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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昨天记者从江苏省低碳经济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在开展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江苏省批准24家单位进行低碳经济试点,明确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到“十二五”规划。
会上,江苏省副省长徐鸣提出,要加快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将试点单位建设成江苏低碳绿色发展的试验区、先导区和示范区。在全省打造一批低碳生态城市,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的新空间;打造一批低能耗、低排放、循环型企业。
他表示,在碳排放目标设定方面,试点单位要明确“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在下降的幅度上应体现试点单位的先进性,确保高于平均水平。在碳排放数据管理上,试点单位要率先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摸清底数和主体排放源。并且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管理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大探索力度。降低碳强度,要从多角度入手,注重从上下游的供应链、企业间的产业链、生产与消费的循环链来系统性地考虑碳排放因素,要尽快制订低碳发展规划,并做好评估考核。
获批的24家低碳经济试点单位,包括4个城市,分别是无锡市、淮安市、如皋市、溧阳市;试点园区10家,分别是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沂—无锡工业园、金坛光伏产业园、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州医药高科技术产业开发区;还有10家试点企业,包括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花厅酒业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江苏恒盛化肥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丹阳富丽华有限公司、江苏绿陵润发化工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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