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0〕180号
关于对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教师 汤国荣体罚学生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镇(区)中学、中心小学、独立建制幼儿园,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各有关成教中心: 汤国荣,男,1970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系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语文教师,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 经举报查实,2010年9月30日,汤国荣老师在辅导学生时,对本班某学生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有明显体罚行为,极大地造成了学生身心伤害,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镇江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镇教发〔2004〕29号)等相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决遏制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市教育局决定给予汤国荣老师通报批评,并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汤国荣老师停职检查,并向家长及学生赔礼道歉,承担所有医药费、检查费。 2.责令汤国荣老师写出检查书,在全校教师会上作出公开检查。 3.2010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6个月。一年内不予正常晋级。 4.撤销其丹阳市骨干教师称号。 5.对汤国荣同志的党纪处理,由局纪委立案调查。 6.责成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总结反思,吸取教训,并作出深刻检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及广大教职员工要引以为戒,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镇江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大力弘扬爱生乐教的高尚师德,引导教师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培育学生,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丹阳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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