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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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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010-08-04 00:25:00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媛媛) 即日起,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向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提供商品房预售方案。10日之内须将预售方案内容在市房产大巴扎网站(www.fcdbz.gov.cn)公示。如果实际购买面积与公示内容中房屋面积有误差,多出的面积由房地产企业白送,缺少的面积则须退还房款,其中误差超3%的,误差部分房款可获双倍返还。
8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了解到,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房屋套数、销售价格、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停车位、垃圾站、绿化用地、入住时间等。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开发商除了在市房产大巴扎网站公示预售方案外,销售场所也需要公示。
据了解,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开发企业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由于信息不对称,老百姓买房时只能听开发商一家之言。开发商说再不买就没有房子了,老百姓听了后便赶紧把房买上。”市房产局市场处处长李冰说,我们之前也要求过开发商须在销售场所公示所有房源和房价。但6月及7月对全市商品房屋进行调查时发现,有五成开发商都没有公布房源套数和房屋销售的价格。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部分开发商销售房屋时采用的还是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的方法,这些手册掌握在销售人员手中,客户不主动要求,开发商一般不会主动提供。即使提供,客户也只能了解到其中几套房源的信息,而无法获得整体的判断。
例如,前期乌鲁木齐多个部门联合检查水磨沟区一房产销售场所时,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公开张贴的楼盘销售价格。销售部一负责人解释道:“我们的每个业务员都有价格表,客户来了,我们都会给看。”
李冰说, 如果所有楼盘都明码标价,购房者不仅可以看到这个楼盘的价格,也可以看到其他楼盘的价格。这样房产信息会更透明、更对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各个环节。
今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将不定期对开发商公示预售方案等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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