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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还是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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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6: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农村也实行了新农村建设——合村。
  
  位于埤城镇北湾村不远的一片小树林,前不久竟然成了一块平地,说开发商在此处建安置房。
  
  后来村民们通过村长了解到,说此处已出租了,问村长签合同了吗?通过村民签字了吗?村长的回答是:这块地的合同在和别的合同上一起签了,这块地,合同上漏写了。所谓那份合同,村民们已看过了,这块地根本没有,面积也不对,而且别的地的合同是村长先跟别人签的,一星期后再于村民们签得那块地的合同。
  
  后来村民们去工地坚决要求工程停工,个别村干部也在村民会议上表过态了,问题不解决,工地不会开工了,但事实是工地有时还在偷偷的施工。
  
  这块地是村长没有经过村民们商量,擅自以自己手中的权利,已200元一亩的租金出租50年,原来是小树林,现在是在开发建房,这合法吗?老百姓还有权知情吗?

  我们老百姓将要通过那种途径解决此次的问题?我们老百姓还有没有申诉的地方?
发表于 2010-4-15 09: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村里做什么事情,怎么老百姓都不知道啊,这样做不厚道!
发表于 2010-4-16 14: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这样 的村干部现今多去了。时代在发展,可“牛干部”们的观念没前进,他们仍信奉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当官就是为捞钱”的思想,所谓“民主”对他们来说只是个遮阳的草帽而已。对这些根本就不讲民主的人去讲民主,简直是犹如对牛弹琴。
发表于 2010-4-21 16: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经了解,北湾村属埤城镇门楼行政村所辖范围,贴文中所涉及小树林原属个人承包苗圃,占地约2余亩,近年来,该村通过土地流转,调整为新农村建设用地,并非开发商开发用地,相应合同已于去年补签生效,对于文中所谈及的200元/亩的土地租赁费是依据该镇政府指导价实行的。
特此说明
埤城镇人民政府
2010年4月21日
发表于 2010-4-21 16: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经过6天的沉默,埤城镇人民政府还算是给人家一个解释了,希望大家也能心里舒服,毕竟是有一个说法了,你们的意见还是得到了上面的重视,没有石沉大海,还是不错的{:4_86:}。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22: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与事实不符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22: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现村民与村干部正僵持着
发表于 2010-5-2 19: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看得比较糊涂!真相究竟怎样?谁来为我解惑?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20: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为老百姓办好实事,不要利用关系说服老百姓。
发表于 2010-5-7 14: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孝感
又是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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