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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城市管理局的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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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丹阳市城市管理局的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2.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中山路
(2)工程规模:全长约933米,宽30米,总投资约2000万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8月 8日~2010年12月8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土石方、拆除、道路、排水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工程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6.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⑥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⑧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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