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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抗生素管理新规 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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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曾有不少中年人感叹,小时候到医院治病,经常是打“屁股针”,而现在动不动就打点滴挂水。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抗生素滥用。而记者获悉,久违的“屁股针”可能要回来了——昨天,《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出台,抗生素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多项举措严防抗生素滥用。
  根据卫生部相关管理办法,我省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级。
  《指导意见》对门诊使用抗生素提出4条具体要求:
  1、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线药(指常用的青霉素类抗菌药等)。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
  2、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
  3、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4、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即通常的“屁股针”、手臂扎针等)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即打点滴)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
  《意见》要求,术前、术后预防性抗生素不得随意开,除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意见》还对医生使用抗生素的情况规定了考核指标,滥用抗生素的,将影响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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