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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佟平

[原创]《闲读圣经和论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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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09: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1,应该提倡哪种慈善?——《闲读圣经和论语》

儒家弟子和基督信徒都提倡从事慈善事业,但是仔细分析,读者不难发现,同样是从事慈善事业,两者却有很大的不同。简单来说,儒家的慈善事业是出于发自内心的仁心仁爱,做慈善就是为了让受捐助者得到幸福和快乐,对接受捐助者无欲无求。基督徒的慈善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宣扬上帝的爱、传教、自己进天国、得永生等宗教目的,所以对基督徒来说,做慈善只是一个手段,不是他的目的。

在《马太福音》关于天国的宗教故事中,基督徒对他人的冷血和漠不关心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故事说,有5个聪明新娘和5个笨新娘,在成亲的晚上,聪明新娘预先多准备了灯油,笨新娘没有预先准备灯油。结果晚上在等新郎的过程中,灯油都烧尽了。聪明新娘加进预先准备好的灯油,笨新娘想让聪明新娘分点灯油却遭到拒绝,只好自己出去购买灯油,结果刚走开,新郎到了,于是聪明新娘和新郎进去了,笨新娘被关在门外。(太25,1~12)

这个故事无非是想表达一种预先准备工作很重要的意思而已,仅这个意思的表达来说,基本上是清楚的,也没有什么错。但是表达得非常不高明,尤其是故事中的一些细节透露的道德情感如此低下,应该受到谴责。

故事中的聪明新娘在面对笨新娘的借油请求时,表现得那么冷酷、自私、绝情,丝毫没有一点宽恕、仁爱之心,宁可让她们失去进入天国的机会,也不愿意帮助她们。这等于在告诉读者:进入天堂的新娘确实是预先准备好的人,但同时也是非常冷酷、自私、对他人缺乏仁爱和宽恕之心的人。如果天堂里尽是这样的人,那么这样的天堂不进也罢。

现实生活中总会有聪明人和笨人,作为一个宗教故事,居然去讽刺挖苦笨新娘,实在比较恶劣和粗俗、也缺乏人文关怀精神。

《马太福音》又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主人出门前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分别给三个仆人5000、2000、1000块钱,让他们去做生意。过了一段时间主人回来了,结果,拿了5000块的人赚了5000块,拿了2000块的的赚了2000块,主人就很高兴。那个拿了1000块的,担心做生意亏本,就把钱藏着,结果不亏也不赚。主人就把他大骂一通,将这1000块也夺了过来奖励给那个赚了5000块钱的仆人,然后将他赶出了家门,丢在外面黑暗里。让他在那里在那里切齿哀哭。(太25,14~30)在这个故事的结尾,耶稣强调了“马太效应”: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太25,30)

透过这个比喻,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感受到耶稣和他所鼓吹的所谓天国,对弱势群体是多么冷血和残酷,丝毫也看不到任何人文关怀的痕迹。同时这个故事还对那种崇拜赚钱、嫌贫爱富的丑陋心态作了淋漓尽致的描述,与耶稣讽刺有钱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的形象论判若两人。

《马太福音》的第三个关于天国的故事说,天国到来的时候,好比一个王坐在那里,将所有的人分成两类,一类“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一类“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上天堂,下地狱”。区分的标准是,看你有没有做到:“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有人问,我怎么才能知道有没有为你耶稣做这些事呢?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1~40)

《新约》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教育民众做慈善事业,在客观上是对社会有益的,尤其是与那些不做慈善事业的人相比,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们不能不说这样的慈善事业从理论上来说是比较原始的、落后的、不纯净的。因为《新约》实际上是把做慈善事业当成了满足“进天国”私欲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对接受慈善的群体的真正尊重和仁爱。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讨好耶稣,只是为了得到进入天国的机会。所以严格来说,这样的行为不能算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纯净的人道主义的慈善行为。

真正的人道主义的慈善行为,应该是没有任何私欲、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更不是为了讨好任何鬼神的。真正的人道主义的慈善行为是真心诚意把接受慈善帮助的人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平等对待:自己快乐健康,也希望对方快乐健康;自己富裕,也希望对方能富裕。

怎样严格划分这两种慈善行为的本质区别,我也可以打一个比喻。有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其中一个人爱她,是因为爱她本人;另外一个人爱她,是因为爱她的钱。你说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爱她呢?为了讨好耶稣进天国而去做慈善的事等于是为了对方的金钱而去爱对方。

正如孔子所说的那样: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3.3』

一个人对人有礼貌固然是可取的,但是如果这个人内心对人很无礼,只是出于某种需要不得不装出一个有礼貌的样子,那又有什么价值呢?儒家思想所倡导的是“己欲达而达人”的“济众”慈善理念,自己幸福也让别人幸福。《论语•雍也》写到:

子贡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誓,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⒍30』

子贡说:“假若一个人能给老百姓很多好处又能周济大众,怎么样?可以算是仁人了吗?”孔子说:“岂止是仁人,简直是圣人了!就连尧、舜尚且难以做到呢。至于仁人,就是自己想要有所作为也帮助别人有所作为,自己想要过上幸福的日子也要帮助别人过上幸福的日子。凡事能以自己作比,并推己及人,可以说就是实行仁的方法了。”

所以我们衷心希望那些从事慈善事业的人能真正拥有一颗慈善之心,而不要仅仅是为了讨好某种虚幻的鬼神、只是为了进入虚幻的天国才去做慈善事业。那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那些接受慈善帮助的人也一定会更加快乐,因为那样,他们才知道他们得到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还有精神上的尊重,而不只是一个满足别人实现某种虚幻宗教梦想的道具。

(未完待续)

2009/1/13
发表于 2009-1-13 11: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楼主这样对比写法真是深入浅出,连我不懂圣经和论语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不过老师表达的观点直言不讳,这里清净之地倒无所谓,如果场合不同恐怕会引起基粉的争议~~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09: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2,“圣餐”的由来——《闲读圣经和论语》

基督教有两个最重要的仪式,一个是“受洗礼”,一个是“领圣餐”。所谓“领圣餐”,就是教会主办的给信徒吃饼和喝葡萄汁的仪式,也许这些宗教仪式是根据新约《马太福音》讲述的一个宗教故事而演化出来的。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6~28)

《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也有类似的内容,但是《约翰福音》中则没有相关的内容。根据这个宗教故事的说法,是耶稣将饼说成是他的身体,将葡萄汁说成是他的血。我们现在自然无法确认耶稣当初究竟有没有这样说过,我们只可以分析一下,耶稣这样说是否合乎情理。

按照通常的情况来分析,耶稣不可能这样说,因为耶稣既然是基督教的宗教领袖,是所谓上帝的儿子,怎么能让基督徒来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呢?在通常的概念中,只有罪大恶极的人,别人才要“寝其皮,食其肉”。

按照《新约》的说法,耶稣是被罪人所杀害,按照历史记录,他是被上帝的信徒犹太教会所杀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罪人或犹太教徒吃了耶稣的肉、喝了耶稣的血、夺得了耶稣的生命。也可以说,耶稣是为了维护基督教的宗教理想献出了生命。

耶稣是为了捍卫他所信奉的真理被反对派杀害的,是反对派夺了他的命、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因此只应该是耶稣的反对派才会对耶稣痛恨得“喝其血、食其肉”,怎么可能让那些追随耶稣的信徒与耶稣的反对派一起对耶稣“食其肉、喝其血”呢?

如果耶稣真这样说过,把饼比喻成他的身体,把葡萄汁比喻成他的血,那么他也许是在暗示,有一天他的身体可能会像饼一样被他的敌人吃掉,他的血可能会像葡萄汁一样被他的敌人喝掉。通过这样的比喻来表明自己为了信奉宗教信仰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让门徒也把饼和葡萄汁当成自己的身体和血吃下去喝下去,是希望他的门徒也能有此献身的精神准备,这样才比较符合逻辑。

基督教会居然因此演化出一个所谓“领圣餐”的仪式,要求所有的信徒都来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在非基督徒看来,不但荒唐滑稽,也充满了血腥和野蛮。让人实在无法想象:那些信徒在吃喝了他们的宗教领袖的血肉之后会是怎样一种扭曲的心态?

耶稣将饼和葡萄汁说成是自己的身体和血,也许只是基督教会为了传教而刻意编造出来的又一个宗教说词,而且这一宗教说词即使在教会内部也没有得到统一的认可,所以这样重要的内容才会在《约翰福音》中找不到任何相关的文字记录。也许这个故事很可能是不存在的、《约翰福音》也不赞同让信徒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所以才没有在《约翰福音》中写这件事?

根据相关资料介绍,耶稣作为犹太教的信徒,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严重违反了信奉上帝为神的犹太教的教规而被犹太教会判处死刑。也就是说,耶稣是作为教会的叛徒以亵渎上帝的罪名被处死的。从宗教的角度来说,犹太教处死耶稣并没有错,因为直到今天,基督教也无法找出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耶稣不是普通人而是什么上帝的儿子。当然,从人的角度来说,我们谴责任何宗教机构以宗教的名义屠杀任何人。

从基督教的角度来说,由于耶稣的被杀害,极大地促进了基督教的发展,所以不但可以说耶稣是基督教的功臣,也完全可以说,耶稣为了基督教献出了鲜血和生命。但却不可以因此说,耶稣的鲜血和生命就可以为世世代代的人赎什么罪。客观来说,耶稣的牺牲只是为了基督教会,如果基督教会做好事,那么耶稣的牺牲就是有利于人类的;如果基督教做坏事,那么耶稣的牺牲不但毫无价值,甚至是对人类有害的。

因此所谓耶稣用他的血洗了人类的罪的说法,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情理上、还是逻辑上都是不能成立的,都只是一种夸大其词的宗教说法。任何人如果有罪,都是他自己造的孽,没有人可以代替他洗清,连鬼神也不可以,只有每个人自己才可以洗清自己的罪。那种以为只要加入某种宗教组织、信仰某种鬼神、吃点饼或酒、就可以免除自己罪行的观点只能是自欺欺人,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对罪恶的放纵和包庇,应该遭到社会正义和人类良知的谴责。《论语•子张》中写到:

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子张19.21』

人的罪也好、过也好,只要是发生了,就必须由自己去赎罪或改正,不能逃避,也无法隐瞒,更不可能、也不需要由什么鬼神来代替。


(未完待续)
2009/1/16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09: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原帖由 A君 于 2009-1-13 11:20 发表
楼主这样对比写法真是深入浅出,连我不懂圣经和论语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不过老师表达的观点直言不讳,这里清净之地倒无所谓,如果场合不同恐怕会引起基粉的争议~~


没关系,我这文章在各大论坛都有发表,与基督徒的辩论每天都在激烈展开,呵呵。
发表于 2009-1-17 22: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呵,辩论的场景一定很有趣~~

不知老师此书出版没有,我对出版业不熟悉,不过我所在的行业对涉及宗教的问题限制极严,我想老师对教徒众多的基督教的坦率评论,恐怕会使出版社有所忌惮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0: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原帖由 A君 于 2009-1-17 22:16 发表
呵,辩论的场景一定很有趣~~

不知老师此书出版没有,我对出版业不熟悉,不过我所在的行业对涉及宗教的问题限制极严,我想老师对教徒众多的基督教的坦率评论,恐怕会使出版社有所忌惮


是的,出版社正在为难。
 楼主| 发表于 2009-1-20 08: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3,上帝离弃了耶稣——《闲读圣经和论语》

把耶稣包装成上帝的儿子,是基督教立教的需要,也几乎构成了《新约》的主要内容,可是讽刺的是,《马太福音》却在不经意间留下一个巨大的破绽,那就是记下了耶稣前对上帝伤心绝望的悲鸣:“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

《马太福音》不但记录了这个耶稣对上帝伤心绝望的悲鸣,还记录了当时人们对耶稣是否能复活、是否真的是上帝儿子的争议和怀疑。科学、理性地思考、分析这些争议和怀疑有助于我们认识事情的真相。
“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从那里经过的人,讥诮他,摇着头说,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也是这样戏弄他,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的讥诮他。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呼喊,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意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其余的人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太27,37~50)

鉴于当时人们对宗教的迷信,人们还是有些相信耶稣可能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人们迫切希望他能在面临生死的关键时刻来证明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如果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如果他真像《新约》上记载的那样有那么神奇的特异功能,那么让自己从十字架上走下来是非常容易做到的。可惜,耶稣不但不能做到这些,连对上帝的信仰也动摇了,甚至绝望地发出控诉:“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这等于向全世界宣布,就连耶稣也对上帝之神失去了信心,否则他不可能那么绝望地在凄惨的悲鸣中死去。

尽管《新约》在写完耶稣死去的宗教故事之后,又继续写了耶稣种种复活的宗教故事、基督教甚至根据这些宗教故事敷衍出了所谓“耶稣用他的血为人类赎罪”的宗教理论,但是从耶稣临死前发出的悲鸣这一细节来看,读者已经足以看清楚:耶稣既没有什么特异功能,也不可能是什么上帝的儿子,更不可能在死去之后再复活。因为如果耶稣真有那么神奇的特异功能,在临刑之前,将他的特异功能在人群面前展现出来,既能消除他所有敌人对他的怀疑,又能极大地赢得人们的信任,扩大基督教的影响。但他居然没有利用这一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去展现他的超级能量,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不是他不想、也不是他不知道那是一个最好的机会,而是因为他不能、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异功能。

同样地,如果耶稣真相信他将在三天后复活、并且将回到上帝的身边,他怎么还会悲愤地质问上帝为什么将他离弃呢?既然他曾经预告过三天后会复活,为什么不安排门徒通知所有的人来公开见证他的复活?为什么除了他的门徒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人看到他的复活?由此足以证明,关于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以及耶稣会死而复活、乃至耶稣用他的死拯救了全人类等都是一些基督徒为了传教需要而杜撰的宗教故事。《新约》以如此不堪一驳的内容作为教义去欺骗信徒,正显露了它的虚伪性。

与此相反,孔子非常崇尚诚信的重要性,把诚信提高到了比死更重要的地步,《论语•颜渊》中写到: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12.7』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施政是如此,宗教又何尝不是如此?宗教是人类信仰中最神圣的部分,连这样神圣的部分都充满了杜撰、虚假、不真实、不诚信?又怎么可能让信徒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到诚信呢?这样的宗教又怎样能取信于民呢?

(未完待续)

2009/1/20
 楼主| 发表于 2009-2-3 09: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4,复活与永生——《闲读圣经和论语》

复活与永生是耶稣开给信徒最大的宗教支票,也是信徒活着的时候永远无法确认是否能够兑现的宗教支票,因此我说那只是一个宗教理想的符号。尽管如此,复活和永生依然是《新约》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在四部福音中都有写到,为了节约篇幅,我将四部福音中的同样内容汇集起来一起加以分析。

《马太福音》:“马利亚等来看坟墓。使者对她说,耶稣已复活。耶稣显现让她告诉其他门徒,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十一个门徒在那里果然见到了耶稣。”(太28,1~16)

《马可福音》:“马利亚等进了坟墓,有个少年人对她们说耶稣复活了,门徒们不信。耶稣就在其中两个门徒面前显现,其他人还是不信。后来,耶稣在十一个门徒前显现,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他又对他们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5~16)

《路加福音》:“那些妇女在坟墓里没有看见耶稣的身体,忽然有两个人对她们说耶稣复活了。她们把这告诉使徒等人,他们不相信。耶稣向其中两个门徒显现,其他人还是不信。耶稣就在全体门徒前显现说,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24,1~40)

《约翰福音》:

“马利亚站在坟墓外面看见两个天使,忽然天使变成耶稣,让她去告诉门徒说他复活了。耶稣又显现在门徒面前。有个门徒多马当时不在,事后说,除非我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于是耶稣再次显现,并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20,11~29)

比较这四篇文章不难看出下面几点:其一,所谓耶稣复活纯属传言,并没有任何人直接看见耶稣从死亡状态中复活过来;其二,第一个声称耶稣复活的是一个女人马利亚,这样的说法连耶稣的门徒也不相信;其三,对于门徒从不相信转变为相信的过程四部福音书的说法彼此矛盾,显示他们是为了某种需要才转而选择相信耶稣复活的传言;其四,在其描写的耶稣以复活的面目出现时都不是那么光明正大,而总是在装神弄鬼的状态下出现,其真实性非常可疑;其五,除了他的门徒和那几个妇女,并没有任何其他人看到复活的耶稣,不能排除他们为了某种需要集体编造谎言。根据这五点,我们有理由相信,所谓的耶稣复活完全是《新约》为了传教需要而杜撰的一个宗教故事。

从文化的意义上来说,东西方文化中都有关于“永生”的概念,那些为了追求真理,为了追求和平,为了国家和民族,为了他人和公众利益而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人,都可以被看成是获得了精神上的永生。正如一首著名的诗歌所写的那样:“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

如果从精神的层面来说,耶稣虽然被处死,但他却永远活在信徒的心中,这一点是对的。但是像《新约》所说的一个肉体的耶稣死去了,还能作为一个肉体的人再复活,甚至还让某个信徒触摸他身上的钉孔以证明他的肉体曾经复活,则纯属毫无科学可言的宗教说法。

耐人寻味的是,《新约》为了禁止信徒怀疑这个宗教故事的真实性,特意写上了这样两句话: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20,29)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这两句话非常厉害,一句是用所谓的“福”来诱惑信徒放弃对这个宗教故事真实性的怀疑,另外一句是用精神恐吓来禁止你怀疑这个宗教故事的真实性。你敢不信,就定你的罪!

我们不得不感慨《新约》中设计的循环互证、诱惑和恐吓双管齐下的手法是多么环环相扣、多么巧妙,难怪直到今天还是那么管用、能使许多信徒对这样破绽百出的宗教故事的真实性毫不怀疑。

孔子在《论语•泰伯》中说: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8.9』

这句话历来成为人们攻击儒家思想的一个口实,仿佛儒家思想就是鼓励愚民政策,其实《论语》中的这句话与《圣经》中要求信徒盲从、迷信的程度比较起来,实在是望尘莫及。对于《论语》中的这句话,我们今天可以作出另外一种解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就是说:如果老百姓能够有效管理自己,就让他们自己去做,如果老百姓不能有效管理自己,就要教给他们怎样有效管理自己。”

从怎样灌输愚民政策、怎样迫使信徒死心踏地盲从、迷信,怎样让信徒放弃独立思考,怎样把一个假的宗教故事说得像真的一样来说,这世界上恐怕没有比《新约》的作者更高明的了。如此看来,真正的传销高手肯定都认真学习过《圣经》。假如你能让一个无神论者相信“复活和永生”是真的,那么说服人加入你的下线,还不是小菜一碟?

(未完待续)

2009/2/3
 楼主| 发表于 2009-2-6 09: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5,寡妇捐款与周急不济富——《闲读圣经和论语》

儒家文化所倡导的慈善不但在目的上与基督教文化所倡导的不一样,就连在具体的操作上面也有明显的不同。由于以《圣经》为核心的基督教文化从事慈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信徒自己在死后进天国、得永生,因此在进行慈善活动的时候是不考虑从事慈善的人有没有能力,也不考虑接受慈善者的情况怎样,只要把捐款捐到教会手里就行了,所以耶稣才会鼓励原本需要救助的贫穷寡妇也捐献出养生钱。孔子则提出了“周急不济富”的慈善原则。

《圣经•马太福音》写到,“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马太福音》12,41~44)

耶稣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就是说,看一个人对慈善的热情,不能只看他捐出的钱多还是钱少,还要看捐出的钱在他所拥有的钱财中所占的比例。同样的一个大钱,对于富翁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是对于穷人来说就可能是全部家当。

《圣经》以追求仁爱为核心,希望通过慈善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救助。这一点,与孔子的观点不谋而和,孔子在《论语•雍也》中提出“周急不继富”的慈善原则。

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雍也6.4』

子华出使齐国,冉求替他的母亲向孔子请求补助一些谷米。孔子说:“给他六斗四升。”冉求请求再增加一些。孔子说:“再给他二斗四升。”冉求却给他八十斛。孔子说:“公西赤到齐国去,乘坐着肥马驾的车子,穿着又暖和又轻便的皮袍。我听说过,君子只周济急需救济的人,而不周济富裕的人。”

孔子与耶稣对待慈善一事的理解也有细微不同之处,孔子强调的是对一切人的关爱,包括对捐献者的关爱;孔子认为,从事慈善事业,不应该锦上添花,而应该雪中送炭。同样,收集慈善捐款,也应该收有余拒不足。而耶稣虽然能理解寡妇是尽其所能的向她所信仰的宗教进行捐赠,但是耶稣只强调了捐献的行为本身,却没有阻止穷寡妇捐出养生的钱,这样为了宗教目的的慈善行为似乎背离了慈善应该帮助穷人的本来意义。

(未完待续)

2009/2/6
 楼主| 发表于 2009-2-13 16: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6,孔子和耶稣的安贫乐道——《闲读圣经和论语》

《论语》和《圣经》这两部书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劝说人们安贫乐道的内容。《论语》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了坚守仁义的道德底线,宁可贫穷也不能损害仁义。《新约》则干脆把财富宣称为是“进天国、得永生”的巨大障碍。《路加福音》就特别强调了耶稣对富人的仇视和鄙视:

“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你们饥饿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饱足。你们哀哭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喜笑。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路5,20~25)

如果耶稣面对穷人,由于无法改变他们的贫穷,为了安慰他们说,“你们虽然现在贫穷,但是一旦信了教就可以在天国得到幸福。”这也还能算是为穷人提供精神安慰的善意谎言。但是耶稣硬要说富足的人会有祸,实在毫无道理。

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讨厌富足,耶稣将信教与追求富足对立起来的观点、与是非颠倒的文革年代的偏激政治口号“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如出一辙。

《路加福音》还讲述了一个富人在阴间受折磨、穷人在阴间得到安慰的宗教故事:

“耶稣对他们说,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19~25)

如果富人只因为富裕就要在阴间受痛苦,那么与中国人相比,或者与非洲的难民相比,现在的绝大多数美国人都非常富裕,岂不都要在死后遭受痛苦?更何况,如果生前贫苦的人都可以在死后得到安慰,那岂不是说所有的非洲难民都是幸福的?那还有什么值得同情呢?

《新约》在这个宗教故事中,通过耶稣的口说出来的这番对富人的丑化和对穷人的美化的理论是毫无道理的、也是反人类的。我们不难设想,如果人人都把财富看成是罪恶,把贫穷看成是美德,那么人类社会只会停滞不前,甚至要走向倒退。

孔子也赞赏安贫乐道,但是孔子赞美的安贫乐道与耶稣鼓吹的乞丐得幸福还是有所区别。孔子并不认为越穷越光荣,越穷越幸福,而是认为一个人为了追求真理就要有勇气甘愿贫穷。《论语•里仁》写到,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4.9』

孔子说:“一个人如果立志于追求真理,却以穿不好吃不好为耻,那么实在不值得与其探讨追求真理的问题。”这句话表达了一个人要想立志于追求真理,必须要有充分的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准备,否则就不是一个真正的追求真理之人,也就不值得其他真正追求真理的人与其一起探讨了。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更是对颜回的安贫乐道大加赞赏: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雍也6.11』

孔子说:“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一竹筐饭,一瓜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的乐趣。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 这里孔子借赞扬颜回的机会,再次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安贫乐道”的君子形象。

(未完待续)
2009/2/13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7,圣经的“道”与论语的“天”——《闲读圣经和论语》

《约翰福音》与其他三部福音有很大的不同,其最大的不同在于这部福音在宗教理论上面有了很大的提炼,某种程度上摆脱了对犹太教的上帝耶和华的依赖,重新定义了神的含义。对于耶稣的神化,也放弃了前三部福音那样比较原始粗糙的、破绽百出的所谓“童女怀孕生耶稣”之类的让人难以相信的模式,文中完全没有一个字描写耶稣怎样出生、怎样成神,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更加抽象的表达方式。

《约翰福音》开宗明义地用“道”取代了原来的“耶和华上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18)
作者首先把一个抽象的“道”与《旧约》中的上帝并列,然后把耶稣说成是从上帝那里来的“道成肉身”的“神”。这样一来,就巧妙地用耶稣取代了《旧约》中的上帝。

所以《新约》中的道,只是一个道具,只是虚晃一枪,它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宗教理论,它的唯一作用,就是完成耶稣对上帝的替换。因此在许多场合,基督教直接把耶稣称之为道。

这样一来,道在基督教里面就成了一个至高无上的抽象的宗教崇拜概念。儒家文化中也有代表至高无上的概念,那就是“天”。儒家思想中也提到“道”,但是儒家文化中的“道”与基督教文化的“道”是完全不同的。或者可以说,儒家文化中的“天”和“道”和起来,约等于基督教中的“道”。

儒家文化中的“天”人格特性,比如说“天生万物”的概念等,《论语》中也多次提到“天“:

“获罪於天,无所祷也。”『八佾3.13』

“予所否者,天厌之!”『雍也6.28』

“天生德于予,恒魋其如予何!”『述而7.23』

“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9.5』

“吾谁欺?欺天乎?”『子罕9.12』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17.19』等等。

《论语》中的“天”是指某种不可知的、人力无法支配的、无法解释的、无所不在的、绝对公正、无限大和永恒的抽象概念。但是《论语》中的“天”绝对不与具体的人发生关系,不会像《新约》中的“道”那样、还能生出什么“人子”来、还能变成什么“肉身”。

《论语》的作者也从来没有把孔子神化为天,更没有把孔子神化为“天子”,孔子甚至明确否认自己是“生而知之”: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述而7.20』

“道”在儒家文化中属于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客观、正确、终极真理,比如: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⒋8』

子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卫灵公15.7』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里仁⒋5』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学而⒈14』

《论语》中的这个“道”,不是像《新约》里的那样,指上帝、耶稣、或上帝耶稣的宗教理论,也不是指孔子或孔子的理论,不是说只要看到了听到了某个伟人或某种理论就足够了,而是说要通过自己的长期努力去领悟一种客观终极的真理。这种真理、可能是做人的真理,也可能是管理国家的真理,或者是其他的什么真理,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是一种开放的思想体系。不像《新约》那么狭隘、就是具体指某个神。

《新约》中的道非常狭隘,而且也把《新约》当成“道”的拥有者,它不鼓励信徒去思考、去追求、去领悟,它只要求信徒被动地灌输和接受,然后盲目地迷信和崇高就可以了。《论语》中则没有具体的、现成的“道”给信徒,更多的是启发、鼓励信徒自己去追求“道”、去“悟道”。

(未完待续)

2009/2/20
 楼主| 发表于 2009-2-27 15: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8,耶稣孔子怎样取信于民——《闲读圣经和论语》

任何宗教或思想要想得到传播,都必须取信于民,基督教和儒家思想也不例外,比较一下耶稣和孔子怎样取信于民,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新约》清楚地告诉我们,耶稣是通过各种真假难辩的“神迹”来获得门徒和信徒的信任,而《论语》也明白地告诉我们,孔子是以他的才华学识和道德情操博得了弟子的信任。

《约翰福音》讲述了耶稣怎样用神迹获得门徒信任的宗教故事。

“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那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约2,1~11)

作为基督徒来说,可能非常以此为自豪,觉得耶稣非常了不起,居然可以将水变成酒。可是从宗教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可悲的,因为一个宗教领袖不是靠他的宗教理论、高深的思想、德行等来感动信徒,而是用这些魔术手段来获得信徒的信任,其实是很可悲的,最起码也是比较原始、比较低层次的。

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说,将水变成酒是化学反应,在没有其他物质参与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仔细分析耶稣的变酒经过就不难发现,要造假是非常容易的。因为耶稣将水变成酒并不是当众变化,而是趁着大家都喝得醉熏熏的状况下,他只要悄悄派人去外面买了酒倒进水缸就可以了。当然可能被家人看见,但是他只要对家人说,这是为了给大家助兴,让他跟着一起骗大家说是用水变的酒,那么这个助兴娱乐节目就很容易变成神迹了。

事实上《新约》的大部分内容,主要都不是记载耶稣有什么高深的宗教修养和理论,而是通过种种不可能的“神迹”来神化耶稣。《论语》则恰恰相反,几乎没有什么内容是神化孔子,主要记载了孔子对各种问题的思考和理论等。但是,《论语》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态度谦恭平易近人、学问渊博的大儒形像,让他们的弟子们崇敬已极。比如叔孙武叔在朝廷上对大夫们说:“子贡比仲尼更贤德。”子贡听说以后,将自己与老师德行作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比较: “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类,百官之富。得其门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子贡说:“拿围墙来作比喻,我家的围墙只有齐肩高,老师家的围墙却有几仞高,如果找不到门进去,你就看不见里面宗庙的富丽堂皇,和房屋的绚丽多彩。能够找到门进去的人并不多。叔孙武叔那么讲,不也是很自然吗?但是,叔孙武叔还是要毁谤孔子,子贡再次为孔子辩护: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子贡说:“没有用的!仲尼是毁谤不了的。别人的贤德好比丘陵,还可超越过去,仲尼的贤德好比太阳和月亮,是无法超越的。虽然有人要自绝于日月,对日月又有什么损害呢?只是表明他不自量力而已。”由此可见,子贡对自己的老师是多么的崇敬。  

子贡是孔子“四门十哲”之一,在当时各国中都有很大的影响。春秋末年,子贡受命出使,在鲁、齐、吴、晋和越等五国中造成极大影响,五国局势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司马迁在《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以四分之一的篇幅浓墨重彩地叙述了子贡的这一光辉事迹,并说: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子贡卓越的外交才能可见一斑。并且子贡还很会做生意,“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可是尽管子贡有钱有势,却依然对他的穷老师十分尊重,由此可见孔子的人格魅力。

孔子的另一个弟子,也就是最得他赏识的颜渊也感叹孔子的学问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後。”老师之道,越抬头看,越觉得高;越用力钻研,越觉得深。看看,似乎在前面,忽然又到后面去了。

虽然孔子的弟子对他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但是孔子自己却始终很清醒,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学而知之的普通人,《论语•公冶长》写到: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公冶长5.28』

孔子说:“即使只有十户人家的小村子,也一定有像我这样讲忠信的人,只是不如我那样好学罢了。”

孔子又在《论语•述而》中说:

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述而7.34』

孔子说:“如果说我已经做到了圣与仁,那我怎么敢当!不过要说我长期追求圣和仁不感到厌烦,诲人不倦,则是名副其实的。”

尤其可贵的是,孔子从来没有画地为牢地规定弟子只能学什么,只能信什么,只能拜什么神,而是要求弟子们以开阔的心胸和眼界去虚心学习: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子张7.22』

正是这种以天地为师、以万物为师、以人人事事为师的好学精神,使孔子成为万代师表,这与通过小魔术的方式树立起来的虚假的神相比,实在是天差地别。

(未完待续)

2009/2/27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16: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请看基督教怎样造福世界

看到一个有趣的贴,转来与各位分享:

我们来看看一些基督徒占人口比例在90%左右的国家的情况。

下面用到的人均GDP数据来源于下面这个网站:

http://www.nationmaster.com/grap ... nomy-gdp-per-capita

基督徒占人口比例的数据取自基督教自己的网站:
http://www.salvationfirst.com/page/page/4150466.htm

菲律宾:基督徒占人口比例93%左右,2005年人均GDP在1184美元左右,居世界第144位。属于比较贫穷落后的国家。

玻利维亚:南美洲最贫穷落后的国家之一,基督徒占人口的比例高达95%。2005年人均GDP约1028美元,居世界148位。

哥伦比亚:大家对这个国家的印象恐怕就是毒品贸易了。基督徒占人口比例高达98%。2005年人均GDP2700美元左右,居世界第113位。

厄瓜多尔:基督徒占人口比例高达98%,2005年人均GDP约2750美元,居世界111位。

多米尼加的基督徒占人口比例也高达98%,2005年人均GDP约3270美元,居世界98位。

东帝汶:基督徒占人口比例93%,2005年人均GDP约358美元,居世界183位,属于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

萨尔瓦多:基督徒占人口比例99.4%,2005年人均GDP约2466美元,居世界117位,属于中等的国家。

...... 我懒得一个一个地列举了。再列举几个比较厉害一点的:

乌干达:基督徒占人口比例约为85%。2005年人均GDP只有302美元,居世界191位,属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

卢旺达:基督徒占人口比例约为93.6%。2005年人均GDP只有237美元,居世界196位,属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

马拉维:基督徒占人口比例约为80%。2005年人均GDP只有161美元,居世界202位,属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

海地:基督徒占人口比例约为96%。2005年人均GDP只有518美元,居世界174位,属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

辛巴威:基督徒占人口比例约为75%。2005年人均GDP只有262美元,居世界194位,属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

有兴趣的朋友请研究一下这些国家的情况。其中有些国家过去几十年内战不断,种族屠杀,政治腐败,等等惨剧不停上演。 这些铁的事实充分说明,基督徒们企图暗示的基督教信仰能够给一个国家带来繁荣富强是一个弥天大谎。
 楼主| 发表于 2009-3-6 11: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89,耶稣也忽悠——《闲读圣经和论语》

在现实生活中容易上当受骗、容易被人忽悠的人,往往都是那些不喜欢学习、缺乏科学常识、还迷信的人。赵本山通过相声艺术,把现实生活中的“大忽悠”表现得淋漓尽致,但与《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耶稣的“忽悠”能力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麽。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尼哥底母问他说,怎能有这事呢。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麽。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门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约3,3~12)

这是一个标准的耶稣型忽悠典型:首先,他告诉你必须重生。你被吸引,自然问,怎样才能重生呢?然后,他不直接回答你,而是告诉你,人分成三种,分别为水生的、灵生的、肉生的,但他绝对不清晰地告诉你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属于水生的、灵生的、肉生的。再其次,他还是不告诉你怎样才能重生,而是把你的注意力转移到自然现象上去,说灵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就像不知道风从哪里来的一样。让你产生一种错觉:确实不知道风从哪里来的,那么他说的是对的。到这里为止,他其实并没有回答你为什么和怎样才能使你重生的问题,但是你已经被他绕了几绕,然后承认他说的是对的。就在你糊涂的时候,他话头又是一转,反问你:“你是先生还不明白吗?”利用你是先生这个事实,来强迫你承认你是明白的。其实从头到尾,他既没有回答你的具体问题,你也没有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他却告诉你:“你应该明白了。”如果你还有疑问,他早已经准备好了最后的刹手锏等着你:“不是你不明白,是你不相信啊,我早知道你们是不相信的,因为这个道理很高深,你很难明白啊。”这样一来,明明是耶稣什么明确的答案也没有给你,但他反而指责是你不相信才无法得到答案。

如果你能保持清醒,看穿了他的这一忽悠的手段,他还会有另外一手在等着你,即摆出一付救世主的姿态与你交谈。如果你还坚持不相信,他就会变换成恐吓者的姿态对你进行精神恐吓,《约翰福音》写到: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5~18)

前面忽悠了你半天,你如果还不相信,那么简单了,直接告诉你:“只要你信了,你就得永生,就没有罪,如果不信,你就要灭亡,就要被定罪!”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在没有信奉上帝的情况下生活得很自在,基督教却创造出一个虚构的神来强迫人类供奉,只因为你不供奉,他就定你的罪。这似乎是在说:人类原本没有什么罪,是因为虚构的上帝之神被造出来之后,根据你是否相信这个虚构的神而划分为有罪或无罪了。

一个人有罪就是有罪,没有罪就是没有罪,怎么可以根据其是否信某个神就会改变其是否有罪的性质呢?

基督教以如此粗糙的宗教理论居然曾经在历史上一度控制整个欧洲,除了是因为基督教借助了当时欧洲封建君主的统治力量之外,关键可能还是当时的欧洲的教育程度极端落后,正如雨果先生在《悲惨世界》中所写的那样:

“对无知识的人,你们应当尽你们所能的多多地教给他们;社会的罪在于不办义务教育;它负有制造黑暗的责任。当一个人的心中充满黑暗,罪恶便在那里滋长起来。有罪的并不是犯罪的人,而是那制造黑暗的人。”

由此我们更加可以感受到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倡教育并献身教育、强调学习和教育对个人、对社会的重要性、是多么明智和伟大。在21世纪的今天,也只有以开放的思维和眼界充分了解和学习古今中外的各种宗教和哲学思想等,才能真正培养起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才能避免我们被某一种宗教或某一种思想理论的局限性所欺骗或所束缚。

孔子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子罕9.29』

意思是说,“有知识的人就不会迷惑,有仁爱的人就不会忧虑,勇敢的人就不会恐惧。”谣言止于智者,忽悠也止于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善于独立思考、不迷信盲从的人。

孔子还教给我们一个防忽悠的好办法,就是认真进行考察。“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卫灵公15.28』大家都厌恶他,我必须考察一下;大家都喜欢他,我也一定要考察一下。” 多考察、多质疑、不迷信、再厉害的忽悠也不起作用。

(未完待续)
2009/3/6
 楼主| 发表于 2009-3-12 13: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90, 耶稣肉与唐僧肉——《闲读圣经和论语》

读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凡吃一口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但这只是书中的妖魔鬼怪的说法,唐僧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宣称过。令人诧异万分的是,《约翰福音》居然借耶稣之口公然宣称:“凡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的人就可以得到永生。”

这样的言论如果是出现在小说中,可以增加读者的阅读快感,但是这样的言论居然出现在严肃的宗教经典中,只能让读者感到不可思议,《约翰福音》写到:

“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6,35~59)

《新约》通过多种方式、从不同的方面对耶稣进行了神化,在这里,干脆让耶稣自己来直接神化自己了。首先,耶稣明确告诉大家,以色列人的祖先因为没有吃到“生命的粮”,所以都死了,如果有人吃了生命的粮,就能不死。这是耶稣当众夸下的第一个海口。其次,耶稣说,他就是“生命的粮”,他这个生命的粮真的可以吃,吃了就能不死。这是他夸下的第二个海口。于是听的人就好奇了,怎样才能吃耶稣的肉呢?照理、耶稣应该详细回答怎样吃他的肉的问题。然后,就在这紧要关头,耶稣一贯的忽悠风格就再现了,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他绝对不回答你怎样去吃他的肉。而是一下子将话题扯到吃了他的肉将会怎样的问题上去了。所以直到两千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人知道究竟怎样才能吃到耶稣的肉,也就没有人因为吃了耶稣的肉得到了永生。

对于所有不信基督教的人来说,你可以把这当成一个宗教故事、一个笑话,但是基督徒居然相信这是真的,并根据这个宗教故事的说法,设计了一个基督教的最重要的仪式“领圣餐”,来象征性地“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

我想这样野蛮、原始、血腥的迷信仪式可能就是以这部福音作者胡思乱想为依据设计出来的吧。只是,这部福音的作者并没有具体告诉人们怎样才能吃到耶稣的肉。教会根据其他福音的内容,擅自用饼和葡萄汁来代替耶稣的肉和血。或许正因为是以假代假,所以直到今天也没有让耶稣夸下的海口得到证实。
与耶稣把追求不死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孔子把追求道当成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论语•里仁》写到:
“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4.8』

孔子的坦然面对死亡与耶稣通过信口开河以不死来诱骗信徒的宗教理论相比,实在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同时,孔子也不像耶稣那样用这些花言巧语来忽悠信徒,而是清清楚楚、堂堂正正地在《论语•泰伯》中向弟子提出了他的期望:

“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泰伯8.13』

意思是说,“坚定信仰努力学习,严守善道。不去危险的国家,不居住在动乱的国家。政府有道就出来做官,政府无道就放弃做官。在有道的政府管理下自己依然贫贱是可耻的;在无道的政府管理下自己富贵也是可耻的。”

(未完待续)

2009/3/12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16: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91,耶稣有法制观念吗?——《闲读圣经和论语》

许多人把西方社会相对完善的法制归功于基督教,把中国的法制不完善归罪于儒家思想,这是不确切的。仔细阅读《圣经》我们不难发现,耶稣多次根据自己的理解修改摩西制定的相关律法,甚至还经常为自己的不守律法辩论。对于耶稣这样的违法言论,基督信徒们并不觉得有什么错,在他们看来,耶稣就是真理的化身,耶稣的话就是法,他们甚至把耶稣的违法言论美化成是耶稣用真理修改了错法,正显示了耶稣的伟大。所以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里,会得出完全不同的评价。《圣经•约翰福音》中写到: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麽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耶稣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麽。她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3~11)

首先,耶稣如果有法制概念,那么,律法怎样规定,就应该怎样判决。既然罪行确凿,自然应该根据律法来判定是否有罪。其次,判定她是否有罪的根据应该是律法,而不是别人是否有罪,如果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是根据其他人的行为,那么律法的尊严将荡然无存。最后,耶稣明明知道她确实有罪,却没有定她的罪,是一种对犯罪的姑息和放任。耶稣可以不处罚她,但是应该明确告诉她已经触犯了律法,是有罪的,但这次不处罚她。

如果耶稣觉得判定奸淫罪的妇女不应该被处死,那么应该建议修改当时的那个不合理的律法。应该告诉大家,摩西当年制定的这个律法太严厉了、太野蛮了,应该废除,并制定另外的律法来防止公民犯奸淫罪。

耶稣在不废除也不反对摩西制定的律法的前提下,擅自提出“谁没有罪,谁就可以对她行刑”的说法,毫无法律根据。行刑的人是否有罪,应该由法庭根据法律来判定,即便行刑的人最后被判定有罪,在他没有被剥夺行刑的权利之前,也就是在他没有被定罪之前,他依然可以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其他罪犯执行法律的制裁。

《圣经•约翰福音》关于什么是“见证”的解释、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也是很有问题的:

“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7~19)

也就是说,耶稣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是真的,找了两个人做见证,一个是他自己,一个是没有任何其他人可以看得到的派他来的父。如果耶稣这样的诡辩可以成立,那么所有的罪犯都可以找出类似的没有罪的两个“见证”。从这样荒谬的见证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耶稣对法律是多么藐视。《论语•颜渊》写到: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期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12.7』

《论语》中这里所写的“信”不只是单纯的“诚信”问题,还包括为政者对所制定的一切法律规定的诚信问题,即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违法必罚的诚信问题。如果触犯了法律而不受到制裁,那么就是失信于民,法律将失去其钢性,也等于是在鼓励其他人犯罪。孔子在这里把“信”字看得比军队和粮食更加重要,由此亦可以看出孔子对法制思想的尊重和坚持。

     以耶稣的话为法律的基督教理论与封建皇朝中以皇帝的话为法律的专制理论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未完待续)
2009-3-18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17: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文艺腔"思维:只见孔子害妇女 不见圣经称"淫妇"

宋晓军 王小东等著《中国不高兴》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3月出版

阅读提示:"文艺腔"确实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但我们已经玩不起这种奢侈的传统了。中国古代就特别重视诗词歌赋,而不太注重逻辑思维。其实,在先秦的时候,中国人还是相当"理工科"思维的。虽然中国没有像古希腊那样,发展出较明确的形式逻辑,但当时理性、务实的精神还是相当普遍的。




◆ 王小东

关于"文艺腔",有两个方面:一是有问题的思维方式,二是把"文化""软力量"等放到了过高的位置上。

缺乏逻辑的"文艺腔"思维,首先我们来谈谈这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讲逻辑,缺乏对于事物的深入分析,只讲辞藻的华丽、感情的激动,只诉诸人们的感官、人们的表层认识。为什么把这种思维方式称为"文艺腔"?坦率地说,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个人所接受的基础训练有关。接受过较为严格的理工科训练的人犯这种思维毛病的比较少;但绝不是说,所有理工科出身的人就都没有这个毛病,更不是说理工科的在所有问题上都不犯这个毛病--理工科的人在社科、人文问题上往往由于缺乏自信而特别容易受"文艺腔"误导。一直接受文科训练的人比较容易犯这个毛病,但有些文科出身的人逻辑思维一样很强。按说文科生和理科生在思维上的差别不应这么大,这里反映了我们在教育上的失误。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文艺腔"对等于文科生,理工科思维对等于理科生。

我在这里可以举某些"文艺腔"们的一些毛病。比如说网上有这么一个帖子,说是讽刺"小右"的,其中很有一些恰恰是击中了"小右"们的"文艺腔"思维,我在这里引用几条:

他说:"中国宋朝被蒙古打败,因此文化有问题。"你问他:"西罗马、拜占庭被野蛮民族攻灭,是不是文化的问题?"他说不知道!

他说:"中国古代有太监。"然后哈哈哈大声嘲笑。你问他:"欧洲的太监,阉割的艺人,自废的教徒呢?"他说不知道!

他说:"中国人裹小脚。"然后哈哈哈大声嘲笑。你问他:"现在的隆胸呢?"他装听不见!

他说:"孔子流浪各国,不异于犬与鸡。"你问他:"十二宗徒呢?"他不敢放个屁!

他说:"儒教黑暗,八股,封建宗法!"你问他:"欧洲的宗教裁判所呢?"他茫然不知!

他说:"儒教杀人太多,该被废除!"你问他:"欧洲的天主教杀人更多,为什么不废除?"他耍太极。

他说:"孔子曰妇人难养,孔子压迫妇女。"你告诉他:"圣经里称妇女为淫妇!"他照样和女朋友去过圣诞节!

他说:"中国有那么多酷刑,野蛮啊!"你告诉他:"欧洲中世纪挖皮肉、钩舌头、洒石灰、淋铅水!"他闻所未闻!

他说:"我咒骂古代人?我这叫勇而知耻!"你问他:"勇而知耻是反省自己,你为什么不反省自己?为什么把诽谤古人和反躬自省混淆?"他迷糊。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17: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92,“三位一体”是政治需要——《闲读圣经和论语》

宗教理论往往是不管科学原理的,因此出现一些反科学、反智慧的宗教理论在所难免。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理论被称之为基督教的基石,但用科学的目光来检验一下,就会显得非常荒谬。

所谓三位一体的理论,即“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意思是三个神其实是一个神、或者说是一个神的三种表现方式。对于这一毫无科学性可言的宗教理论,即使在基督教内部也并不完全赞同。
三位一体的宗教理论来自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在325年召集的尼西亚会议。这次会议以决议的方式否定阿利乌的观点,采纳亚大纳西的观点,强调圣父、圣子和圣灵完全同质同体,它们的不同只是体现在位格上。决议还宣布,任何反对这一宗教理论的教徒都将被视为异端而遭到基督教正教的反对。

据说,基督教神学宗师奥古斯丁为了阐述三位一体的理论甚至写了十五卷的文章,关于这一理论的源头,可参考耶稣在《约翰福音》中的讲话: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麽。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麽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麽。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既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7~20)

耶稣生前究竟有没有说过这段话,我们已经无从考察,但是可以肯定,“约翰福音”的作者就是所谓三位一体的发明者。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发现,所谓三位一体的说法,不过是作者借耶稣的口表达的一种自说自话而已。首先,并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耶稣是与上帝一体,就连耶稣的门徒也不相信,才要求耶稣将上帝的形象显现出来,耶稣做不到,于是用“看到我就是看到了上帝”这样的托词来搪塞。其次,尽管耶稣要求门徒相信“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但是并没有能提供任何可以证明的证据,耶稣提供的所谓证据是“他所作的事”,但是“他所作的事”并不能证明他与上帝为一体。最后,耶稣说将来要有一个圣灵来与他的门徒在一起,这样就能使门徒、耶稣和上帝都在一起了。这样的说法也毫无任何根据。

《约翰福音》并没有具体介绍耶稣怎样让上帝赐一个圣灵给他的门徒,但却写了耶稣用“吹了一口气”的方式将“神灵”传给了门徒:

“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20,21-22)

读者不妨简单地联想一下,有了这样简单的、无中生有的、荒唐的、毫无科学根据的传送圣灵的方式,耶稣的门徒就可以如此依葫芦画瓢地将圣灵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了。这样不但耶稣成了上帝的儿子,连所有耶稣的门徒,还有经过门徒吹口气送圣灵的人就都成了上帝的儿子,都与上帝、耶稣融为一体了。

读者只要略加思考就不难看出,这个所谓的三位一体的理论,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解决耶稣和上帝这两个神并立的矛盾,尤其是上帝原本是犹太教的神,耶稣才是基督教的神,上帝在基督教中只是一个挂名的神而已。通过将耶稣与上帝并列的方式,就很好地解决了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二是树立基督教会的权威,通过圣灵这个莫须有的东西,将耶稣的门徒、甚至门徒的信徒神化为与耶稣一样的地位,都成了上帝的儿子。

通过以上的分析读者可以看到,所谓的三位一体理论,从源头上来看,是反科学、反智慧的、毫无根据的自说自话。从功利的角度上来看,是对教会非常有实用价值的东西。所以才会以皇帝的权威、由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这位当时还不是基督徒的世俗皇帝、在325年召集了尼西亚会议,以决议的方式将三位一体的理论强制规定为基督教的核心理论。

这个宗教理论没有任何神性,有的纯粹是世俗的需要,已经与所有的政治性纲领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在其他三部福音书中看不到关于三位一体的任何记录的原因所在。
孔子从来不主张像基督教这样绝对化任何观点或主张,也不会像耶稣那样狂妄自大。《论语•子罕》对孔子的描述是: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9.4』

意思是说,孔子绝对没有这四种情况:凭空猜测、先入为主、固执己见、唯我独尊。

当你读到《圣经》中写的“吹口气就可以将圣灵从一个人传到另外一个人身上”的时候,你能相信吗?如果有一天有人也向你吹了一口气,然后告诉你圣灵已经到了你身上,你已经与上帝、耶稣以及其他无数的信徒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你能相信吗?什么叫愚昧?什么叫迷信?这也许可以算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未完待续)
2009/3/25
 楼主| 发表于 2009-4-1 08: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93,耶酥和上帝论“罪”——《闲读圣经和论语》



“原罪说”是基督教的重要立教基础理论之一,奇怪的是翻遍《圣经》,读者却找不到比较系统的相关宗教理论的内容。给读者的印象是:只因为一个宗教故事里的亚当、夏娃违抗上帝的禁令吃了一个苹果、就让全人类背上“原罪”。这样的宗教理论在今天是很难有说服力的。《旧约》中的上帝和《新约》中的耶稣都谈论到人所犯的罪,但关于究竟什么是罪,两者也截然不同。



《约翰福音》详细介绍了耶稣的“有罪说”理论:



“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你们若遵行我所吩付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说,他们无故恨我。”(约15,9~25)



这一段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耶稣的爱恨观:听我吩咐的、遵守我的命令的、爱我并彼此相爱的、就没有罪。如果不听我的吩咐、不听我的命令、不爱我、恨我的人、就有罪了。尤其是耶稣在这里明确地说明:



“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



这似乎是在告诉读者:在耶稣出现之前,人类并不存在什么原罪,耶稣来了,告诉人们要爱上帝,要彼此相爱,人们不听,还要恨他,才变得有罪。



仔细分析耶稣的“有罪说”,读者不难发现其缺陷所在,那就是根据耶稣的这个“有罪说”理论等于是承认:“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原本没有罪,都是因为你这个耶稣来惹事生非,才给人类带来了罪与非罪的纷扰。而且,为什么听你的命令就没有罪,不听你的命令就有罪了呢?这样的霸道口吻哪里有什么平等、公正、民主、正义可言?



或许正因如此,后来的基督徒才不得不修改耶稣的这个“有罪说”的理论,修改为“原罪说”。基督教宣称:每个人生来都是有罪的,必须信奉基督教才可以赎罪。这样一来,基督教就变成了免罪消灾的天使了。



耶稣在这里除了宣扬了他的“有罪说”的理论,还在煽动基督徒对非基督徒的仇恨。他把所有不赞同基督教观点的人,都丑化成是无缘无故仇恨耶稣的有罪的人,还说经上明确写着人们会无故仇恨耶稣。但我们从犹太教的律法经典中找不出任何文字说有人会无故仇恨耶稣。在古代犹太人编写宗教经典的时候,耶稣还不存在,怎么可能预先编写出仇恨耶稣的文字呢?



《新约》首先将人贬低、把人处于负罪状态、然后再高高在上地向你提供一条赎罪之道,这等于是用虚幻的神来强占道德至高点,然后强迫人信奉这个宗教,你要不信,你就是有罪的,就要下地狱。正如耶稣在《新约》中宣称的那样: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以《论语》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不这么霸道,它也承认人是有缺陷的,但是他不把是否信奉自己的宗教观念、道德思想看成唯一衡量好坏是否有罪的标准,而是建议通过持续的反省和持续的改善、逐渐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未完待续)

2009/4/1
发表于 2009-4-1 16: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每天一读,随便这么看看,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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