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城区交通改善方案”项目任务的通知
丹政发〔2013〕59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丹阳市城乡一体化规划》、《丹阳市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丹阳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要求,由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院联合研究编制完成了《丹阳市城区交通改善总体方案》。此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相关会议审查原则通过。现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实施条件、文化保护等因素,列出了分期实施项目计划表。
现将各项目分解给相关部门予以落实。请牵头实施“今年拟实施项目”的部门要抓紧时间做好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投资预算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尽快组织实施。牵头实施“今年论证准备、明年拟实施项目”的部门要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具体实施方案设计、投资预算编制等工作,并列入明年全市投资项目计划,条件成熟时尽早实施。牵头实施“明年论证准备、后年规划实施项目”的部门要进一步论证项目工程施工的可行性,并及早与上级铁路、航运等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批准。承担“今年拟实施项目”第13项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整改措施。承担“今年拟实施项目”第14—17项的部门要抓紧时间研究编制方案或办法,按程序批准实施。
丹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