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溪桥人家 于 2011-5-5 14:45 编辑
“醉驾入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然而依然有贪杯车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5月1日,新规实行首日,镇江新区姚桥镇就发生一场闹剧。丈夫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妻子为救丈夫竟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结果丈夫因未构成醉驾而避免承担刑事责任,可妻子却因阻碍执行公务,致伤民警,而被依法刑拘。 5月1日下午两点半左右,镇江新区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姚桥镇茂华村附近发生车祸。事故处理中队随即派员赶到现场,只见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擦,摩托车无牌照,驾驶人贾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且满身酒气。经查,贾某系姚桥镇当地村民,当天驾驶摩托车带母亲到丹阳界牌镇喝喜酒。返程途经该路段,超车过程中,与小轿车发生碰擦,所幸双方均无大碍。 因贾某酒气较重,民警依法决定将其送往医院进行酒精检测。不料,刚扶贾某上车,贾某妻子庄某赶到现场。庄某极力阻止,把贾某拉下车后,扑在其身上。面对上前规劝的民警,庄某毫不理睬,手脚并用,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致使一民警身上多处被抓伤。双方前后共僵持了两个小时左右,无奈之下,民警只得采取强制措施,将两人分开。因阻碍执行公务,庄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昨天下午,医院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贾某即使在酒后数小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依然高达76毫克,远高于20毫克/100毫升的酒后驾车标准,逼近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据镇江新区警方介绍,按照新规,仅酒驾违法行为,贾某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和1000元至2000元罚款等处罚。如果再犯被查,贾某还将被增加10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因过期未年检,贾某原驾驶证已被注销。因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贾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据交巡警部门专业人士介绍,本案中庄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警方查处酒驾的正常警务工作,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不妥而且违法的。事实上,由于庄某的阻拦,浪费了双方大量的时间,客观上存在给贾某以喘息时机,通过新陈代谢,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可能性。“一般饮酒后一个半小时左右为峰值期,随后会渐渐削弱。”该专业人士判断,贾某事实上已构成醉驾,不过最终被拖延成酒驾。“结果喝酒的逃脱了刑事处罚,没喝酒的承担了刑事责任!这样的替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且也不利于对酒驾人员的教育,不是爱,而是害啊!”针对这一情况,交巡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严肃处理,从快从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