庭人口用电基数设置在该用电地址上。代理人在办理时需出具委托人相应的书面证明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0、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用电基数是多少,是如何返还的?
    根据省物价政策规定,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第一档电量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免费电量按年清算。
    
11、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如何办理?
    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初次办理免费用电基数申请业务时,应由低保户或五保户户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居民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等材料前往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供电公司对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明细清单的信息核对一致后,登记户主用电户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等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完成免费用电基数申请。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
    
12、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如何办理?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可由集中供养单位携带经民政部门核定盖章的集中供养人员名册、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申请通过审验后,供电企业按照有效人数对应的免费用电基数从集中供养单位的用电量中予以扣除。
    
13、租用他人房屋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能申请免费用电基数吗?
    租住他人房屋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可以申请免费用电基数,在申请办理免费用电基数业务时,需提供房主的授权证明材料。
    
14、合表用电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如何申请免费用电基数?
    合表用电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应与合表下其他用户协商一致后,由合表用户人(与供电公司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用电人)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户主携带材料至供电公司申请办理。
    
15、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未能及时申请,前期的免费用电基数还能返还吗?
    可以返还。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申请免费用电基数业务,从2012年7月1日后享受“低保”或“五保”待遇的起始月份起实施免费用电基数返还。例如:某家庭2012年8月份起通过政府部门的低保资格认定,2012年10月份才到供电营业厅申请免费用电基数返还,那么供电公司将在审验通过后,在后期的电量电费中扣减其8-10月份共3个月的免费用电基数。特别提醒大家,如您年度清算前仍未提出申请的,将不再享受本年度免费用电基数的返还政策。
    
16、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一个月用电量不足15度怎么办?
    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免费用电基数的,按照实际用电量扣除免费用电。免费用电基数在本年度内可以结转到下一月份累计使用。年度内实际用电量不足全年免费用电基数的,按照年度实际用电量扣除免费用电,但当年结余免费电量基数不滚动累计到下一年度,自动清零。
    
17、在供电公司办理时,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不在民政提供名单内,如何处理?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我省民政部门每月将核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提供给供电部门,双方数据交接有一定周期,建议“低保户”和“五保户”在由民政认定后的下个月再到供电营业厅办理,避免因不在民政提供名单内,而无法办理。办理完成后,供电公司将从享受“低保”或“五保”待遇的起始月份起实施免费用电基数返还。
    
18、不再是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是否还需要到供电公司办理呢?
    供电业务将根据民政部门提供信息,停止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用电基数,不需要客户再到供电营业厅办理。
    
19、如果“低保户”、“五保户”搬迁了,如何办理免费用电基数变更手续?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用电地址发生变更时,应携带与申请时信息一致的资料,及新办用电地址的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从申请变更月份的下个日历月份起在新用电地址户中进行免费用电基数返还的操作,同时停止原用电地址户免费用电基数返还工作。
    
20、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怎么计算?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免费用电基数,按实际用电峰谷比例折算后对应扣减第一档电量中的峰期和谷期电量,并根据峰谷电价标准计算电费。
    
例如:某低保户的月用电量为240度,其中峰电量160度、谷电量80度,每月用电基数为230度,免费用电基数为15度。月电费具体算法如下:
    峰电费=(160-15×160/240)×0.5583=83.75元
    谷电费=(80-15×80/240)×0.3583=26.87元
    基本电费=峰电费+谷电费=110.62元
    第二档电费=(240-230)×0.05=0.5元
    总电费=基本电费+第二档电费=111.12元
    
21、合表居民用户的范围是什么?执行什么电价?一个房产证下多户籍或多出租户是否可按合表用户处理?
    合表居民用户是指在一个用电户下,有2个及以上独立房产证明的住宅,共用一套计量表计。合表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合表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一个电表下出现多个家庭(多个户籍证明)或多个出租户,均不属于合表居民用电。
    
22、合表用户如何办理“一户一表”改造?
    公用变供电的合表居民用户可携带表内居民住户独立房产证明及对应产权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至营业厅申请“一户一表”改造。企事业单位转供合表居民用户需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由企事业单位统一至供电公司办理申请业务。
    
   友情提示:
   省物价局文件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哪里可以查询?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文件6月15日已制定出台,两个管理实施细则7月份也已出台,广大市民可登录江苏电力95598供电服务网站95598.js.sgcc.com.cn查询。
     
发表于 2012-7-11 16: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PNIC
电,省着点用就省钱了
     
发表于 2012-7-12 16: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湖州
我们要节省啊!
     
发表于 2012-7-12 23: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大多数家庭好像要多掏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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