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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日前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召开的“抵制手机网络色情——从我做起”社会各界座谈会上,教师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学生处主任陈国治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做法,如从手机本身的辐射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角度,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对此,笔者以为,立法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是因噎废食。
众所周知,信息时代,手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好处。手机可以方便人们的日常联络。无论你身在何处?只要你拥有一部手机,你就可以随时随地和家人保持联系。另外,随着目前手机网络的推广,不用电脑,你也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冲浪。如今,手机给人带来了太多的方便,假如有一天你离开了手机,可能就会觉得很不爽。
对于很多给孩子配备手机的家长来说,主要是想和孩子随时保持联系。当初可能谁也不会想到手机色情信息给孩子带来的困扰。如果单从手机本身的辐射影响,立法禁止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手机,笔者没有异议。但是如果因为手机可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就要立法禁止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手机,笔者以为这是舍本求末。
对于手机存在色情信息问题,一定要教会孩子如何去应对。指望孩子生活在一个完全没有污染、没有不良信息的环境里,只能是人生的最大梦想,而不是现实世界。
当然,这并不是削弱有关部门打击手机网络色情信息的作用。据有关部门介绍,从我国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共接到群众举报59298条,已经关闭了两千多家手机WAP和色情网站,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蔓延态势已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清除手机色情网站并非一日之功,目前还存在一些淫秽色情网站没有得到有效查处、淫秽色情网站关闭不及时等问题。
总而言之,对于手机网络色情信息泛滥问题,必须要综合治理,切不可因噎废食、舍本求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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