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必纠,提升法律公信力
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带队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法律文书,经再审,撤销原判,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尘封了18年的冤案终算得到了平反昭雪,当年的蒙冤者终于洗刷了罪名与耻辱,年迈的父母终于盼来了光明,终于可以告慰儿子的亡灵!可是,这么多年来父母及其亲人承受了多大的心痛与压力,那是怎样一个艰难的心路历程,如若未曾亲历,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再说,冤案平反了,家属可申请获得一笔赔偿金,可无论多少钱都换不回儿子了,那个鲜活的生命永远地消逝了! 一个冤案的产生必定有它特定的环境,更多的是那些权力与钱财的干涉,可以说人为因素颇多,尤其是在真凶自供后应该很快调查清楚,很快重新立案破案的,可不知为啥还一直到现在才真相大白,这不得不让我们纳闷,究竟是什么阻碍了案情的深入调查?相信本案后期有关部门还会继续追查的。 面对冤假错案,首先我们必须本着以法律为根据,事实为准绳的积极态度,认真调查,要有勇气承认错误,然后再想方设法去纠正。而不是一味地瞒、骗、混,这是对当事人的极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的亵渎。不管是活着的,还是已故的,我们都要尽快还人家以清白,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才是正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才能得人心。公检法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有错必纠,才能提升法律公信力,让正义得以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