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科 类
项 目 |
普通类本科 |
体育类本科
(公办、民办) |
艺术类本科(公办) |
艺术类本科(民办) |
本一 |
本二 |
提前专科 |
统 考 |
统 考 |
男生 |
女生 |
音乐 |
美术 |
音乐 |
美术 |
分数线 |
330 |
300 |
295 |
245/75 |
245/77 |
200/220 |
240/175 |
190/210 |
230/165 |
注:一、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1合格。其中,填报本二志愿考生的资格要求为选测等级达到2B且特征分为285分及以上,或选测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300分及以上;填报提前专科志愿考生的资格要求为特征分285分及以上。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飞行学院、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要求为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230分/60分;艺术类150分/省统考138分或校考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二、体育类:
民办本科计划为104名,预计公办本科落榜生数已能够满足民办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不再单独划线。
三、艺术类:
1. 招生院校专业校考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165分/专业合格。
2.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凡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和艺术设计其中之一的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38分。
3. 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