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丹阳市首批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5月16日起,凡机动车在严管路段内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违法停放的,对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首批严管路段为:城区新民路(新市口路口至西环路路口)、中山路(老汽车站路口至城河路路口)、丹金路(122省道路口至东方红桥路口)、丹凤路(东方红桥路口至中山路路口)、华南路(122省道路口至华南桥路口)、华阳路(华南桥路口至千家乐环岛路口)、城河路(千家乐环岛至北环路路口)和开发区金陵西路(齐梁路路口至东方路路口)、凤凰路(云阳东路路口至金陵西路路口)。 特此公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5月6日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于2016年5月6日发布《关于公布丹阳市首批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的公告》,现就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相关管理措施予以说明。 一、严管路段的具体范围 首批严管路段为城区的新民路(新市口路口至西环路路口)、中山路(老汽车站路口至城河路路口)、丹金路(122省道路口至东方红桥路口)、丹凤路(东方红桥路口至中山路路口)、华南路(122省道路口至华南桥路口)、华阳路(华南桥路口至千家乐环岛路口)、城河路(千家乐环岛至北环路路口)和开发区金陵西路(齐梁路路口至东方路路口)、凤凰路(云阳东路路口至金陵西路路口)。 严管路段的严管范围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广场和公共停车场。 严管路段上沿线路口的严管范围为相交道路进入严管路段(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进口道处。 二、严管路段违法停车处罚措施 对于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采取道路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视频抓拍)或人工记录(贴单)进行机动车违停信息采集,并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 此外,对于机动车在除严管路段以外的道路上违法停车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者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以罚款50元,不记分,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 根据我市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将择机增加严管路段,届时将提前向社会公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