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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并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江苏省丹阳市云林地区石盐矿资源勘查区探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勘查区的基本情况:
1、勘查区面积25.14平方公里,属于勘探空白区。具体坐标范围为:
①119°29′15″-31°52′00″ ②119°31′00″-31°52′00″ ③119°31′00″-31°52′30″ ④119°32′15″-31°52′30″ ⑤119°32′15″-31°53′00″ ⑥119°33′15″-31°53′00″ ⑦119°33′15″-31°54′15″ ⑧119°31′45″-31°54′15″ ⑨119°31′45″-31°54′45″ ⑩119°29′15″-31°54′45″。
2、探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0.54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探矿权申请条件,具备履行探矿权人义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自2011年4月15日起,至2011年5月4日止。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6日到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报价时间:2011年5月17日到2011年5月26日15时止。
四、报名手续
竞买人购买出让文件资料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或竞价时若法人代表无法亲自到场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复印件。资料购买费600元。
五、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次石盐矿资源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递交《竞买申请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为挂牌起始价的50%,即45.27万元。如果以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须提前办理。收款人:丹阳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开户行:丹阳农村合作银行云阳支行;账号:3211034501201000003919。挂牌竞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价款。其他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签定《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探矿权出让金10日内结清。除公告中有特殊说明外,成交价不含契税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费。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以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为准。
七、特别约定
竞得者,如探明可供进一步开发利用的盐矿资源,在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和统一规划的条件下,应当首先满足当地盐化工企业生产建设的需要。
八、风险提示
拟挂牌出让的探矿权区块因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
九、免责声明
竞买人应对本次挂牌的探矿权所在勘查区认真勘察,自行判断并承担责任。有关地上三杆、地下光缆、管道设施等由竞得人负责迁移安置,与国土局无涉。
丹阳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在国土资源局二楼接受咨询,发放有关资料,接收竞买申请。
联系人:刘红霞、王建华
联系电话:0511——86911088
86520263(传真)
网址:www.landj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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