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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佟平

[原创]《闲读圣经和论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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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11: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6,雅各骗权与成王败寇——《闲读圣经和论语》


古代犹太人塑造的上帝不但保佑亚伯拉罕成大业、夺大产、有大名,还帮助他生儿子,甚至帮助他娶媳妇、生孙子。《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22到第26篇中,详细介绍了上帝怎样帮助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找了一个近亲女子利百加做媳妇,利百加不能生育,上帝又怎样设法让她生了两个儿子。

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圣经》的作者不注重宣扬怎样教育孩子,只注重宣扬怎样盲目地崇拜鬼神,结果搞得故事中的人物,父亲不像父亲,母亲不像母亲,儿子不像儿子,这一点在“创世纪”第27篇的故事中更是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书中写道: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老了,连眼睛也看不清东西了,临终之前想把家族神权传给大儿子以扫,但在传授之前,让儿子去野外打猎,为他做一顿最后的美味。以撒的妻子听到了,就趁以扫外出打猎的机会,教唆二儿子雅各从以撒那里骗取家族神权的继承权。”(创世纪27,1-2-3-4-5-6-7)

“她让雅各拿两只肥山羊,烹制成以撒平时爱吃的味道,让雅各冒充以扫去给父亲吃,以便让父亲给他祝福继承家族的神权。以扫的皮肤上有毛,雅各没有,担心会被父亲认出来,她就教他用山羊皮裹在身上,还把以扫的衣服拿来给雅各穿上。”(创世纪27,9-10-15-16)

“雅各就照他母亲利百加说的去做了,当他把母亲做好的美味给父亲吃时,父亲很奇怪,问他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雅各就骗他说,是因为神让他有好机会,一出门就打到了野味。以撒就说,你进前来,让我摸摸你。以撒摸到他用羊皮裹着的手,确实有毛,就说,你的声音是雅各,手却是以扫的手,就把他当成以扫了。”(创世纪27,19-20-21-22-23)

以撒吃了野味,喝了酒,并与雅各亲嘴。当他闻到雅各的衣服,就给他祝福说:“愿 神 赐 你 天 上 的 甘 露 , 地 上 的 肥 土 , 并 许 多 五 谷 新 酒 。愿 多 民 事 奉 你 , 多 国 跪 拜 你 。 愿 你 作 你 弟 兄 的 主 。 你 母 亲 的 儿 子 向 你 跪 拜 。 凡 咒 诅 你 的 , 愿 他 受 咒 诅 。 为 你 祝 福 的 , 愿 他 蒙 福 。”(创世纪27,27-28-29)

以撒给雅各祝福,等于是让雅各继承了这个家族的神权,从此以后,雅各就是这个家族的大家长了。他的哥哥一点不知道,打猎回来就做了美味来给父亲吃。“父亲说,你是谁?我刚刚已经吃了美味,并为他祝福了。以扫听了父亲的话,就放声痛哭,说父亲啊,我才是真正的以扫啊,你也给我祝福吧。”(创世纪27,32-33-34)

“以撒说,你的弟弟已经用诡计将你的福分夺去了,我已经立他为你的主,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为你祝福了。以扫因为雅各夺去了原本属于他的东西,就怨恨在心,并公开扬言要在父亲的丧礼时杀了雅各。雅各的母亲听到这话,就安排雅各外逃。让他去外面躲避一段日子,等他哥哥的气消了再通知他回来。”(创世纪27,35-37-41-42-43-44)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信奉上帝的以撒一家人真正是“父不父,母不母,兄不兄,弟不弟”。父亲明明是想让大儿子继承的,却因为贪图口腹之欲,将这样的大事草率、错误地传给了二儿子,搞的两个儿子要彼此仇杀。母亲居然教唆自己偏爱的儿子去欺骗丈夫,不是教导两个儿子要互敬互爱,团结一家,反而煽动两个儿子争权夺利。小弟欺骗大哥,大哥要杀小弟。

尤其让人感到纳闷的是,如果说以撒因为年老昏聩无法识别、或事后发现了雅各的跪计也无能力加以改变还情有可原,但是为什么宣称无所不能的上帝对此也放任不管呢?甚至还继续保佑用如此卑劣的手段骗取继承权的雅各呢?这不等于是在暗示“不择手段获得的成功也能得到上帝的庇护”吗?这与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被默认的“成王败寇”的潜规则有什么不同呢?《圣经》的作者这样编写故事,不但有损上帝的正义形象,也直接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正义。

读者不禁要问:面对以撒的老婆和大儿子卑劣的欺骗行为,上帝在哪里?为什么既不制止,也不惩罚?还对这样的丑恶行径加以庇护?上帝的正义何在?

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论语》中对此类有违社会正义的丑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颜渊篇第十二”之(11)中写到: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如果做君主的不像个君主,做大臣的不像个大臣,做父亲的不像个父亲,做儿子的不像个儿子,这个社会哪里还有什么正义可言?所以只有各尽其责,各守其道,才能维护社会正义,形成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

孔子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观点,并不是为了让人们成为唯上的◎◎,而是有感于中国春秋时期社会动乱的根源,大都可以追溯到当时的社会正义遭到颠覆、社会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比如,为了夺得继承权,连弑君杀父之类的事也屡有发生。所以,只有维护社会正义,做到各负其责,才能避免类似的仇杀的发生。孔子这样的想法虽然在今天看来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与那些无视社会正义,为了满足私欲不择手段的欺骗、仇杀、崇尚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相比,还算是一种相对文明进步的观念。

顺便说一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后来被统治者所利用,演变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荒唐理论,这是对孔子这话原意的严重歪曲。孔子这句话从来没有赋予君王有如此大的权力,反而是对君王的一种制约和规劝,也就是说,君王如果不能像一个君王那样善待臣民,那么臣民就可以废弃这样的君王。也许对这句话其他人还有其他的不同解释,我觉得,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不妨赋予这句话这样富有民主思想的新意:

君王的管理权来自臣民的授予,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君王,臣民就可以废除你这个君王。像《圣经》中编写的雅各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来的继承权,不应该被承认,更不应该受到任何神灵的保佑,否则,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正义可言了。

(未完待续)
2008/7/30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1: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7,上帝为什么不保佑雅各的舅舅?——《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28篇到第33篇中,讲的是雅各逃出去之后的故事。雅各从父亲那里骗取了原本属于哥哥的继承权,在母亲的帮助下逃到了他舅舅拉班家。雅各为拉班舅舅牧羊,舅舅明确说明,尽管是亲舅舅,也不能让他白白地干活,请雅各直管开口要多少工钱。雅各也不客气,就说,舅舅啊,我不要你一分钱工钱,只要你愿意把你的二女儿拉结嫁给我,我就为你打七年工。(创世纪29,10-15-18)
  
  拉班舅舅满口答应,并且在七年结束之际为雅各办了结婚宴席,但是却将大女儿利亚送进了雅各的洞房。雅各因为七年来与拉结产生了感情,彼此相爱,原以为可以结婚,不想完婚的竟然不是拉结而是姐姐利亚。早晨醒来,他就去质问舅舅为什么这样做。(创世纪29,21-22-23-25)
  
  舅舅说,大女儿还没有结婚,就把小女儿嫁出去,这将破坏我们这里的规矩。如果你真想要和小女儿结婚,那就再为我打工七年。于是雅各就又为舅舅打工七年,然后终于娶到了拉结。然后在上帝的关照下,拥有了十二个儿子。(创世纪29,26-27-28)
  
  雅各娶了舅舅家的两个女儿,又继续为舅舅打工六年,总共为舅舅打了二十年工,就想离开舅舅独立生活。(创世纪31,41)但是舅舅不放他走。舅舅说,因为看到上帝一直在保佑雅各,只要雅各为舅舅打工一天,上帝也就能顺便保佑舅舅一天,所以不让雅各离开。为此愿意给雅各增加工资,只要雅各愿意继续干下去。
  
  但是雅各不同意,书中写到:“拉班对他说,请你仍与我同住,因为我已算定,耶和华赐福于我是为你的缘故。请你定你的工钱,我就给你。但是雅各说,我未来之前,你所有的很少,现今却发大众多,耶和华随我的脚步赐福与你。如今,我什么时候才为自己兴家立业呢?”(创世纪30,27-28-29-30)
  
  双方互不相让,雅各就把两个妻子召集起来商量,说,“你 们 也 知 道 , 我 尽 了 我 的 力 量 服 事 你 们 的 父 亲 。你 们 的 父 亲 欺 哄 我 , 十 次 改 了 我 的 工 价 。 然 而 神 不 容 他 害 我 。”(创世纪31,6-7)两个妻子就都同意和雅各一起逃离父亲家,跟雅各回老家。
  
  雅各在神的保佑下,回到了哥哥以扫家。可是因为担心以扫怨恨他会杀害他,所以想了许多办法来讨哥哥的欢心,终于逃过了哥哥的仇杀,在故乡单独找了块地方住了下来。
  
  从这篇故事来看,《圣经》的作者似乎是在说:上帝之神是非常专一的,他只保佑很少的亚伯拉罕的直系后代子孙,连亲如舅舅这样的旁系亲戚家也是不保佑。这一点与基督教把《圣经》故事中的上帝称之为是全人类的神,完全是两回事。
  
  让人感到困惑的是:上帝既然保佑雅各,为什么不保佑雅各的舅舅呢?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是这个舅舅太贪财,又用欺骗的手段长期剥削雅各,所以上帝才不喜欢雅各的舅舅。但是雅各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人啊,他也是通过欺骗的手段,才从哥哥手里骗取了继承权,如果上帝是公正的,即便不及时阻挡他的行骗,也应该放弃对他的保护,去保护他的哥哥才对。
  
  唯一的可能就是:《圣经》作者这样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说明上帝只属于雅各这一族的犹太人的保护神,而不属于任何其他民族或其他分支的保护神。这样才能符合犹太教关于唯一选民的精神。
  
  如果我的这个推测可以成立,或者不能被证伪,那么基督教把旧约《圣经》中的上帝说成是全人类唯一真神的说法,实际上是严重篡改或扭曲了旧约《圣经》的原意的。
  
  (未完待续)
  2008/7/31
发表于 2008-7-31 16: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老师:我没耐心读下去了?
发表于 2008-7-31 17: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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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7: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QUOTE:
以下是引用静子在2008-7-31 17:15:08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献诗宝在2008-7-31 16:53:21的发言:
 老师:我没耐心读下去了?

 

小年轻,就是没耐心,好好学习!

 

又试读了,还是不行。

发表于 2008-8-1 00: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QUOTE:
以下是引用献诗宝在2008-7-31 17:42:44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静子在2008-7-31 17:15:08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献诗宝在2008-7-31 16:53:21的发言:
 老师:我没耐心读下去了?

 

小年轻,就是没耐心,好好学习!

 

又试读了,还是不行。

再读一遍!

 楼主| 发表于 2008-8-1 10: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8,以色列为什么不信外邦神——《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34到35篇中,讲述了雅各和他的孩子们怎样在上帝的庇护下,逃过了灭顶之灾,为了感谢上帝的庇护,“雅各就对他家中的人并一切与他同在的人说,你们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创世纪35,2)

 

《圣经》的作者写到,当雅各和他的家人们流浪到那地的时候,他的女儿底那遭到了那地的主末希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的强奸。示剑还想娶地那为妻,让父亲哈抹去向雅各提亲。(创世纪34,2-4)书中写到:“哈抹和他们商议说,我儿子示剑的心恋慕这女子,求你们将她给我的儿子为妻。你们与我们彼此结亲。你们可以把女儿给我们,也可以娶我们的女儿。你们与我们同住吧。这地都在你们面前,只管在此居住,作买卖,置产业。”(创世纪34,8-9-10)

 

“示剑对女儿的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必给你们。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女子给我为妻。”(创世纪34-11-12)

 

雅各的儿子们决定将计就计,说除非答应全城的男人都接受割礼,否则不能答应将妹妹嫁给示剑。全城的男人在哈抹和示剑的劝说下,都答应接受割礼。(创世34,13-15-24)

 

书中写道:“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刀剑,趁着众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又用刀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雅各的儿子们因为他们的妹子受了玷污,就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夺了他们的羊群,牛群,和驴,并城里田间所有的。又把他们一切货财,孩子,妇女,并各房中所有的,都掳掠去了。雅各对西缅和利未说,你们连累我,使我在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们必聚集来击杀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创世纪34,25-26-27-28-29-30)

 

《圣经》的作者写道,在这紧要关头,上帝出来解救了雅各和他的家族,让雅各等逃往伯特利,同时还“使那周围城邑的人都甚惊惧,就不追赶雅各的众子了。”作为对上帝的回报,雅各除了在伯特利筑坛供奉上帝,还要求“家中的人并一切与他同在的人”除掉他们中间的一切外邦神。(创世纪35,1-2-5)

 

为了躲避雅各家族屠城抢掠的坏名声,上帝让雅各改名为“以色列”。据说雅各共有12个儿子,他们就是今天以色列民族12分支的源头。(创世纪35,10-22)

 

示剑强奸了雅各的女儿,雅各的儿子为了报仇,将示剑杀掉,即便有点过分,也还是可以谅解的。但是雅各的儿子们,居然以此为借口展开了大屠杀和疯狂的抢掠,甚至把全城男丁都杀掉,把全城的孩子妇女财物都掠夺一空,实在是太过分、太残忍、太野蛮、太卑劣了!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想起了日本侵略者当年以两个士兵失踪为借口挑起了芦沟桥事件,并开始了对中国的野蛮血腥的侵略暴行。难道日本侵略军当年的野蛮侵略战术正是从《圣经》的这篇故事中得到的启发?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如此卑劣野蛮的行径,居然还受到《圣经》神话故事中的上帝的庇护?试想,《圣经》的作者这样塑造出来的上帝,怎么还能让今天的读者相信上帝是公正的呢?

 

不过只要我们仔细回顾一下《圣经》作者的思路,就一点也不会对此感到意外。其一,这个故事所表达的精神,与《圣经》前面所表达的强烈的复仇观是一致的,“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其二,也与《圣经》所宣扬的“上帝只保佑以色列民族”的观点是一致的。所以即使雅各的儿子们犯了天怒人怨的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上帝还是会保佑他们。为此,他们才专一地信奉上帝,不能再信奉其他的外邦神。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圣经》的作者并不认为上帝是唯一的真神,他们同时也承认其他外邦神的存在,只是不允许以色列人信奉外邦神,因为在以色列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是上帝救了以色列,所以以色列民族只应该信上帝,不应该信其他外邦神。与此对应,上帝也只庇护以色列人,不庇护其他外邦人。

 

由此不难看出,基督教为了一己传教的需要,硬将旧约《圣经》的作者所塑造的上帝敷衍发挥成是全人类唯一的真神的说法,既缺乏宗教理论依据,也是违背旧约《圣经》作者的原意的。

 

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野蛮到文明的转变过程,以色列的的历史上即便真发生过类似情形,也是不难理解的,正如中国古代历史上同样发生过类似的屠杀抢掠的事情。正因如此,孔子从“春秋无义战”中看到了这样的野蛮带给人类的灾难,于是在《论语》中提出了要用仁爱来取代野蛮的思想,他在“述而篇第七 ”之(3)中写到,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孔子把不对品德进行修养,不追求学问,不能崇尚正义,有了错不能改,看成是最令人担心的事情。孔子所担心的、直到今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依然令人担心,所以《论语》的警示作用也就依然存在。

 

(未完待续)
2008/8/1

 楼主| 发表于 2008-8-1 10: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献诗宝在2008-7-31 16:53:21的发言:
 老师:我没耐心读下去了?

 

 

没有耐心读了,就放弃,不要勉强自己.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你有感兴趣了,你读起来才有乐趣,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启发.

 

假如你没有兴趣,勉强读下去,自己很苦恼,也不会有什么收益,不如去选择你喜欢的文章.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7: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海外汉学的眼光——《知识分子与现代中国》札记(节选,作者:朴素)

 

知识分子为改造中国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与创伤令人难忘,但知识分子自身对现实问题的看法亦漏洞百出,其荒唐之处也令人扼腕长叹。譬如在新文化运动中所生发的彻底否定中国文化的西化论,一个英国观察家庄士敦(曾经担任过溥仪的英文家庭教师)在1913年如是说:“急于接受西方文明的所有物质设备,从兵舰到自来水笔……中国人正显示出这种征兆:全盘怀疑他们民族圣贤的智慧,民族文学的魅力和民族艺术的光辉。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正当中国在西方人眼中显得不再荒唐时,她却开始在自己许多儿女眼中显得怪诞……我们曾希望尽己所能说服他们,他们的哲学荒谬,艺术幼稚,宗教邪恶,诗歌平庸,道德粗俗,习俗混乱;然而现在,当我们一大半人都意识到自己判断错误时,他们却令人大惑不解地坚持认为,我们几乎完全正确。”事实上,这种过分贬低自己文化的自卑心理与激进的反传统相结合给中国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至今流毒未清,其遗留问题依然存在。目前对这一问题的反思正是当下学术界的热点。

 楼主| 发表于 2008-8-2 17: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联合早报:皇城根下的新式聚会


2008年08月01日 10:52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1日发表该报评论员杜平撰写的文章说,再过几天,奥运会就要开幕,近百个国家的首脑、200多个国家的运动员、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将在这里相遇。虽然是体坛盛事,但本质上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再次聚会。它以新方式和新内涵延续着历史,同时也昭示着中国和西方未来如何交往的趋势。过去几百年,中西方在皇城根下相遇的故事漫长而复杂,笔者试图从最简单的故事开始,借助奥运之机,回味过往,窥测未来。

文章摘录如下:

北京作为王朝都城的历史已逾700年,“朝”起“朝”落,阅尽沧桑。从元朝至今,东西方文化在这里无数次相遇,当中还有激烈的碰撞,不仅成了中国历史的重要一部分,而且也演绎着中西之间相互观照的视角。

在美国崛起之前,“西方”的概念就是欧洲。最早进入北京城的西方人有两种,一是商人,二是传教士;前者是要寻找商业利益,后者是要传播精神信仰。至今为止,这是西方世界与中国交往的核心目的,也是核心内容。

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是否到过北京,一直存在争议,但在达伽玛开辟了通往亚洲的海上通道之后,葡萄牙商人在中国沿海地区捷足先登,并且为了谈判贸易而向北京派遣了使臣。这次相遇并不顺利,最后以发生冲突告终。由于葡萄牙水手殴打中国官员,朝廷在一怒之下把葡国使臣当作犯人押出京城。

紧随商人之后,传教士接踵而至。有些在沿海或内陆地区东西辗转,有的则获准在皇城根下长期逗留,其中最有名者是意大利人利玛窦。利玛窦苦心钻研中国语言和文化,最后总结出在中国传教的最大经验:只有让统治阶层认识到西方文明的优越,才能让他们心悦诚服地皈依天主。

此后几百年,直到今时今日,西方人与中国交往的基本思维依然如是。比如让北京主办奥运会,并非单纯是为了体育,更重要的是要让中国接受西方文化的价值体系,最终成为“他们”的一员。

有幸进入紫禁城的第一个西方人是谁,笔者暂时无法查考,但相信德国传教士汤若望(Adam Schall)应是最早者之一。

汤若望继承利玛窦的衣钵,把宗教信仰包藏在文化和科学的外衣里,并且试图从崇祯皇帝开始,自上而下地普及天主教。为了获得朝廷的信任,汤若望先费尽心思地把伽利略的《远镜说》和德国冶金巨著《矿冶全书》译成中文,接着奉召协助徐光启编修《崇祯历书》,然后又奉命为朝廷制造火炮。如此日复一日,使之不堪重负,几乎无暇顾及向中国传教的正业。

清兵入关之后,汤若望又很快获得清廷的信任,据说与顺治皇帝私交甚笃。在1656年至1657年间,顺治帝亲临汤若望住所达24次之多,天文、治国和宗教无所不谈,但却始终未能使顺治皈依耶稣。相反,在不知不觉中,传教士反而被朝廷转化,最后臣服于中国皇帝。



沿着历史的轨迹再看眼前的现实,中西交往中的这一演变逻辑显然还在延续,看上去一脉相承。在整个西方世界,很多人都把中国作为“传道”的梦幻之地,不只是传播宗教信仰,更是推广其政治思想。他们和前人一样,虽然屡遭挫折,但却百折不挠。

西方国家向北京派驻使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中叶,也就是清朝初年。最早的外国使团来自荷兰、葡萄牙和俄罗斯。到了十八世纪初,罗马教廷也向北京派遣了使节,目的是要澄清有关祖宗朝拜与孔孟之道的理论性争议。与此同时,其他列强也已纷纷派驻使团。虽然是主权国家的使臣,但从紫禁城俯视世界,普天之下莫非黄土,因此,即使是外国使节,也得向中国皇帝跪拜。当时,欧洲主权国家之间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外交礼仪,但为了现实利益,这些使节都不得不低头称臣。结果,中央帝国的自我优越感更加膨胀。

当时的世界,哥伦布和麦哲伦早已完成了环球航行,哥白尼和伽利略也获得了重大的天文发现。原本处在世界中心的中华文明,其地位已开始动摇;中国和“蛮夷”之间的文明优劣态势,正经历着深刻的移动和错位。只是紫禁城内无人知觉,依然陶醉在天朝的美梦之中。

而那时的北京,自然也已被世界主要城市抛在后头。在很多西方人眼中,除了高大的宫墙和美妙的皇家园林,其他似乎都不值一提。当时有一位葡萄牙外交官这样描述:凡是听说过这座城市的人,都会认为它和里斯本、罗马、巴黎一样宏伟,但进入这个城市之后,才感觉就像来到葡萄牙最贫穷的村庄。所有的房屋都很低矮,因为不得超过宫墙的高度,而大部分墙壁都是土坯,很少用砖砌成。整个中国其实都是这样。

高大的宫墙和皇家园林,正是中国和西方世界相遇时最令人刻骨铭心的地方。1860年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紫禁城,很多悲惨的景象都发生在宫墙之内。从宫墙之内,西方人更清楚地认清了高墙之外中华帝国的虚弱衰败之态。而此后几十年,这种虚弱衰败之态一直没有改变。

自马可凡?拗?螅?鞣饺硕灾泄??ǖ纳衩馗泻屠Щ螅?恢敝鞯甲潘?枪鄄熘泄?慕嵌群投源?泄?奶?取?972年,美国总统尼逊(尼克松)进入中南海与毛泽东会晤,成为第一个从宫墙之内审视中国社会的西方最高政治领袖。一个是没落帝国的继承者,一个是崭新帝国的元首,两者之间的聚会不仅历史性地凸显了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和世界所经历的巨大变迁,而且还使这个封闭的帝国从此慢慢走出孤立。

尼逊的那次访问发生在北京寒冷的2月。访问团在长安街上穿行时,死气沉沉的景象使首次抵达此地的美国人十分惊诧。随行的国务院官员霍德里奇这样描述:“我掀开汽车窗帘窥视北京,看上去几乎就像是一座鬼城。路上只有少数行人在缓慢地移动,他们的脸上没有表情,好像是文革斗争留下的疲劳之态。”

如今的北京,早已不是那个被夸大形容的“鬼城”。最近30年,外界关于它的各种描述和评论不只是汗牛充栋,甚至还可以说是铺天盖地。无论是好是坏,无论喜欢还是不喜欢它,任何人都无需掀开汽车窗帘去偷偷地窥视。

但是,在热热闹闹的奥运聚会中,人们若能够稍微回味一下它的过去,回溯一下它与外部世界种种相遇的故事,我们也许就能更清楚地知道,它究竟从何处来,又将往何处去。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11: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9,雅各的儿子为何谋害约瑟?——《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37篇到50篇中,讲述了雅各和他的十二个儿子及其后代子孙是怎样流落到埃及的故事。书中写到,雅各的儿子约瑟特别受父亲宠爱,有一天做了一个梦,便想做雅各的接班人,成为管理其他十一个兄弟的头领。这引起了其他十一个兄弟的仇恨,于是就设计要杀掉他。(创世纪37,8)

 

有一天他们出去放羊,雅各派约瑟去找他们。他们远远地看见约瑟一个人走过来,就合谋说:“我 们 将 他 杀 了 , 丢 在 一 个 坑 里 , 就 说 有 恶 兽 把 他 吃 了 。”其中一人说:“不 可 流 他 的 血 , 可 以 把 他 丢 在 这 野 地 的 坑 里  。” 约 瑟 到 了 他 哥 哥 们 那 里 , 他 们 就 剥 了 他 的 外 衣 ,把 他 丢 在 坑 里 。 那 坑 是 空 的 , 里 头 没 有 水 。他 们 见 有 一 夥 米 甸 的 以 实 玛 利 人 去埃 及 ,犹 大 对 众 弟 兄 说 , 我 们 不 如 将 他 卖 给 以 实 玛 利 人 。 众 弟 兄 就 听 从 了 他 。哥 哥 们 就 把 约 瑟 从 坑 里 拉 上 来 , 讲 定 二 十 舍 客 勒 银 子 , 把 约 瑟 卖 给 以 实 玛 利 人 。 他 们 就 把 约 瑟 带 到 埃 及 去 了 。(创世纪37,20-22-23-24-25-27-28)

 

约瑟被卖到埃及后,由于得到《圣经》故事中上帝的暗中保护,经过一些挫折,终于得到了埃及法老的重用,让他拥有了代替法老管理全埃及的权力。随后,埃及遭遇了连续七年的大灾荒,由于约瑟提前预测到了大灾荒的发生,所以埃及得已顺利度过灾荒。(创世纪39,2-3-4。41,41-54)

 

可是,雅各和他的其他十一个孩子们,由于没有预见到灾荒,所以在灾荒降临的时候,就只好到埃及去讨要粮食。约瑟认出了这些当年陷害他的兄弟们,虽然痛恨他们,但是感念兄弟之情,还是免费给了他们粮食,并与他们相认。(创世纪42,2-3-7。45,4)

 

雅各得知这个失去的儿子不但活着,而且在埃及当了大官,很高兴,就在约瑟的邀请下,率领所有子孙,一起来埃及居住,以逃避灾荒。埃及法老也相信约瑟,并专门给了一块土地,让他们在那里安家落户。(创世纪45,18-19-20-21)

 

可是由于灾荒连续七年,地里连续没有收获,他们不得不变卖原来从故乡带来的财宝、牲畜等,最后连在埃及得到的土地也一起卖掉了,全部变成了埃及人的奴隶。(创世纪47-18-20-25)

 

通过这个故事,《圣经》作者为古代犹太人被驱赶出自己的家园又制造了一个新的理由,那就是为了逃避自然灾害而自动离开了故乡。这实际上仍然是为了粉饰他们的祖先被其他民族战败的耻辱而编造出的一个理由,同时也是为随后神化虚构的上帝挽救以色列做了一个铺垫。根据历史记载,以色列人之所以离开家园,是遭受了外族的侵略,不是因为自然灾害。

 

在这几段故事里面,除了介绍了兄弟相残的故事,还介绍了雅各的儿子流便与继母行淫的故事(创世纪35,22)和雅各的另外一个儿子犹大与其儿媳妇行淫并生出双生子的故事。犹大的儿媳妇他玛先嫁给犹大的大儿子,大儿子死了又嫁给二儿子,二儿子又死了,就让他玛先回娘家,等三儿子长大了再来嫁给三儿子。可是等三儿子长大之后,却没有把她接回来。于是她就上街去当妓女,由于是戴着头巾,所以去嫖娼的犹大没有认出是自己的儿媳妇,还将自己的印留给她作为随后支付嫖资的证据。后来儿媳妇他玛怀孕了,犹大知道后就要把她拉出去烧死。可是当他看到媳妇出示的他嫖娼留下的印,知道与她行淫的是自己之后,就不再追究她的责任了(创世纪38,6-8-11-14-15-16-17-18-24-25-26-27)。从这些故事来看,雅格极其子孙只知道盲目地信奉上帝,但却并不注重仁爱道德教育等,比如犹大在对待他的儿媳妇的事上,尤其显得野蛮、残忍和不讲道理。

 

与《圣经》故事中的雅格及其子孙只注重对神的盲目崇拜,不重视对人的教育不同,儒家思想禁止对神的盲目崇拜,注重对人的道德教育。孔子在《论语》“八佾篇第三”之(3 )中写到,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仁爱之心,他再怎么讲究礼节也毫无意义,如果一个人没有仁爱,他再怎么用音乐去表达也没有意义。

 

孔子在这里强调的是:仁爱是一个人的基础,如果一个人没有基本的仁爱思想,不管他对神表达多么崇拜,不管他敬神的仪式多么虔诚,都毫无意义。就像《圣经》故事中所描述的那样,尽管他们信奉上帝,但丝毫不具备什么崇高的仁爱思想,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乱伦、凶杀的丑恶事件。由此可见,培养人的仁爱比培养人对虚构的神的崇拜更加重要。

人们是否崇拜虚构的上帝并不重要,也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如果人们没有了仁爱,这个社会将会变得很糟糕。

 

(未完待续)
2008/8/4

发表于 2008-8-4 15: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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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10: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1,“十杀”是人类最早的恐怖主义记录——《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作者在“出埃及记”第7篇到第12篇中,以非常恐怖、残忍的笔触描写了上帝怎样通过暴力手段迫使埃及法老同意雅各的子孙离开埃及的神话故事。这些手段有人归纳为“十杀”,就是通过十种不同的恐怖手段屠杀无辜老百姓、来强迫埃及法老同意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

 

不管这个神话故事是否有历史依据,《圣经》作者描写的这种以恐怖方式迫使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屈服的思维方式,在客观上、都成了人类恐怖主义的鼻祖,在今天、也依然危害着世界的和平、威胁着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今日世界上依然危害人类的恐怖主义分子,他们信奉的神可能不是上帝,但是无一例外都是被某种宗教思维方式控制了灵魂的极端宗教信徒。

 

《圣经》的作者在书中宣称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而且这个上帝也知道不允许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只是法老一个人。果真如此的话,上帝为什么不去想办法征服埃及法老一个人,反而要通过屠杀无辜平民的方式来胁迫埃及法老屈服呢?难道《圣经》的作者是想暗示我们:上帝是个不通过大肆滥杀无辜就无法征服一个埃及法老的小神吗?

 

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思维方式,上帝如果真有能耐,应该与埃及法老单挑独斗。可是《圣经》神话故事中的上帝却选择了一个无赖的方式,不敢直接与法老单挑,而是选择了屠杀埃及平民迫使法老屈服的恐怖手段。如果上帝只是与法老斗法,彼此撕杀倒也没有关系,但是上帝却对全体埃及人实施恐怖打击,这是非常不妥的。因为这会误导那些上帝的信徒也采用同样残忍恐怖方式去对待那些与他们宗教信仰不同的人们,那将是非常有害于人类社会的。

 

《圣经》中写到,上帝为了迫使埃及法老同意以色列人离开埃及,通过以下十种方式对全体埃及人实施了恐怖袭击:

 

1, 将手杖放进河里,把所有的河水变成血,使河里的鱼全部死掉发出腥臭,使埃及人无法饮用河水;(出埃及记7,17~25)

 

2, 让河里滋生青蛙,让青蛙爬满埃及的宫殿、民房、床上、甚至身上、饭盆里;(出埃及记8,2~14)

 

3, 让跳蚤爬满埃及人畜的身上;(出埃及记8,16~18)

 

4, 让苍蝇爬满埃及人畜身上、房间、地面等一切地方;(出埃及记8,21~24)

 

5, 让瘟疫在埃及人畜之间流行,并让埃及所有的牲畜都死掉;(出埃及记9,3~7)

 

6, 让埃及人和牲畜身上都生脓疮;(出埃及记9,8~11)

 

7, 降下冰雹,打坏埃及人和牲畜,打坏房屋和农作物;(出埃及记9,18~32)

 

8, 让蝗虫成灾,爬满埃及的皇宫和房屋,吃掉埃及的所有农作物;(出埃及记10,4~15)

 

9, 让黑暗降临在埃及的白天;(出埃及记10,21~23)

 

10, 击杀所有埃及人头生的人和牲畜。(出埃及记11,5。12,12~30)

 

《圣经》中写到,上帝的上述“十杀”恐怖主义手段,终于迫使埃及法老同意让六十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尽管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如此野蛮残忍的大肆屠杀无辜的恐怖主义行为,同样应该受到人类的唾弃和谴责。因为这样的恐怖主义是野蛮的、邪恶的、反人类的,这样的上帝与恶魔已经没有丝毫区别,尽管上帝在实施这些恐怖行动的时候,是以正义的名义。

 

与上帝的以恐怖手法迫使对手屈服截然不同,孔子坚决反对暴力,主张“德政”。孔子认为,如果一切统治者都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国家机器强迫老百姓接受自己的意志,那么等待人民的只能是暴虐的统治者滥行无道。《论语》“颜渊篇第十二”之(19)写到,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人小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顺便说一句,秦始皇靠暴力统一中国,所以他看不起儒家思想,结果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灭亡。汉代刘邦也是靠武力统一中国,开始也不欣赏儒家思想,但是在他临死之前,终于明白了“马上夺天下,马下治天下”的道理,首次祭孔,为汉代“独尊儒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诚然,独尊儒术也有其弊病,但与实施高压恐怖统治相比、与一神教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相比、应该是危害比较轻的统治方式。当然,在21世纪的今天,不再需要独尊儒术的统治方式,而是应该提倡更加文明进步的国家管理方式。但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独尊儒术的统治模式还是要比高压恐怖统治模式,比一神教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进步得多、人道得多。

 

(未完待续)
2008/8/6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10: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奥运期间暂停发表连载.

 

全心欣赏奥运.

 

祝福北京奥运!

发表于 2008-8-7 11: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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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3 17: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转一篇文章与各位分享:

佛教是整个人类的宗教?

 

相关标签  [宗教] [世界宗教] [博大精神] [自然科学] 

在我所遇到的各种学说中,包括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以及其余的宗教,没有一个能最终解决我的疑惑,而且愈研究愈觉得徒劳无益。在遇到了佛教后,我才找到了慈悲与智慧的究竟正道,在解除人类痛苦和博大精深方面,超过了其他任何一门学说,而且愈研究愈有兴趣。瑞士的德维兹教授也有同样的体验:‘不管我是否是佛教徒,我已经观察了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体系,我最后得知从意境美妙和博大精神来看,没有那一种宗教能超过佛教的四圣谛八正道,因此我愿意按八正道去安排我的生活。’

世界上各种宗教林立,大多数都有导人向善、净化社会的良好功能,因此信教的人与不信教的人在性情、人格上普遍存在著一定的差异。1993年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上师在加拿大与一百多位博士的座谈会上说:‘没有学过宗教的人,难以确立一种正确的行为标准,学过宗教的人行为、处事则会更趋于合理。而在所有宗教中,最为殊胜的即为佛教。’关于佛教殊胜的观点,并非只是佛弟子的一种偏执之词,人们可以通过对流行于世的浩瀚佛教经论所诠释的丰富涵义与其余宗教涵义之间作冷静、客观的比较,即可得出上述结论。比如在理论上,佛法包含了所有宗教导人向善的特点,也具体分析了多数宗教中最高精神象征‘万能神’的真实涵义与在理论上的层次;在实践中,其他宗教通过修持实践所能达到的种种果位(即最高境界和成就)在佛教中都可找到对应的位置,而佛教中那些比较超胜的果位(如阿罗汉、菩萨、佛陀)却已远远超出了其他宗教的范畴。因此从教义上,佛教的殊胜已非其余宗教之所能及。如参与了‘百日维新’的思想家谭嗣同曾说:‘佛教大矣,孔次大,耶为小。’即佛教最为博大精深,而儒家与基督教则相对较逊色。又说:‘私谓释迦玄言,出过晚周诸子不可计数,程朱以下尤不足论。’马克思、恩格斯也都认为佛教中的辩证法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如马克思曾说:‘辩证法在佛教中已达到很精细的程度。’米尔曼主教也说:‘我越来越觉得释迦牟尼就是道路、真理和生活。’一位穆斯林学者评价道:‘佛不仅是佛教徒的财富,他也是人类共有的财富。他的教法,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通用的。’

伊斯兰教主张‘信我者生,不信者死’,基督教也主张‘信者得救’,而佛教则主张绝对的理智,并完全放弃强迫与暴力,中国现代著名美学家朱光潜说:‘佛教以出世的精神,干入世的事业。’即佛教虽然超胜世间任何一门学问和宗教,但佛陀已证悟到,一切因缘而生的事物皆无有自性,都以如梦如幻如水月般的显现而存在,本来即是清净,基于如是对宇宙终极真理的证悟,故佛教能真正平等地看待宇宙中发生的所有现象而摆脱一切执著,并能以彻底无我的出世精神,来做慈悲地救度每一个受苦众生的入世事业,故佛教赢得了希求脱离痛苦和追求真理的每一个有情众生的心,不管他是属于何种宗派和持任何见解的人,所以只有佛教才是整个宇宙的宗教,是整个人类的宗教,是过去、现在、未来整个有情世界的宗教,她在无生无灭的法界中永时长存!如斯里兰卡前总理班达拉奈克说:‘只要日月继续存在,只要人类还继续生活在这个星球上,佛法就会一直延续,因为佛教是人的宗教,是整个人类的宗教。’现代西方科学之父爱因斯坦评论说:‘未来的宗教将是宇宙的宗教。它应当超越个人化的神,避免教条和神学,涵盖自然和精神两方面。它的根基,应建立在某种宗教意识之上,这种宗教意识的来源,是在把所有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作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来经历时得到的体验。佛教正是以上所描述的那种宗教。’在哲学界,本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著有社会及自然科学方面论著四十多部,并在1950年曾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哲学家罗素,在考察了各种宗教后说:‘世界上所有宗教中,我所赞成的是佛教。’

  
 作者: 索达吉堪布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1: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古希伯来文学(上)

 

  希伯来文学,是犹太人之创作,迄今至少有3000年光辉灿烂的历史。希伯来文学的开山之作当为公元前1000多年犹太民族智慧结晶的《希伯来圣经》。犹太民族为人类贡献的《圣经》,它对于犹太民族来说,是其“散而不散”的根本大法。《圣经》对于整个人类世界来说,分别孕育出当今世界十大宗教中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精神和心理,改变着人类的现实存在。


《旧约》是古代文化中的瑰宝。作为精神产品,积存着创造者的信仰、理想、伦理、审美等观念的基本构成因素。如果将《旧约》与古希腊的荷马史诗进行比较,那么,希伯来与希腊两民族在审美观念上的差异之处便能形象地表现出来。无论是犹太,还是希腊,两个民族在古代就开始崇信天神,但这种趋同性是与差异性是同时并存的。希伯来民族心中的上帝太具民族特色了。

  在《旧约》中,美因与神意相连,融合了摆脱罪孽、救赎苦难、施行公义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精神内涵,宣扬一种在人的审美活动之上还有一种更神圣的美,这就是上帝的创造之美、至高之美、至能之美。《创世记》开篇就写道:“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而黑暗,上帝是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这就是犹太人心目中最崇高、最伟大之美。《圣经肪稍肌肥导噬鲜且徊坑泄赜烫?嗽缙谏?畹陌倏迫?椋??暾?卣故玖擞烫?褡宓姆⒄故罚???⑿蜗蟮卦傧至擞烫?嗣窆憷?纳?罨?妫?昃〉丶窃亓怂?窃诟鞲隽煊虻慕艹龀删停?羁痰胤从沉怂?堑牡赖鹿邸⒓壑倒郏??私夂脱芯抗糯?烫?松缁崽峁┝朔岣欢?涔蟮睦?纷柿稀?br/>
  《旧约》作为犹太教的宗教“正典”已为世人公认。《旧约》也是一部文学巨著,它几乎运用了所有的文学创作形式,如:神话、传说、史诗、史传、小说、寓言、散文、戏剧、谚语、格言、宗教诗、抒怀诗、智慧文学、先知文学、启示文学等不同的文学类别,并独创了先知文学和启示文学,为繁花似锦的世界文学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神话与传说以上帝创世造人、伊甸园中亚当与夏娃的诞生与被逐、全球洪水与诺亚方舟保全人类和生命为代表。史诗以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约瑟等犹太始祖的故事以及摩西率领犹太人出埃及为线索。史传文学以叙事文学的形式记述了犹太人进入迦南、建立统一的希伯来王国,以及王国的分裂和消亡整个过程中的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小说可见于《路得记》、《约拿书》和《以斯贴记》等篇。《诗篇》[1]、《哀歌》和《雅歌》,以及见于各篇的诗歌,是宗教诗和抒怀诗的代表,慷慨激昂、忧国忧民的演说和预言,构成了先知文学的基础。启示文学在《旧约》中则仅见于《但以理书》。由于先知们对未来的预言并没有成为现实,先知文学已无多少吸引力,于是采用象征手法指点前景、用异象或幻象喻示未来的启示文学应运而生。启示文学在公元前二世纪成为犹太文学的主要流派。

    旧约恒久的价值是以宗教和道德性为主,但也不可忽略其在艺术上的成果。它包含当时最优异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如约伯记(Job)、诗篇(Psalms)和以赛亚书(Isaiah)中光彩夺目的篇章,在任何时代来说,都是杰作。自古至今,它们不但启发世界各国的作家,就连音乐家、画家、雕塑家和其他各流派的艺术家,也深受这些书卷的启发和激励。世界上有不可胜数的优美音乐、绘画和雕刻,以旧约记载为主题,多少著作以其故事为蓝本,创作了大量的鸿篇巨制。旧约对世界文化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

  在将《旧约》作文学样式分类的基础上,这些文学作品的基本特征主要是:

  首先,积淀着深厚的历史传统因素。在近代以来两河流域一带的考古发掘和测定中,有相当多的地名和历史陈迹可与《旧约》中记叙的内容发生联系。人们惊奇地发现《旧约》具有许多与犹太民族史吻合的“历史投影”。

  其次,文学与宗教的结合。如果说,文学与历史的结合在古代一些著名的史诗中比较多见,那么,以自己的文史典籍作为宗教信仰正典的民族却仅止犹太民族一家而已。

  再次,富有精神内涵和思想深度。犹太民族是一个重视宗教信仰、律法道德、智慧思考的民族。在《创世记》中所涉及的天地生成、人类诞生和万物起源的问题都是哲学上的重大命题。但犹太民族却是在诗性语言中、在故事的讲述中娓娓道来,不用逻辑的推理,也没有抽象的空论,却同样把人们吸引到了这么一个精神境界去思考世界上这些形而上学问题。

  自从犹太人作了“巴比伦之囚”以后的500年中,希伯来人挣扎在存亡线上;但这500年恰恰是他们文化史上重要的时期――完成了一神教的犹太教义,重新编订了教规、信条,编纂了圣经,整理希伯来民族历代的文学遗产,作为民族文学的珍品而流传下来。这份希伯来的文学遗产,被后来的基督教徒所接受,编入他们的《圣经》,称为《旧约全书》,以区别于公元后基督教徒写的《新约全书》(《新约》对于基督教是比《旧约》更重要的经典,却不能归类到希伯来文学)。按照希伯来的传统,他们的圣经分为三部分:经律、先知、圣著。经律部分即为《摩西五经》。先知部分包含史书和先知书(他们把史书称为早期先知书,后期先知除《以赛亚》(Isaiah)、《耶利米》(Jeremiah)、《以西结》(Ezekiel)各为一卷外,其余十二小先知合为一卷)。圣著部分即诗文集十一卷,全经共二十四卷。此外还有《次经》即“逸经”十四卷,《伪经》若干卷,因为写作时代较晚,未及编入《圣经》;后经基督教徒选编了《旧约次经》。次经的原文多数是希伯来文,也有用希腊文写的。

  《旧约全书》被“七十士”译成希腊文[2](包括《次经》在内,至今为东亚教会所用)时正经被分为三十九卷,(十二小先知分为十二卷,其他如《列王记》(Kings)等书的上、下卷也各分为两卷)。这三十九卷现在被分为四个部分,内容分述如下:

  一、书或法律书――就是《摩西五经》――《创世纪》(Genesis)、《出埃及记》(Exodus)、《利未记》(Leviticus)、《民数记》(Numbers)、《申命记》(Deuteronomy)。这一部分成书最早,公元前444年就被确定为“圣经”了。它们的内容包括天地创造,伊甸乐园、洪水方舟等神话和族祖亚伯拉罕、雅各、摩西等的传说,以及犹太教所订的教规国法,托名创国英雄摩西受命于天而写成的,所以被称为“经”或“律”。

  二、历史书――《约书亚记》(Joshua)、《士师记》(Judges)、《撒母耳记》(Samuel)上下,《列王记》(Kings)上下,《历代志》(Chronicles)上下,《以斯拉记》(Ezra)、《尼希米记》(Nehemiah)等十卷,是以色列和犹太立国到亡国的史记,成书年代大约是公元前三百年左右。[3]

  三、先知书――从《以赛亚书》(Isaiah)、《耶利米书》(Jeremiah)以下十五卷(《旧约》的目录中有先知书十八卷,其中的《耶利米哀歌》(Lamentations)、《约拿书》(Jonah)和《但以理书》(Daniel)三卷,是诗歌和小说,应归入第四类“诗文集”。所谓“先知”是先知先觉的社会改革家和思想家,他们忿怒地谴责社会的不平等,奔走呼号,演说、诵诗唤醒群众,警告欺压者。他们的年代大约是公元前八世纪到公元前三世纪,正是国家处于多难之秋。

  四、诗文集――有《诗篇》、《雅歌》等抒情诗集,有《箴言》、《传道书》等哲理诗集,有《约伯记》(Job)那样大型的剧诗和《路得记》(Ruth)、《以斯帖记》(Esther)、《但以理书》(Daniel)等小说。这部分作品成书年代最晚,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到公元前150年之间;编入“圣经”的时间,最迟的在公元后100年左右。

  以上四部丛书,暗合中国《四库全书》或《四部丛刊》“经、史、子、集”的四分法。各卷的写作年代,上自公元前十二世纪,下迄公元前二世纪,其间经过一千年。被编为《圣经》的时间,最早的是“五经”,于公元前五世纪时,最晚的是《雅歌》,在公元后一世记,历时五百年。被收为基督教的《旧约全书》后,近2000年来,由于基督教的传播,各国翻译者的辛劳,传诵于世界各地,对于各国的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摩西五经》是由四种资料汇编而成的,那些资料是根据古来流传的歌谣、神话、传说、风习和律法等由不同的手笔写成的。《创世纪》从创造天地的神话开始,说到洪水方舟、族长亚伯拉罕的西迁,定居迦南;说到以色列族的鼻祖雅各逃荒,他的儿子约瑟在埃及当宰相的故事。这一卷充满着史诗性的故事,最为后代的诗人、作家所乐诵或用为作品的题材。  

  《出埃及记》是一部英雄史诗,叙述摩西在万难中组织并率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的奴役中逃出,在沙漠中流徙、长征而回迦南。《利未记》、《民数记》写旷野中苦斗的生活。后出的《申命记》写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旷野向民众演讲,宣布自己年老不能领导他们渡河,改由约书亚(Joshua)领导,并殷切告诫他们严守纪律、法规。演说辞流利、丰富,是希伯来修辞的极致;但成书时代较晚,其中所定的清规戒律,不是沙漠旷野长征中所需要的,不过是后人伪托摩西的英名,自神其教而已。

历史书中的《土师记》用英雄史诗的故事来反映时代的社会生活。“土师”是身兼审判官和军事长官,智勇双全的英雄,如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参孙等都有可歌可泣的事件引人入胜。《撒母耳记》上下二卷写王国的建立,主要是扫罗(Saul)和大卫(David)的故事。《列王记》上下卷写大卫以后的列王故事,特别是所罗门的行事和豪华生活。《撒母耳记》和《列王记》所叙述的史实前后相衔接,可以合为一部完整的列王记。二书都是公元前600年左右写的。但到公元前300年时又出了《历代志》上下二篇,从亚当说起,一直说到亡国被掳和放回时止,可说是古希伯来民族通史。该书强调血统关系和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爱国主义思想。

古希伯来的历史书表现出他们散文的特色:简洁、生动、有力,既有史实,又有传说故事和诗歌,颇有文学价值。如《撒母耳记》下卷第九到二十章描述大卫的生活,其细节的描绘极为出色。第十八章写大卫的儿子押沙龙反对父王,正当他起兵进攻朝廷时,大卫兵分三路去讨伐。临阵前大卫吩咐大将们要刀下留情,不要杀害年轻的押沙龙。战正酣时,大卫坐在城瓮里,瞭望人上城门楼顶瞭望报信;这时大卫的心理十分复杂,一面希望王军战胜,一面又愁自己的儿子丧命;当他从报信人口中听到儿子的死耗时,便哀哭着走上城门。这里表现出很高的艺术技巧。

“先知书”是希伯来文学中的一束奇葩。先知大都有诗人的气质,所谓“先知的精神”:一方面是先知先觉之士,在社会处在危机的关头,大声疾呼,揭露富人的残暴,官僚的腐败和社会风气的堕落,敢说真话而不怕杀头牺牲的殉道精神;一方面又有表达和鼓动的能力,所谓“先知讲道之能”,即富于热情的说教、政论和诗歌,能激动人心。马克思所说的“旧约全书中的语言、热情和幻想”多半是指“先知书”而言。

这里所说的先知不是早期的先知。早期先知权力极大,如撒母耳有权给扫罗封为国王,女先知底波拉自己是个元首――士师。这里所说的是以色列将要亡国时兴起的先知,社会改革家或宣扬正义的志士。如劳动人民出身的阿摩司,在亡国前30年就写《阿摩司书》警告以色列的君王和臣民。他目睹社会的不合理,就满腔义忿地大声疾呼:“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为银子而出卖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他们见穷人头上蒙的灰也要垂涎”。

《旧约》的诗文集部分,是世界文学遗产中的珍品。其中以诗歌和小说为主。希伯来的小说在公元前四世纪时才发展起来,最早的是《路得记》。

《路得记》是公元前400年左右的作品,以“士师时代”的生活为题材,反映当时的生活,以古讽今,鼓吹团结互助,不歧视与异族结亲。当时的领导人物以斯拉、尼希米要求民族信仰的纯洁,鼓吹民族偏见,反对与异族通婚,已婚的也要退离。《路得记》反对这种过分的做法。故事是:寡妇拿俄米带了两个儿子去摩押逃荒,并在那里娶了摩押族的儿媳妇。两个儿子死后,她决定回故乡,儿媳之一路得,一定要跟婆婆生活在一起。回家后,媳妇与农民波阿斯相爱而结婚,长老们也支持这个异族姻缘,相处得非常好。

《约拿书》产生于公元前300年,也是反对狭隘的民族偏见的。情节很简单:上帝派先知约拿到敌人亚述的首都尼尼微去传道,约拿不愿意去。约拿坐船去他施地方逃避这个不愉快的使命。在海中遇到大风大浪,船将沉没;约拿知道这风浪是为他而起的,便说明来历,请水手们把他抛入海中,使风浪平静。他被抛入海后,便为大鱼所吞,他在鱼腹中三天三夜,又被吐在旱地上。他既知罪,又经过再三的说服,才乐意到尼尼微去,在该城十二万居民中宣传教义,劝他们弃恶从善。

(未完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1: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古希伯来文学(下)

 

  《以斯帖记》作于公元前168-165年间,写两个希伯来人在波斯朝廷中为本民族斗争的故事,用以鼓励当时在叙利亚王安条克残酷压迫下的希伯来人矢忠于本民族,英勇机智地斗争,取得胜利。小说以相当老练的情节结构和高度的散文技巧写成,而且没有宗教气味。

与《以斯帖记》同时出现的《但以理书》是一篇“启示”式的小说,用想象的幻境形象地教育人民要在极端恐怖的时代坚定胜利的信心。作者借历史上亡国被虏又被放回复国的事件,隐喻当前叙利亚塞琉古王朝统治下巴勒斯坦人民的苦难。公元前175年叙利亚王安条克高举希腊化的大旗,消灭希伯来文化,为希腊主神宙斯设祭坛,以牛羊和犹太人为祭祀品。在极端恐怖的时代,产生了象但以理这样献身的志士,在玛喀比家族的领导下,于公元前165年夺回耶路撒冷,建立了玛喀比王朝。小说的头六章写但以理和三个朋友被虏到巴比伦时的情况,后六章写他所见的幻象,其中有四只怪兽从碧绿的海水中翻腾起来,象征四个帝国――巴比伦、米提亚、波斯、希腊,必将如海市蜃楼般消散。天使长米迦勒启示他要坚强地斗争,坚定信心,终必胜利。

关于作品的写作目的,恩格斯说得很清楚:“但以理书的作者,在164年名王安条克死前不久的时候,把关于波斯、马其顿的世界统治的兴衰和罗马的世界统治的开始的预言,放到好象生在尼布甲尼撒时代的但以理的嘴里,以便通过这种证实自己预言的效验的办法,使读者能够接受最后关于以色列人会克服一切苦难,终将胜利的预言。”[4]《但以理书》是启示文学的白眉,据说其后至少产生过十五种以上这类的作品。未收入《旧约全书》的“次经”中就有启示文学的作品《以斯特拉书》卷下和“伪经”中的《以诺书》、《以赛亚升天》、《巴路克启示录》等。启示文学的写作方法是象征主义的,用高度的形象性,隐蔽地表达作者的思想。

《次经全书》十四卷中有八卷是《旧约》的补篇,如《以斯帖补篇》、《以斯拉》上、下篇,顾名思义为同书补篇;《苏撒娜的故事》、《彼勒与大蛇》、《三青年之歌》则为《但以理书》的补篇。智慧书两卷――《所罗门智训》,《便西拉智训》内容丰富,文字美丽。历史书两卷――《玛喀比传》上、下,记玛喀比家为首的革命事迹,可以激起爱国心。《托比传》为传奇故事。最可关注的是《犹滴传》,写一个美丽的年轻寡妇深入敌营,智斩敌军将领的故事,标志着希伯来小说艺术的发展水平。

《圣经》中的经书、历史书、先知书(Prophetic Writings)等故为世人所称道,但其中那大量的抒情数和叙事诗,更是不朽的传世之作。这说明,在希伯来文学中,诗歌占有特殊的地位,且源远流长。公元二世纪后,犹太民族屡蒙灾难,犹太人流散到世界各地。希伯来文学的发展自然受到影响。一度式微,甚至中断。希伯来诗歌既涵盖了外来文化的影响,也包容了自身的传统。十九世纪,犹太人大批集中到欧洲。希伯来文学,特别是诗歌,在欧洲各国,尤其是俄国和东欧各国,一度非常兴隆。历史上融汇宗教和民族题材的诗歌也包含了当代诗歌中占主导地位的个人体验的主题。

大卫与所罗门的时代,常被称为以色列的“文学黄金时代”。大卫的艺术才能出类拔萃,所罗门也跟他一样,巧于写作。他们共同的趣旨则重于鼓舞他人发挥类似的天份。这是一个适于艺术表现的时期:乐观与富庶的时期,以色列挤身于世界列强的时期,民安财富以致有闲暇与反映之时间的时期,而尤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强调真诚敬拜神的时期。

大卫王寻觅童年的回忆,作了很多非常优美、以他的名字署名的诗篇,大卫作为一名诗人,同样也是伟大和不朽的:

雅赫维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你用油膏(抹)了我的头,使我福杯满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雅赫维的殿中直到永远。

                                          ――诗篇

    这时期产生一些历史性的著作。大卫与所罗门皆拥有朝廷中的文士,从他们官式的记录中,记载了两位君王的统治史。先知拿单的记录概括大卫(代上廿九29)和所罗门的统治(代下九29)。与他同为先知的迦得只记载大卫的统治(代上廿九29)。列王纪上提供的所罗门的史料,似乎主要取材于“所罗门记”,此书作者不详(王上十一41)。先知亚希雅(Ahijah)与易多(Iddo)自所罗门后仍然存活,他们所写的历史提及所罗门的统治(代下九29)。

    除历史外,另有音乐与诗篇的写作。大卫既期待圣殿竣工的日子,便具体地指导关于崇拜中的音乐。约四千利未人被指派为“歌唱的”,划分为二十四班,每次礼拜为期一周。更有乐器的演奏,如钹、琴和瑟(代上廿五1-6)。大卫也指派二百八十八位“歌唱的”组成诗班(代上廿五7)。大卫亲笔写诗七十三首,部份是为圣殿崇拜时用的。他特派亚萨(Asaph)为合唱赞美崇拜的主持人(代上十六4-5),他写有十二篇诗篇。可拉的后裔,似乎是利未人以外的特别诗班,有十篇诗篇归在他们的名下,他们或许是写作的人,或是演奏的人(代上六31)。以探(Bthan)与希幔(Heman)各写一诗篇,他们的智慧曾与所罗门的互相比较(王上四31),所罗门则曾写作两篇诗篇。很明显,圣殿竣工后,所罗门并未削弱音乐在崇拜中的地位,相反的,甚至更为强调(代下五12-13;九ll)音乐在崇拜中的作用。

    以色列的智慧文学,更以哲理表现出这个独一无二的民族,与上帝、世界和众生的关系。在此有对白、戏剧、诗篇和格言,对感情、意志和思想,均具吸引力。智慧与戏剧性文学的写作在大卫王和所罗门时期也达到了高峰。某些诗篇被列为智慧文学,但旧约中,代表作是箴言(Proverbs)与传道书(Eccle- siastes)。所罗门写作整卷的传道书和大部份的箴言。约伯记也属于这类的文学体栽,但可能是较早期的作品。所罗门也写雅歌(Song of Solomon),被列为半戏剧性的作品。总而言之,希伯来文圣经的第三都份,被称为“圣录”的(writings,Kethubim),大多产自这个文学的黄金时代。

在古希伯来文学史上,值得一提的还有启示文学(Apocalyptic Literature)和拉比文学(Rabbinic Literature)。这两种文学类别分别出现在公元前二世纪与公元二世纪后。启示文学是古代后期犹太教中流行于民间的一种宗教文学体裁及其著述。“启示”一词,译自希腊文apokalyptein,原意为“以神谕方式揭开隐蔽之真理”。《旧约圣经》中的《但以理书》,《旧约外传》中的《以诺书》和《新约圣经》中的《启示录》都属于启示文学作品,大都采用“见异象”、“传启示”的形式,委托系过去写成,并将已发生过的历史情况,以隐喻方式,作为当初所作的“预言”而加以描述。这类文学盛行于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二世纪之间。当时的犹太国已亡于叙利亚和罗马。这种隐喻性体裁,常常被用作鼓动群众对征服者进行斗争的手段,对早期基督教产生重大影响。

而拉比文学则是犹太文学史上的又一个高峰。拉比文学是公元二世纪后,巴勒斯坦和巴比伦两地的犹太教学者、哲人和拉比们发展的口传训言而写成的著作的总称,主要是犹太教口传律法集《塔木德》。也指讲解《圣经》用的《米德拉西》等。广义而言,还包括一些犹太教的《圣经》译本,如《塔古姆》。拉比文学著作整理、概括、收集了公元二世纪以后五个世纪的伦理教义、寓言、箴言、传奇和民间传说。拉比们的作品包罗万象、内容庞杂,涉及了宗教、律法、教育、生活等各个领域。

总观古希伯来文学遗产的特点是:一、它反映希伯来民族的发展和王国兴亡的全部历史。它的背景是原始氏族末期和奴隶制社会。二、最早的作品离我们已经三千多年了,最晚的也二千多年了。其思想特点是一神论犹太教思想。两、三千年前奴隶制的民族,都信仰宗教,而希伯来民族尤为突出。它的文学思潮以宗教为中心。它最初不是严格的一神教,在被巴比伦俘囚后才逐渐完成犹太教义,编成圣经,成为后来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经书的土壤。三、它受过四邻文化古国的影响,如天地创造、洪水方舟等神话和巴比伦的极相似;“智慧文学”深受埃及的影响[5];戏曲、牧歌和小说等受希腊的影响。四、希伯来文学的风格是简洁、生动,高度的形象性。五、它被译成世界各国的文字,对世界各国的文学,特别是对欧美文学有无可比拟的深远影响。六、它和希腊神话、史诗一样有“永久的魅力”,到现在还能受到各国爱好文学者的欣赏,虽然他们绝大多数不信犹太教和希腊教。

本文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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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8-17 22:21:36
“丧家狗”:隐士眼中的孔子

作者:李存山

  

最近,李零的《“丧家狗”——我读〈论语〉》确实很火很热,现在市面上已经有了盗版盗印的书。平常很少逛商店的我,因为6月1日要到法国访学一个月,前天到商店买了一件衣服,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人推着车卖书,其中有李零的这本书,我看定价是48元,没想到卖书者说是10元一本。出于对此书的好奇,我就犯了一回买盗版书的错。

    这两天读此书,自然是来不及细看,这里仅粗谈几点印象和感想。

    首先,可能和多数读此书的人一样,我认为此书的书名“不雅”,也难逃“哗众”的批评。“丧家之狗”是孔子在周游列国时受郑人所讥,孔子虽然说“然哉,然哉”,但这明显是自我解嘲或调侃的口气。此用于书名,可能有多种因素,其中至少有两条:一是作者想让读者知道“真正的孔子,活着的孔子,既不是圣,也不是王,根本谈不上什么‘内圣外王’”(“自序”第1—2页);仅有这一条还不够,因为“既不是圣,也不是王”,还可以是其他身份,如思想家、教育家等等(李零说:“我读《论语》,主要是拿它当思想史”,“自序”第11页;“真孔子是教书匠的祖师爷”,“导读一”第12页),为什么只以“丧家狗”标之?我想第二条因素是少不了的,即作者和出版者想用这个刺激性的书名来使此书成为畅销书。现在看来第二条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市面上出现了此书的盗版盗印书就是明证。

    有人说作者是“轻侮圣人”,这肯定难以让作者接受。因为李零有根有据地说孔子否认自己是“圣人”,又说:“敬不敬孔子,这是个人爱好。不敬又怎么样?”(“自序”第4页)我们确实不能强迫别人“敬孔子”,也不能强迫别人称孔子为“圣人”。如果说“圣人”就是说话“句句是真理”,一切都要以“孔子的是非是为是非”,我本人也不能接受这样的“圣人”崇拜(参见拙文《“国学热”不能重演“圣人”崇拜》),但我本人还是“敬孔子”的。

    我知道李零是个很有学问的学者(在对郭店竹简和上博简的研究中,我深知李零很有学问),用他的话说,他是“靠三古(考古、古文字、古文献)吃饭”(“自序”第6页)。因此,我不敢“轻侮”李零,但我认为李零用“丧家狗”称孔子,这确实是“轻侮”了孔子。

    李零说:“‘丧家狗’绝非污蔑之辞,只是形容他的无所遇。”(“导读一”第14页)这里的“无所遇”,应该是说孔子在政治上“无所遇”。但李零又说:“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自序”第2页)这就把政治上的“无所遇”扩大到“精神家园”。孔子的“精神家园”是什么?孔子是真的“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吗?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二,“丧家狗”之称出自孔子周游列国时所受之讥,这是“隐士”眼中的孔子。李零在《微子》篇的解题中说:

    “孔子受做官诱惑,跃跃欲试,主要见于上篇(《阳货》)。此篇则讲隐士对孔子的鄙视和嘲笑。孔子的委屈和难言之隐。……孔子对其当世是取半合作半批判的态度,与隐士的彻底不合作有所不同。一方面,他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见容于当时的统治者;一方面,又要寻找开明君主,拼命兜售自己的政治主张。……隐士的态度是‘知其不可而逃之’,他的态度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他以为最好的选择是‘无可无不可’。但其实是清、浊二道两面不讨好,庙堂和江湖都不见容,悲夫!”(第279页)

    说孔子之“悲”、“受做官诱惑”等等,是站在隐士的立场来述说和评价。但说孔子“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见容于当时的统治者”,这是隐士和儒家都能接受的事实。我认为,《“丧家狗”》一书的偏颇主要是站在隐士(包括庄子等道家)的立场来说话;而对孔子的“政治理想”是什么,他为什么在“天下滔滔”甚至“知其不可”的情况下还要“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此书基本上缺乏“同情的理解”。“丧家狗”之称,即属于“隐士对孔子的鄙视和嘲笑”。

    李零对《微子》一、四、六、七章的解说中有:

    “孔子的一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半合作,半不合作。……他和隐逸之民的……不同点是他还不死心,一直想用自己的理想打动人主,奔走呼号……走来走去,走投无路,四处碰壁,好像丧家狗。”(第280页)

    “孔子周游列国,不是消极躲避,而是到外国游说,找官做。”(第282页)

    “他的观点是,天下越乱才越要掺乎。”(第284页)

    “子路的做官冲动比老师还强,这话出自子路之口,不值得奇怪。”(第285页)

    李零在“自序”中所说孔子“很恓惶,也很无奈,唇焦口燥,颠沛流离,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主要就是出自对《微子》篇的解说。在这里,对于孔子的“理想”或“精神家园”是什么,缺乏“同情的理解”;把孔子的栖栖皇皇,周游列国,说成是“找官做”,存在着误解;用孔子在政治上的“无所遇”来概括“孔子的一生”,是片面的。可以说,李零是站在隐士的立场上,放大了“仕与隐”的分歧,而掩盖了孔学中的许多有价值因素。

    春秋末期隐士与孔门师徒的分歧,有似于战国中期庄子与惠施的分歧。我曾在《庄子与惠施》一文中对于庄子的不为世“用”、不和当时的统治者合作,与惠施虽然“处势不便”但仍有一种“利民”的淑世主义精神,作过一些分析。因此,我认为《“丧家狗”》一书提出的问题,并不是现代的空穴来风,而是渊源有自,从孔学一建立就有这样的问题。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对隐士、庄子的立场和孔门、惠施的立场都能给予“同情的理解”。当然,孔学与惠施之学也有很大的不同(惠施除了政治上的“用”于世之外,在学术上还重视“历物”之辩)。这种不同使惠施之学在儒、道、法三家的剿杀下于秦后断绝,秦以后传下来的主要是“儒道互补”,法家和阴阳五行家的学说被儒道两家所吸收,真正“悲”的是墨学和名家(名辩思潮)。而儒学之所以自汉代成为“独尊”,除了它被统治者利用之外,也还因为它的思想本身有其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有价值(我们对秦以后的历史文化和儒学发展也需进行分析,不能持虚无主义的态度)。

    李零说:“读《论语》,要心平气和——去政治化、去道德化、去宗教化。目的无他,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真实的孔子。”(“自序”第11页)这里的“去三化”主要是针对汉儒、宋儒和近现代之儒的把儒学“意识形态”化,而其用语未免偏激。我认为,《论语》中讲的孔子之仁学主要是一种道德学说,它与政治有密切的联系(把政治“道德化”,所谓“伦理政治”),也有一定的宗教性(其宗教性也是服务于道德,所谓“民德归厚”)。所谓“去道德化”,如果说是“去道统化”,还可以理解;如果真要“去道德化”,那么留下的就不是“真实的孔子”,而只是隐士眼中的孔子了。李零对《学而》篇第一章的解说:孔子“为‘君子’赋予了新的含义,即有道德学问,却不一定有身份地位”(第47页);对《述而》篇第三章的注译:“孔子担心的是,道德不修,学问不讲,好的不从,坏的不改,一共四条。”(第129页)可见孔子的道德思想不是被后人所“化”,而是孔子思想本身固有的。所谓“去政治化、去道德化、去宗教化”,在我看来,主要留下的就是一个隐士的视角。

    从隐士的立场、视角来观孔子,他在政治上的“无所遇”,就未免“累累若丧家之狗”。孔子对此确实是“很恓惶,也很无奈”,他把“道”之将行与不行归于“命”(《论语废芪省罚??蛭?懊?敝小拔匏?觥保??运?浴吧ゼ夜贰敝?ヒ部勺晕医獬八怠叭辉眨?辉铡薄N颐谴诱饫锟梢苑此既寮野颜?巍暗赖禄?薄⑾M?暗镁?械馈钡睦?肪窒蓿?缬嘤⑹毕壬?谄缆鬯未?氖看蠓蛘?挝幕?彼?担喝寮业摹澳谑ネ馔酢甭湓凇暗镁?械馈钡母窬种?冢?洹笆О苁俏蘅杀苊獾慕峋帧保ā吨祆涞睦?肥澜纭返?17页)。因此,我主张“从民本走向民主”(参见拙文《从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而对于恢复“政治儒学”的主张,甚至要“把儒教上升为国教”,我持反对的态度。但是,如果完全反对“知识分子”参与政治,则也不是明智之举。李零说:“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第347页)如果我们自己全不参与政治,那么人类的幸福又如何创造?政治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毕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李零说:“孔子把从政当使命,这在中国是传统。学者称为担当,我看是恶习。”(第347页)所谓“恶习”之说,就是从隐士的立场不能理解孔子的“把从政当使命”,对于孔子的道德思想、政治理想存在着隐士的偏见。

    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李零的解说:“早上听说真理,晚上死了也值了。”)“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先进》,李零的解说:“真正的大臣是什么,就是以道事君,如果不合于道,宁肯辞职不干。”)可见孔子最看重的是“道”,而不是“干禄”“做官”,孔子的“把从政当使命”,周游列国,并不是为了“找官做”。李零说:“孔子认为,学习是为了干禄,读书一定要做官,如果学了半天,没有官做,是终生遗憾。”(第411页)这是片面的误解,如果孔子主要为了“做官”,他就不会“以道事君”,“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见容于当时的统治者”。

    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李零的解说:“士不可以不坚强,任重而道远。任重是因为追求仁……”)可见孔子最看重的“道”就是“仁”。梁漱溟先生说:“孔门之学乃为己之学,而己又是仁以为己任的己,此所以孔子周游列国,席不暇暖。”(为“中国文化书院”的题辞)李零把孔子的周游列国说成是“找官做”,这里存在着对孔子之“仁”的误解。

    李零说:“‘仁’是孔子思想中最核心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孔子说,是‘爱人’。”(第48页)“仁是人其人,拿人当人。爱人,是推己及人,像爱自己一样爱他人,这是仁的本义。”(第391页)这一解说是正确的,但李零对于爱人之“人”、推己及人之“人”存在着误解。《学而》篇五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李零的解说用了杨伯峻、赵纪彬之义,认为“古书中的‘人’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人’指一切人,狭义的‘人’只指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人,‘民’指下层大众,也叫‘百姓’。……‘爱人’与‘使民’相对,‘爱人’的‘人’是用狭义。看来,孔子讲节约,是心疼有钱有势有身份的人。没有身份的人,只是使唤的时候要掌握好季节,掌握好时令。”(第51页)将《论语》中的“爱人”之“人”解释为“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人”,此义主要出自赵纪彬的《论语新探》,我认为这一解释是错误的(“仁者爱人”的本义是爱一切人,即《吕氏春秋》说的“爱类”,韩愈说的“博爱之谓仁”)。仅就此章而言,“节用而爱人”与“使民以时”并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前句的含义广,后句之义是前句之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学而》篇六章有“泛爱众”,李零的注解是“‘众’指民”(第51页),可见“民”也是要“爱”的。

    孔子的“忠恕”之道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又说君子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这里的“人”都是指与“己”相对而言的他人,李零将其解释为“身边的人”或“别人”,是可以的。但他又屡言:“‘人’是上流君子,‘民’是下层大众。”(第126、378页)“孔子说的立人、达人、爱人、安人,都是围绕人,而不及于民”(第380页)。这种解释都是源自赵纪彬的《论语新探》。赵纪彬在文革时期还出过一本《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李零说其考证“虽有‘批林批孔’时期的政治色彩,但史料详备”(“导读一”第10页)。

    我比李零小三岁,虽然也经历了“批林批孔”,但涉世未深,对赵纪彬没留下什么印象(只记住了杨荣国等,后来知“南杨”“北赵”齐名)。我在北大上学后听张岱年先生讲过,“人”是指一切人,“民”是人的一部分,赵纪彬的“释人民”是错误的。最近,赵明因先生将其父赵纪彬教授的有关文献材料寄到哲学所中国哲学室保存,我看了赵纪彬的传略,觉其在文革时期的经历也是一场悲剧。关于他的“释人民”和“诛少正卯问题”,我日后可能稍作一些评说。

    关于孔子的“有教无类”,李零的解释是“不讲出身”,“孔子的学生,很多都是穷孩子,他自己,原来也是”(第329页);“孔门弟子多寒门……特别是早期的学生更是如此……事情办得红火了,才有富家子弟上门”(“导读二”第21页)。这一解释应该是正确的,而与赵纪彬的解释不同(赵解释为“教之所施,不分族类”,而不是“不分阶级”,“教育乃上层建筑,‘教育家’何以能超阶级?……将‘有教无类’解为‘教育一切人’,与将‘仁者爱人’解为‘爱一切人’,同为抹煞阶级斗争的错误观点”。见《论语新探》第9、66页)。

    孔子主张为政“举贤才”(《子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子张》)。李零说:“孔子是个热衷政治的人。他培养学生,目标很明确,就是让他们干禄,找官做。通过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第329页)在这里,“做官”是途径,实现政治主张是目的,因此符合孔子的思想。在孔子之前,“学在王官”,而且“世卿世禄”(血统论的世袭制);孔子首开私人讲学之风(因此他成为“教书匠的祖师爷”),而且主张举士人(作为“四民”之首的“士”)之贤者干政,开了战国时期及秦以后的“布衣卿相”之局,这在中国的教育、政治和文化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李零的书,对此没有给予历史的“同情理解”。

    孔子当时办学,近似于办了一所民间的“行政学院”,他的目的是培养一批贤能的“士君子”、“士大夫”,而不是培养农业技术人员。如果要求他设置“农业技术”的课程,则在当时不符合实际(当时的实际确实是“耕也,馁在其中矣”)。所以,“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子路》)孔子要通过教育而改良政治,这比“樊迟认为,只有躬耕力田,才有天下太平”(第213页)要更加接近于当时的实际。而李零对此也没有给予历史的“同情理解”,只从隐士的角度批评“孔子对种地没兴趣,他的兴趣是做官,当然得住在城里”(第212页),“中国的知识分子,拙于谋生,急于用世”(第314页引李敖语)。

    孔子改良政治的目的是要达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他的志向是要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李零的解说:“孔子的志向……是普施仁爱,让老的少的,皆大欢喜。”第112页)。这也就是孔子的“政治理想”。孔子在应对隐士的批评时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微子》)这也就是儒家的“仁以为己任”的精神,此精神虽然在政治上往往“无所遇”、受挫折,但仍应给予积极的评价(它在历史上也曾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李零说之以“他(孔子)的观点是,天下越乱才越要掺乎”(第284页),这就是隐士的嘲讽之辞了。

    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季氏》)这一方面反映了孔子的“大一统”(崇尚统一)思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孔子所追求的君主制等级秩序的历史局限性。李零的书,用此来界定(“定义”)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还是“无道”(第314页)。我认为,这一“定义”是不全面的,因为孔子所说的“道”还有“普施仁爱”的意义,虽然这里的“普施”也有等级秩序的历史局限性。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李零将此解释为:“和是和谐,同是平等。”(第405页)“君子是上层,重视和谐胜于平等;小人是下层,重视平等胜于和谐。”(第220页)我认为,虽然儒家讲的和谐并没有“平等”的意思,但将此处之“同”解释为“平等”是错误的。史伯和晏婴在讲“和”“同”之辨时都是针对君主只信用与自己意见一致的小人,如史伯针对的是:“今王(周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国语分S铩罚┮虼耍?搿昂汀毕喽远?缘摹巴?辈⒎恰捌降取钡囊馑迹ㄕ庥搿吧型?薄ⅰ按笸?敝?巴?辈皇且桓鲆馑迹?!熬?雍投?煌?保?庠诮裉烊允钦?返摹?

    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这里的“道”就是儒家所崇尚的仁道或道义,也就是儒家的“精神家园”。儒家希望以此来改良政治、改良社会,但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往往“无所遇”,儒家将此归诸“命”,这种“命”如果去除其神秘色彩,它就是客观的“社会力”对个人努力的一种限制(庞朴先生把“穷达以时”“天人有分”的时命解释为“社会力”)。在这种“命”的限制中,“君子亦有穷”,即便是“箪食瓢饮”也不改其“道义之乐”(所谓“孔颜乐处”,范仲淹有诗云“瓢思颜子心还乐”,又称此为“道义之乐”)。我认为,这种“乐”就是儒家在现实世界(而非彼岸世界)找到的“安身立命之地”,或称“精神家园”,先秦儒家是如此,宋明儒家也是如此。这种“乐”,就其超越功利境界而言,与隐士和释、老的境界相当;但它又内含着心忧天下的“忧”,只要“命”中“有所遇”,就要努力完成“仁以为己任”、“举而措之天下,润泽斯民”的使命(参见拙文《儒家的“乐”与“忧”》)。儒家的这样一种志向、一种境界,是否还适用于现代社会,或者说应作什么调整来适应现代社会,这确实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李零说:“学《论语》,有两条最难学,一是‘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二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现在,哭着闹着学《论语》的,不妨先学这两条,试试看。”这话说得有道理。

    第四,张岱年先生在1983年的一篇文章中说:

    “尊孔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或者说应该过去了;反孔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或者说也应该过去了。尊孔就是以孔子为偶像而极力崇拜,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这样就会堵塞探索真理的道路,阻碍社会的进步。反孔就是对孔子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这也就违反了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现在我们的任务是研孔、评孔,对孔子进行研究,进行分析,进行评论。”(《张岱年全集》第5卷第482页)

    我在去年曾乐观地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研孔、评孔”,大家已经取得了一些基本的共识,如孔子为中国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亚斯贝尔斯在《大哲学家》一书中把孔子和苏格拉底、佛陀、耶稣并列为“思想范式的创建者”,把老子列入“原创性形而上学家”),他的思想中虽有一定的历史局限,但也有许多在现代仍有重要价值的因素,因此他是值得尊敬的(尊敬而不是“尊孔”的崇拜)。但我后来认识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大家对孔子的认识仍有很大的分歧。如去年我讲了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也有历史局限,讲了《论语》中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不是千古不变的绝对真理,从而引来“毁圣”“非圣”的批评。现在李零的书出来,他说:“我读《论语》,是为了破除迷信。第一要破,就是‘圣人’。”(第304页)我对于“破除迷信”是赞成的,但我主张对历史上的“圣人”要进行分析,“敬孔子”而不要搞“圣人”崇拜。

    我们现在不要陷入尊孔与反孔的对立,需要的仍是对孔子进行研究,进行分析,进行评论,对孔子思想的弘扬或批评都应以此为基础。

转自:儒学联合论坛(www.yuandao.com/dispbbs.asp?boardID=2&ID=25237&page=1)
 楼主| 发表于 2008-8-17 22: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丧家狗”:隐士眼中的孔子

作者:李存山

  

最近,李零的《“丧家狗”——我读〈论语〉》确实很火很热,现在市面上已经有了盗版盗印的书。平常很少逛商店的我,因为6月1日要到法国访学一个月,前天到商店买了一件衣服,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人推着车卖书,其中有李零的这本书,我看定价是48元,没想到卖书者说是10元一本。出于对此书的好奇,我就犯了一回买盗版书的错。

    这两天读此书,自然是来不及细看,这里仅粗谈几点印象和感想。

    首先,可能和多数读此书的人一样,我认为此书的书名“不雅”,也难逃“哗众”的批评。“丧家之狗”是孔子在周游列国时受郑人所讥,孔子虽然说“然哉,然哉”,但这明显是自我解嘲或调侃的口气。此用于书名,可能有多种因素,其中至少有两条:一是作者想让读者知道“真正的孔子,活着的孔子,既不是圣,也不是王,根本谈不上什么‘内圣外王’”(“自序”第1—2页);仅有这一条还不够,因为“既不是圣,也不是王”,还可以是其他身份,如思想家、教育家等等(李零说:“我读《论语》,主要是拿它当思想史”,“自序”第11页;“真孔子是教书匠的祖师爷”,“导读一”第12页),为什么只以“丧家狗”标之?我想第二条因素是少不了的,即作者和出版者想用这个刺激性的书名来使此书成为畅销书。现在看来第二条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市面上出现了此书的盗版盗印书就是明证。

    有人说作者是“轻侮圣人”,这肯定难以让作者接受。因为李零有根有据地说孔子否认自己是“圣人”,又说:“敬不敬孔子,这是个人爱好。不敬又怎么样?”(“自序”第4页)我们确实不能强迫别人“敬孔子”,也不能强迫别人称孔子为“圣人”。如果说“圣人”就是说话“句句是真理”,一切都要以“孔子的是非是为是非”,我本人也不能接受这样的“圣人”崇拜(参见拙文《“国学热”不能重演“圣人”崇拜》),但我本人还是“敬孔子”的。

    我知道李零是个很有学问的学者(在对郭店竹简和上博简的研究中,我深知李零很有学问),用他的话说,他是“靠三古(考古、古文字、古文献)吃饭”(“自序”第6页)。因此,我不敢“轻侮”李零,但我认为李零用“丧家狗”称孔子,这确实是“轻侮”了孔子。

    李零说:“‘丧家狗’绝非污蔑之辞,只是形容他的无所遇。”(“导读一”第14页)这里的“无所遇”,应该是说孔子在政治上“无所遇”。但李零又说:“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自序”第2页)这就把政治上的“无所遇”扩大到“精神家园”。孔子的“精神家园”是什么?孔子是真的“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吗?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二,“丧家狗”之称出自孔子周游列国时所受之讥,这是“隐士”眼中的孔子。李零在《微子》篇的解题中说:

    “孔子受做官诱惑,跃跃欲试,主要见于上篇(《阳货》)。此篇则讲隐士对孔子的鄙视和嘲笑。孔子的委屈和难言之隐。……孔子对其当世是取半合作半批判的态度,与隐士的彻底不合作有所不同。一方面,他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见容于当时的统治者;一方面,又要寻找开明君主,拼命兜售自己的政治主张。……隐士的态度是‘知其不可而逃之’,他的态度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他以为最好的选择是‘无可无不可’。但其实是清、浊二道两面不讨好,庙堂和江湖都不见容,悲夫!”(第279页)

    说孔子之“悲”、“受做官诱惑”等等,是站在隐士的立场来述说和评价。但说孔子“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见容于当时的统治者”,这是隐士和儒家都能接受的事实。我认为,《“丧家狗”》一书的偏颇主要是站在隐士(包括庄子等道家)的立场来说话;而对孔子的“政治理想”是什么,他为什么在“天下滔滔”甚至“知其不可”的情况下还要“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此书基本上缺乏“同情的理解”。“丧家狗”之称,即属于“隐士对孔子的鄙视和嘲笑”。

    李零对《微子》一、四、六、七章的解说中有:

    “孔子的一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半合作,半不合作。……他和隐逸之民的……不同点是他还不死心,一直想用自己的理想打动人主,奔走呼号……走来走去,走投无路,四处碰壁,好像丧家狗。”(第280页)

    “孔子周游列国,不是消极躲避,而是到外国游说,找官做。”(第282页)

    “他的观点是,天下越乱才越要掺乎。”(第284页)

    “子路的做官冲动比老师还强,这话出自子路之口,不值得奇怪。”(第285页)

    李零在“自序”中所说孔子“很恓惶,也很无奈,唇焦口燥,颠沛流离,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主要就是出自对《微子》篇的解说。在这里,对于孔子的“理想”或“精神家园”是什么,缺乏“同情的理解”;把孔子的栖栖皇皇,周游列国,说成是“找官做”,存在着误解;用孔子在政治上的“无所遇”来概括“孔子的一生”,是片面的。可以说,李零是站在隐士的立场上,放大了“仕与隐”的分歧,而掩盖了孔学中的许多有价值因素。

    春秋末期隐士与孔门师徒的分歧,有似于战国中期庄子与惠施的分歧。我曾在《庄子与惠施》一文中对于庄子的不为世“用”、不和当时的统治者合作,与惠施虽然“处势不便”但仍有一种“利民”的淑世主义精神,作过一些分析。因此,我认为《“丧家狗”》一书提出的问题,并不是现代的空穴来风,而是渊源有自,从孔学一建立就有这样的问题。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对隐士、庄子的立场和孔门、惠施的立场都能给予“同情的理解”。当然,孔学与惠施之学也有很大的不同(惠施除了政治上的“用”于世之外,在学术上还重视“历物”之辩)。这种不同使惠施之学在儒、道、法三家的剿杀下于秦后断绝,秦以后传下来的主要是“儒道互补”,法家和阴阳五行家的学说被儒道两家所吸收,真正“悲”的是墨学和名家(名辩思潮)。而儒学之所以自汉代成为“独尊”,除了它被统治者利用之外,也还因为它的思想本身有其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有价值(我们对秦以后的历史文化和儒学发展也需进行分析,不能持虚无主义的态度)。

    李零说:“读《论语》,要心平气和——去政治化、去道德化、去宗教化。目的无他,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真实的孔子。”(“自序”第11页)这里的“去三化”主要是针对汉儒、宋儒和近现代之儒的把儒学“意识形态”化,而其用语未免偏激。我认为,《论语》中讲的孔子之仁学主要是一种道德学说,它与政治有密切的联系(把政治“道德化”,所谓“伦理政治”),也有一定的宗教性(其宗教性也是服务于道德,所谓“民德归厚”)。所谓“去道德化”,如果说是“去道统化”,还可以理解;如果真要“去道德化”,那么留下的就不是“真实的孔子”,而只是隐士眼中的孔子了。李零对《学而》篇第一章的解说:孔子“为‘君子’赋予了新的含义,即有道德学问,却不一定有身份地位”(第47页);对《述而》篇第三章的注译:“孔子担心的是,道德不修,学问不讲,好的不从,坏的不改,一共四条。”(第129页)可见孔子的道德思想不是被后人所“化”,而是孔子思想本身固有的。所谓“去政治化、去道德化、去宗教化”,在我看来,主要留下的就是一个隐士的视角。

    从隐士的立场、视角来观孔子,他在政治上的“无所遇”,就未免“累累若丧家之狗”。孔子对此确实是“很恓惶,也很无奈”,他把“道”之将行与不行归于“命”(《论语废芪省罚??蛭?懊?敝小拔匏?觥保??运?浴吧ゼ夜贰敝?ヒ部勺晕医獬八怠叭辉眨?辉铡薄N颐谴诱饫锟梢苑此既寮野颜?巍暗赖禄?薄⑾M?暗镁?械馈钡睦?肪窒蓿?缬嘤⑹毕壬?谄缆鬯未?氖看蠓蛘?挝幕?彼?担喝寮业摹澳谑ネ馔酢甭湓凇暗镁?械馈钡母窬种?冢?洹笆О苁俏蘅杀苊獾慕峋帧保ā吨祆涞睦?肥澜纭返?17页)。因此,我主张“从民本走向民主”(参见拙文《从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而对于恢复“政治儒学”的主张,甚至要“把儒教上升为国教”,我持反对的态度。但是,如果完全反对“知识分子”参与政治,则也不是明智之举。李零说:“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第347页)如果我们自己全不参与政治,那么人类的幸福又如何创造?政治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毕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李零说:“孔子把从政当使命,这在中国是传统。学者称为担当,我看是恶习。”(第347页)所谓“恶习”之说,就是从隐士的立场不能理解孔子的“把从政当使命”,对于孔子的道德思想、政治理想存在着隐士的偏见。

    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李零的解说:“早上听说真理,晚上死了也值了。”)“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先进》,李零的解说:“真正的大臣是什么,就是以道事君,如果不合于道,宁肯辞职不干。”)可见孔子最看重的是“道”,而不是“干禄”“做官”,孔子的“把从政当使命”,周游列国,并不是为了“找官做”。李零说:“孔子认为,学习是为了干禄,读书一定要做官,如果学了半天,没有官做,是终生遗憾。”(第411页)这是片面的误解,如果孔子主要为了“做官”,他就不会“以道事君”,“坚持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能见容于当时的统治者”。

    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李零的解说:“士不可以不坚强,任重而道远。任重是因为追求仁……”)可见孔子最看重的“道”就是“仁”。梁漱溟先生说:“孔门之学乃为己之学,而己又是仁以为己任的己,此所以孔子周游列国,席不暇暖。”(为“中国文化书院”的题辞)李零把孔子的周游列国说成是“找官做”,这里存在着对孔子之“仁”的误解。

    李零说:“‘仁’是孔子思想中最核心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孔子说,是‘爱人’。”(第48页)“仁是人其人,拿人当人。爱人,是推己及人,像爱自己一样爱他人,这是仁的本义。”(第391页)这一解说是正确的,但李零对于爱人之“人”、推己及人之“人”存在着误解。《学而》篇五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李零的解说用了杨伯峻、赵纪彬之义,认为“古书中的‘人’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人’指一切人,狭义的‘人’只指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人,‘民’指下层大众,也叫‘百姓’。……‘爱人’与‘使民’相对,‘爱人’的‘人’是用狭义。看来,孔子讲节约,是心疼有钱有势有身份的人。没有身份的人,只是使唤的时候要掌握好季节,掌握好时令。”(第51页)将《论语》中的“爱人”之“人”解释为“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人”,此义主要出自赵纪彬的《论语新探》,我认为这一解释是错误的(“仁者爱人”的本义是爱一切人,即《吕氏春秋》说的“爱类”,韩愈说的“博爱之谓仁”)。仅就此章而言,“节用而爱人”与“使民以时”并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前句的含义广,后句之义是前句之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学而》篇六章有“泛爱众”,李零的注解是“‘众’指民”(第51页),可见“民”也是要“爱”的。

    孔子的“忠恕”之道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又说君子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这里的“人”都是指与“己”相对而言的他人,李零将其解释为“身边的人”或“别人”,是可以的。但他又屡言:“‘人’是上流君子,‘民’是下层大众。”(第126、378页)“孔子说的立人、达人、爱人、安人,都是围绕人,而不及于民”(第380页)。这种解释都是源自赵纪彬的《论语新探》。赵纪彬在文革时期还出过一本《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李零说其考证“虽有‘批林批孔’时期的政治色彩,但史料详备”(“导读一”第10页)。

    我比李零小三岁,虽然也经历了“批林批孔”,但涉世未深,对赵纪彬没留下什么印象(只记住了杨荣国等,后来知“南杨”“北赵”齐名)。我在北大上学后听张岱年先生讲过,“人”是指一切人,“民”是人的一部分,赵纪彬的“释人民”是错误的。最近,赵明因先生将其父赵纪彬教授的有关文献材料寄到哲学所中国哲学室保存,我看了赵纪彬的传略,觉其在文革时期的经历也是一场悲剧。关于他的“释人民”和“诛少正卯问题”,我日后可能稍作一些评说。

    关于孔子的“有教无类”,李零的解释是“不讲出身”,“孔子的学生,很多都是穷孩子,他自己,原来也是”(第329页);“孔门弟子多寒门……特别是早期的学生更是如此……事情办得红火了,才有富家子弟上门”(“导读二”第21页)。这一解释应该是正确的,而与赵纪彬的解释不同(赵解释为“教之所施,不分族类”,而不是“不分阶级”,“教育乃上层建筑,‘教育家’何以能超阶级?……将‘有教无类’解为‘教育一切人’,与将‘仁者爱人’解为‘爱一切人’,同为抹煞阶级斗争的错误观点”。见《论语新探》第9、66页)。

    孔子主张为政“举贤才”(《子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子张》)。李零说:“孔子是个热衷政治的人。他培养学生,目标很明确,就是让他们干禄,找官做。通过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第329页)在这里,“做官”是途径,实现政治主张是目的,因此符合孔子的思想。在孔子之前,“学在王官”,而且“世卿世禄”(血统论的世袭制);孔子首开私人讲学之风(因此他成为“教书匠的祖师爷”),而且主张举士人(作为“四民”之首的“士”)之贤者干政,开了战国时期及秦以后的“布衣卿相”之局,这在中国的教育、政治和文化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李零的书,对此没有给予历史的“同情理解”。

    孔子当时办学,近似于办了一所民间的“行政学院”,他的目的是培养一批贤能的“士君子”、“士大夫”,而不是培养农业技术人员。如果要求他设置“农业技术”的课程,则在当时不符合实际(当时的实际确实是“耕也,馁在其中矣”)。所以,“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子路》)孔子要通过教育而改良政治,这比“樊迟认为,只有躬耕力田,才有天下太平”(第213页)要更加接近于当时的实际。而李零对此也没有给予历史的“同情理解”,只从隐士的角度批评“孔子对种地没兴趣,他的兴趣是做官,当然得住在城里”(第212页),“中国的知识分子,拙于谋生,急于用世”(第314页引李敖语)。

    孔子改良政治的目的是要达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他的志向是要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李零的解说:“孔子的志向……是普施仁爱,让老的少的,皆大欢喜。”第112页)。这也就是孔子的“政治理想”。孔子在应对隐士的批评时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微子》)这也就是儒家的“仁以为己任”的精神,此精神虽然在政治上往往“无所遇”、受挫折,但仍应给予积极的评价(它在历史上也曾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李零说之以“他(孔子)的观点是,天下越乱才越要掺乎”(第284页),这就是隐士的嘲讽之辞了。

    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季氏》)这一方面反映了孔子的“大一统”(崇尚统一)思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孔子所追求的君主制等级秩序的历史局限性。李零的书,用此来界定(“定义”)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还是“无道”(第314页)。我认为,这一“定义”是不全面的,因为孔子所说的“道”还有“普施仁爱”的意义,虽然这里的“普施”也有等级秩序的历史局限性。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李零将此解释为:“和是和谐,同是平等。”(第405页)“君子是上层,重视和谐胜于平等;小人是下层,重视平等胜于和谐。”(第220页)我认为,虽然儒家讲的和谐并没有“平等”的意思,但将此处之“同”解释为“平等”是错误的。史伯和晏婴在讲“和”“同”之辨时都是针对君主只信用与自己意见一致的小人,如史伯针对的是:“今王(周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国语分S铩罚┮虼耍?搿昂汀毕喽远?缘摹巴?辈⒎恰捌降取钡囊馑迹ㄕ庥搿吧型?薄ⅰ按笸?敝?巴?辈皇且桓鲆馑迹?!熬?雍投?煌?保?庠诮裉烊允钦?返摹?

    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这里的“道”就是儒家所崇尚的仁道或道义,也就是儒家的“精神家园”。儒家希望以此来改良政治、改良社会,但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往往“无所遇”,儒家将此归诸“命”,这种“命”如果去除其神秘色彩,它就是客观的“社会力”对个人努力的一种限制(庞朴先生把“穷达以时”“天人有分”的时命解释为“社会力”)。在这种“命”的限制中,“君子亦有穷”,即便是“箪食瓢饮”也不改其“道义之乐”(所谓“孔颜乐处”,范仲淹有诗云“瓢思颜子心还乐”,又称此为“道义之乐”)。我认为,这种“乐”就是儒家在现实世界(而非彼岸世界)找到的“安身立命之地”,或称“精神家园”,先秦儒家是如此,宋明儒家也是如此。这种“乐”,就其超越功利境界而言,与隐士和释、老的境界相当;但它又内含着心忧天下的“忧”,只要“命”中“有所遇”,就要努力完成“仁以为己任”、“举而措之天下,润泽斯民”的使命(参见拙文《儒家的“乐”与“忧”》)。儒家的这样一种志向、一种境界,是否还适用于现代社会,或者说应作什么调整来适应现代社会,这确实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李零说:“学《论语》,有两条最难学,一是‘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二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现在,哭着闹着学《论语》的,不妨先学这两条,试试看。”这话说得有道理。

    第四,张岱年先生在1983年的一篇文章中说:

    “尊孔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或者说应该过去了;反孔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或者说也应该过去了。尊孔就是以孔子为偶像而极力崇拜,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这样就会堵塞探索真理的道路,阻碍社会的进步。反孔就是对孔子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这也就违反了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现在我们的任务是研孔、评孔,对孔子进行研究,进行分析,进行评论。”(《张岱年全集》第5卷第482页)

    我在去年曾乐观地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研孔、评孔”,大家已经取得了一些基本的共识,如孔子为中国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亚斯贝尔斯在《大哲学家》一书中把孔子和苏格拉底、佛陀、耶稣并列为“思想范式的创建者”,把老子列入“原创性形而上学家”),他的思想中虽有一定的历史局限,但也有许多在现代仍有重要价值的因素,因此他是值得尊敬的(尊敬而不是“尊孔”的崇拜)。但我后来认识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大家对孔子的认识仍有很大的分歧。如去年我讲了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也有历史局限,讲了《论语》中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不是千古不变的绝对真理,从而引来“毁圣”“非圣”的批评。现在李零的书出来,他说:“我读《论语》,是为了破除迷信。第一要破,就是‘圣人’。”(第304页)我对于“破除迷信”是赞成的,但我主张对历史上的“圣人”要进行分析,“敬孔子”而不要搞“圣人”崇拜。

    我们现在不要陷入尊孔与反孔的对立,需要的仍是对孔子进行研究,进行分析,进行评论,对孔子思想的弘扬或批评都应以此为基础。

转自:儒学联合论坛(www.yuandao.com/dispbbs.asp?boardID=2&ID=2523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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