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南通皆有意申请"较大的市"以获得地方司法权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南通市长张国华向两会提交建议,希望国务院批准南通市成为“较大的市”。今年,张国华市长又多了一个“同盟”或是“竞争者”。今年两会,镇江和南通的市长都提交了建议,希望成为“较大的市”。没有地方立法权,这让市长们倍感苦恼。
在我国,只有成为“较大的市”才有地方立法权。镇江市长朱晓明在建议中说,镇江是江苏省苏南五市之一。2013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明确要求苏南为全国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示范。目前苏南五市中仅有镇江、常州不是“较大的市”,恳请国务院在启动审批后优先考虑镇江,镇江愿作改革先行的探索者,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南通市长张国华也提出,南通正在实现从崛起苏中到融入苏南、进而挺进长三角核心圈的城市振兴,赋予南通“较大的市”地位,将对拉动苏中苏北经济发展、积极构建长三角大城市群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较大的市”专指经国务院批准,拥有与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城市。除此之外,法律意义上“较大的市”还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共有18个。由于某些原因,自1994年后国务院一直未再批准设立“较大的市”。现在江苏共有4个“较大的市”,分别是南京、苏州、无锡和徐州。
{:soso_e107:}这不知对丹阳意味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