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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党代表回应网友关切:从立法层面促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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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22: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QQ截图20161120222355.png


顾小平

交汇点讯  交汇点、江苏省委新闻网、中国江苏网联动开设的网络问政平台  “民声汇”上,有网友建议政府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台鼓励政策。20日傍晚,交汇点记者就此建议专访省党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顾小平表示,已经关注到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切,住建部门正在调研,希望从立法层面促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交汇点记者看到,网友“京都小杂役”在“民声汇”平台留言:社会老龄化加剧,居住在老旧多层住宅的老人上下楼梯很困难,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希望政府在老旧多层住宅安装电梯上制定有效的综合性鼓励政策、采取有力的行动。

顾小平回应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确实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这一改造住建部门是支持的,从技术上来说也不困难。目前,难度主要在同一住宅楼或者同一单元内的住户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特别是一楼、二楼的住户不一定支持改造。因为加装电梯, 一楼、二楼住户并不迫切需要,而且加装电梯也会对他们的空间、视线、采光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记者问,这个难题,是否只能通过邻里协商解决?顾小平答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到物权法,我们正在研究,看从立法层面是否能够解决这个难题。”他说,南京在省内率先出台相关政策,省里也在考虑从省级层面出台指导意见或者开展试点,摸索一些经验。总的来说,对于这项改造,政府是支持的,也会有鼓励措施,如对老旧小区中比较困难的群体,由地方财政给予一些支持。

交汇点记者听到,顾小平在20日下午的省党代会集体采访活动中表示,将按照李强书记报告中“补短板”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城乡建设发展中的短板,为全省人民创造更加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我们将继续推进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通过加装电梯、改造无障碍设施等,改善既有住区居住环境。”

交汇点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自今年11月10日起施行。 该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非单一产权住宅,也就是群众俗称的“老旧小区”。该办法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不利影响,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要达成书面协议。该实施办法的鼓励性主要体现在“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该实施办法可以发现,这项工作涉及房产、规划、城乡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财政、公安和人防等部门。

“民声汇”是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联动集团内网站、客户端与纸媒资源,搭建的网络问政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倾听民声、汇聚民智。11月10日“民声汇”上线的@党代会——晒晒你的小目标,秀秀你的金点子”网络调查,得到大量网民关注。短短10天,数千名网友参与网络调查,网友们还提出180多条意见、建议。

交汇点记者将继续就网友关切的问题,专访相关领域的党代表,提请重视、寻求解决。

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编辑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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