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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再次尽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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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0: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孝顺女掏钱登广告征父母,只为一个心愿——
                              谁能给我再次尽孝的机会?
   “我想通过你们的报纸,找到可以膝前尽孝的父母。”昨天上午,家住界牌集镇的市民小蓝(化名)来到丹阳日报社广告部,办理了这样一个广告的刊登手续。小蓝说,在她与丈夫阿锋(化名)结婚的那一年,公公婆婆先后遭遇不幸离开人世,没给他们留下更多尽孝的机会。这些年来看到周围同龄人都过着三代同堂的幸福生活,羡慕之余,小两口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幸福很短暂
                                 公婆给了她亲生父母般关爱
    1981年出生的小蓝,老家在河南。19岁时,她离乡背井来到常州打工,遇到了大学毕业后在常州客车厂工作的阿锋。阿锋比她大5岁,两人情投意合,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未来的公公婆婆对小蓝也十分满意,为他们订下了婚约。考虑到一个人在外生活不便,公婆让小蓝和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了一起。
    小蓝说,公公是个知识分子,为人正直,和蔼可亲;婆婆勤俭持家,待人热情。在此后的4年时间里,公婆对自己就像亲生女儿一般。就这样,漂泊在外的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栖息的幸福港湾。
    可惜,幸福总是显得那么短暂。2004年的一天,公公被查出得了绝症。这对刚刚过上安定生活的小蓝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按照当地习俗,父母过世三年内子女不能结婚,悲痛之中的婆婆不得不提前给小蓝他们完婚。就在婚礼结束后不久,公公静静地离开了人世。
    然而,雪上加霜的是,还没等小蓝从失去公公的悲痛中走出来,婆婆又被交通事故夺去了生命。一时间,小蓝夫妇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对他们来说,生活已经没了信心,未来也没了方向。
                               痛苦中煎熬
                               夫妻俩期望有个尽孝的机会
    不管现实多么残酷,生活总得继续。原本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然而两位老人的骤然离世却让他们一直无法释怀,内心悲伤的阴影也始终不见消退。
    2005年,丈夫有个机会到界牌某汽配厂上班。于是,小蓝夫妇决定离开常州那个“伤心之地”,搬到丹阳来重新安个家。到了界牌之后,夫妻俩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希望借此能够减轻对两位老人的思念。
    如今,数年过去了,丈夫的工作相对稳定,小蓝也做起了食品连锁生意,而且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不过在小蓝心中,对公婆的思念却有增无减。每逢过年过节,看到别人一家团圆,尽享天伦之乐,她只能在内心叹息:“要是公公婆婆还在有多好啊!”
    小蓝告诉记者,她也曾试着把自己的父母从河南老家接过来一起住,但他们年纪都大了,对这边的生活也不能适应,“有时候连煤气都忘了关,要是出点什么事,我就更不能心安了。”
    小蓝说,征父母这个想法她很早以前就有了,在丈夫的支持下,直到现在才鼓足勇气说出来,希望通过媒体找到无儿无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为人善良、有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的孤单老人共同生活,“我愿意给老人当女儿,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侍奉他们,不为别的,只希望能有个尽孝的机会。”   
    记者感言:小蓝这个特别的心愿感动了记者,也触动了记者。在我们身边,很多人父母在时不知道、不懂得去孝敬,等到父母不在了,再想孝敬,却没有机会了,让“子欲养而亲不在”成为一种永远的遗憾和伤痛。如果现在还有父母可以孝顺,那么让我们去珍惜吧。希望小蓝的心愿能够实现。
                                         (余桂兵 朱江达)
                                                        诚征父母
    和公婆相处四年,我深感家的温暖。公公为人正直,和蔼可亲,婆婆勤劳节俭,对人热情,不幸的是2004年公公患癌症去世,相隔两个月婆婆遭遇车祸也离开了我们。我感到天塌了,生活失去了方向,没有了信心。原以为时间会冲淡了一切,但我对公婆的思念和原来幸福生活的怀念无时不有。每逢逢年过节看到别人一家团圆享受天伦之乐时,我的心就特别酸。看到有寻找亲情组建家庭的新闻,我也萌生了征父母的想法。      
    我1981年出生,性格开朗,热爱生活,现在在做食品连锁,老公1976年出生,为人诚实,大学毕业搞汽车方面的工作,两周岁的女儿乖巧可爱。 我希望找到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心地善良,身体健康,有文化素质,经济独立的老人(年龄最好在50岁-60岁)组建家庭,我愿意给老人当女儿,给他们养老送终。
    具体事宜可以约谈。
   联系电话:13912810883  余先生
发表于 2010-6-19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荆州
{:1_192:}{:1_212:}
发表于 2010-6-19 1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虽然很有爱心,估计难以如愿。{:4_98:}
发表于 2010-6-21 22: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我们办公室的人看了也觉得特别矫情。父母是不能选择的。
    从条件看,这哪里是征父母,是征保姆吧。而且是征既可以教育孩子,又可以打理家务,还有退休金,不需要怎么赡养的保姆。
发表于 2010-6-21 23: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最好要以法律的形式定个协议。我听说过类似到老不养老送终的事
发表于 2010-6-22 0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报社记者+哪个登广告的人,互相炒作了一把。
     
发表于 2010-6-22 10: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炒炒更健康~~{:1_148:}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1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有这样想法的人难能可贵,值得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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