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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佟平

[原创]《闲读圣经和论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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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9 14: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甲午战败不怪文化制度:而是败在武器上

 

2008年08月19日 10:53

 

文摘周刊

 

艾尔曼(BenjaminA.Elman)教授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院与历史系任职,主要从事近世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社会史和东亚文化交流的研究,著有《从理学到朴学》、《经学、政治和宗族》等。

 

您最近在几次演讲中都谈到了中日甲午战争的问题……

 

艾尔曼:我最近在上海社科院讲了甲午战争对历史的影响。现在一般看法是认为甲午战争证明了中国落后、日本先进,而中国的落后有文化的原因,也有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原因。这样理解对不对呢?我们认为日本制度好、科学先进、比较西化,都是在甲午战争之后;而应该考虑的是甲午战争之前一段时间的情况。还没开战的时候,大家都一致认为中国会失败吗?还是这些都是后见之明?当我看了甲午战争之前的一些资料,发现情况不是那么简单。当时的欧洲人、甚至日本人自己都觉得日本不会赢得很快很彻底,日本人当时也很害怕,他们本来只想占领朝鲜,根本没想到可以打到旅顺口、威海卫。

 

如果当时日本人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又为什么那么积极地开战呢?

 

艾尔曼:当时中国海军军力排名是第八,日本是第十一,但是日本的海军力量相对集中,可以把所有的战舰集结在一起,和李鸿章的北洋水师对抗。中国的海军则分成了四个部分,有北洋水师、南洋水师、福建水师和广东水师;而在1883到1884年的中法战争中,北洋水师没有支援南洋水师,所以到了甲午战争时,日本人吃准了北洋水师必定孤军作战,南方的水军不会来增援。当时中国海军共有六十艘战舰,都比较先进,有的是法国造的、有的是德国造的,如果中国海军全部集结起来,日本人绝对没有办法赢。

 

日本共有三十二艘战舰,和北洋水师的军力相当,而且知道中国的陆军也不会派去朝鲜,所以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另外,日本在鸭绿江一役中不宣而战,先偷偷地靠近,然后开枪,这是很不礼貌的,也违反了《万国公法》。

 

您觉得甲午海战中国失利的根源在哪里?

 

艾尔曼:甲午战争是第一次蒸汽动力舰队的大海战,也是一次判例式的战争。因为是第一次,没有什么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大家都得看结果。中国的战舰太重了,炮也很大,日本的船比较轻,炮也比较轻,一艘战舰可以放更多的炮。战争结束以后,大家才知道大不一定有好处,而快是非常重要的;快生火枪要比重枪重要,日本的快生火枪比中国的火力大两三倍。还有李鸿章的海军用的很多炮弹里面填充的是水泥,不是火药,打中了也没法爆炸。

 

甲午战争的教训,给全世界都上了一课,美国人、欧洲人也知道了在海战中什么是有利的。以前中国人觉得重是好的,但事实却正好相反,战争之前不知道的,得等打完了才知道。

 

甲午战争造成的实际转变是什么?

 

艾尔曼:为什么日本人在对俄战争中能造出那样的战舰?这些都是完全新的。钱是哪里来的?日本并不是那么有钱的国家啊。日本靠的就是甲午战争的赔款,中国赔了两亿多两库平银,相当于七百四十五万公斤白银,将近四十亿美金,这个数目是日本政府当时全年收入的两三倍。日本拿这些钱去改良海军,而中国呢?哪里还有钱?再加上义和团的赔偿,是赔给日本的两倍多,相当于近九十亿美金,把这些赔偿加在一起,中国已经没钱了。之后中国再想改良军备加强国防,也没办法做到了。所以我认为,中国的失败不是因为文化,也不是因为日本的武士传统与中国的文人理想的差别,也不是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因为甲午战争时中日的科技水平不相上下,问题就在于战争时的枪炮是快的还是重的,而这个问题在打仗之前还不清楚。所以中国人的失败是跟很具体的问题有关的,而不是大的文化的问题。

 

战争对文化的影响非常大,战争的结果会影响人们对文化先进与否、优劣与否的判断。中国打了败仗,大家就觉得什么都不好,清朝没办法保护人民,所以革命家就要打倒清朝、打倒满洲人。而且中国人会觉得日本人比自己先进,要向日本人学习,所以当时有很多留学生去日本。战争成功了,于是乎文化也成功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

 

在十九世纪之前,中国是个很有权势的国家。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崩溃?她的失败跟十七、十八世纪的制度没有关系,她失败是因为没钱了,船太重,炮不够快等等这些很具体的问题。我个人觉得,我们不能根据后见之明去分析问题,而甲午战争以后的目的论的分析就是后见之明。

 

(据《东方早报》盛韵/文)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10: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2, 出售“赎罪券”的依据来自《圣经》——《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出埃及记”第13篇中,以上帝的名义,通过介绍“逾越节”由来的方式,向信徒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物质需求条件。《圣经》中写到,为了纪念出埃及的日子,要在每年的正月14日晚上到21日晚上,吃无酵饼。不但如此,还要将所有牲畜中头生的都要归给上帝,连头生的人,也要通过交费的方式从上帝那里赎回来,书中写到:

“你 要 吃 无 酵 饼 七 日 , 到 第 七 日 要 向 耶 和 华 守 节。这 七 日 之 久 , 要 吃 无 酵 饼 , 在 你 四 境 之 内 不 可 见 有 酵 的 饼 , 也 不 可 见 发 酵 的 物 。你 要 将 一 切 头 生 的 , 并 牲 畜 中 头 生 的 , 归 给 耶 和 华 , 公 的 都 要 属 耶 和 华 。凡 头 生 的 驴 , 你 要 用 羊 羔 代 赎 , 若 不 代 赎 , 就 要 打 折 它 的 颈 项 。 凡 你 儿 子 中 头 生 的 都 要 赎 出 来 。”(出埃及记13,6-7-12-13)

《圣经》的作者如果只是将神话故事控制在教育信徒的层次上,应该是无可非议的,这也几乎是所有宗教都普遍采用的宣教方式,但是只根据神话故事的内容,就要求现实中的信徒向神话中虚构的神提供如此高额的物质供奉,可能是除了上帝之外,绝无仅有的。

任何一个稍微有些头脑的人都会明白,所谓的上帝是不可能来享用这些高额的物质供奉的,这些东西最后实际上是归以《圣经》作者为代表的神职人员所享用。也就是通过众多信徒的高额供奉来养活极少数宗教领袖。这不但构成了人与人的极端不平等,就连这些供奉的理由也很难自圆其说。

比如说,即便上帝真的曾经击杀过埃及头生的人和牲畜,难道就可以以此为借口强迫所有以色列的人都必须将头生的人和牲畜都归上帝吗?都必须用向上帝交钱的方式把自己赎出来吗?杀人居然成为了上帝向信徒敛财的理由,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

在历史上,天主教通过出售“赎罪券”来敛财的行为,尽管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如此罪恶、卑劣、可耻,但是却能延续长达200多年,其主要原因,我想不只在于那些天主教皇和神职人员的道德败坏,更在于《圣经》为这样罪恶、卑劣、可耻的敛财行径提供了宗教理论依据:既然《圣经》神话中的上帝可以要求信徒用钱将自己头生的儿子赎回来,教会为什么不可以要求信徒用钱罪赎呢?

根据相关资料介绍, 天主教教皇在1300年开始在罗马出售赎罪券。开始决定100年出售一次,可是尝到甜头之后,于1400年时调整为50年一次,到了1450年又改为每25年一次。到了1501年贪财的教皇宣告5年出售一次,到了1506年干脆改为1年出售。

到了1515年左右,教皇利欧十世(Leo Ⅹ)不但直接出售赎罪券,还将出售赎罪券的资格出售给其他教堂。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教区只要给教皇缴付一笔巨款,便有权售卖赎罪券,而所得的金钱便归于那个教区。为了取得卖赎罪券的权利,不少大主教首先向银行贷款,缴付给教皇;而银行为了确保主教们依期还款,往往派专员协助教区推动赎罪券的销售。天主教会对金钱的贪婪和教徒对上帝的虚假之情在这件事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这件事无疑明确地告诉我们:基督教不但对于挽救人的灵魂毫无作用,即便连提高人的道德情操也是丝毫不起作用的。因为即便从公元三世纪基督教在欧洲获得了绝对的政教合一的统治权之后,又经历了整整1200年的绝对统治和基督教化,可是其结果却显示,不但被统治的欧洲人民的素质没有什么提高,就连宣称被上帝选来管理欧洲人民的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素质也一样没有什么提高,从天主教的最高神职人员到天主教的最基层的神职人员的道德情操,依然如此败坏、低劣,为了赚钱,如此亵渎神灵的丑事都做得出来。

出售“赎罪券”,不只是体现了天主教神职人员对钱的贪婪,更加严重的是体现了天主教神职人员对信徒的欺骗。因为那些“赎罪券”根本就不能起到丝毫的赎罪作用。这件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彻底宣布了天主教宗教谎言和宗教道德的彻底破产。

天主教教会延续200多年的公然出售“赎罪券”欺骗诈财丑行,搞得天怒人怨,不但使得天主教的宗教道德破产,即便连同一教会的一些教徒也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在1517年,一部分天主教徒在天主教奥斯定会的马丁?路德神父带领下“另立门户”,由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另外成立了一个宗教,后被称之为“新教”。新教在中国被称之为狭义的“基督教”。广义的“基督教”是包含所有信奉耶稣的宗教,即东正教、天主教,新教。

事实上,也正是天主教的这一延续200多年的集体堕落行为,才激发了欧洲的文艺复兴,唤醒了被天主教长期统治、洗脑而迷失了的人性。从而让欧洲人逐渐从天主教的精神奴役下解放出来,冲破了中世纪天主教的黑暗统治,扭转了欧洲的发展方向。从那以来,天主教在欧洲的作用逐渐衰弱下去,这种衰亡的趋势,是必然的,也是不可逆转的。

《圣经》的作者在“出埃及记”第14到17篇中,更是讲述了类似于中国的《西游记》中才可能出现的神话故事情节。说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后遭到埃及军队的追击,当他们走到大海边时,上帝显灵,让大海开道,以色列人从海底走过,当埃及军队赶来时,海水立刻合拢,淹死了追赶的埃及军队。(出埃及记14,21~30)

又说在逃难途中,在沙漠中缺水,上帝一显灵,立刻变出了甜水。(出埃及记15,22~27)在逃难途中没有粮食,上帝一显灵就有吃也吃不完的粮食。(出埃及16,31~35)在与敌人作战时就更加神奇了,书中写到:

“摩 西 对 约 书 亚 说 , 你 为 我 们 选 出 人 来 , 出 去 和 亚 玛 力 人 争 战 。 明 天 我 手 里 要 拿 着 神 的 杖 , 站 在 山 顶 上 。于 是 约 书 亚 照 着 摩 西 对 他 所 说 的 话 行 , 和 亚 玛 力 人 争 战 。 摩 西 , 亚 伦 , 与 户 珥 都 上 了 山 顶 。摩 西 何 时 举 手 , 以 色 列 人 就 得 胜 , 何 时 垂 手 , 亚 玛 力 人 就 得 胜 。”(出埃及记17,9-10-11)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当年用基督理论武装起来的太平天国军队,他们也声称有上帝保佑他们,可以“刀枪不入”,因此以血肉之躯冲向洋鬼子的枪眼。他们不知道,那些洋鬼子却并不依靠上帝的神杖与他们作战,而是用人造出来的武器来屠杀他们被神欺骗的躯体。

愚昧的中国古人曾经被基督宗教如此愚弄过,这是我们21世纪的中国人不应该忘记的血的教训。

(未完待续)
2008/8/25
发表于 2008-8-25 17: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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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0: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3,摩西的十夫长与管仲的里甲制——《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出埃及记”第18篇中,讲述的是摩西的岳父叶忒罗指导摩西怎样管理人民的故事。摩西原本是一个孤儿,由于学会了一些魔术。利用“神托”亚伦,通过施行种种“神迹”取得了犹太人的宗教领导权,但是他并不懂得怎样进行有效的管理。什么权力都自己抓在手里,结果每天忙得团团转,还搞得百姓怨声载道。

 

“摩西的岳父说,你这作的不好。你和这些百姓必都疲惫,因为这事太重,你独自一人办理不了。”(出埃及记18,17-18)然后摩西的岳父叶忒罗对摩西说:“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叫他们随时审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这里,小事他们自己可以审判。这样,你就轻省些,他们也可以同当此任。”(出埃及记18,21-22)摩西采纳了这个建议,果然管理效果很好。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聪明而又科学的分层管理方式却不是万能的上帝教给摩西的,而是普通人叶忒罗教的。由此看来,在《圣经》作者的心目中,真正聪明的似乎还是人,不是神。

 

这样的分层管理不但能有效对民众进行严格的控制,还能为教会提供充足的经济来源。《圣经》随后详细介绍了各种骇人听闻的宗教税收,本文随后将进行详细分析,但是如果没有这样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那样沉重的宗教税收几乎是不可能收全的。严格的组织方式是一个关键,比如传销,之所以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迅速得到大面积传播和扩展,主要不是传销有多么神圣,而是因为其组织设计的严密,让你处于一个网中,并促使每个网快速地向外扩展。

 

今日基督教也是通过类似的方式在向外传教,基督教与传销所不同的地方在于,传销利用了人们对金钱的渴望,基督教利用了人们进天堂的渴望。当然,信基督的人们还有许多其他的渴望,远比搞传销的人们复杂得多,这里略过不提。

 

客观来说《圣经》中的“十夫长”制度,几乎成为了现代军队的雏形,几乎所有的军队,都是以如此严密的管理方式展开的。不过这样的管理方式和思维对于中国人来也一点不陌生。2700多年前的管仲在他的《管子?立政》中就详细介绍了一种“里甲制”的管理模式,其主要内容为,居民每五家编为一伍,设一伍长,五伍为里,设一里长。然后逐级增加户数,并设立相应管理者。这样,从穷乡僻壤直到中央皇帝,就都形成了一张巨大的管理网,一切都在管理控制之中。

这样的里甲制,不但可以用于日常的治安管理,还可以用于收取税金的系统,一旦到了战争年代,甚至可以成为征集军队的体系。现代社会的户籍制度,从本质上说,与这一体系没有多大不同。

 

孔子在《论语》中对管仲推崇备至,他在“宪问第十四”之(17 )中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意思是说:“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了天下,老百姓到了今天还享受到他的好处。如果没有管仲,恐怕我们也要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开了。哪能像普通百姓那样恪守小节,自杀在小山沟里,而谁也不知道呀。”

 

孔子不但对管仲本人推崇备至,实际上对管仲的许多理论也大加继承,他在“颜渊十二”之(11)中就向问政于他的齐景公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管理方案。尽管今天对“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有褒贬不一的种种解读,但是在强调维护某种严格的等级管理控制制度这一点,是与西方的管理理念并无多大本质的不同。比如说,让一个“十夫长”去管“千夫长”的事,我想也是不被允许的吧。

 

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犹太人发明的这一分层管理方式和任人唯贤的方式是非常科学的。即便在今日的企业管理中,也依然非常有效。《圣经》中的上帝固然是人们为了某种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在许多企业中,企业的一把手往往成为企业的上帝。聪明的企业上帝会把管理权限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分层授予不同层次的管理者,会善于从优秀的员工中选拔贤能充实到管理层中去,而愚蠢的企业上帝往往把什么都紧紧地抓在自己手上并且任人唯亲。是选择大权独揽式的任人唯亲的管理模式?还是选择任人唯贤的分权管理模式?实际上也是区分权威式管理模式还是民主式管理模式的主要不同所在。

 

(未完待续)
2008/8/26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静子在2008-8-25 17:10:25的发言:
佟老师辛苦了!

 

谢谢关注.

 

乐在其中.

发表于 2008-8-26 17: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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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8: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中华儒学震动欧洲 是"西方民主"的起源

2008年08月26日 09:17大公报


在西方文明发展史中,儒学曾起过巨大的启蒙作用。许多东方人认为,现代民主就是西方民主,儒学是现代化的文明障碍与精神桎梏,此真乃“历史的误会”!

儒学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不仅体现在东方,同样体现于西方。

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明,不仅是十七八世纪欧洲发展的精神支柱,而且是东方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文明基础。

9月28日,孔子诞辰2558周年纪念日祭孔大典在山东曲阜孔庙举行。祭孔大典推荐了《论语》中精选的5句话,作为北京2008奥运迎宾语,分别为:“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德不孤,必有邻”;“礼之用,和为贵”。这5句话,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明对奥运精神的诠译。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儒学已经成为世界文明宝库中的精华。而在西方文明发展史中,儒学曾起过巨大的启蒙作用,这个现象现在很少人提及。

启蒙运动的“儒耶同质”

著名学者郑鸣谦在《启蒙运动中的“儒学”镜像》一文中写道,“启蒙运动中的翘楚如伏尔泰、霍尔巴赫、狄德罗等人的重要思想,很多都来自中国儒学……”1600年利玛窦来华,是中西方交流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利氏看到中国以儒立国,主张精通儒家经典是必修功课,提倡以基督教义附会儒学,创“儒耶同质”之说。1687年,汤若望、南怀仁、艾儒略等160多位传教士到达中国,在给中国带来全新宗教、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学习、吸收了中国文化。1688年,路易十四特派5名“法兰西学士院硕学大德”的传教士士到北京,开创了中法文化交流“黄金30年”的新阶段。“儒耶同质”理念,促使许多传教士翻译中国的历史和哲学。17和18世纪,在欧洲出版的中国作品达723种。其中,1662年郭纳爵出版的《中国科学提要》,是《论语》和《大学》合译本;1672年,殷铎泽出版《中国政治道德科学》,是《中庸》译本,15年后他又出版《中国哲人孔子》;1711年,《中国六经》以拉丁文出版,乃《四书》新译。莱布尼茨、沃尔夫等著名哲学家都曾受到此书影响。沃尔夫在哈雷大学演讲“中国的实践哲学”,指出中国的“治国之术……超过了所有别的国家”,使儒学名声大噪。

欧洲的“中国世纪”

1735年,杜赫德划时代巨著《中华帝国志》出版,对中国灿烂文明的描写轰动欧洲,“汉学”在欧洲诞生。当时的法国,中国“比英格兰更受青睐”,“比欧洲本身的某些地区还要知名”,“18世纪欧洲大盛‘中国风’,不仅对儒家的理性思想予以理想化,而且中国的建筑风格、瓷器、家具和室内装潢亦风靡一时”。伏尔泰竟将耶稣画像改易为孔子像,晨夕礼拜,更作诗赞美云:“孔子,真理的解释者,他使世人不惑,开发了人心,他说圣人之道……”

笔者以为,法国启蒙运动确实存在着“儒学基因”。德国著名哲学家霍尔巴赫,就是一位“儒学迷”。儒学对霍氏影响极深,他家成了“启蒙先驱沙龙”,卢梭、格拉姆、达隆贝尔等每周四、日必至,研讨政治、哲学、文学,形成著名的“百科全书派”。霍氏主张“以儒家道德代替基督教道德”,在“唯物论的圣经”《自然的体系》中,引用诸多孔子言论,其“理性宗教”精华乃儒学。在《社会的体系》中,霍氏主张“欧洲政府非学中国不可”,因为“中国可算是世界上所知惟一将政治的根本法与道德相结合的国家”。

由于法国启蒙运动泰斗们崇尚儒学,造就了18世纪欧洲的“中国世纪”。

儒学是“西方民主”起源之一

法国成为“民主”、“理性”、“平等”、“人权”、“无神论”等理念的故乡,儒学功不可没。美国知名汉学家顾立雅指出,儒学在17和18世纪的法国导致了“精神的革命”,“使得整个西方世界逐渐地再次朝向了东方,走向了民主”。“孔子哲学”甚至对“美国民主思想之发展”产生了重大作用。“杰斐逊的治国思想受到了中国科举制度的影响”,西方普遍实行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根据人的才能而非名望来挑选官员”等,皆源于儒学。伏尔泰对中华文明全面赞美:“只有中国是世界上最公正最仁爱的民族”,“人类智能不能想出比中国政治还要优良的政治组织来”……叹息“我们不能像中国人一样,真是大不幸”。此等言论在97卷的《伏尔泰全集》中不胜枚举。

笔者以为,儒学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之一。因为孔子对东西方文明的综合与发展所产生和将要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任何人难以比拟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08: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孔子热满西方 被誉为"哲学上的华盛顿"

 

2008年08月25日 09:10解放日报

 

美国1980年出版的《人民年鉴手册》曾列出世界十大思想家,孔子被推举为十大思想家之首。据统计,《论语》在全球最重要的十部名著中,被翻译的语种数量居第二位。著名的汉学家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推测:“早在公元2世纪,关于儒家的一些传说似乎已传入欧洲。”

 

意大利利玛窦:穿儒服,戴儒冠,自称儒者

 

13世纪,意大利人马可凡?拊谒??摹堵砜煞波罗行记》中盛赞东方之富庶,文明之昌盛,为西方人打开了一扇令人向往的东方窗户。

 

1582年,利玛窦来华。据清人张尔岐《蒿庵闲话》记载:

 

玛窦初至广,下舶,首袒肩,人以为西僧,引至佛寺,摇首不肯拜,译言我儒也。遂僦馆延师读儒书,未一二年,四书五经皆通大义,乃入朝京师。

 

利玛窦还在中国儒生瞿太素的建议下,易僧服,改作儒生打扮。自1594年起,他穿起儒服,戴起儒冠,并自称儒者,时人黄景说他“俨然大儒风格”。1594年,利玛窦出版了《四书》的拉丁文译本,这是儒家经典最早被译成西方文字。由于利玛窦在沟通中西文化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他获得了不少雅号,诸如沟通中西文化的第一人、博学西儒、西方汉学的先驱、欧洲汉学的开山鼻祖等,而最著名的一个雅号则是:基督教的孔夫子。

 

法国伏尔泰:“东方找到一位智者”

 

孔子思想在17至18世纪的法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对中世纪神学统治下的法国,乃至整个欧洲,都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在18世纪的法国,中国受到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的普遍重视,人们争相了解和谈论中国、研究中国。

百科全书派领袖霍尔巴赫反对法国和欧洲野蛮的君主专制制度,推崇孔子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认为“在中国,理性对于君主的权力,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建立于真理之永久基础上的圣人孔子的道德,却能使中国的征服者,亦为其所征服”。征服者虽可毁坏田园村庄,“可是圣人孔子的道德,却能抵抗此狂风暴雨,保留至今,使野蛮征服者对此亦须保持尊敬,而以之为政府施政的目标”。

 

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对孔子思想十分推崇,他慨叹:“我们不能像中国人一样,这真是大不幸。”在《哲学辞典》中,他列举了孔子的七句格言,然后写道:“东方找到一位智者……他在公元前六百余年便教导人们如何幸福地生活。”

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在他起草的1793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引用孔子的格言,成为佳话。他写道:“自由是属于所有的人做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之事的权利:其原则为自然,其规则为正义,其保障为法律;其道德界线则在下述格言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德国莱布尼茨:热烈地赞美儒学

 

莱布尼茨是第一个承认中国文化对西方作出重大贡献的西方学者。他研究过中国的《易经》,他发现:如果以阴爻代表0,以阳爻代表1,那么《易经》图像从0到64正好为二进制的连续数列,这与他自己1678年发明的二元算术完全一致。据此,莱布尼茨深信中国哲学具有充足的科学根据。所以他热烈地赞美儒学,甚至公然宣称在道德和政治方面,中国人优于欧洲人。

 

他斥责那些在中国传统思想面前夜郎自大的欧洲学者:“我们这些后来者,刚刚脱离了野蛮状态就想谴责一种古老的学说,理由只是因为这种学说似乎首先和我们普通的经院哲学的概念不相符,这真是狂妄至极!”莱布尼茨对中国文化的重视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一位名叫五来欣造的日本学者认为:“儒教不仅使莱布尼茨蒙受了影响,也使德意志蒙受了影响。”

 

英国李约瑟:“孔子是‘无冕皇帝’”

 

庄士敦,中国末代皇帝溥仪的英语教师,他认为:“中国政教文化基于孔教……外教无论如何优美,亦不可与孔教并峙于中国。”“四书五经之于中国教育,犹希腊、拉丁文之于英国教育,所谓布帛菽粟不可一日须臾离者也。”

 

李约瑟认为孔子学说并不局限于人文科学领域,在自然科学领域也有巨大成就。他认为:“在历法领域中,数学在社会上属于正统的儒家知识的范畴。”他发现:“在历史上,不定分析被称为‘大衍术’,这是从《易经》中一个难解的陈述句‘大衍之数五十’得来的。”儒家思想长期统治中国,李约瑟认为是由于“秦建立了郡县制,一直延续下来。这许多郡县的管理工作要求大大发展官僚政治,因而对行政官吏的需要便为儒家从此长期把持中国的社会创造了条件……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孔子才当上了全中国的‘无冕皇帝’”。

 

美国爱默生:“孔子是哲学上的华盛顿”

 

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认为“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孔子是哲学上的华盛顿”,表示“对于这位东方圣人极为景仰”,并经常称引孔子名言:“朝闻道,夕死可矣。”

 

诗人庞德曾经译过孔子的《论语》。他晚年居留罗马,记者采访他,看见“房中最醒目的是两只手提箱和三本书:《诗章》、《论语》和罗宾逊版的《乔叟》”。庞德对记者说:“只有音乐的形式才能包容所有的材料,我心目中的孔子的宇宙,便是韵律与张力交互为用的宇宙。”谈到语言和政府的关系,庞德说:“坏语言势必造成坏政府,而好语言未必造成好政府。孔子说得好:‘名不正则言不顺。’”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11: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4,耶稣塑像有违“十戒”规定——《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出埃及记”第19篇和第20篇中,详细介绍了信奉上帝最关键的大纲“十戒”的来历和内容。“十戒”是犹太教的核心教条,也应该是基督教的核心教条。这些戒律是针对凡人的,也是凡人制定出来的,但是为了树立这些戒律的权威性,《圣经》的作者就把这些戒律描写成是上帝制定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树立某些规则和要求的权威性的做法,在人类历史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我想我们可以理解这种做法。

《圣经》故事中写道,上帝要在百姓面前与摩西说话,以便让百姓相信摩西是上帝的传言者。可是上帝却不明明白白、堂堂正正地出现在百姓面前与摩西对话,却要装神弄鬼地在山上与摩西对话,而且还不让百姓上山,只让百姓在山下远远地观看,甚至在对话时,还在山上放出浓烟,并且扬言,任何百姓胆敢擅自上山将格杀勿论。(出埃及记19,10~23)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故弄玄虚一点也不难理解,目的无非是为了防止在造假时被揭穿所做的一些障眼法。

同样的故事中国人一点也不陌生,比如《水浒传》中,为了安排梁山好汉的座次,他们就玩了一个上天降下一百零八将座次表的把戏,这样即便有人对排的座次有意见,也不方便提了。同样,摩西也完全可以事先在山上安排人放烟,伪装上帝的声音与摩西对话,然后将事先刻好的十戒内容藏在山上,谎称是上帝给的。

孔子之所以在《论语》中一再强调要“敬鬼神而远之”,正是因为接受了殷商周朝等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过巫术乱政的悲剧教训,皇帝被巫师所控制,败坏了朝纲,动摇了江山社稷,才告诫人们要远离鬼神。同样的道理西方社会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之后才慢慢懂得,直到18世纪美国成立之后才逐渐开始设施“政教分离”。

摩西十戒的内容如下:1,除 了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有 别 的 神 。2,不 可 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 也 不 可 作 什 么 形 像 彷 佛 上 天 , 下 地 , 和 地 底 下 , 水 中 的 百 物 。3,不 可 跪 拜 那 些 像 , 也 不 可 事 奉 它 , 因 为 我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 恨 我 的 , 我 必 追 讨 他 的 罪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4,不 可 妄 称 耶 和 华 你 神 的 名 , 因 为 妄 称 耶 和 华 名 的 , 耶 和 华 必 不 以 他 为 无 罪 。5,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华 你 神 当 守 的 安 息 日 。 这 一 日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 仆 婢 , 牲 畜 , 并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客 旅 , 无 论 何 工 都 不 可 作 。6,不 可 杀 人 。7,不 可 奸 淫。8,不 可 偷 盗 。9,不 可 作 假 见 证 陷 害 人 。10,不 可 贪 恋 人 的 房 屋 , 也 不 可 贪 恋 人 的 妻 子 , 仆 婢 , 牛 驴 , 并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出埃及记20,1~17)

这十条戒律,并不是多么高尚的道德标准,前面五条都与信上帝有关,后面五条戒律是任何民族、任何宗教、任何法律都具备的一般性要求,所以这里略过不提,我们只来分析一下前面五条与宗教信仰有关的部分。

首先,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概念中,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一律平等的概念,是标准的唯我独尊、明确排斥其他宗教的。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每个宗教都像犹太教和基督教这样唯我独尊、排斥贬低其他宗教,世界还有安宁之日吗?今日伊斯兰教国家与基督教国家、与犹太教国家战火依然不断,固然有许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根源仍然源于一神教对其他宗教的排斥。

其次,十戒说“除 了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有 别 的 神”。这句话其实非常耐人寻味。这句话等于是告诉我们,《圣经》作者也知道并承认这世界上有许多的神,上帝并不是基督徒所宣称的什么“唯一真神”,只是《圣经》的作者不允许他的信徒信奉其他的神。换句话说,《圣经》的作者认为,你或者信上帝之神,或者信其他的神,但是假如你想信上帝之神,你就不能信其他的神,这等于是一种双向选择的问题。因为假如《圣经》的作者真认为世界上只有上帝这一个神,那么这一条最重要的规定就变成完全多余的了。

也就是说,上帝与摩西是在做生意:摩西和他的子孙只信奉上帝这一个神,上帝也只保佑摩西和他的子孙。基督教将原本只属于以色列民族的神无限扩大到全世界,实际上是扭曲和篡改了《圣经》作者的本意。也就将原来双向选择的宗教信仰,变成了严重排他唯我独尊的宗教信仰。从这一点上来说,从形式上看,基督教是把《圣经》作者所塑造的上帝之神发扬光大了,但从本质上,是扭曲了《圣经》作者原来的意思。

当《圣经》中的上帝只属于以色列一个民族的神的时候,这样的一神论并不构成对其他宗教的威胁和不平等,但是一旦将原本只属于以色列一个民族的神扩展为属于全世界唯一的神的时候,就构成了对其他宗教的威胁和不平等。道理很简单,在玫瑰花园里只种玫瑰花不会构成对其他花的威胁,因为其他花可以在其他花园里健康生长,但是如果将玫瑰花扩展成全世界唯一允许种的花,等于就扼杀了其他百花的生长权利。

尤其荒唐的是,《圣经》的作者为了维护对上帝的崇拜,居然以虚构神话故事为依据,禁止人们在星期日工作。在原始社会,星期日不工作,也许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是在21世纪的今天,如果依然坚持不允许星期日工作,不是愚昧落后又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圣经》作者的一些观点,在今天是已经非常落伍了,是应该摒弃的。

孔子在《论语》“颜渊篇第十二”(2)中提出了著名的处世为人的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但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原则,也是处理国家与国家,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人与人,国家与国家,宗教与宗教之间,才可以真正获得永久的和平。与《论语》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比较,《圣经》中的这些唯我独尊和严厉排他的内容就显得太野蛮、太落后了。

最后不得不提的还有两点:其一,“十戒”第二条的内容是“不 可 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可是我们却看到几乎所有的基督教堂都有大量的雕刻偶像,比如耶稣像、圣母玛丽亚像、十字架等。读了《圣经》才知道,原来基督徒所搞的这些东西都是严重违反《圣经》十戒要求的。

其二,从这“十戒”中,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上帝、是一个没有丝毫的仁爱之心、没有任何慈悲之心、没有一点敬人之心的上帝,也是一个狭隘、不宽容、严厉、苛刻、富有强烈复仇情绪的恐怖之神。《圣经》作者塑造的这一上帝之神,只会令人望而生畏、很难让人见而生敬。可是基督教却把这样的一个上帝包装成对人类充满爱心的神,也是与《圣经》作者所塑造的“忌 邪 的 神”严重不符合的。

由此看来,即便是职业基督徒、甚至是天主教教皇,也从来没有把《圣经》中所写的东西都当成绝对真理来看待,他们亦不过是按照自己的宗教的和世俗的需要,对《圣经》的内容加以适当取舍而已。

(未完待续)
2008/8/27
 楼主| 发表于 2008-8-28 1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5,《圣经》的法与《论语》的礼——《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出埃及记”第21篇到24篇中,写了许多信徒必须遵守的法律,仔细阅读这些法律内容,就可以发现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有很大的不同,它是将道德规范、宗教戒律、世俗法律等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混合体。然后,再将这样的一种混合体以上帝的名义发布出来,要求所有的信徒无条件遵守。

“出埃及记”第21篇到24篇中规定的某些要求,在今天看来依然是合理的,比如“人若敞开井口,或挖井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头,井主要拿钱赔还本主人,死牲畜要归自己。”(出埃及记21,33-34)又比如,“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出埃及记22,21)还有“不可随伙散布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出埃及记23,1)、“不可受贿赂”(出埃及记23,8)等。有些在今天甚至依然是很难做的一种高标准,比如说:“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出埃及记23,4)这应该不属于法律而属于一种道德规范了。

但是也有许多在今天已经是非常不妥的内容,比如说,“打父母的,必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5),“咒骂父母的,必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7)。这样严厉的规定,等于将子女的生杀大权都交给了父母,任何父母可以随便处死自己的子女,然后只要给子女按一个“咒骂父母”的罪名就可以逃避惩罚,这是非常野蛮的。又比如,“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出埃及记21,20-21)这更是公然维护奴隶主惨无人道的恶行了。还有公然煽动暴力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4-25)这些显然只适合野蛮时代,在今天已经非常落伍。还有更加荒谬的,“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流血的罪。”(出埃及记22,2-3)也就是说,同样是把贼打死了,如果是在太阳出来之前就没有罪,如果是太阳已经出来了就有罪了。当然,考虑到《圣经》作者的历史局限性,我觉得这些都是可以谅解的。

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我觉得是不可谅解的,比如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埃及记22,18)、“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出埃及记22,20)、“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出埃及记22,28)、“你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却要把神像尽行拆毁,打碎他们的柱像”(出埃及记23,24)等。

《圣经》的作者如果只是要求信徒单方面信奉忠于自己的宗教,忠于自己的神,那是无可非议的,但同时煽动信徒要将其他宗教所信奉的神像尽行拆毁和打碎,就实在太不应该了。对于任何宗教信仰来说,拆毁和打碎别人信奉的神像,在任何时代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野蛮恶劣行为。人是一种同时具有善性和恶性的混合体,通俗来说,每个人都有天使的一面和魔鬼的一面。任何宗教一旦明文要求信徒拆毁和打碎其他宗教最神圣的甚像,就必然会激发起人的魔鬼的恶性,是非常危险的,也是对人类社会危害极大的。

尤其是“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这等于是将“百姓的官长”等同于神,也等于是是给所有的“百姓的官长”有了封杀一切批评的依据,这在今天尤其是不能认同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圣经》等于是成了一切统治者的帮凶。尽管我们可以谅解《圣经》的作者这样写的苦心,因为任何宗教都必须得到政府的庇护才能生存下去。翻开任何一部宗教历史都不难看出:任何宗教只要甘于做政府的附庸和帮手,就一定能得到迅速发展,一旦相反,就必然遭到封杀。

与《圣经》的唯我独尊和强烈的排他性不同,《论语》强调的是“温、良、恭、俭、让”的与人相“和”、与人为善的哲学,“学而篇第一 ”之(12)中写到,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儒家认为,礼制的关键是要能保持和谐,但并不是大事小事都以和谐为主,而是要在符合礼制的前提下的和谐。在这样的原则下,那么,一旦以前制定的礼制不能为我们带来和谐,就要修改原来的礼制,同样,不符合礼制的和谐也是不可取的。

“和”是儒家所倡导的重要伦理和政治原则,任何一个社会要想获得和谐,仅仅靠暴力,靠一方对另一方的镇压、消灭、打击等是不行的,只有彼此尊重、彼此宽容、和平相处,才能真正达成符合普世价值的和谐。

2008/8/28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09: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6,《圣经》为宗教敛财提供了理论——《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出埃及记”第25篇到30篇中,让人深感意外地塑造了一个非常贪婪的上帝形象,这位上帝赤裸裸地直接向信徒索要各种财礼。书中写到,“耶和华晓谕摩西,你告诉以色列人当为我送礼物来,所要收的礼物就是金、银、铜、各种颜色的羊毛、各种皮毛、膏油、香料、红玛瑙与别样的宝石等。”(出埃及记25,2~7)

 

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神都是为了保佑人类而存在的,只有在人类为了感激神的时候,才会主动向神献祭、供奉,让人深感意外的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上帝居然会如此厚颜无耻直接向信徒索要如此昂贵的礼物。我非常好奇这个虚无的上帝怎样来享受或使用这些礼物呢?又有谁可以证明信徒们献出的这些礼物是交到了上帝的手上、而不是进了披着宗教外衣的神职人员的口袋里呢?《圣经》的作者这样写,纯粹是打着上帝的旗号在巧取豪夺信徒的财产,这样的宗教剥削是应该被诅咒的。

 

除了收礼物之外,《圣经》的作者还以上帝的名义要求为信徒造豪华的神器、帐幕、神柜,这些器具都要金银铜打造,还要镶嵌宝石。“要在上面镶宝石四行,第一行是红宝石、红碧玺、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金钢石,第三行是紫玛瑙、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都要镶在金槽中。”(出埃及记28,17~20)这些奢侈的无用之物,都是来自民脂民膏。

 

《圣经》作者创造的最荒唐的剥削信徒的方式,是每年由亚伦、亚伦去世后则由亚伦的后代子孙、为所有以色列人行赎罪之礼。书中写到:

 

“亚 伦 一 年 一 次 要 在 坛 的 角 上 行 赎 罪 之 礼 。 他 一 年 一 次 要 用 赎 罪 祭 牲 的 血 在 坛 上 行 赎 罪 之 礼 , 作 为 世 世 代 代 的 定 例 。  要 按 以 色 列 人 被 数 的 , 计 算 总 数 , 他 们 各 人 要 为 自 己 的 生 命 把 赎 价 奉 给 耶 和 华 , 免 得 数 的 时 候 在 他 们 中 间 有 灾 殃 。 每 人 要  拿 银 子 半 舍 客 勒 , 这 半 舍 客 勒 是 奉 给 耶 和 华 的 礼 物  。凡  被 数 的 人 , 从 二 十 岁 以 外 的 , 要 将 这 礼 物 奉 给 耶 和 华 。他 们 为 赎 生 命 将 礼 物 奉 给 耶 和 华 , 富 足 的 不 可 多 出 , 贫 穷 的 也 不 可 少 出 , 各 人 要 出 半 舍 客 勒 。你 要 从 以 色 列 人 收 这 赎 罪 银 , 作 为 会 幕 的 使 用 , 可 以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为 以 色 列 人 作 纪 念 , 赎 生 命 。”(出埃及记30,10~16)

 

也就是说,《圣经》的作者强迫所有20岁以上的男丁,每年要交纳半舍客勒的银子给神职人员作为活动经费,不管你有钱没有钱都必须交纳,否则你就可能有灾害降临、你就性命不保。反过来,只要你交了钱,上帝就为你免罪了,换句话说,不管你有天大的罪,只要交了银子给上帝,上帝就能替你赎罪!

 

《圣经》的作者这样塑造的上帝,与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收保护费的罪恶的黑社会老大,还有什么不同呢?如此贪得无厌、追求奢侈的上帝,居然被基督教扭曲为一心爱人的上帝,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论语》的“学而篇第一”之(8)中写到,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孔子认为,作为一个君子,首先自己要庄重威严,要自尊自爱。君子况且如此,更何况是受人崇拜的上帝,怎么可以如此贪婪?一个如此世俗贪婪、公然向信徒索要财物的上帝、又怎么可能获得信徒真诚的尊重呢?

 

(未完待续)
2008/8/29

 楼主| 发表于 2008-8-31 10: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西方的误读是对“和”的不理解

2008年08月31日 08:21人民论坛


西方现在对奥运会有一种误解和误读,其实是对中国“和”的思想的不理解。实际上中国一直以来表现出的是一种世界主义的民族主义精神

从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中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所有中国文化的元素都巧妙融和成一个“和”字。“和”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和内涵,也是中国文化的首要价值。中国“和”的思想体现在各个层面,比如国画中的色彩和谐,生活中我们提倡“家和万事兴”等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和”的思想。

“和合”是一种和平

中国文化是“以和为贵”作为价值目标的。在《尚书》中提出要“协和万邦”,把“和”作为“天的意志”,即最高的原则。劳动人民创造的故宫中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等,也是“和”的思想的体现。《诗经》之中也可以看出“合奏、和乐”的思想。中国自古以来即主张要“和”,把它作为价值追求的目标。

“和”也体现了一种和平,和平也是“和合”精神的体现。奥运会期间要停止战争,这本身是一种对和平的期待,也是人们的共同理想。中国文化历来主张和平,而不是主张战争。从墨子的“非攻”中就可以看出来,孔子是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里可以看出,不管中国的儒家也好、墨家也好,都是主张和平,不是主张战争,战争只能给人民带来痛苦。郑和下西洋并不是要占领别的国家,把它们作为中国的殖民地,而是带给各个国家以物质和精神财富。单就航海事业来说,我们和西方的目的是完全不一样的。

中国把“和”作为自己的世界观

中国不信奉神创造万物,而是主张“和实生物”。中国的世界观是主张多元的事物的融合,不是主张单一的东西去产生世间万物。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的思想具有包容性、宽容性、开放性,而不是主张独断性。北京奥运开幕式很明显的体现了“和”的思想,这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世界观。在国际事务中,我们一贯坚持主张和平共处。

中国的思想是主张“和合”,从开幕式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一种精神,“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一万多人的合作表演可以体现出什么精神?就是合作和融合的精神。这种思想体现了我们中国同其他国家共赢的精神。开幕式上打太极拳的节目,核心思想就是体现“和”的思想。太极拳并不是“强力”的思想表现,而是求圆,圆融、圆通、融合。

“和达”思想——彰显世界主义的民族主义精神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更加凸显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融合,体现了中国在自己发展过程中的“和达”。孔子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句话讲,我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别人获得幸福;自己发达起来,也希望别人发达。奥运会正是这样一个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契机。

奥运会的举办有一个连续性,中国人应该从近代中国的发展中汲取经验,学会居安思危,让自己逐步发达起来。奥运会的举办能够展现中国人自强不息的精神,也表现出中国人对全人类幸福的热切期盼。我们举办奥运会,并不仅是为了传承自己的精神,而是为了完成人类共同的事业,实现人类共同的理想,推动全人类体育事业的进步。西方现在对奥运会有一种误解和误读,其实是对中国“和”的思想的不理解。在看待中国在奥运会表现出的精神时,他们往往认为表达的是一种狭义的民族主义精神。实际上中国一直以来表现出的是一种世界主义的民族主义精神。

我们希望从奥运会在中国举办,让更多人理解中国的发展是对世界的一种贡献。如果中国自己不发展,对世界来说也不是一件好事。中国人自己能发展,能实现温饱并向小康迈进,本身就是对世界的贡献。希望更多的西方人能够看到并认识这一点。

“和爱”——理解他人的基础

开幕式也体现了中国人“和爱”的精神。不管是姚明作为中国的旗手领着抗震救灾小英雄出场,还是我们对来自各大洲的各国运动员热烈欢迎,都是要实现“爱”这个梦想,就是和平、合作、发达的爱。只有人类是相爱的,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别人,认识自己。人类今后,只有爱,才能使人类更加发展、更加美好。

中华文明在四大文明当中是唯一延续至今的。西方的学者有些不理解,他们认为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是由宗教来维系的,而中国是个无神的国家。这有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原因。但中国的文化就是中国的魂和中国的心,中国文化能够源源不断地发展,就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和”。抓住了这一点,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华文化的精髓。

(作者张立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

 楼主| 发表于 2008-9-1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7,基督的礼拜与儒家的反省——《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为了强化人们对上帝的崇拜,在“出埃及记”第31篇中,提出了每7天停止工作一天来祭拜一次上帝的荒唐要求,书中写道:

 

“耶 和 华 晓 谕 摩 西 说 ,你 要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说 , 你 们 务 要 守 我 的 安 息 日 , 因 为 这 是 你 我 之 间 世 世 代 代 的 证 据 , 使 你 们 知 道 我 耶 和 华 是 叫 你 们 成 为 圣 的 。所 以 你 们 要 守 安 息 日 , 以 为 圣 日 。 凡 干 犯 这 日 的 , 必 要 把 他 治 死 , 凡 在 这 日 作 工 的 , 必 从 民 中 剪 除 。六 日 要 作 工 , 但 第 七 日 是 安 息 圣 日 , 是 向 耶 和 华 守 为 圣 的 。 凡 在 安 息 日 作 工 的 , 必 要 把 他 治 死 。故 此 , 以 色 列 人 要 世 世 代 代 守 安 息 日 为 永 远 的 约 。这 是 我 和 以 色 列 人 永 远 的 证 据 , 因 为 六 日 之 内 耶 和 华 造 天 地 , 第 七 日 便 安 息 舒 畅 。耶 和 华 在 西 乃 山 和 摩 西 说 完 了 话 , 就 把 两 块 法 版 交 给 他 , 是 神 用 指 头 写 的 石 版 。”(出埃及记31,12~18)

 

为了保持人类的健康,提高生活的质量,工作一定的时间休息一次是合理的。《圣经》的作者把一定时间的休息安排说成是为了守上帝的约,就非常荒唐了。顺便说一句,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每个星期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多,大多数国家已经普遍实现了每周五天工作制度。

 

前文已经分析过,所谓上帝造人只是一个没有科学依据的神话而已,把神话传说当成与神的立约,这本身是不严肃的,是一种儿戏,如果再把这样的儿戏当成法律,甚至为此将星期日工作的人处死,就简直是一种罪恶。这种罪恶不管通过怎样的装神弄鬼的方式包装成神的意思,也一样是愚昧落后的精神垃圾,应该坚决摒弃。

 

《圣经》的作者这样规定的原因,显然是为了强迫民众时刻保持对上帝的崇拜,不要因为忙于工作而淡化对上帝的崇拜和迷信。基督教在此基础上,要求信徒星期日必须到教堂去做礼拜,目的与古代犹太人一样,都是要强化信徒对上帝的崇拜。

 

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论语》中,但儒家思想不是采取如此野蛮血腥的做法强迫大众非怎样不可、谁不愿意就要处死谁,而是通过君子的模范作用去引导民众。“学而篇第一”之(4)写到,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曾子在这里所提出的“吾日三省吾身”的观点,几乎成为2500多年来儒家信徒的一个基本原则和优良传统,这里的“三”是泛指“多次”,这样的反省,既避免了强迫人去怎样做的霸道,又提高了人的反省能力,还提供了反省的便利。而且,随着时代的不同,是非判定标准的不同,反省的内容也可以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但是反省这一方式本身是不变的。这就把传统与现代,规矩与开放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俗点说,可以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地旧瓶装新酒,也就不断获得了新生。

 

不管是古代的犹太教还是现代的基督教,往往都是通过强迫的方式去为信徒洗脑,你必须怎样,不能怎样。儒家思想与此截然不同,儒家思想非常重视人的道德培养,而每天的反省,正是培养良好道德的最关键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儒家十分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以求塑造成理想人格。而本章所讲的自省,则是自我修养的基本方法。 《论语》中关于反省的论述有很多,基本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比如说,人要经常反省,反省的时候不是盲目地对照标准去衡量,还要独立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更重要的是在反省之后还要行动,“不二过,不迁怒”,“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等等等等。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如此反省并从善如流,见贤思齐,哪里还需要通过什么虚构的鬼神才能提高我们的道德情操呢?基督教着重培养人对上帝的绝对崇拜,儒家思想则着重培养人的道德修养。人是否崇拜上帝一点也不重要,但人如果没有道德,这个社会将变得很糟糕。这也是《论语》与《圣经》的又一个重大不同。

 

(未完待续)
2008/9/1

发表于 2008-9-1 17: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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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0: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8,摩西嗜杀与孔子戒杀——《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圣经》中记录了无数次上帝大规模屠杀人类的罪恶,每次屠杀的理由都是“人类犯罪”,只是并没有详细介绍人类究竟犯了怎样的罪。在“出埃及记”第32篇中,终于让我们第一次看到了上帝和摩西屠杀人类时指控的罪恶究竟是什么。

 

书中写道,摩西去山里与上帝对话,百姓见摩西迟迟不下山,为他担心,就聚集到亚伦那里探讨应该怎么办。亚伦以为摩西回不来了,决定为摩西建一个神像,来纪念他带领犹太人出埃及。要求百姓将身上的金首饰都摘下来交给他,他就将这些首饰融化铸成了一只牛犊,然后在牛犊面前筑坛祭拜起来。(出埃及记32,1~5)

 

上帝知道了这件事,就对摩西说,你的百姓已经败坏了,他们偏离了我的吩咐,擅自铸了一只牛犊来祭拜,所以我要发烈怒,要灭绝他们。经过摩西恳求后,上帝答应不灭绝他们(出埃及记32,7~14)

 

摩西下山看到牛犊就大发雷霆,将所谓的上帝的版扔得粉碎,又将牛犊也熔化掉,再磨成粉碎,然后将这些粉碎撒在水里面强迫百姓喝下去。当摩西谴责亚伦时,卑劣的亚伦为了替自己辩护,居然将这一切推到百姓身上,说“这百姓专于作恶,是你知道的。他们对我说,你为我们作神像,可以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出埃及记32,19~23)

 

摩西并不因此而息怒,立刻将利末的子孙都召集起来,要求他们杀他们的兄弟与同伴并邻舍。利未的子孙就照摩西的话去杀人,那一天就杀了三千多百姓。摩西还嫌不够,继续要求利未的子孙们自洁,各人再去攻击自己的儿子和弟兄,以便让上帝赐福给他们。(出埃及记32,26~29)

 

这次屠杀虽然是摩西指挥的,但是真正的凶手是上帝,正如《圣经》中明确写的那样:“耶和 华 杀 百 姓 的 缘 故 是 因 他 们 同 亚 伦 作 了 牛 犊 。”(出埃及记32,35)也就是说,上帝和摩西只因为百姓担心摩西的生命,为了感激摩西铸了一只牛犊来祭拜,就把这当成是百姓的罪恶而大肆屠杀百姓,世界上还有比这更邪恶的暴君吗?读了这一段上帝和摩西屠杀百姓的理由,我的感受只有《论语》中的一句话可以形容:是可忍,孰不可忍。(八佾第三之3)

上帝和摩西之所以要如此屠杀百姓,无非是担心百姓不服从他们的管理,所以想以杀立威,才会因为这样一件小事而大开杀戒。但是如此做法,只会南辕北辙,更加无法让百姓信服上帝和摩西。

 

儒家思想对怎样让百姓服从有着完全不同的见解,孔子在《论语》中明确提出不需要用杀也能管理好百姓,“颜渊第十二”之『19』 中写道,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孔子认为根本不需要通过屠杀的方式也能管理好百姓,只要通过管理者本身的以身作则的模范作用,就能培养起百姓良好的道德风范。孔子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也是有缺陷的,因为除了管理者本身的以身作则之外,还必须有法律法规的监管才行。但不管孔子的观点在今天看来有多少缺陷,与《圣经》上鼓吹的以杀立威比较起来,还是要文明得多、人性得多。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看出东西方文化在历史上的文明与野蛮之不同。

 

(未完待续)
2008/9/2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10: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9,《圣经》为什么要求献祭?——《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旧约”第三部分是“利未记”,这一部分由27篇构成,前面1到7篇详细介绍了怎样对上帝进行五种祭的方式、目的等。非常有趣的是,在《圣经》作者看来,只要你能祭神,不管你犯了怎样的罪恶,神都会宽恕你。换句话说,你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为所欲为,因为你只要用各种东西祭神,蒙神悦纳,神就能宽恕你的一切。书中明确写到,“祭 司 要 按 献 给 耶 和 华 火 祭 的 条 例 , 烧 在 坛 上 。 至 于 所 犯 的 罪 , 祭 司 要 为 他 赎 了 , 他 必 蒙 赦 免 。”(利未记4,35)

《圣经》作者所表达的这一赎罪观与其他宗教和其他文化的赎罪观大不相同。通常,其他宗教或文化对于罪恶,一是处罚,一是反省,很少有用钱财来赎罪的。如果一个宗教组织居然可以通过替神收取财物来为人赎罪的话,那么这实在是一个利用宗教赚钱的最佳捷径,同时客观上也起到了包庇犯罪的作用。事实上《圣经》作者发明的这一利用宗教赚钱的理论,后来被基督教发挥得淋漓尽致,甚至专门印刷大量的“赎罪券”直接拿去出售敛财,为人类宗教组织留下最丑恶的一页。

香港曾经有一部电影《最后判决》,对基督教的这一赎罪观进行过入木三分的谴责和讽刺,说的是两男一女三个人,曾志伟扮演的金先生是黑社会老大,刘青云扮演的李是一个神父,李若彤扮演的乔红是个律师。李神父迷恋肉欲陷阱,被控强奸,但本人却并不感觉犯诫。没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只有两个人因为需要他而来帮助他。一个是金先生,一个是乔红律师。金先生是个满手血腥的黑帮头子,每次行凶后便到教堂告解,再心安理得地去作恶。乔红律师是个唯利是图的讼棍,只认钱不认法。于是我们看到金先生在电影□□称他们这样的“神父、律师、黑社会”是最佳三人组合。

用钱来为所犯的罪恶赎罪的宗教只能让人堕落,上帝只要收了祭奉的钱财就赦免了人所犯的罪,这与法官收了罪犯的钱财就判他无罪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如果连上帝也是可以收买的,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收买?孔子在《论语》中告诫我们,如果人类失去了知耻之心才是最可怕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为政2.3』

也就是说,即使是通过法律去制裁犯罪,也无法杜绝犯罪,更何况犯了罪只要付钱就可以免罪,岂不是更加纵容犯罪?所以《圣经》中的这一赎罪理论不但不能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反而是在引人堕落。在这一点上,《论语》要比《圣经》高尚许多。用钱可以赎罪,犯罪怎么还会有知耻之心,一个无耻的信徒,素质又怎么可能提高?

“利未记”介绍的五种祭的名称如下:燔祭 , 素祭 , 赎罪祭 , 赎愆祭 , 和平安祭。燔祭,是以没有残疾的牛羊等牲畜以及各种鸟等,通过书中指定的方式和步骤,屠宰之后,烧在坛上。素祭,是以细面,加油,加乳香,加盐,做成面饼,烧在坛上,而烧不完的,可以归祭司享用。此外,赎罪祭、赎愆祭、平安祭,都是用没有残疾的牛羊,通过书中指定的不同方式和步骤,屠宰加工后,烧在坛上。

素祭是为了在丰收时感激上帝,平安祭当然是祈求上帝保佑平安,这与其他宗教烧香拜佛大同小异。不同的是所谓的“燔祭、赎罪祭、赎愆祭”,这些是在犯罪或犯了错误时必须用牲畜或银子来赎罪的,这样的罪或错随时随地可以在你无意中犯下,比如书中写道:

“有 人 摸 了 不 洁 的 物 , 无 论 是 不 洁 的 死 兽 , 是 不 洁 的 死 畜 , 是 不 洁 的 死 虫 , 他 却 不 知 道 , 因 此 成 了 不 洁 , 就 有 了 罪 。或 是 他 摸 了 别 人 的 污 秽 , 无 论 是 染 了 什 么 污 秽 , 他 却 不 知 道 , 一 知 道 了 就 有 了 罪 。”(利未记5,2-3)

也就是说,那怕你无意之中碰到了一个被《圣经》的作者认为是不洁的东西,你就有罪了,你就必须拿出家中的牲畜或银子来为你赎罪。即使你穷到拿不出一头牲畜来赎罪,作为游牧民来说,如果连一头牲畜都拿不出来,已经是到了赤贫的地步了,但还不能被放过,书中明确写道:

“他 的 力 量 若 不 够 献 一 只 羊 羔 , 就 要 因 所 犯 的 罪 , 把 两 只 斑 鸠 或 是 两 只 雏 鸽 带 到 耶 和 华 面 前 为 赎 愆 祭 , 一 只 作 赎 罪 祭 , 一 只 作 燔 祭 。”(利未记5,7)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可怜的信徒已经被他们信奉的宗教剥削压榨到了怎样的程度!即便他穷到只拥有两只雏鸽,贪婪的上帝也不放过!

任何宗教为了生存下去,在自愿的基础上,向信徒适当收取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像《圣经》作者这样如此厚颜无耻地盘剥信徒,实在是绝无仅有。《圣经》的作者把被犹太教和基督教宣称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描写成如此贪婪地追求世俗的财物,几乎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连贫穷到连一只羊羔也拿不出来的信徒也不放过。这样塑造出来的上帝与以普通人自居的孔子相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得太远了。

《论语》“述而篇第七 ”之(16)中写到,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圣经》的作者把上帝描写得如此贪财,作为人的孔子却淡薄物质需求,两相比较,熟高熟低,已经不言自明。

孔子淡薄对物质财富的需求,并且强烈谴责那种通过不义的手段得来的富贵。这也是儒家思想所崇尚的安贫乐道的精神,为了精神上的追求,不做物欲的奴隶。

(未完待续)
2008/9/3
     
发表于 2008-9-5 23: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佟老师真的是精神可嘉!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0: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42,其身正,不令而行——《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利未记”第16篇到20篇中,介绍了各种禁忌和要求,比如要求信徒每年必须为自己赎罪一次,禁止信徒吃各种动物的血,不能裸露下体,不可与邻居偷情,不可乱伦,不可同性恋,不可与兽交,不可塑造其他神像,不可偷,不可骗,不可让牲畜杂交,甚至不可以穿混纺的衣服,不可用刀划身体,不可用法术,不可信巫术,不可纹身,不可剃鬓角和胡须,不可咒骂父母等(利未记16,34;17,10;18,6-20-22-23;19,19-27-28-31;20,9)。

书中还写道: “与 继 母 行 淫 的 , 就 是 羞 辱 了 他 父 亲 , 总 要 把 他 们 二 人 治 死 。与 儿 妇 同 房 的 , 总 要 把 他 们 二 人 治 死 。人 若 与 男 人 苟 合 , 像 与 女 人 一 样 , 他 们 二 人 行 了 可 憎 的 事 , 总 要 把 他 们 治 死 。人 若 娶 他 的 姊 妹 , 无 论 是 异 母 同 父 的 , 是 异 父 同 母 的 , 彼 此 见 了 下 体 , 这 是 可 耻 的 事 , 他 们 必 在 本 民 的 眼 前 被 剪 除 。 人 若 娶 弟 兄 之 妻 , 这 本 是 污 秽 的 事 , 羞 辱 了 他 的 弟 兄 , 二 人 必 无 子 女 。”(利未记20,11~21)

这些禁止的事,有些是重复前面说过的内容,比如不能咒骂父母,不能信其他的神等。有些在今天依然是适用的,比如不可裸露下体、不可偷、不可骗等。有些是没有道理的,比如不可吃动物的血、不可用刀划体、不可剃鬓角和胡须等。有些则是残忍的,比如“人 若 与 男 人 苟 合 , 像 与 女 人 一 样 , 他 们 二 人 行 了 可 憎 的 事 , 总 要 把 他 们 治 死 。”这是明确要求将同性恋处死的最早的、最残忍的宗教规定。有些是自相矛盾的,比如一方面要求人们不信其他的鬼神,一方面却要求人们信奉上帝这个鬼神。一方面要求人们不相信法术,一方面却自己在装神弄鬼大搞法术。比如在利未记第16篇□□称,只要祭师按照一定的方式,就能将人的罪孽转移到羊的身上:

“两 手 按 在 羊 头 上 , 承 认 以 色 列 人 诸 般 的 罪 孽 过 犯 , 就 是 他 们 一 切 的 罪 愆 , 把 这 罪 都 归 在 羊 的 头 上 。” (利未记16,21)

我想,西方文学中所谓“替罪羊”的说法,可能就是从这里来的。

如果我们把《圣经》完整地联系起来读就会发现,书中一方面将这些禁令包装成是上帝的要求,另外一方面却又记录了犹太人祖先的种种违反这些禁令的事实。这不禁让我感到困惑:同样是上帝,为什么允许犹太人的祖先那样做,却不允许犹太人的子孙那样做呢?我们来看看书中是怎样记录犹太人祖先违反各种禁令的。

书中说 “人 若 娶 他 的 姊 妹 , 无 论 是 异 母 同 父 的 , 是 异 父 同 母 的 , 彼 此 见 了 下 体 , 这 是 可 耻 的 事 , 他 们 必 在 本 民 的 眼 前 被 剪 除 。”

但是书中却清楚记录以色列十二支的父亲雅各,正是娶了舅舅家的两个女儿才生下了以色列人的十二支,而上帝不但没有将他剪除,还专门保佑他,要做他的神。

书中说:“与 继 母 行 淫 的 , 就 是 羞 辱 了 他 父 亲 , 总 要 把 他 们 二 人 治 死 。”

但是书中却清楚记录了雅各的大儿子流便就与雅各的妾、等于是他的继母行淫,上帝同样没有处死他们。
书中说,“ 与 儿 妇 同 房 的 , 总 要 把 他 们 二 人 治 死.”,但是书中又记录,犹大与其儿媳妇他玛行淫,还生下两个小孩,上帝同样没有把他们治死。

书中说,“ 人 若 娶 弟 兄 之 妻 , 这 本 是 污 秽 的 事 , 羞 辱 了 他 的 弟 兄 , 二 人 必 无 子 女 。”
可是书中却写到,犹大不但让二儿子俄南,在大儿子死后娶嫂子他玛为妻,还在二儿子死后,让三儿子示拉继续娶他玛为妻,最后却让他玛生了两个儿子。上帝同样没有处罚他们。

所有这些,除了说明《圣经》作者在编写的过程中非常不严谨之外,还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整部《圣经》不可能像某些宗教信徒所宣称的那样是根据上帝的启示而写的,而应该是不同时代的作者根据其所处的不同历史时期的道德规范而编写出来的。如果没有把这些东西包装成神的意思,那么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道德规范也能比较方便地随之做出各种调整,可是一旦包装成神的意思,那么就不可变更了,同时也就僵化死亡了。

与《圣经》相比,《论语》较少这样的弊病,《论语》很少规定具体的要求,大多数是关于一些规范的原则性总结和高度概括。这样一方面能让人触类旁通,另外一方面也能让人在大的原则的指导下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适当调整,还能让人根据时代的进步,对这些原则作出适应时代要求的修正。我觉得这是《论语》比《圣经》高明的地方之一。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圣经》中存在如此多的前后矛盾的东西,只会削弱其权威性、公正性和合理性。正如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那样,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子路篇第十三之六)上帝既然默许并保佑以色列的祖先做出那么多不堪的事,而且一一记录在案,又怎样才能使他们的子孙不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呢?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未完待续)
2008/9/8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20: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原帖由 书中浪子 于 2008-9-5 23:20 发表
佟老师真的是精神可嘉!


谢谢关注和鼓励
 楼主| 发表于 2008-9-9 17: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43,《圣经》歧视残疾人——《闲读圣经和论语》

当2008北京残奥会正在北京隆重举行的时候,打开《圣经》,我们赫然发现,被基督教宣称为那么爱人类的上帝,居然在《圣经》中留下那么多歧视残疾人的言论和要求,实在让人义愤填膺。《圣经》的作者在“利未记”第21篇和第22篇中,详细介绍了上帝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对有残疾的牲畜的歧视。书中写到:

“耶 和 华 对 摩 西 说 ,你 告 诉 亚 伦 说 ,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后 裔 , 凡 有 残 疾 的 , 都 不 可 近 前 来 献 他 神 的 食 物 。因 为 凡 有 残 疾 的 , 无 论 是 瞎 眼 的 , 瘸 腿 的 , 塌 鼻 子 的 , 肢 体 有 馀 的 ,折 脚 折 手 的 ,驼 背 的 , 矮 矬 的 , 眼 睛 有 毛 病 的 , 长 癣 的 , 长 疥 的 , 或 是 损 坏 肾 子 的 , 都 不 可 近 前 来 。祭 司 亚 伦 的 后 裔 , 凡 有 残 疾 的 , 都 不 可 近 前 来 , 将 火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 他 有 残 疾 , 不 可 近 前 来 献 神 的 食 物 。不 可 进 到 幔 子 前 , 也 不 可 就 近 坛 前 , 因 为 他 有 残 疾 , 免 得 亵 渎 我 的 圣 所 。 我 是 叫 他 成 圣 的 耶 和 华 。”(利未记21,16~23)

《圣经》的作者规定亚伦一支是世袭祭司,但是他的后裔中凡是有残疾的,将不得从事这个职业,而其他的一切残疾人,甚至包括身体上有皮肤病的人,都遭到上帝的歧视,认为这些人会亵渎上帝的圣所,这是多么残忍和野蛮的上帝啊!居然如此公然歧视残疾人。这样缺乏人性的冷酷的文字居然被当成宗教经典来信奉,实在不可思议。

对残疾人的歧视,是与野蛮落后和愚昧紧密相连的。在野蛮的年代,是以暴力称雄的时代,残疾就意味着软弱,就意味着被欺负,所以古人歧视残疾人。在落后的年代,是靠蛮力来求得生存,残疾就意味着求生力薄弱,就可能被淘汰,所以古人歧视残疾人。在愚昧的年代,人们缺乏文明的教养,缺乏同情心和对弱势群体的慈悲和关爱,更谈不上尊重,所以古人歧视残疾人。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彻底批判和唾弃这种歧视残疾人的言论,把这种歧视残疾人的精神垃圾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圣经》的作者不但歧视残疾人,甚至连牲畜中有残疾的也一样歧视, 书中写到:

“要 将 没 有 残 疾 的 公 牛 , 或 是 绵 羊 , 或 是 山 羊 献 上 , 如 此 方 蒙 悦 纳 。凡 有 残 疾 的 , 你 们 不 可 献 上 , 因 为 这 不 蒙 悦 纳 。凡 从 牛 群 或 是 羊 群 中 , 将 平 安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 为 要 还 特 许 的 愿 , 或 是 作 甘 心 献 的 , 所 献 的 必 纯 全 无 残 疾 的 才 蒙 悦 纳 。瞎 眼 的 , 折 伤 的 , 残 废 的 , 有 瘤 子 的 , 长 癣 的 , 长 疥 的 都 不 可 献 给 耶 和 华 , 也 不 可 在 坛 上 作 为 火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无 论 是 公 牛 是 绵 羊 羔 , 若 肢 体 有 馀 的 , 或 是 缺 少 的 , 只 可 作 甘 心 祭 献 上 , 用 以 还 愿 , 却 不 蒙 悦 纳 。肾 子 损 伤 的 , 或 是 压 碎 的 , 或 是 破 裂 的 , 或 是 骟 了 的 , 不 可 献 给 耶 和 华 。”(利未记22,19~25)

每次当我读到《圣经》中的这一段,都会感到困惑和愤怒,为什么连牲畜也要被上帝歧视呢?

与上帝歧视残疾人相比,早在2500多年前,孔子就在《论语》中明确表达了对残疾人的尊重。“子罕篇第九”之(10)中写到,“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孔子见到盲人,不管这个人年龄大小,都向其表示尊重。

另外,在“卫灵公篇第十五”之(42)中,更是详细介绍了孔子怎样对待盲人乐师的情形,书中写到:

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

这里,《论语》以清晰的语言,介绍了对盲人乐师的帮助方法。这与《圣经》中将包括盲人在内的残疾者都看成是对圣所的亵渎,是多么有别霄壤!

(未完待续)
2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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