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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偶得]狗尾勿续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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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本帖最后由 侠客行 于 2013-3-21 10:58 编辑

    今日闲翻 《虞初新志》读到从前所学的《核舟记》,觉得颇有些不同。细细查来才发现,其中有一段话在选入教材时被编者删去了。原文尾段有这样一段话:  
  
魏子详瞩既毕,诧曰:嘻,技亦灵怪矣哉!《庄》《列》所载称惊犹鬼神者良多,然谁有游削于不寸之质而须麋了然者?假有人焉,举我言以复于我,亦必疑其诳,乃今亲睹之。繇斯以观,棘刺之端未必不可为母猴也。
  从魏学洢本人的角度来说,他这样写的出发点可能是直抒胸臆。我想任何一个看到核舟的人都会惊异不已,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作者有感是不是一定要写出来,以与读者产生共鸣。
  就这篇文章而言,我觉得是不必写的。“记”主要是记载事物,事物记毕亦可戛然而止,无需繁冗。如《小石潭记》,结尾一句“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乃记之而去”一方面显得简洁,记完即去,别无他话;另一方面,又突出“其境过清”,充分将小石潭的特点展现出来。再如《桃花园记》,结尾一句“后遂无问津者”,后来再无人去找,因为根本找不到,完整地记述此事,又增强了桃花园的神秘感。
  当然,“记”不是不可以抒情言志的。如《岳阳楼记》的结尾: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此段以“嗟夫”开启,抒情言志,由上文悲喜两种情境直转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超然境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曲终奏雅,点明了全篇的主旨。“噫!微斯人,吾谁与归”一句结语,直抒胸臆,一气呵成。《古文观止》中评述:“岳阳楼大观,已被前人写尽。先生更不赘述,止将登楼者览物之情写出悲喜二意,只是翻出后文忧乐一段正论。”可见,此论是言他人所未言不可不抒。而《核舟记》这段结尾,所表之情乃观者常有,自是不必累述的。
发表于 2013-3-21 11: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深刻而有道理。
估计入选时编者也有此念吧!!
     
发表于 2013-3-21 11: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学习了,好比一段精彩的讲座。
     
发表于 2013-3-21 12: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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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13: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真是到家了!可是,我觉得吧,《核舟记》是初中所学,这最后一段提到了《庄子》《列子》会增加学生的理解难度,把文章搞复杂。教科书选编时,删却最后一段,或许主要是从这方面考虑的吧!前面的文字,足以表达技艺高超精湛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3-3-21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秦皇岛
估计是编者的取向,为学生的学着想。我倒是觉得,古人作文,很讲究的,有时多一字,少一字都非常讲究,一字千金并非是神话。
     
发表于 2013-3-22 10: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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