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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佟平

[原创]《闲读圣经和论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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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4 08: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凌寒如雪在2008-7-13 8:38:47的发言:

我也来闲读佟先生的连载.

从一开始就关注到现在,细细看了好几段,

因为本身对这两本著作很陌生,所以不敢妄自回贴,

怕因自己心境浮燥言语不当贻笑大方.

不过我是确确实实折服于佟先生渊博的学识与独到的见解.

 

谢谢关注和鼓励.

 

其实我也是在学习,难免有许多不妥之处,欢迎各位多多批评指正.

 楼主| 发表于 2008-7-14 10: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4,挪亚方舟的真伪之辩——《闲读圣经和论语》

挪亚方舟不过是古代犹太人编写的一个《圣经》神话故事而已,然而,一些基督徒为了传教的需要,却硬要坚持那不是神话而是真实的历史,甚至有一位基督徒专门向我推荐了一篇题为“土耳其亚拉腊山, 发现挪亚方舟遗址”的文章,试图“科学”地证明这个神话的客观存在。为此我不得不专门写这一章来证明这个故事不可能是真实的历史。

我仔细阅读了那篇文章,发现那是一些人在香港基督教会的资助下搞的一次业余考古介绍,而且文章中的结论与题目相距很远,文章中说:

为了进一步证实挪亚方舟遗骸的真实性,“我们除了把实际情景拍成影片外,也正向全世界公开招募考古学家、地质学家和科学家,安排再度前往探索和考证,希望有兴趣的人能一起去探个究竟。”

也就是说,通过这次考古,并没有得到任何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挪亚方舟的存在,依然只是一次猜测而已。文章中更加具体介绍说,他们在那里看到的“只是方舟其中一角”,“利用碳14(carbon-14)所做的检验,证明这件发现物的年代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如果那真是一条只有5000年历史的木船残骸,那基本可以判定为不是《圣经》故事中的挪亚方舟了,因为根据《圣经》故事情节的介绍,从亚当到挪亚清楚地写着只有1500年左右的历史,如果加上这5000年的历史,那么等于是说人类只有6500年的历史,但是事实上考古科学已经证明人类的历史远远长于这个历史,正如我在前文所介绍的那样:

最早的灵长目动物化石形成于六千五百万年前,人类最近的祖先南方古猿的化石于1920年在南非发现,大约有600万年的历史,1987年在以色列发现的智人化石也有九万二千年的历史。

那篇文章又说:“按记载,方舟300肘,阔50肘,高30肘,以今日计算单位,约长135公尺,宽22.5公尺,高13.5公尺。这个比例,在风浪中傾斜60度,也不致翻覆。估计其可用平面空间超过10万平方英尺,比20个篮球场还要大。立体空间151万8000立方英尺,最少等于569个現代货运火车的容量。”

“现今,地球动物及水上生物共90多万种,据专家统计,放入方舟的陆上动物约有35000种,其中少数是巨型的,如长颈鹿和大象,大部分为小动物,如老鼠、猫等。所有动物进入方舟后,约等于方舟37%的体积,仍有大量空间存放粮食及活动。”

首先,假设真有这么大的船,挪亚又是怎样造出来的呢?请注意,上帝只是七天前才通知他的,他们一家八口不吃不喝不歇连续砍树造船,七天可能造出那么大的船吗?你千万不要说是上帝帮他造的,那样就不是用科学说话,而又回到神话故事里面去了。

其次,《圣经》里面并没有具体说装进了多少种动物,这位作者是怎么知道大约装进了35000多种呢?既然这位作者也知道当时大约有90多万种,那么请问其他的生物是怎样渡过劫难的呢?尤其是地上的动物、空中的飞鸟、及昆虫等,他们之间有一个彼此相食的生物链关系,你把它们都放在一起整整一年,怎样才能保证它们不彼此相食呢?或怎样才能让它们彼此相食还能在一年之后依然保持每个种类还是一公一母呢?

尤其是这些生物不是死的,是活的,不可能像货物一样叠放在船里,所以用空间容量来计算是荒唐的,你只能用平面来计算。你怎么能保证他们在其余的67%的绝对空间里可以容纳下他们的食物呢?我们一个人如果一天只吃一斤食物,一年要吃掉我们自身两倍多的重量的食物,许多动物,一年更要吃掉重于自身数倍到数十倍重量的食物,那剩余的67%的绝对空间怎么可能放进这35000种生物一年生存所需要的食物呢?

再想想,那么多动物的排泄物是怎样搬出船的?你总不能让那些动物飞鸟昆虫都学会上厕所自己去船边排泄吧?如果你说是那船上的八个人在清扫船仓,他们又是怎样才能在清扫时避免当成食物被那些野兽所吞没呢?

还有,世界上的生物分布在热带、温带、和寒带,他们所需要的生存环境是截然不同的,让那些只能生存于某种特定环境中的生物在同一条船上整整生存一年是不可能的。如果迁就了这一种生物所需的环境温度,必然不能满足另外一种生物所需要的环境温度。因此让世界上所有的生物在一条船上生活整整一年,即便在今天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再其次,如果真有如此多的生物一起出现在一只大船上,那么住在挪亚周围的其他人,难道不会问挪亚为什么要造船?当大水来的时候,难道其他人宁可被水淹死也不会抢着上船吗?当有几只老虎或几只狮子同时想上船的时候,谁能阻挡得住、只准一公一母上来呢?挪亚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能在七天之内通知分布在地球各地的各种生物一起来上船?当时挪亚既没有网络又没有电话,挪亚不但能与人交谈,也还能与一切生物交谈吗?这样的情景除了在神话中出现,试图“科学地证明”的你怎么还可能认为这是真实的历史呢?

最后,现代气象学已经告诉我们,地球上不管怎样发大水,也不可能将地球上所有的大山都同时淹没,充其量只能一时地局部地淹没一些地方,因为地球本身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水。古代犹太人由于缺乏足够的天文知识,以为天空是上帝“将水分为上下”(创世纪1,6)造出来的,以为下雨就是“天上的窗户敞开了”(创世纪7,11),以为发大水就是“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创世纪7,11),才会编写出如此违反科学常识的故事。科普常识告诉我们,在地球的任何时候,可能会有洪水淹没地球上的某个局部地区,但不可能淹没地球上所有的地区。所以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试图“科学地”证明挪亚方舟的真实存在,实在是再荒唐不过的一件事了。

顺便说一句,科学家已经发现地球曾经出现过冰川时期,也就是全球曾处于冰冻状态,据说恐龙就是在那个时期消失的。如果《圣经》故事不说是上帝用洪水灭世而说是用寒冷灭世,或许倒还能蒙得过去,说曾经被大水淹没过,除了表明古代犹太人对洪水和地球环境缺乏足够的了解之外,也只能再次雄辩地证明这只是一个缺乏科学常识的民族根据宗教的需要编写出来的神话故事而已,与虚幻的神没有任何关系。

(未完待续)
2008-7-1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4 10: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德蘭修女 也有信仰危機


  
  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廣受愛戴的德蘭修女,竟然也有信仰危機?英國《泰晤士報》25日報道,德蘭修女生前的書信透露出,她心底隱藏著對上帝與信仰的疑惑,以及被上帝遺棄的痛苦,甚至自覺是表裡不一的“偽君子”。  

  德蘭修女自願前往印度加爾各答貧民窟濟貧,靠著信仰與源源不絕的愛將人性光輝發揮到極致,1997年過世後,6年就晉封真福之列,係羅馬天主教會歷來封聖過程最快的神職人員。  

  雖然外人看到的是她陽光般的笑容以及源自信仰的堅定力量,不過她寫給親友與屬靈導師的信函,卻揭露出完全不同於外在印象的心聲:“內心深處除了虛無與黑暗,一無所有。”  

  自覺被遺棄 戴面具掩飾空虛  

  這是她在加爾各答扶貧濟弱之初的心聲,8年後情況亦無改善。書信透露她“強烈渴望上帝眷顧”,感覺“被遺棄、內心空虛”,少了“信仰、熱情與愛”。  

  據中國時報引述報道,德蘭說,世人熟悉的招牌笑容是“面具”與“幌子”,藉以掩飾內心被上帝遺棄的痛苦。她說:“我辛苦為了什麼?若上帝不存在,哪來的靈?若靈不存在,上帝也不是真的。”  

  德蘭對上帝的疑惑與疏離感,4年前首度被柯羅迪卓神父披露,而今他將書信集結成冊,公開出版,書名《德蕾莎修女:請當我的光》(Mother Teresa: Come be My Light)。  

  其中一段寫到:“別人告訴我,上帝在我心裡。但我被龐大的黑暗、冷漠、空虛包圍,心靈枯竭,一無所有。我用盡一切心力,希望上帝與我同在,然而雙方依舊相隔甚遠。我飽受失落之苦,苦於上帝遺棄我,苦於上帝未真實存在。”  

  疑惑上帝存在 飽受失落痛苦  

  此外,1979年德蘭修女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之前,她向屬靈導師皮特透露:“耶穌對你特別眷顧,而我被無邊無境的靜默、空虛包圍,認真看,卻看不到,仔細聽,卻聽不見,動口卻發不出一語。”  

  柯羅迪卓認為,德蘭修女並未“動搖信仰”,一切痛苦係反映她對上帝存在與否起了疑惑。他說:“我們不能渴望身邊不存在的東西…現在我們對於她內心世界有了新的體悟,我認為這才是最偉大之處。”柯羅迪卓是羅馬天主教廷支持德蘭封聖的人士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8: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爱因斯坦亲笔信:信上帝是迷信 犹太人非"选民"

 

20080515 11:21中国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

 

中新网515日电 由科学家爱因斯坦亲笔所书,一封外界不知道的信函本周即将在伦敦公开拍卖。而爱因斯坦在函中写道,犹太人信仰上帝是出于“幼稚迷信”。他身为犹太人,却不认为被称为上帝“选民”的犹太人,会比其它族群更高明。

 

据“中国时报”15日报道,爱因斯坦这封信写于195413日。当时他人在普林斯顿,信则是寄给同为犹太裔的哲学家艾瑞克.古特金。

 

上帝是“人类软弱的产物”

 

爱因斯坦似乎对古特金的某些观点不以为然。他信中说,犹太人崇拜的“上帝”,在他看来只是一种“措辞”,是“人类软弱的产物”。《圣经》则是集“传奇故事”之大成,内容“幼稚”。

 

这位发明相对论的科学大师认为,犹太教和其它宗教,都是“幼稚迷信的化身”。他身为犹太人,却不认为被世人称为“上帝选民”的犹太人,有何特殊过人之处。

 

这封爱因斯坦以德文书写的亲笔信,15日将在伦敦布伦斯伯瑞拍卖会上拍卖,预计可卖到60008000英镑。

 

写了这封信之后,爱因斯坦于次年(1955418)去世。过去,人们对爱因斯坦的宗教观有过不少争论,这封信的内容,将为这类争论火上加油。

 

矛盾宗教观再起争论

 

爱因斯坦生前曾针对信仰发表过复杂且矛盾的观点,他认为宇宙充满了灵性,但却拒绝一切有组织的宗教。这封信的内容说明,他对宗教的立场并未随着年龄而有所软化。

 

从事科学与宗教研究的牛津大学荣誉退休教授约翰-布鲁克表示,这封信只会强化人们的一种印象,即爱因斯坦虽然不主张无神论,但也不是传统的有神论者。他说,爱因斯坦就像过去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对宗教采取比较模棱两可的态度。

 

爱因斯坦于1879年出生在德国一个犹太裔家庭里,他宣称年幼时曾经很虔诚,但从12岁起他便开始质疑传统宗教。

 

后来,爱因斯坦曾经对宇宙的奥妙和神秘发出惊叹,他称之为“宇宙宗教感”,并且说出他那句很有名的话:“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子,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瞎子。”

 

不信传统基督教宗教观

 

然而爱因斯坦也讲过,他不相信神学里那位赏善罚恶的上帝。他说:“我的上帝创造了能照料一切的法则。他的宇宙并非由痴心妄想来治理,而是由不变的法则来治理。”

 

布鲁克说,爱因斯坦相信有某种智慧透过大自然而运作。但他的想法当然不是传统基督教或犹太教的宗教观。

 

同样是在1954年,爱因斯坦在给一名工人的回信中写道:“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我从不否认,而是清楚表达这一点。假如在我内心有什么能被称为宗教的话,那便是我对科学所能揭示这个世界的结构,怀着无限的敬仰。”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8: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5,不教而杀谓之虐——《闲读圣经和论语》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挪亚方舟是一个不可能真实存在的《圣经》神话故事,是《圣经》作者为了表达他们“以杀制恶”的宗教观点而杜撰的。佛教也有类似“以杀制杀”的观点,但是佛教的“以杀制杀”与《圣经》的“以杀制恶”有本质的不同。佛教只针对正在对其他生灵进行屠杀的人进行灭杀,这样的灭杀是为了避免被杀者去杀其他更多的人。《圣经》中的“以杀制恶”则与希特勒的从肉体消灭劣等民族的理论完全一样。也许,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理论正是来源于《圣经》的这个“以杀制恶”的宗教理论?假如只要将对方判定为恶、或加上其他的什么罪名,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将对方屠杀,那实在是一种很恐怖的宗教理论。

《圣经》中的上帝之所以要用洪水屠杀人类,理由是人类表现不好。这个理由表面上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仔细一琢磨,就发现了问题。按照《圣经》的说法,那些不好的人不全都是由上帝造出来的吗?上帝造了人为什么不好好教育呢?无所不能的上帝为什么不让那些人变好,而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变坏呢?中国有句古话“子不教,父之过”。所以那些人假如真变坏了,也可能是上帝没有把人造好,或上帝没有把人教育好。

由于《圣经》的作者在怎样教育人方面的无知,不懂得怎样来教育好人,面对不好的人怎么办呢?《圣经》的作者给读者推荐了野蛮血腥的屠杀方式,干脆将不好的人都杀掉完事。只是《圣经》的作者没有想过:即便现在将那些不好的人杀了,以后再出现不好的人该怎么办?难道也继续屠杀吗?

因此屠杀不但残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实际上也是一个怎样管理、教育人类的问题,也是古今中外的政治家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实施仁政?还是实施暴政?

与《圣经》如此赞美“以杀制恶”截然不同,《论语》提出了“不教而杀谓之虐”的观点。在“尧曰第二十 ”之(2)中孔子在回答子张关于怎样从政的对话中明确地提出了这个观点。孔子认为:“不教而杀谓之虐” ,意思是说,“不对民众进行教化就以他们表现不好而加以屠杀等于是故意虐杀他们”。挪亚方舟的故事正是这样一个“不教而杀”的典型的反面教材。

孔子把“不教而杀”当成是首要“恶政”加以禁止,这充分体现了孔子对管理民众的人本关爱和公正原则。从古代社会的神权和王权对普通民众生死的予取予夺、到神权退出的政教分离、再到皇权退出的民主法制社会的出现,所体现的正是逐步实现禁止国家机器对公民“不教而杀”恶政的趋势和过程。

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拥有“不教而杀”的权力的,但是却普遍拥有“不教而罚”的权力。上司罚下级、老板罚雇员、官员罚民众、老师罚学生、家长罚子女、男人罚女人、女人罚男人、等等。在你针对别人进行处罚的时候,你会不会对别人进行“不教而罚”,是检验你管理水准高低和自身修养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如果你不想遭受别人对你“不教而罚”的虐待,那么也请你不要用同样的方法去虐待别人,这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分之一。

(未完待续)
2008-7-15
发表于 2008-7-17 08: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此文就如开在炎夏喧尘中的一朵高洁的莲花,

我愿褪尽一身的烦躁与轻狂,静静地,静静地,来欣赏...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8: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7,挪亚为什么要诅咒孙子当奴隶?——《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中说,上帝之所以在用洪水灭世时特意留下挪亚和他的儿子,是因为上帝觉得挪亚是当时唯一的“义人”。然而挪亚究竟是怎样的义人呢?或者说,在《圣经》作者心目中,究竟怎样的人才算是义人呢?《圣经》中对此并没有太多的介绍。我们不妨通过“创世纪”第9篇中关于“义人”挪亚的一个故事来分析推测一下《圣经》作者心目中的“义人”是怎样的人,书中写道:
  
  “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创世纪9,18)“挪亚在洪水之后作起了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有一天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世纪9,20-21-22-23-24-25-26-27)
  
  从这个《圣经》故事中我们看到的挪亚完全不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义人”形象,简直是一个蛮不讲理的暴君形象。首先,挪亚自己喝酒失态,赤身躺在别人可以看到的葡萄园中,错在挪亚。其次,他的儿子含关心父亲的身体健康,也为了父亲的赤身不被其他人看到,去告诉了他的其他两个兄弟。这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再其次,从他的两个兄弟是倒退着进去给父亲盖上衣服来看,也许古代犹太人有禁止亲人看到赤身的习俗。即便真有这个习俗,也不能责怪含的错,因为他并不是故意去偷看他父亲的赤身,而是无意中看到,然后立刻就报告其兄弟及时采取了对策,何错之有?
  
  即便含在这件事上处理得不是十全十美,挪亚可以对含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一定的惩罚,但没有理由为此发怒并诅咒含的儿子迦南去做奴隶,因为迦南毫无过错,怎么能因此让毫无过错的迦南去当奴隶呢?尤其让人莫名其妙的是,《圣经》作者竟然把这样毫无公平正义可言的强迫迦南做奴隶的野蛮错误决定美化成是上帝的意愿。这实在让人搞不懂《圣经》作者究竟是在丑化上帝,还是美化上帝。
  
  也许《圣经》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是想表达一个概念:即所有的处于奴隶地位的人们,都是由于他们的祖先得罪了神,所以他们活该受苦受累?而且让他们当奴隶完全是上帝的意思,因此不能抱怨奴隶主?这是对当时的奴隶制度产生原因的一种解释,也是对当时的奴隶制的一种肯定。
  
  从这个角度来说,《圣经》作者的心目中不但没有人人平等的概念,甚至把处于奴隶地位的人丑化成是因为其祖先犯了罪,才使其后代子孙做奴隶。这样的概念,在今天来说,是非常落伍的,也是非常反动的。
  
  孔子在《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15)中教导我们,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这句话中的“躬自厚”是“躬自厚责”的省略,意思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多责备自己少责备别人,就能远离别人的怨恨。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挪亚如此处理这事,不管他如何假借上帝的名义,也不可能让被强迫做奴隶的迦南心中没有怨恨。
  
  假如有人以《圣经》怎样说我们就必须怎样做心态来身体力行《圣经》中所说的一切,也效仿义人挪亚,以“毫不责己、无理责人”的方式,假借上帝的名义将各种惩罚强加于人,将是多么可怕啊!这是我们在学习《圣经》时应该警惕的。
  
  相反,如果我们平时在与人打交道中能遵守孔子在《论语》中所教诲的那样“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遇到任何事情,尤其是遇到与对方矛盾的时候,都能先检讨自己有什么不妥,少指责对方有什么不对,那么不但我们可以远离别人的怨恨,也能增加人与人的和谐,才能真正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快乐和温馨。
  (未完待续)
  2008/7/17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凌寒如雪在2008-7-17 8:49:16的发言:

此文就如开在炎夏喧尘中的一朵高洁的莲花,

我愿褪尽一身的烦躁与轻狂,静静地,静静地,来欣赏...

 

 

 

 

谢谢鼓励,愧不敢当.

期待多多批评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7 18:26:27编辑过]
发表于 2008-7-18 08: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位老师很厉害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1: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8,历史上的和圣经上的巴别塔——《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0篇和第11篇中介绍了挪亚的后代,实际上是介绍了古代犹太人先祖的几个分支,其中的一个分支在洪水后约300年生出了亚伯兰,为后面的亚伯兰,也就是亚伯拉罕与上帝立约的神话故事做了铺垫。在第11篇还介绍了一个非常著名的“通天塔”的故事。书中说道: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创世纪11,1-2-3-4)

“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就是变乱的意思)。”(创世纪11,5-6-7-8)

《圣经》的作者根据自己的宗教需要,通过对语言现象产生原因的解释,再次对虚构的上帝进行了“无所不能”的神化。这样的没有科学根据的神化在古代可能有助于人们对宗教的迷信,但是在今天,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即增加人们对这个宗教的排斥和抗拒。

根据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不同语言的产生与上帝无关,不同语言乃至不同方言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地域对人类生存环境的隔离所造成。其次,是由于被隔离的原始人类各自的生存环境不一样,才形成了不同的语言及不同的文字,与虚构的上帝没有任何关系。《圣经》作者编写这个神话故事的原意也许是为了宣传上帝的无所不能的超级能力,可是从这个神话故事的效果来看,反而起到了丑化上帝的作用。

“巴别”这个词是巴比伦文,意思是“神的大门”。由于它的读音跟古希伯莱语中的“混乱”一词相似,加上当时巴比伦城里的居民讲的远不止一种语言,《圣经?旧约》的作者也就很容易把“语言混乱”与上帝对建塔的惩罚相联系,编出上述的故事来了。巴比伦古城里最早的巴别通天塔,在公元前689年亚述国王辛赫那里布攻占巴比伦时就破坏了。新巴比伦王国建立后,尼布甲尼撒二世下令重建通天塔。他命令全国不分民族、不分地区都要派人来参加修塔。

尼布甲尼撒下令重建的巴别通天塔共有7层,总高90米,塔基的长度和宽度各为91米左右。在高耸入云塔顶上,还建有壮观的供奉马都克主神的神殿,塔的四周是仓库和祭司们的住房。在5000多年前,人们能建起这样一座如此巍峨雄伟的通天塔,实在是人世间的一大奇迹。遗憾的是,巴别塔如今剩下的仅仅是一块长满了野草的方形大地基的残迹了。

《圣经》的作者在这里对上帝的塑造再次出现了重大失误。故事中我们看到,宣称无所不能的上帝居然担心人类的能力太大,不得不躲在暗中搞小动作,来制造人类的隔阂和矛盾,破坏人类的团结,削弱人类的能力。这样的描写实在是有损上帝的正面形象。

《圣经》作者塑造的这个上帝既反对人类有智慧、又反对人类团结、更反对人类有能力,而且随随便便就大规模屠杀人类,这些特征与其他宗教的神相比真有很大的不同。

与《圣经》作者塑造的上帝之神截然不同的是,孔子在《论语》“述而第七”(37)中明确告诫我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作为一个人,应该有宽广坦荡的胸怀和气度,而不能心胸狭窄、鼠肚鸡肠,时常愁眉不展、局促不安。作为一个神,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怎么好意思要人类去信奉它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无所不能的上帝,它有什么必要害怕人类的团结和能力呢?又有什么必要来专门制造语言障碍、破坏人类的团结呢?这样的描写只能曲折地反映了《圣经》作者对其他民族团结强壮的恐惧心情。

早在2200多年前,统一了中华的秦始皇首先做的事情,就是推行“文同书,车同轨”,这样大气派的人,与《圣经》中塑造的由于害怕人类语言相同而团结力量太大、躲在暗中搞小动作的上帝相比、是多么的截然不同!

在今天,真正成为人类彼此之间障碍和隔阂的主要原因已经不是语言,而是各种不同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尤其是一神宗教对其他宗教的拒绝和排斥,正在越来越严重地撕裂人类彼此之间的和睦关系。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今天以巴战火和美国的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之间的仇恨和战火。从这个角度来说,《圣经》的作者通过塑造上帝之神来制造人类彼此之间的障碍和隔阂的目的是已经完全达到了。

这也是整个人类在今天特别应该反省的:人类还应该为了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继续彼此屠杀、争斗下去吗?

(未完待续)
2008/7/18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1: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般若在2008-7-18 8:31:40的发言:
这位老师很厉害啊!

 

 

哪里,哪里,只是闲聊而已,见笑,见笑.

 楼主| 发表于 2008-7-21 10: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9,亚伯兰为什么信奉上帝——《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2篇中,继续介绍犹太人祖先的神话故事,按照前面的族谱记录,这一篇讲到了亚伯兰。亚伯兰在《圣经》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在所有犹太人祖先中,关于他的记录最多、也最详细。在这之前的祖先,大都几乎只有一个姓名,没有什么其他的记录,关于他,不但有详细的妻子子女的姓名记录,还有关于他的种种神话故事的记录,更重要的是由他作为犹太人的代表和上帝立约。他也是第一位在《圣经》中被称之为“先知”的人。

将这些要素汇集起来分析思考,我们或许可以断定亚伯兰就是犹太民族原始宗教的创始人。然而关于亚伯兰的许多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却是非常不名誉的,比如“创世纪”第12篇中关于亚伯兰靠典妻为生的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就非常不名誉。书中写道:

“耶 和 华 对 亚 伯 兰 说 , 你 要 离 开 本 地 , 本 族 , 父 家 , 往 我 所 要 指 示 你 的 地 去 。我 必 叫 你 成 为 大 国 , 我 必 赐 福 给 你 , 叫 你 的 名 为 大  。亚 伯 兰 就 照 着 耶 和 华 的 吩 咐 去 了 。  亚 伯 兰 出 哈 兰 的 时 候 , 年 七 十 五 岁 。亚 伯 兰 将 他 妻 子 撒 莱 和 侄 儿 罗 得 , 连 他 们 在 哈 兰 所 积 蓄 的 财 物 , 所 得 的 人 口 , 都 带 往 迦 南 地 去 。耶 和 华 向 亚 伯 兰 显 现 , 说 , 我 要 把 这 地 赐 给 你 的 后 裔 。 亚 伯 兰 就 在 那 里 为 向 他 显 现 的 耶 和 华 筑 了 一 座 坛 。”(创世纪12,1-2-4-5-7)

“从 那 里 他 又 迁 到 伯 特 利 东 边 的 山 , 支 搭 帐 棚 。  他 在 那 里 又 为 耶 和 华 筑 了 一 座 坛 , 求 告 耶 和 华 的 名 。后 来 亚 伯 兰 又 渐 渐 迁 往 南 地 去 。那 地 遭 遇 饥 荒 。 因 饥 荒 甚 大 , 亚 伯 兰 就 下 埃 及 去 , 要 在 那 里 暂 居 。”(创世纪12,8-9-10)

“将 近 埃 及 , 就 对 他 妻 子 撒 莱 说 , 我 知 道 你 是 容 貌 俊 美 的 妇 人 。埃 及 人 看 见 你 必 说 , 这 是 他 的 妻 子 , 他 们 就 要 杀 我 , 却 叫 你 存 活 。求 你 说 , 你 是 我 的 妹 子 , 使 我 因 你 得 平 安 , 我 的 命 也 因 你 存 活 。”(创世纪12,11-12-13)

“及 至 亚 伯 兰 到 了 埃 及 , 埃 及 人 看 见 那 妇 人 极 其 美 貌 。法 老 的 臣 宰 看 见 了 她 , 就 在 法 老 面 前 夸 奖 她 。 那 妇 人 就 被 带 进 法 老 的 宫 去 。法 老 因 这 妇 人 就 厚 待 亚 伯 兰 , 亚 伯 兰 得 了 许 多 牛 , 羊 , 骆 驼 , 公 驴 , 母 驴 , 仆 婢 。”(创世纪12,14-15-16)

“耶 和 华 因 亚 伯 兰 妻 子 撒 莱 的 缘 故 , 降 大 灾 与 法 老 和 他 的 全 家 。法 老 就 召 了 亚 伯 兰 来 , 说 , 你 这 向 我 作 的 是 什 么 事 呢 , 为 什 么 没 有 告 诉 我 她 是 你 的 妻 子 ,为 什 么 说 她 是 你 的 妹 子 , 以 致 我 把 她 取 来 要 作 我 的 妻 子 ,现 在 你 的 妻 子 在 这 里 , 可 以 带 她 走 吧 。于 是 法 老 吩 咐 人 将 亚 伯 兰 和 他 妻 子 , 并 他 所 有 的 都 送 走 了 。”(创世纪12,17-18-19-20)

从《圣经》作者编写的这篇神话故事来看,上帝好像并不是什么高尚的神,就连信奉上帝的亚伯兰也同样显得不够高尚。上帝在用洪水灭世后曾经对挪亚和他的子孙承诺要“赐福”给他们,可是才过了300年左右,上帝就放弃了他的这个承诺,不管其他人、只来赐福和保佑亚伯兰这一个人和他的后代,对于亚伯兰同时代的其他人,比如故事中的埃及人等不闻不问了。

按照《圣经》作者的说法,那些埃及人也是挪亚家族的后代,如果不去保佑他们,只保护亚伯兰,那么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也是上帝自己不遵守承诺。如果那些埃及人不是挪亚的后代,那么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圣经》作者对此无法自圆其说,信奉《圣经》的基督徒对此也无法自圆其说。

亚伯兰原来在家乡生活得很好,《圣经》作者塑造的上帝却用“权力”(叫你成为大国)、“财富”(赐福给你)和“名声”(叫你的名为大)这三样来诱惑他在七十五岁的高龄离开故乡去外面流浪。亚伯兰经不起诱惑,答应了上帝的要求出去流浪,结果非常凄惨,以至于要靠向埃及法老典让妻子才得以苟且偷生。

《圣经》的作者这样编写这个故事,一方面让人怀疑上帝的能力,为什么上帝不能让亚伯兰在家乡实现这些许诺呢?另一方面也让人对亚伯兰的人格产生了疑问:原来亚伯兰是为了贪图得到“权力、财富、名声”才去信奉上帝?

亚伯兰信了上帝,结果搞得在七八十岁还要四处流浪,不但没有能力保护妻子,甚至还不得不依靠典让妻子才能得到财富并在流浪中生存,这样的上帝实在够呛。

尤其是,从这个《圣经》神话故事中,我们看不到古代犹太人信奉上帝与古代中国人烧香拜佛求财求福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亚伯兰为了求得上帝承诺给他的富贵,不惜靠典让妻子得到许多财富,而上帝居然对此也不加谴责,还暗中帮忙,等他得到了法老的许多财富之后,上帝才出面去惩罚法老。这样既让亚伯兰得到了财富,又夺回了妻子。

在《论语》中,孔子对待财富的态度与此既然不同。在“里仁篇第四”(5)中孔子明确说道: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孔子坦承获得富裕和显贵是人的自然本性,是正当的,但是强调获得富裕和显贵的正当性。如果不正当,宁可贫穷也不为。而且这样的原则是时时刻刻都要自觉坚持,即使在颠沛流离的艰难状态中,在吃一顿饭的短暂时间里,都不能动摇和放弃。否则就不能算是一个有仁德的正人君子。

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惜将老婆典让给别人,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两者相差实在是太悬殊了。我们当然不能以此苛求古代犹太人的道德观,也许这是他们的一种生存智慧,为了在流浪中生存下去而采取的一种不得已的措施。但是如果信奉上帝得到的就是这样的结果,那么这样的上帝难免会让人感到失望。

掩卷沉思,我在想,为什么古代犹太人要把这样的故事写进《圣经》呢?我注意到亚当第一次被上帝赶出伊甸园是因为亚当犯了错误,该隐被上帝赶离故乡也是因为犯了错误,但这次亚伯兰离开故乡却是接受上帝的建议、为了求得将来的富贵。由此似乎可以推断,这是《圣经》的作者试图对犹太人被驱赶出自己的故乡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一是祖先得罪了神,二是为了服从神的安排、为了将来的发达。

(未完待续)
2008/7/21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0: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0,上帝之义与孔子之义——《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3、14、15篇中,继续讲述了亚伯兰的流浪故事,非常有趣的是、这里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亚伯兰与上帝怎样像商人一样彼此谈交易条件的情形,书中写道:

 

“耶 和 华 对 亚 伯 兰 说 , 你 不 要 惧 怕 , 我 是 你 的 盾 牌 , 必 大 大 地 赏 赐 你 。亚 伯 兰 说 , 我 既 无 子 , 你 还 赐 我 什 么 呢 ,耶和华就承诺让他生个儿子,还要将那地 赐给他为 业 。亚 伯 兰 就问,我 怎 能 知 道 必 得 这 地 为 业 呢 。他 说 , 你 为 我 取 一 只 三 年 的 母 牛 , 一 只 三 年 的 母 山 羊 , 一 只 三 年 的 公 绵 羊 , 一 只 斑 鸠 , 一 只 雏 鸽 。亚 伯 兰 就 取 了 这 些 来 , 每 样 劈 开 , 分 成 两 半 , 一 半 对 着 一 半 地 摆 列 , 只 有 鸟 没 有 劈 开 。”(创世纪15,1-2-4-7-8-9-10)

“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 。当 那 日 , 耶 和 华 与 亚 伯 兰 立 约 , 说 , 我 已 赐 给 你 的 后 裔 , 从 埃 及 河 直 到 伯 大 河 之 地 。”(创世纪15,6-18)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古代犹太人心目中的上帝,与中国古代巫婆神汉在为人求神时的要求大同小异,尤其让人忍俊不住的是,宣称无所不能的上帝居然向人类提出了如此详细的物质要求!从这一段《圣经》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不管是在《圣经》作者的心目中,还是在我们今人的心目中,上帝之神与其他任何神一样,都只是世人心目中塑造的一个满足世俗愿望的精神偶像而已。

 

《圣经》作者通过《圣经》塑造这样一个希望得到贡奉物的上帝之神,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世人的世俗愿望,另外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无非是借助上帝这一虚构的精神偶像来得到信奉者的物质供奉而已。

 

我们由此亦可以推测,《圣经》的作者绝对不会是基督徒所宣称的是上帝启示人所写出来的,而是神职人员为了世俗的需要而编写出来的。

 

根据有关专家的介绍,在印刷术传播到西方之前,《圣经》的文字传播,主要依靠一些职业抄经人。在一代一代的传抄过程中,每个抄经人都可能由于无意抄错或自己觉得有必要修改而故意改写,这使得现在人们看到的《圣经》与原始的《圣经》距离越来越远。据说已经发现的死海古卷经文的内容,就与现在的经文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另外,“旧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与“新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也明显相矛盾。就连“新约”中的四部福音在对耶稣出生的资料介绍上也彼此矛盾。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亚伯兰与上帝立约与今日许多中国人去烧香拜佛以图谋求升官发财等,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亚伯兰与上帝立约,完全没有基督教今天所说的是为了赎原罪或死后进天堂等目的,白字黑字写得很清楚:完全是为了通过上帝的庇护得到世俗的物质利益。

 

我特别注意到这里有这样一句话:“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 。”(创世纪15,6)在古代犹太人看来,所谓的“义”就是对上帝的“信”,不管你这个人是高尚还是卑鄙、是伟大还是渺小、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你信上帝,你就是义人,你如果不信,你就不是义人。这个原则也被基督教继承到如今:你信基督教就可以进天堂,你不信基督教就要下地狱。《圣经》的原文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马可福音16,16)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也独裁、霸道、野蛮专制的“以我定是非”的宗教观,这种宗教观一旦被统治者或权力者所操纵,那么必然给人类带来灾难。因为这样一来等于是完全没有客观的是非对错标准,就如一句经典名言所说的那样:“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与《圣经》作者的这一真理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论语》中对“义”的客观阐述。“里仁篇第四”(10)中写到,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对于天下的人和事,不应该根据自己的好恶有所厚薄亲疏,而应该按照公正适当的方式去处理。” “义”的标准在这里有两个重要的衡量标准,一是要由天下人来判定,这就是“公议”而不是“私论”,不能单纯由某一宗教、某一集团、某一领袖的标准来判定;二是判定的基准是要看是否“公正、适合、妥当”,而不是看究竟对谁更有私利就怎样判断。

 

通过以上的分析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圣经》中所宣扬的“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 ”的“义”、和基督教的“因信称义”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都属于一种以自我宗教利益集团的角度来判定义与非义的“私义、小义”,与《论语》中所宣扬的天下“公义、大义”有着本质的不同,我想这是我们应该学会鉴别和区分的。

 

(未完待续)
2008/7/22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0: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1,犹太教的割礼和佛教的戒疤——《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6篇中,讲述了亚伯兰怎样在上帝的帮助下生了儿子,这与中国神话中人们在观音菩萨的保佑下生了儿子同样属于封建迷信。“创世纪”第17篇详细介绍了犹太教的重要仪式“割礼”的由来。文中介绍说:

亚伯兰99岁的时候与上帝立约,上帝承诺让亚伯兰后裔繁多、做多国的父,并将亚伯兰当时寄居的迦南全地赐给他和他的后代作为永业,做他们的保护神。(窗世纪17,1-2)上帝的唯一条件是要做亚伯兰和他的后代的神。(创世纪17,7)立约的证据就是亚伯兰和他的后代必须受割礼。(创世纪17,10)所谓受割礼就是切除男性生殖器上的包皮。每个信奉上帝的男人,都必须接受这样的割礼,这样才能将上帝的约立在肉体上做永远的约。《圣经》中写到:

 

“你 们 世 世 代 代 的 男 子 , 无 论 是 家 里 生 的 , 是 在 你 后 裔 之 外 用 银 子 从 外 人 买 的 , 生 下 来 第 八 日 , 都 要 受 割 礼。但 不 受 割 礼 的 男 子 , 必 从 民 中 剪 除 , 因 他 背 了 我 的 约。”(创世纪17,12-14)

 

从这篇神话故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故事中的上帝显然不相信亚伯兰会遵守和约,才要求亚伯兰及其子孙都必须在肉体上留下守约的记号。从《圣经》中我们没有看到亚伯兰是否自愿接受割礼,只看到上帝用非常严厉的措辞强迫亚伯兰和他的所有子孙立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割礼,否则就要“从 民 中 剪 除”。我想,《圣经》的作者这样编写,无疑是想假借上帝的要求,强迫所有信奉《圣经》的人,必须在自己的孩子出生后8天、趁着孩子还没有丝毫理性判断能力的时候,将信奉《圣经》的宗教枷锁强加在他们身上,通过这样的强制手段来维持该信仰的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不得不感慨信奉《圣经》的信徒是多么可悲,他们没有丝毫的选择宗教的自由,在出生的第8天还什么也不懂的时候,就被神职人员以神的名义强迫他们接受了这个宗教。这是与今日文明社会的宗教信仰自由精神严重相抵触,是野蛮落后的宗教专制的表现,应该坚决摒弃,并将宗教信仰的自由权还给每一个人。

 

读到《圣经》中这一段不接受割礼,就必须被“从 民 中 剪 除”,我想起了臭名昭著的清朝入关时推行的“留发不留头”的野蛮剃发留辫令。我想,不知道当年的清朝统治者的这一野蛮血腥的剃发留辫令,是不是从《圣经》中的“留皮不留头”中学来的?

 

这篇故事给我的另外一个感觉就是,《圣经》的作者创造的这个上帝之神,似乎并没有做所有人的神的意思,它在这里清楚地表明只愿意做亚伯兰和他的后裔的神。基督教将《圣经》中塑造的原本属于古代犹太人的上帝,扩展成属于全人类的神,可以说是对古代犹太人心目中上帝之神的一种扭曲,也是对犹太人宗教情感的一种不尊重和亵渎。从犹太教会当初坚持要将耶稣判处死刑,也不难看出耶稣对上帝的这种扭曲是多么严重地伤害了犹太人的宗教情感。

 

《圣经》的作者以上帝的名义将亚伯兰寄居的迦南地赐给亚伯兰和他的后代,这纯粹是一种公然的强盗行为。如果这只是一种神话,那么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如果将此作为一种依据从而去强占那里原本属于别人的土地,则实在是再荒唐不过的行为。因为上帝并不拥有那块土地,那块土地属于开垦那块土地的迦南土著人,上帝凭什么掠夺那块地来赐给亚伯兰呢?这纯粹属于一种强盗行为。

 

如果说《圣经》中的这种假借鬼神的力量来夺取他人土地的故事还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妄想,那么完全继承了这一对他人土地贪婪精神的美国基督徒,则根据《圣经》的这一指引,强占了原本属于印地安人的土地美洲大陆。在近代列强的对外殖民地侵略扩展中,基督教更是成为了殖民地侵略扩张者的帮凶。

 

正如1984年曾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图图主教1984年冬天在美国纽约的一次宗教仪式上演讲时所谴责的那样:


 “白人传教士刚到非洲时,他们手里有《圣经》,我们(黑人)手里有土地。传教士说:‘让我们祈祷吧!,于是我们闭目祈祷。可是到我们睁开眼时,发现情况颠倒过来了:我们手里有了《圣经》,他们手里有了土地。”

 

在美洲,同样的罪恶也清楚地记录在案:一批基督徒乘坐的五月花号在那块土地登陆,送去了上帝和《圣经》,然后将那块原本属于印地安人的土地掠为己有。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丑恶、最血腥的大量贩卖黑奴的贸易就是发生在这个以基督徒为主的国家里面!《汤姆叔叔的小屋》、《根》等文学名著对美国基督徒从事黑奴买卖的罪恶历史有详实的描述。

 

伴随着近代基督教的扩展,是一部基督教徒对其他国家土地、资源等的侵占掠夺和对其他民族文化毁灭的历史。与此相反,儒家思想在对外传播过程中,这样的记录是零。

 

《论语》“雍也篇第六”之(22),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孔子明确指出,要培养老百姓的道德正义观念,而不能去培养老百姓的鬼神观念,对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鬼神,可以尊敬,但要远离,不能让鬼神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主导。让老百姓迷信鬼神是容易的,让老百姓培养起道德正义的观念是困难的,但是一个真正有仁爱精神的人,应该迎难而上,让老百姓对道德正义的崇拜超过对鬼神的崇拜。

 

从亚伯兰与上帝立约的故事来看,我们看不出信奉《圣经》的信徒有什么崇高的精神追求,它既没有佛教创始人那样对人类的慈悲心和帮助人类摆脱痛苦的意愿,也没有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意愿,有的只是对他人土地等世俗财富的贪恋和渴望,亚伯兰信上帝的主要动机是在上帝的保佑下获得别人的土地和做他国的父,多子多孙,仅此而已。

 

说到《圣经》中的割礼,很多人往往会联想到佛教的“戒疤”。我们也经常从影视作品中看到这样的镜头:出家做和尚时,在头上烧上几个疤,作为真心出家严守戒律的凭证。其实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类似《圣经》中的规定,要求佛教徒必须在头上烧疤。根据史料介绍,元代初年有一位志德和尚(1235-1322年)在天禧司做主持传戒时,首次规定受戒者必须用香烧灼头顶或手指,以显示虔诚信佛之心。这纯粹是个别信徒的个人想法和要求,并不是一个宗教的正式要求或规定。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会扩大会议做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梯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废除了这一有损身体健康并无佛教原有仪制根据的规定。这也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做法,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佛教徒,除了汉族佛教徒因为某个主持的建议而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其他国家、包括中国的少数民族的佛教徒都从来没有烧过戒笆。

 

顺便说一句,基督教信奉的耶稣是犹太人、也是犹太教职业传教师,他出生8天之后就接受了犹太教的割礼。尽管如此,基督教虽然宣称信奉《圣经》,但却并没有按照《圣经》中上帝的要求去对每个信徒施割礼,更没有因为哪个信徒不接受割礼就将他“从 民 中 剪 除”。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对待《圣经》也是各取所需,并不真把《圣经》中以上帝的名称所说的话都当回事。也只有在他们希望将《圣经》中的某些有利于基督教的文字内容当成神的意思的时候,他们才会宣称《圣经》是根据神的启示而写的,一旦遇到《圣经》中有对基督教不利的文字内容时,就选择性失明,假装看不到了。

 

由此亦足以看出:基督徒也并不真把《圣经》作者以上帝的名义写出来的上帝的要求真当成是上帝的话,他们其实与无神论者一样,都心里明白,那不过是《圣经》的作者在假借上帝的名义在说人心里想说的话而已,所以基督徒对《圣经》中的所谓上帝的话也是可以坦然拒绝的。

 

(未完待续)
2008/7/23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10: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2,上帝的屠城和罗得的乱伦——《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8、19篇中,讲述了上帝又一次屠杀人类的神话故事。书中写道:“耶 和 华 说 , 所 多 玛 和 蛾 摩 拉 的 罪 恶 甚 重 , 声 闻 于 我。我 现 在 要 下 去 , 察 看 他 们 所 行 。”(创世纪18,20-21)

“亚 伯 拉 罕”是上帝为“亚伯兰”改的名称,劝说上帝不要将 “义 人 与 恶 人 同 杀 , 将 义 人 与 恶 人 一 样 看 待”(创世纪18,25) ,因为那样不公正。耶 和 华 说 , “我 若 在 所 多 玛 城 里 见 有 五 十 个 义 人 , 我 就 为 他 们 的 缘 故 饶 恕 那 地 方 的 众 人 。”(创世纪18,26)亚伯拉罕继续为那些人求情,最后耶和华承诺,只要那城里有十个义人就不屠城。(创世纪18,32)

上帝派了两个使者去了那里,结果遭到了城里人的围攻,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挺身保护这两个使者。《圣经》中写道:

“二 人 对 罗 得 说 , 你 这 里 还 有 什 么 人 麽 。 无 论 是 女 婿 是 儿 女 , 和 这 城 中 一 切 属 你 的 人 , 你 都 要 将 他 们 从 这 地 方 带 出 去 。我 们 要 毁 灭 这 地 方 。 因 为 城 内 罪 恶 的 声 音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甚 大 , 耶 和 华 差 我 们 来 , 要 毁 灭 这 地 方。罗 得 就 出 去 , 告 诉 娶 了 ( 或 作 将 要 娶 ) 他 女 儿 的 女 婿 们 说 , 你 们 起 来 离 开 这 地 方 , 因 为 耶 和 华 要 毁 灭 这 城 。 他 女 婿 们 却 以 为 他 说 的 是 戏 言 。天 明 了 , 天 使 催 逼 罗 得 说 , 起 来 , 带 着 你 的 妻 子 和 你 在 这 里 的 两 个 女 儿 出 去 , 免 得 你 因 这 城 里 的 罪 恶 同 被 剿 灭。”(创世纪19,12-13-14-15)

《圣经》中接着写到:“耶 和 华 将 硫 磺 与 火 从 天 上 耶 和 华 那 里 降 与 所 多 玛 和 蛾 摩 拉 ,把 那 些 城 和 全 平 原 , 并 城 里 所 有 的 居 民 , 连 地 上 生 长 的 , 都 毁 灭 了 。罗 得 的 妻 子 在 后 边 回 头 一 看 , 就 变 成 了 一 根 盐 柱 。”(创世纪19,24-25-26)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上帝表面上答应了亚伯拉罕的请求,说只要这两座城市中有十个义人就不毁灭城市,但是他派去的使者并没有去确认是否有十个义人,只在遇到有人攻击他俩的时候就决定执行上帝的命令,甚至没有去过另外那座城市,也根本不允许任何人反抗和辩解。这是违背了上帝对亚伯拉罕的承诺。

更加严重的是上帝还违背了他曾经对挪亚许下的承诺,在洪水之后,他接受了挪亚的供奉之后,曾经承诺:“耶 和 华 闻 那 馨 香 之 气 , 就 心 里 说 , 我 不 再 因 人 的 缘 故 咒 诅 地  , 也 不 再 按 着 我 才 行 的 , 灭 各 种 的 活 物 了 。”(创世纪8,21-22)可是转眼之间,上帝又大开杀戒了,毫无诚信可言。最可怜的是罗得的妻子,她没有罪也没有错,她只是好奇地回头一看,也被活活烧死,实在太令人发指了!

孔子在《论语》中多次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把诚信看成是处世立身的基点。在“为政篇第二”之(22)中,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连一个普通的人都需要讲究信用,而被《圣经》作者塑造成唯一可以崇拜的神上帝居然如此不讲诚信,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更加让人诧异的是,在这一篇的结尾,书中居然记录了得到上帝庇护的罗得与两个女儿的乱伦故事,书中写道:

“罗 得 因 为 怕 住 在 琐 珥 , 就 同 他 两 个 女 儿 住 在 山 里 的一个洞里。 大 女 儿 对 小 女 儿 说 , 我 们 的 父 亲 老 了 , 地 上 又 无 人 按 着 世 上 的 常 规 进 到 我 们 这 里 。来 , 我 们 可 以 叫 父 亲 喝 酒 , 与 他 同 寝 。 这 样 , 我 们 好 从 他 存 留 后 裔 。两个女儿就一夜接一夜将父亲灌醉,并轮流与父亲同寝。这 样 , 罗 得 的 两 个 女 儿 都 从 她 父 亲 怀 了 孕 。大 女 儿 生 了 儿 子 , 给 他 起 名 叫 摩 押 , 就 是 现 今 摩 押 人 的 始 祖 。小 女 儿 也 生 了 儿 子 , 给 他 起 名 叫 便 亚 米 , 就 是 现 今 亚 扪 人 的 始 祖 。”(创世纪19,30-31-32-33-36-37-38)

这就是上帝保佑的“义人”的行为!这样的乱伦行为不但得到了上帝的认可,还被写进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宗教经典《圣经》。读到这里,实在感到有点令人困惑不解:《圣经》的作者编写这样的乱伦故事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论语》“宪问篇第十四”之(17)中写道,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孔子说,如果不是有了管仲,恐怕我们今天还要“被发左衽” 啊!“被发左衽”的字面意思是“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开”,其真实含义就是“成为没有教养的野蛮人”,什么样的人才是没有教养的野蛮人呢?可以参考一下《圣经》中的这一篇故事。

(未完待续)
2008/7/24
发表于 2008-7-24 15: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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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6: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将闲读进行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4: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3,上帝为何不阻止亚伯拉罕典妻?——《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20篇中,讲述了亚伯拉罕在流浪中再次靠典让妻子得到财富的故事,书中写道:

 

“亚伯拉罕流浪到基拉耳, 与他的妻子撒拉兄妹相称,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就把撒拉娶了去。晚上神在梦中告诉亚比米勒:撒拉是别人的妻子,你不能碰,并因此惩罚亚比米勒家中的妇女都无法生育。”(创世纪20,1-2-3-18)

 

“亚比米勒觉得很委屈,就辩解说,那人自己对我说这女人是他妹妹,这个女人也自称他是他的哥哥,所以我娶她是‘心正手洁’的。神在梦中回答说,我知道你是‘心中正直’,所以现在才拦阻你。如果你不立刻将这女人还给他,你和你所有的人都要死。”(创世纪20,5-6-7)

 

“亚比米勒从梦中惊醒,立刻召集众臣仆商量对策,同时召来亚伯拉罕,责问他为什么要谎称自己的妻子是妹妹,害他无意中得罪神。亚伯拉罕辩解说,我以为这里的人不惧怕神,会因为看上他的妻子而杀害他,另外,他的妻子原本也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妹,只是结婚后依然以兄妹相称而已。”(创世纪20,8-9-10-11-12)

 

这当然是一种诡辩,因为只要两人结婚了,就不能否认彼此的夫妻关系。

 

“亚比米勒就立刻将撒拉归还给他,还给了许多牛羊仆俾给他,另外又给他一千银子,作为遮羞费。亚伯拉罕得到了这些,就向神祷告,神就让亚比米勒家中的妇女都恢复可以生育了。”(创世纪20,14-16-17)

 

《圣经》的作者将这种类似于合伙诈骗的故事写在亚伯拉罕身上,难道不担心有损亚伯拉罕的正面形象吗?或者,这样的事能显示亚伯拉罕的什么高尚情操吗?故事中的上帝既然可以在梦中警告亚比米勒,为什么不可以警告亚伯拉罕不应该典妻、应该堂堂正正地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妻子呢?难道亚伯拉罕对上帝能否保护他没有信心、才如此委曲求全地将妻子典让与人吗?

 

亚伯拉罕在埃及流浪的时候已经用这一方式从法老那里得到了许多钱财,到了基拉耳后居然再次使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得钱财。耐人寻味的是,这次故事中的上帝出面阻挡基拉耳王与她同寝,并同样使亚伯拉罕从基拉耳王那里得到了许多钱财。故事中的上帝并没有因此谴责亚伯拉罕不应该这样,反而事实上成了亚伯拉罕的有力靠山,仿佛是在鼓励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这样做。

 

《圣经》的作者这样编写,难道是暗示读者:“上帝是赞同亚伯拉罕如此敛财的?”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描写,不但损害了亚伯拉罕的正面形象,也损害了故事中的上帝的正面形象。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出,假如《圣经》故事中的上帝是有能力阻挡别人侵犯亚伯拉罕的妻子的,那么为什么上帝没有及时阻止埃及法老侵犯亚伯拉罕的妻子?为什么没有及时阻止罗得的两个女儿与其父亲乱伦生孩子?难道《圣经》作者是想用这样讲故事的方式来暗示上帝赞同他们这样的行为吗?《圣经》作为一部严肃的宗教经典的、居然有如此不堪的内容、实在让人深感震惊!

 

(未完待续)
2008/7/25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1: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4,亚伯拉罕为什么赶走小妾幼子——《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21篇中又编写了亚伯拉罕怎样在上帝的教唆下,将孤儿寡母赶出门的罪恶。书中写道:

“当 亚 伯 拉 罕 年 老 的 时 候 , 撒 拉 怀 了 孕 ,生 了 一 个 儿 子 。亚 伯 拉 罕 给 撒 拉 所 生 的 儿 子 起 名 叫 以 撒 。以 撒 生 下 来 第 八 日行 了 割 礼 。撒 拉 看 见 埃 及 人 夏 甲 给 亚 伯 拉 罕 所 生 的 儿 子 戏 笑 ,就 对 亚 伯 拉 罕 说 , 你 把 这 使 女 和 她 儿 子 赶 出 去 , 因 为 这 使 女 的 儿 子 不 可 与 我 的 儿 子 以 撒 一 同 承 受 产 业 。亚 伯 拉 罕 因 他 儿 子 的 缘 故 很 忧 愁 。神 对 亚 伯 拉 罕 说 , 你 不 必 为 这 童 子 和 你 的 使 女 忧 愁 。 凡 撒 拉 对 你 说 的 话 , 你 都 该 听 从 。 因 为 从 以 撒 生 的 , 才 要 成 为 你 的 后 裔 。”(创世纪21,2-3-4-9-10-11-12)

“亚 伯 拉 罕 清 早 起 来 , 拿 饼 和 一 皮 袋 水 , 给 了 夏 甲 , 搭 在 她 的 肩 上 , 又 把 孩 子 交 给 她 打 发 她 走 。 夏 甲 就 走 了 , 在 别 是 巴 的 旷 野 走 迷 了 路 。皮 袋 的 水 用 尽 了 , 夏 甲 就 把 孩 子 撇 在 小 树 底 下 ,自 己 走 开 约 有 一 箭 之 远 , 相 对 而 坐 , 说 , 我 不 忍 见 孩 子 死 , 就 相 对 而 坐 , 放 声 大 哭 。后来夏 甲 看 见 一 口 水 井 , 便 去 将 皮 袋 盛 满 了 水 , 给 童 子 喝 。童 子住 在 旷 野 ,长大后成 了 弓 箭 手 。”(创世纪21,-14-15-16-19-20)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为了保证自己生的儿子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居然丧失人性地将亚伯拉罕的另外一个妻子夏甲母子两人赶出家门,只因为夏甲是使女出生。亚伯拉罕作为一个丈夫不忍心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赶出家门,显示他人性未泯。可是受人崇拜的上帝不但没有保护受迫害的夏甲母女,维护其公正的合法权益,谴责丧失人性的撒拉的错误行为,反而以神的名义助纣为虐,以“凡 撒 拉 对 你 说 的 话 , 你 都 该 听 从 。 因 为 从 以 撒 生 的 , 才 要 成 为 你 的 后 裔 。”(创世纪21,12)这样荒唐的理由,让亚伯拉罕把自己的妻子和还是婴儿的儿子赶进了荒野!今天的读者如果从《圣经》中认识了这样的上帝,谁还能相信《圣经》作者所描写的上帝会对人类充满爱心、能主持公平正义呢?

《圣经》的作者居然将亚伯拉罕抛弃孤儿寡母的罪恶行为说成是神的意思,这样的观点无论如何在今天这个文明社会是无法认同的。而且,读者不免要问:难道任何人间的罪恶只要美化成神的意思,就可以问心无愧了吗?《圣经》的作者如此以神的名义来美化罪恶,还怎么能起到导人为善的作用呢?

《论语》“学而篇第一”之 (3)写道, “子曰:巧言令色,鲜仁矣。”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不但会对亚伯拉罕这样欺负孤儿寡母的不仁不义的行为深恶痛绝,而且对那些假借鬼神或其他名义花言巧语美化罪恶的行为也会给予尖锐的批判。儒家崇尚质扑,强调言行一致,力戒空谈浮言,心口不一,反对花言巧语文过饰非。这也是《论语》和《圣经》的巨大差异所在。

(未完待续)
2008/7/28
 楼主| 发表于 2008-7-29 2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5,亚伯拉罕杀儿与郭巨埋儿——《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22篇中,编写了一个亚伯拉罕为了表示自己对上帝盲从和迷信,居然残忍地要杀害自己亲生儿子祭奉上帝的骇人听闻的故事。书中写道:

 

“神 要 试 验 亚 伯 拉 罕就说,你 带 着 你独 生 的 儿 子 , 你 所 爱 的 以 撒 , 往 摩 利 亚 地 去 , 在 我 所 要 指 示 你 的 山 上 , 把 他 献 为 燔 祭 。亚 伯 拉 罕 清 早 起 来 , 备 上 驴 , 带 着 两 个 仆 人 和 他 儿 子 以 撒 , 也 劈 好 了 燔 祭 的 柴 , 就 起 身 往 神 所 指 示 他 的 地 方 去 了 。亚 伯 拉 罕 对 他 的 仆 人 说 , 你 们 和 驴 在 此 等 候 , 我 与 童 子 往 那 里 去 拜 一 拜 , 就 回 到 你 们 这 里 来 。亚 伯 拉 罕 把 燔 祭 的 柴 放 在 他 儿 子 以 撒 身 上 , 自 己 手 里 拿 着 火 与 刀 。 于 是 二 人 同 行 。”(创世纪22,1-2-3-5-6)

 

“以 撒 对 他 父 亲 亚 伯 拉 罕 说 , 父 亲 哪 , 火 与 柴 都 有 了 , 但 燔 祭 的 羊 羔 在 哪 里 呢 。亚 伯 拉 罕 说 , 我 儿 , 神 必 自 己 预 备 作 燔 祭 的 羊 羔 。 于 是 二 人 同 行 。他 们 到 了 神 所 指 示 的 地 方 , 亚 伯 拉 罕 在 那 里 筑 坛 , 把 柴 摆 好 , 捆 绑 他 的 儿 子 以 撒 , 放 在 坛 的 柴 上 。亚 伯 拉 罕 就 伸 手 拿 刀 , 要 杀 他 的 儿 子 。”(创世纪22,7-8-9-10)

 

“耶 和 华 的 使 者 从 天 上 呼 叫 他 说 , 亚 伯 拉 罕 , 你 不 可 在 这 童 子 身 上 下 手 。 一 点 不 可 害 他 。 现 在 我 知 道 你 是 敬 畏 神 的 了 。 因 为 你 没 有 将 你 独 生 的 儿 子 , 留 下 不 给 我 。耶 和 华 说 , 你 既 行 了 这 事 , 我 便 指 着 自 己 起 誓 说 ,论 福 , 我 必 赐 大 福 给 你 。 论 子 孙 , 我 必 叫 你 的 子 孙 多 起 来 , 如 同 天 上 的 星 , 海 边 的 沙 。 你 子 孙 必 得 着 仇 敌 的 城 门 ,并 且 地 上 万 国 都 必 因 你 的 后 裔 得 福 , 因 为 你 听 从 了 我 的 话 。”(创世纪22,11-12-16-17-18)

 

《圣经》的作者将这个故事写入宗教经典,其目的非常明显,就是教育信徒要像亚伯拉罕那样信上帝信到盲目、失去理性、失去人性的程度。这实际上是一种宗教洗脑术。一些宗教团体往往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达到控制信徒的目的。一旦信徒对信奉的神迷信到如此疯狂、痴迷、失去理性的程度、将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他们将成为宗教的工具,会为了他们所信奉的神做任何疯狂的事。从古代基督教的十字军东征,到今日恐怖分子的人体炸弹,无不证明这样极端的宗教迷信是多么反人类、反社会。

 

当然,这样的极端宗教主义的思想不只存在于西方,在中国古代同样存在,比如说流毒甚广的“二十四孝图”中的“郭巨埋儿”就完全可以与亚伯拉罕的杀子祭神相媲美。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些东西方精神垃圾都是应该彻底批判和摒弃的。你可以信奉宗教,你也应该孝顺父母,但是如果把信教和孝顺夸张到如此违反人性的迷信程度,就成了一种不折不扣的罪恶。


(未完待续)
200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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