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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婚姻法修改背后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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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09: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于13日起正式实施。依据该解释,“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一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后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网站8月12日)
《婚姻法》数次修订、数次解释,与其说是完善,不是如说更为直接、更为实际。新的司法解释将司法实践当中涉及到亲子鉴定、财产分割等具体问题,作出细致入微的解释,方便了法官操作的同时,更方便了离婚夫妇进一步明晰人身血缘和财产关系,裨益固然不容否定。
网上诸君还在争论着是对“丈母娘”有利,还是对“男方”有利的问题,笔者倒是觉得,司法解释的出台,于谁更有益处,只是表面现象而未触及其根本。司法解释如此“看重”离婚过程中的诸多实际问题,其根源又于何处呢?笔者认为,公众对于这一司法解释的争论,正是蔓延在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所造成的。
当“丈母娘的刚性需求”在婚姻缔结之中越来越被强调,因财产关系而非情感,催生出来的婚姻,与其说是对人的信任,不如说是对物质利益的信任。当下,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对待陌生人,甚至是熟人、亲友,都必须保持着三分的警惕。人际关系在物质利益的面前,显得虚无且少确定性,不如物质、财富“看得见、摸得着、握得住”。而在小三、包养、婆媳矛盾等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之下,婚姻关系是何等的脆弱,而“闪婚”后“闪离”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试想,一个只图财而不知人,对彼此都心存疑惑的婚姻,又怎能走多远呢?
“贫贱夫妻百事哀”,虽不无可取之处,但先贫贱后富贵者,也绝非少数。因为不信任感情,而选择在利益为导向的婚姻,却经历不住时间的考验和风雨的变幻。而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只是单纯从技术层面来解决离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如果情比金坚,如果心有灵犀,又何须用得着这些司法解释呢?因此,笔者认为,我们无法保证每一段婚姻都能功德圆满,但轻易去触及作为道德底限的法律,只能说明这个社会的不成熟、不稳定。我们是不是应该脱去对物质的依赖和对他人的不信任,让婚姻回归于朴素自然的本真呢?
     
发表于 2011-8-16 09: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信任危机啊,这个社会,连夫妻感情都那么不堪物质的击打了么?
发表于 2011-8-16 09: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刘奇从这个角度阐述,确有道理,不错!
     
发表于 2011-8-16 10: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电视剧新结婚时代中,刘凯瑞曾说:女人插足一年是是非,两年是祸害,三年就是爱情了。这样的男人为着自己的出轨却不肯离婚的作为感到十分的坦然,并且说自己是有责任的男人。
只是,女人有时候太傻,为了爱情,赔了自己,赔了青春,赔了名声,到最后也只能哀叹唏嘘,如果再年轻一次,绝不要碰结婚的男人。
天下的男人,如果你结婚请珍惜你的妻子。
天下的女人,如果你单身,请珍惜自己。
发表于 2011-8-16 11: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楼主揭开了当下社会的实质。{:1_168:}{:1_168:}
     
发表于 2011-8-16 11: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婚姻法新解或将终结功利婚姻
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经公布后即引发民间广泛争议。“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规定被指保护了强势地位的一方。也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首选由“富二代”变成“潜力股”。(8月14日《北京晨报》
当情感和婚姻一旦成为某种交易,势必沾染上功利化的色彩。而这种功利化,一方面是生存高风险时代的献祭,而另一方面则是家庭伦理观念的幻灭。“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固然有青春无力向上的无奈,但更重要的是,女性在婚姻日渐市场化的时候,偷懒心理和依赖意识正在蔓延。环境如此开放,男女平等也不再是虚无的想象,通过选择优越的生活来改变窘境,实际上是放弃自己对命运和婚姻的主宰权。因此,《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与其说是一种制度规范,倒不如说是一场情感教化,鼓励女性独立,重拾在婚姻家庭中“半边天”的地位。
     在这个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物质已经深重地捆绑了人们的婚姻和爱情,绑架了人们的择偶观念。选择情感,婚姻又不得不面临着面包制造的风险,电视剧《裸婚时代》就做了最为生动的诠释;而选择面包,又很容易出现情感的风险,女性为面包而嫁,势必导致情感及家庭地位的弱势,而情感的不对等造成的失衡,有往往是引发情感危机的根源。但所幸在最新司法解释之前,婚姻的终结还能换一点面包。而今献祭情感换求面包的机会也将失去,因此真爱和女性独立再次成为维系家庭和幸福的重要支撑。
    而情感和平衡,恰恰是婚姻风险最重要的润滑剂和缓冲剂。如果女性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弱者,怀有坐享其成的心理,那么谁来创造婚姻家庭的未来。婚姻生活需要算计,但并不是婚姻主体彼此的算计,而是对这个生活共用体未来的算计。唯有女性独立,才能够更好地平衡婚姻生活中的地位、话语。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实际上让婚姻主体的目光由现实延伸到长远。而且事实上,避免男性的婚前财产被失败的婚姻掠夺,是公平所需,也是司法正义。保障公平正义的同时,能够唤起女性的危机意识,避免女性产生“我是弱者”的自我暗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正是从观念上纠正女性的社会观念。
    由选“富二代”、“钻石男”到选“潜力股”、“绩优股”,对于情感婚姻而言,正是一种从坐享其成到息心经营的心理转变过程。情感和婚姻是需要经营和浇灌的,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潜力股”、“绩优股”实际上可以让婚姻主体自觉地去享受这个经营的过程,而这也尽可能地降低了婚姻的风险。付出型的情感共同体,一定要比索取型的婚姻更加经得起考验。当情感婚姻由生意式的算计变成相濡以沫、同舟共济,尊重和爱护也就有了肥沃的土壤,而这正是情感婚姻高风险时代所匮乏的。
尽管《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存在着种种争议。但毋庸置疑,它是为平衡权利和平衡情感所存在的。这个社会情感婚姻的风险越来越大,有个根本原因就是失衡:爱与被爱造成的失衡、付出与索取造成失衡……而这种失衡,很大一部分原因又是情感婚姻主体被高度市场化的物质世界迷离了双眼,把情感婚姻的共同体对立了起来,因此幸福也就自然失去了方向。也许不少人会将情感高风险时代的存在归咎于外界,譬如时艰、诱惑的破坏力,而事实上,“同床异梦”的才是情感婚姻真正的杀手,情感婚姻内部不主动去平衡,颠覆和被颠覆也就在所难免。
    在女性独立环境日渐转好的现实情境下,在情感婚姻中不应再有弱者的概念。《婚姻法》的功能也就应该由保护转向平衡,由保护原本处于家庭弱势地位的女性转而平衡整个情感共同体。由此,《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或将是对功利婚姻时代的终结,也是对婚姻高风险时代的理念纠偏。
     
发表于 2011-8-16 15: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浮燥的社会出现的婚姻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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