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滨园小区原临时搭建售楼部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位于丹阳市港口西路16号龙滨园小区的业主,该小区是天津一家房屋开发公司借丹阳一建公司于04年开发1的,我们业主入住的物业是绿城物业公司,到了2010年9月该物业公司由于自身管理不善,于当月撤走物业。为了我们小区的共同安全、卫生等利益,先前临时组织一支由本小区老同志负责的非正式物管,此后在我们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要求和不懈努力以及化肥路居委会等部门的支持下,于2010年的春节前正式成立了丹阳市龙滨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自主管理,此举也曾在今年的丹阳报上推广宣传。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小区,经广大业主的要求和提议,现向您反映如下的问题,企盼得到您的工作支持和明确答复: 起初在绿城物业公司因自身管理不善撤走与我小区非正式物管办理交接时,得知了一些“售楼部”的模糊信息——属于开发商临时搭建用作售楼之用,并没有经过许可,更不用说办理产权登记,这一点,在2010年9月我们小区部分业主向丹阳市城管局领导反映时,该领导要求以业主委员会的身份提起,当时的确没有,也不能、不现实,2011年12月份我们再一次以业主委员会的身份书面向丹阳市城管局报案了,春节后也虽经该局来查证过一次,嗣后至今音讯全无。同时我们也曾向丹阳市规划局反映过,同样至今没有一个终了的解决方案。 鉴于此,因大部分业主的竭力倡议,特别是该建筑遮挡通风和阳光的业主竭力要求,向您或通过您反映该房屋的情况,我们想这房屋属于违章房是毋庸置疑的,但如何拆除是关键,我们业主委员会虽然一时阻止了部分业主主张的或自行组织人员去拆除的作法或群访的想法,可是不能阻止一世。我们坚信,有了您的支持或通过您的支持,拆除该违章房的想法一定能实现。有了您的支持或通过您的支持,有效地避免了一起部分业主与利用该违章房出租获利人的肢体冲突,同时为我们小区送来一缕平安和祥和的阳光,也是对我们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鼎力支持。我们企望不管怎样如何给我们一个书面回复,谢谢! 丹阳市龙滨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 0 1 2 年 7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