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为人母 疑是逼婚“冒名”成人妻
【提示】2008年5月,十三岁的女儿外出打工中突然失踪,两年来的700多个日子里,陈金洪夫妇四处寻找,而今一个突然的线索让夫妻两个惊喜的找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而不可思议的是不到15周岁的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 女儿失踪两年 春节忽来“求助”电话
“爸爸快来接我吧,我不想在这里了,快点……”新春刚过后的正月初三,陈金洪突然接到失踪两年的女儿的求助电话,而这电话没有说完就被一个男的三言两语给挂断了,这让陈金洪夫妇愈想愈害怕。
陈金洪夫妇家住临沂郯城县,2008年5月,由于和妻子赌气,年仅十三岁的女儿陈伍雪只身一人外出打工。据工厂的老板和工友反映,年少的陈伍雪在工厂结识了比自己大许多的来自邹城的男工友张志友,张志友对陈伍雪很是讨好关心,本来就失落的陈伍雪不时地被这位年长的男工友无微不至地关怀感动着,同年10月份,两人不辞而别,突然离开工厂,陈伍雪跟随张志友走了。之后,女儿就没有给家里来一个电话。女儿失踪了!
根据工友提供的地址,陈伍雪家人先后多次到邹城市郭里镇找张志友和陈伍雪,但是一直都没有消息。为了找女儿,陈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那时候,我死心了,不找了,不再找了。”陈金洪的妻子含泪叹息到。
失踪的女儿有了眉目,并且,挂断女儿电话的男人自称张志友,是女儿的对象,现在已经有了孩子。这一个电话印证了当时工厂老板和工友的说法,的确,女儿陈伍雪跟随了邹城的张志友,而张志友和女儿结婚生孩子则让陈家一头雾水,毕竟,女儿还不到15周岁。
事情的突然变化,让陈金洪夫妇思女心切。正月初四,陈金洪夫妇组织家人赶到邹城市郭里镇,经多方打听在该镇下镇头村找到了张志友的家。可是在这个家里却没有发现女儿,只有一个老汉,经问得知他是张志友的父亲,显然,听到的口信的张志友带着陈伍雪和孩子已经离开家了。但是面对陈家的到来,张老汉显得十分镇静,一句话不多说。在这里陈金洪夫妇看到了小孩子的一些尿不湿和服装,更惊讶发现了张志友和女儿的结婚证,而令人费解的是在结婚证里女儿相片上面的名字变成了“张然然”。 仍是未成年的陈伍雪怎么办理的结婚证呢,女儿陈伍雪的名字怎么成为了年龄20岁“张然然”,面对这样的变化,陈家人感到特别的迷惑和茫然。 糊涂办理身份证 冒名违规去登记
不满14岁的陈伍雪外出打工,两年间一直下落不明,如今,父母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眉目,打听到了女儿的些许信息,却没想到女儿成为了别人的妻子,未成年的陈伍雪怎么可能领取结婚证呢?
为了解真实情况,记者来到邹城市郭里镇派出所,据派出所的民警介绍,陈伍雪的还有一个身份,名叫“张然然”。张然然原本是邹城市郭里镇下镇头村的村民,88年生人,因为多年前就离家出走了,当时没有办理身份证,户籍上又没有照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将陈伍雪的照片办理了名为“张然然”的第二代身份证,就这样,临沂的陈伍雪在济宁有了另外一个身份。
正是因为变身成为了“张然然”,户口本上是88年生人的张然然今年已达到结婚法定年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年龄满20周岁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就这样,张志友和和假户“张然然”的陈伍雪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名义上的合法夫妻。
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要签字有效。陈金洪夫妇则认为,自己女儿很可能受胁迫才签字的,要不然不会春节给家里打电话要求接她回家,只是目前除了这个电话,再无女儿的任何消息,甚至不知道陈伍雪如今身在何处。
陈金洪的妻子字字泪述:“我现在天天想孩子……她(陈伍雪)要是愿意这门亲事,怎么会让俺接她回家?”在陈金洪的妻子的叙述中,始终透露着深深地内疚,她认为如果当初不是因为一些小事责骂孩子,十三岁的陈伍雪也不会选择外出打工。
记者辗转打通了张志友的电话,当询问陈伍雪如今在哪里,并提出希望和陈伍雪见一面的要求时,刚刚还承认自己是张志友的男子却说记者打错了,挂断了电话。
据邹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负责人介绍,结婚证的撤消有两种情况,如果查实办理结婚证的证件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诉讼撤消,另外一种,就是登记人受胁迫的情况下办理的,婚姻登记处就可以自行撤消。从婚姻登记的情况来看,两人手续齐全,而且还有女方的个人签字。究竟是受到胁迫签的字,还是属于纯属自愿,需要找到陈伍雪才能知道。
就此事实情况,来自法律界的资深律师杨力则认为,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张志友和陈伍雪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从外部表现形式看,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似乎拥有了一个合法的婚姻。但这实际上是在女方年仅13岁时冒名骗领了结婚证。《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了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最后,杨力律师还指出,根据198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与不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刑法》(未修改)第139条,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这些事情都需要找到张志友和陈伍雪之后才能真相大白。 【山东新闻网 记者 青云】
无效婚姻,孩子有效吗??
□青云
娘俩赌气,女儿为轻率地离家出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令人痛心的还是,无辜的孩子也在为此担负人生之痛,为上一辈人的过错“埋单”。
这桩婚姻无效后,婚后出生的孩子有效吗?这个问题值得关注,因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受到政府、社会、家庭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在宣布这场婚姻无效时,谁来考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事已至此,到底是谁侵害了孩子的权益?他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