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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普浴被引进包厢 知情权姗姗来迟 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本想去休闲中心洗个普通澡,但服务人员却热情引至包厢,消费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消费知情权受到侵害,而让利益受损,这令消费者气愤不已。近日,市民何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窝心事。 当天下午,市民何先生和两位朋友去某休闲中心洗澡。进入浴室大厅后,三人很快被服务员热情地引至一包厢,在一番沐浴后,三人返回包厢休息。不一会儿,修脚工进入包厢询问是否需要修脚。何先生等人表示不需要,但修脚工的一句话却让各位惊愕不已。修脚工说,你们进入的包厢最低消费为每人30元,可以免费修个脚,不修白不修。 何先生顿时感到被人“忽悠”了一番,后经打听,几乎所有的浴室工作人员都知道这种包厢最低消费为每人30元,消费不足30元按30元计费,超过的按实际消费计费,而在大厅休息,最低消费只需10元。无奈,何先生等人只好再度入浴,“享受”了擦背服务。事后,何先生遗憾地告诉记者,他原打算来洗个普通澡,休息一会儿就出来,不料却中了这样的套儿。 按理说,何先生等人只是迟些时候知道了该休闲中心的消费方式,但从每人10元到30元,这迟到的知情权却让何先生多花了60元,使他尝到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滋味。其实,该休闲中心在大厅一侧墙上已公布了各种消费项目,在消费明细表的最底下有两行小字,标明了大厅、包厢的休息时段和最低消费,但正如何先生所说,谁会注意并琢磨那行小字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通俗地说就是,商家要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但何时让你“知情”,却是一些商家挖空心思去琢磨的事情。记者发现,这种现象在我市不在少数,何先生等人的遭遇就告诉我们:明明白白的消费有时候得靠我们多问多看多想,否则,等知情权姗姗来迟时,你已经无可选择。(晓莉 北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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