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陌生人
春日,午夜,酣睡的城市。 林夕推开那扇门,推开了另一个世界。 灯光郁郁地洒着,象无数只暧昧的眼。林夕脱掉黑的长风衣,紧身的艳红的短裙把高挑的身体裹得曼妙无比,轻盈的步伐更是摇曳生姿。 “我的高跟鞋很高,我的超短裙很短。”鞋根得得地敲打着大理石地面,她突然想起某日在杂志里看到的这句撩人的话。 昏暗的酒吧里,有几秒钟的停顿,男人女人的目光不自主地被她抓了过来。 照例是寻了一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这样的位置可以隐藏自己,也可以看见自己以外的人。 要了一杯红酒,拿出一支白白的520在手里转着。 有夜掩护,有灯光包围,有浓妆作为面具,林夕已然不是白天坐在办公室里温温雅雅和煦暖人的林夕。她脸上的冷漠能让人在温暖的春日里生出冬的寒意。 有杯盏磕碰的声音,有窃窃私语,有间或传出的放浪的笑声。而这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音乐里放的是王菲的声音,《只爱陌生人》。 “我爱上一道疤痕,我爱上一盏灯,我爱倾听转动的秒针,不爱其他传闻,我爱的比脸色还单纯,比宠物还天真,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就给我一个吻,我只爱陌生人。 我爱上某一个人,爱某一种体温,喜欢看某一个眼神,不爱其他可能,我爱的比脸色还单纯,比宠物还天真,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就给我一个吻,我只爱陌生人。” 王菲的声音象她的人一样:干净,无奈,孤单。在绝望里唱出一种渴望。 烟仍然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右手端起酒杯,呡了一小口。习惯性地把右腿压在左腿上,右手抱着左手臂靠着椅背坐着。 女人最渴望的无非是爱。 “要火吗?”一个很好听的男中音。林夕拿眼望去,一个剪着平顶的男人,白白的衬衣,坚定的眼神里有一股温暖的力量,看上去很干净。林夕喜欢干净的男人。 略微欠了一下身,换了一条腿压着,林夕把烟放在嘴里。口红很红,如果灯光很亮的话,一定能看到烟嘴那里立刻有了一个红红的印子,如同杯子上的那个一样。 火星在烟的另一端亮着,林夕娴熟地吸了一口。“谢谢!” “可以坐吗?”他微微地笑着,林夕没有拒绝。 “你看上去很孤单!”林夕的眼睛望着别处,好象根本没听到他说的。 “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他继续。 林夕望向他,笑了,“是吗?是不是象你以前的女朋友?” “你笑起来其实也很好看!”他也要了一杯红酒。林夕这时才看清他略微清瘦但很有型的脸。一个成熟的很有味道的中年男子。 林夕端起酒杯,朝他点头示一下意,尔后呡了一小口。 “寒冷的冬日,一群豪猪为了取暖而挤作一团;当它们身上的刺把各自刺痛时,它们又立即散开。但是天气的寒冷又使它们不得不再次挤到一起,又再次分开。这样反反复复后,它们总算知道还是不要离得太远,但也绝对不能挤到一块儿。” 他幽幽地望着她,静静地听着。 “人类亦如豪猪,因天生多刺而互相排斥难以相处,人们所能容忍的相处距离只能是一段适度的距离。否则,距离太近了,互相刺痛;距离太远了,又感到寒冷。” 林夕一边说一边把眼光落在自己黑色的网眼长丝袜上。烟因为一直没有吸已经燃成了长长的一截灰。她凑近烟缸,用食指一弹,烟灰落下。 “所以,你喜欢躲在角落里,不靠近别人也不让人靠近?”他有一种莫名的亲和力,林夕在心里动了一动。 “你缺少安全感,却又渴望温暖。”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望着她的眼睛,就那么不紧不慢地,却深深地进到了她的心灵。 林夕把快燃尽的烟头放进烟缸,倒了点红酒在烟头上,瞬间,那火星就嗤地一声熄灭了。 “我喜欢520,喜欢它烟嘴上那颗红红的心。设计它的人一定是个男人,象你这样的男人。”林夕有点答非所问,似在自言自语。 她想起那个大她八岁叫余烈的男人。 他的家里没有烟缸,他用细细的高脚酒杯,里面放了水。他把烟头放在那透明的杯子里,直到把水浸成烟丝的颜色。她第一次抽的烟是他点的,她第一次喝酒是在他家的沙发上,一边看周星驰的无厘头电影。那天她没有回家。 第二天,他为她做早饭。第一次有一个男人为她做早饭。她迷恋他热烈的吻,和他身上好闻的味道。那样的日子没持续多久,因为有一天,仍旧是他家,仍旧是那张沙发,只是多了一个四岁的叫余天的小男孩,他叫余烈爸爸。 男孩长得真象余烈,甜甜地叫林夕阿姨。林夕抱抱他,心里空空的。余烈从厨房出来,说他妈妈今天有事,让他带一天。这就是解释了。 自那以后,林夕再没见过余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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