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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零时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司机醉驾将“入刑”。大约44分钟之后,25岁的内蒙古籍司机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查获。经抽血鉴定,李俊杰血液中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159.6毫克,几乎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两倍。由此,他成为“醉驾入刑”首日北京查获的第一名醉酒驾车的司机。
现场进京司机醉驾被查
昨天凌晨零时许,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刚刚摆放好交通标志,一辆“蒙”字牌照的黑色奔驰越野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车辆行驶正常,但从车窗透出一股浓重的酒气。”民警董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没想到对方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司机出示的驾驶证显示,他叫李俊杰,25岁,内蒙古人。随后,李俊杰被带回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检测。凌晨3点40分,鉴定结果显示,李俊杰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几乎达到了醉酒驾车标准的两倍。
凌晨4点左右,记者在东城交通支队讯问室见到了李俊杰。坐在讯问室蓝色椅子上的他,神情十分沮丧,身上还有一股浓重的酒味。
李俊杰说,他是来京看望上学的弟弟的,“只喝了几瓶啤酒”,没想到“北京查得这么严”。他还称,这件事他不想让还在上学的弟弟分心,“本来是来看看他,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
李俊杰还说,“很后悔,我知道我错了”。此外,他不愿多说,也不想接受采访。
处罚成“醉驾入刑”第一人
“现查明你于2011年5月1日0时44分,在朝阳门桥上,存在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159.6mg/100ml )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昨天10点30分,民警对李俊杰出示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并拟对李俊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在该告知笔录单上,李俊杰写道:“听清楚了以上告知内容,对于上述告知事项不提出陈述、申辩,不要求听证”,并签字按下了手印。据悉,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三天之后,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昨天,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随后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当天上午,他被送往看守所羁押。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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