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提拔助理代替矿领导下井,又一个国内最先进经验!
一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
最近,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矿领导强调,这7人待遇提高了,并且全部脱产,主要是跟班盯岗,都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这种做法应该与23号文件不冲突。这突击提拔的用意再明显不过,只为应付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3号文件的初衷非常明确,在日常巡查中,矿领导能了解井下安全生产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同时也可以洞察矿工心态,舒缓他们的工作压力;而一旦井下有紧急情况,他们也会根据综合掌握的一手信息,应急指挥,确定一个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
“矿长助理”算不算煤矿的主要领导,能付多大的责任,自然有相关部门来认定,只是从这种突击提拔的“应急措施”中,人们看到的是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的漠视,对责任的推卸。如果应尽的责任都不愿承担,如此矿山领导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此外,人们还关注“假领导”代替下井以及“真领导”敷衍、作秀,还会持续多久?该怎样杜绝?在一些私营矿企中,老板雇佣专业人士担任矿长、副矿长,或许还是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可国有的企业呢,他们的领导可都是有官阶的,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总有一些预言变成现实。遥记得“领导下井”政策出台时,就有业内人士就提出:想要将23号文件(“领导下井”文件)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三防”,其中之一就要“防‘假领导’下井,‘真领导’不下井”。
“领导下井”政策贯彻至今,当初的警告终究一语成谶。矿长不但没有下井,反而滋生出“矿长助理”这一职业,分辨不出这到底是喜是忧。不得不佩服一些煤矿领导的智慧和才华,不得不钦佩“矿长助理”甘当领导“替死鬼”的勇气。套用当初陕西“绿漆刷山事件”官员的一句话来讲:“矿长助理”下井是国内最先进经验!
“矿长助理”的本身仍旧是普通矿工。由几个普通矿工去监督管理一群普通矿工,这就是我们现在陷入的乏力困境。“领导下井”政策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轮流带班下井,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矿长助理”看似为煤矿“领导”,实际上只是负责装装领导做做模样。“矿长助理”在井下履行监管矿工生产行为的职权,在地面上却并无实际行政领导职权。下井升井之间,身份角色骤变。而正是在这种恍恍惚惚,朦朦胧胧的身份转变中,矿工生命保障始终处于“悬空”状态。
就算一天上级部门突然来查,“矿长助理”也会“打游击”,悄无声息地玩消失。这时候,真正的领导会伴着矿工下井升井。这样一来,平时有“假领导”,“战”时有“真领导”,相互配合之“默契”,手段实施之狡黠,实在令人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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