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对戎锁华提起公诉
核心提示: 丹阳市埤城镇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江新城分局原副分局长戎锁华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丹阳新闻网讯 据《丹阳检察》第158期消息,丹阳市埤城镇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江新城分局原副分局长戎锁华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戎锁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戎锁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戎锁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戎锁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戎锁华,男,1974年9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1997年9月,在丹阳市埤城镇工作,任丹阳市埤城镇工业公司办事员;
2003年5月,在丹阳市埤城镇工作,任丹阳市埤城镇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科员;
2004年10月,在丹阳市埤城镇工作,任丹阳市埤城镇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5年,在丹阳市埤城镇工作,任丹阳市埤城镇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3年4月,在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江新城分局工作,任副分局长;
2015年3月,在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任镇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原链接:http://www.dy001.cn/2015/0927/6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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