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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全文,明确长三角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规划》指出,长三角地区将定位成为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发展目标
《规划》明确了长三角地区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000 元(核心区100000 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到67%(核心区70%左右),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核心区3%)。
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00 元(核心区130000 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区域布局与协调发展
《规划》的最核心之处,是明确了长三角的区域布局。《规划》指出,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指出,长三角地区要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增强城市功能,构建完备的城镇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将沪苏浙25个城市又划分为核心区和辐射区,其中原有的16个市为核心区,并明确了各个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
在完善和提升各类城市功能方面,《规划》明确提出“提升上海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都市。
《规划》提出,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错位发展,扩大辐射半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长三角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产业发展与布局与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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