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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扬

纪实散文:为了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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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如今的电视节目到处充满道德的说教,引导一种道德至上论,什么事情都是人好与人坏决定,而不是由一个环境决定,正是这样的道德说教替体制开脱
当然正如你所说改变:“涉及政治、司法等体制层面”

探讨,一时兴起,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别无他意。
发表于 2011-6-19 17: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任何充满道德的说教都抵不上这样一个实例,它直接的教育意义更令人得已信服。向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面对苦难仍坚强行走的人学习和致敬!
     
发表于 2011-6-19 17: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诚信创造了奇迹,这是当今社会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发表于 2011-6-19 17: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22# 飘尘


    电视又何尝不是种说教,这种说教能改变社会现实吗,只会使人利用道德走向虚伪
     
发表于 2011-6-19 21: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清风徐来,原来来得这么快!谢谢捧场
清扬 发表于 2011-6-19 09:48

呵呵,一上来就看到您的文,缘分呐!
     
发表于 2011-6-19 21: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许多哲理,本来就藏在民间。所谓专家们的名人名言,不过是把很简单的道理说得很复杂。
清扬 发表于 2011-6-19 09:50


是,看《达人秀》就知道,达人都在民间。{:1_160:}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1: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故事的主人公早听说过,她的故事告诉我们:人无信不立。
山中过客 发表于 2011-6-19 12:05



    是。人无信不立。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女人创造了神话,如果换成我,也随之飘然而去了!
然后死拉死拉滴了!
不过从这女人身上真明白了,
一 ...
云飘林中 发表于 2011-6-19 13:46


大多数人会经不住这样的双重打击,作出种种非常举动都可以理解。也正因如此,吴秀君的实例才那么的震撼人心——不是一般的感动!
     
发表于 2011-6-19 2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大多数人会经不住这样的双重打击,作出种种非常举动都可以理解。也正因如此,吴秀君的实例才那么的震撼 ...
清扬 发表于 2011-6-19 21:20



   吗噶的,终于也回复回复我的帖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1: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清扬 于 2011-6-19 21:33 编辑
回复  清扬


    提倡还是要的
   不是靠道德,还是靠法制
   如果一个法律社会,武秀君确有继承债务 ...
萧若秋 发表于 2011-6-19 16:28


诚信这东西,既要靠道德提倡,也要靠法律提倡。因为诚信,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规范。诚信,即诚实守信,除了是一种道德要求外,也是各国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我们提倡讲诚信,并非某种道德说教,而讲道德与讲法制、法治也并不矛盾,反而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因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所谓法律,不过是将某些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升格为法律。没有道德的地基与框架,难以支撑法律的大厦。一个法治发达的国家,公民的道德素质包括诚信素质相对也较高。
     
发表于 2011-6-19 21: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山里妇女,能有如此的诚信,为了死去的丈夫,勇敢得得面对这些天文数字,这样的举措是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可是,她只是为了一句承诺,她只是一个纯朴的妇女,但她完成了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那些不堪一击、自杀、赖账的人是何等的渺小!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1: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复  清扬


    提倡还是要的
   不是靠道德,还是靠法制
   如果一个法律社会,武秀君确有继承债务 ...
萧若秋 发表于 2011-6-19 16:28


如果一个法律社会,武秀君确有继承债务的义务,那就是份内的事情,如果没有这个义务,是前夫的义务,那她是很累人的,一个普通人几年内很难赚几百万。
人人难以成为道德圣君
世俗社会呼唤法制
本文来自: 曲阿论坛(http://bbs.danyangnet.com/) 详细文章参考:http://bbs.danyangnet.com/viewthread.php?tid=49475&extra=&page=2


很高兴看到萧版在这个事件中能想到债务继承、还债义务这个问题。夫债是否要妇还?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如果放开说,可以讲很多。在此,我就本文简单说一下。
这270万元债务未必是丈夫个人的债务,那就谈不上继承问题。按最高法院2004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名义举债的,债权人可以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但是,本事例中,是否妻子的义务显然不重要,无需讨论,因为这根本没有成为问题——吴秀君是自觉自愿地承担还债义务,没有人逼她,甚至没有人向她要债也照样寻上门去还债!正是这样一种精神,一种内心强大的精神品格,给我们无比震撼!在吴秀君的事迹中,相信很少有一个正直的人会感到一种被愚弄、欺骗的道德说教。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1: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吗噶的,终于也回复回复我的帖了。
云飘林中 发表于 2011-6-19 21:22



    不好意思!出门去的。你说的大实话,赞一个{:1_19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2: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如今的电视节目到处充满道德的说教,引导一种道德至上论,什么事情都是人好与人坏决定,而不是由一个环境决 ...
萧若秋 发表于 2011-6-19 16:49


萧版客气了,很高兴与你探讨,你是有心人,思考的也颇有深度。
依我看,电视上的涉法电视剧之类,你就把它当说书好了,因为那些东西不但有很多的法律常识错误,还与现实的法制、司法多是两回事,误导人。

就我所知,江时代有道德治国倾向,但遭致法律界严重抵触。如今谈得多的,也是针对体制,体制的原因而非公民道德素质导致司法不独立、法治不昌。当然公民道德素质很重要,但非国情之最根本。{:1_14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2: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山里妇女,能有如此的诚信,为了死去的丈夫,勇敢得得面对这些天文数字,这样的举措是要 ...
萍水相逢 发表于 2011-6-19 21:46


她确实令人感动和钦佩,但我们也要意识到像她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甚至个例,是难以复制的。由此也足见她的伟大不凡,让我们敬慕不已。因此也大可不必说其他经不住打击的人多么渺小——渺小的人是大多数,都是你我一样的平凡人、平庸之辈。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2: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任何充满道德的说教都抵不上这样一个实例,它直接的教育意义更令人得已信服。向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面对苦 ...
飘尘 发表于 2011-6-19 17:05


飘版说得很好。在这样的震撼人心的实例面前,任何道德说教都显得那么可笑、多余。
另,更要学习飘版认同这样一种品格!{:1_212:}
发表于 2011-6-19 23: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为了诺言


    记得看过央视新闻台的一档人物访谈节目《诺言》,我被感动得热泪奔涌。

  一位小学 ...
清扬 发表于 2011-6-19 09:40


诚信是我们立身社会之本!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3: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诚信是我们立身社会之本!
两袖清风 发表于 2011-6-19 23:05



    {:1_194:}
发表于 2011-6-19 23: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在一个没有道德的时代,这显然是个奇迹。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00: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在一个没有道德的时代,这显然是个奇迹。
老季 发表于 2011-6-19 23:52



    是,有传奇色彩。{:1_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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