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镇九房村元房七组干部目无王法,一手遮天,嚣张跋扈(有图为证) 江苏省丹阳市云阳镇九房村元房七组干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自一九九九年七组干部伙同村、镇个别干部,以国家开发为由责令村民将村前八亩水稻田闲置荒芜。
多年来该村村民在土地法耕地保护条例的指点下,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前后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集体上访(shang fang),行政主管部门也责令,在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复耕,但是小组干部阳奉阴违,反而威胁村民,“谁要耕种就打谁”,曾与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殴打上访(shang fang)村民。村民找到小组干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摆在干部面前,要求复耕,干部竟然说:“法律对我无用,谁也管不了我,我愿怎么说就怎么做。”
八亩耕地十年荒芜,村民损失惨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在这十年中,七组干部等人避开了“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党的阳光政策,暗箱操作将八亩耕地为其本组亲友、城市居民、干部关系户及房屋出租户安排二十套连体别墅,建成后转手倒卖牟取暴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在村民集体上访(shang fang )下,二十户的违规建房至今没有批准。但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竟有人在没有任何证照、批复下私自在八亩耕地中建违章别墅,并得到村委会干部、小组干部等人的支持,并扬言:“现在这社会永远是干部的天下,村民谁来阻止违建别墅就废了谁,你们上访(shang fang)八年要复耕有用吗?”他们的话真是嚣张至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为此,无奈的九房七组村民希望有正义感的网友们为村民献计献策,伸张正义。
[ 本帖最后由 felixding 于 2009-4-18 14:0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