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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富二代”谈恋爱,感情浓时两人闹着玩似的互相写了上百张欠条,哪知道分手时女方却较起了真,拿着欠条向男友索要150多万元。在新街口商圈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多次调解下,最终男方支付给女方50万元作为赔偿。事后,该男子表示,以后谈恋爱再也不会乱写欠条了。
为求欢写下30万欠条
去年3月,26岁的周海明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25岁的李珊珊。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进入了热恋状态。周海明家里是做建筑生意的,家产上千万,是典型的“富二代”。而李珊珊父亲则是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也是腰缠万贯。谈恋爱时,两个“富二代”天天开着奔驰跑车到处逛,吃喝玩乐。
两人恋爱3个月后,周海明提出要跟李珊珊发生性关系。当时,李珊珊不同意,觉得必须和周海明正式结婚后才能把自己交给他。但周海明却已等不及了,向李珊珊苦苦哀求。李珊珊当即便说:“要发生关系也可以,你写一张30万元的欠条就行。”周海明一听这话,二话不说便写下了“兹欠李珊珊30万元整。欠款人周海明”的欠条。当天,两人便睡到了一起。
写欠条成了恋爱乐趣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从此之后,两人做什么事都要写欠条。今天李珊珊让周海明送去上班了,写个5000元的欠条,明天周海明让李珊珊洗衣服了,写个1万元的欠条。渐渐地,写欠条成了两人谈恋爱的一种乐趣。短短一年时间,两人互写的欠条上百张,总值1000多万元。
今年6月,周海明和李珊珊分别见了双方父母,开始谈婚论嫁。哪知道,天有不测风云。李珊珊在一次体检中查出是乙肝携带者,这下周海明做医生的母亲不乐意了,开始极力反对周海明跟李珊珊在一起,周海明也打起了“退堂鼓”。他悄悄地将两人之前写下的欠条进行销毁,并不再跟李珊珊玩写欠条游戏。多愁善感的李珊珊敏锐地发现了周海明的变化,她也悄悄地藏下了周海明写下的几张欠条,总额约150多万元。
要分手,先还钱
今年7月的一天,周海明提出和李珊珊分手,理由是婚后她很难和自己的母亲相处,既然这样倒不如早点了断。对于周海明的态度,李珊珊看在眼中,痛在心中,而这种伤痛又化为对周海明的恨。“你妈妈就是歧视我,觉得我是乙肝携带者,这是对我的一种侮辱。现在要分手也可以,你先把欠我的钱还了。”李珊珊说。“什么欠你的钱,我没欠过你。”周海明说。于是,李珊珊亮出了她藏起来的几张欠条,“你自己看,白纸黑字,是你周海明写的吧。”本以为把所有欠条都销毁的周海明一下子傻了眼,结结巴巴地说:“这都是写着玩的,不能算。”“那我们就法庭上见吧,看看法官是不是认为这是闹着玩的。”李珊珊冷冷地说。
周海明父母得知此事后,便找到新街口商圈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约请了李珊珊及其父母,让双方坐下来谈。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李珊珊同意周海明赔偿其50万元,双方就此一刀两断。“我家也不在乎这点钱,我就是出口气。”李珊珊在调解现场说。
事后,周海明被父亲狠狠地扇了两个巴掌,他哭丧着脸说:“以后,打死我也不玩写欠条游戏了。”
■律师提醒
乱写欠条也具有法律效力
周海明写下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此,记者采访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从欠条内容上来看,是绝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耿延说,周海明作为一个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写下的欠条又是真实、自愿的,自然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李珊珊以此向法院主张周海明还钱,法院肯定会支持她。“虽然周海明写下欠条可能是出于闹着玩,动机并不严肃,但不代表其没有法律效力。”耿延说。
就此,律师提醒,千万不要轻易写欠条,在写欠条时最好写上欠款理由,这样在欠款理由不存在的前提下,欠条就可能认定为无效,否则除非能证明欠条是在对方欺诈、胁迫下写的,不然都具备法律效力。(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陶维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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