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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佟平

[原创]《闲读圣经和论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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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8: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7,挪亚为什么要诅咒孙子当奴隶?——《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中说,上帝之所以在用洪水灭世时特意留下挪亚和他的儿子,是因为上帝觉得挪亚是当时唯一的“义人”。然而挪亚究竟是怎样的义人呢?或者说,在《圣经》作者心目中,究竟怎样的人才算是义人呢?《圣经》中对此并没有太多的介绍。我们不妨通过“创世纪”第9篇中关于“义人”挪亚的一个故事来分析推测一下《圣经》作者心目中的“义人”是怎样的人,书中写道:
  
  “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创世纪9,18)“挪亚在洪水之后作起了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有一天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世纪9,20-21-22-23-24-25-26-27)
  
  从这个《圣经》故事中我们看到的挪亚完全不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义人”形象,简直是一个蛮不讲理的暴君形象。首先,挪亚自己喝酒失态,赤身躺在别人可以看到的葡萄园中,错在挪亚。其次,他的儿子含关心父亲的身体健康,也为了父亲的赤身不被其他人看到,去告诉了他的其他两个兄弟。这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再其次,从他的两个兄弟是倒退着进去给父亲盖上衣服来看,也许古代犹太人有禁止亲人看到赤身的习俗。即便真有这个习俗,也不能责怪含的错,因为他并不是故意去偷看他父亲的赤身,而是无意中看到,然后立刻就报告其兄弟及时采取了对策,何错之有?
  
  即便含在这件事上处理得不是十全十美,挪亚可以对含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一定的惩罚,但没有理由为此发怒并诅咒含的儿子迦南去做奴隶,因为迦南毫无过错,怎么能因此让毫无过错的迦南去当奴隶呢?尤其让人莫名其妙的是,《圣经》作者竟然把这样毫无公平正义可言的强迫迦南做奴隶的野蛮错误决定美化成是上帝的意愿。这实在让人搞不懂《圣经》作者究竟是在丑化上帝,还是美化上帝。
  
  也许《圣经》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是想表达一个概念:即所有的处于奴隶地位的人们,都是由于他们的祖先得罪了神,所以他们活该受苦受累?而且让他们当奴隶完全是上帝的意思,因此不能抱怨奴隶主?这是对当时的奴隶制度产生原因的一种解释,也是对当时的奴隶制的一种肯定。
  
  从这个角度来说,《圣经》作者的心目中不但没有人人平等的概念,甚至把处于奴隶地位的人丑化成是因为其祖先犯了罪,才使其后代子孙做奴隶。这样的概念,在今天来说,是非常落伍的,也是非常反动的。
  
  孔子在《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15)中教导我们,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这句话中的“躬自厚”是“躬自厚责”的省略,意思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多责备自己少责备别人,就能远离别人的怨恨。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挪亚如此处理这事,不管他如何假借上帝的名义,也不可能让被强迫做奴隶的迦南心中没有怨恨。
  
  假如有人以《圣经》怎样说我们就必须怎样做心态来身体力行《圣经》中所说的一切,也效仿义人挪亚,以“毫不责己、无理责人”的方式,假借上帝的名义将各种惩罚强加于人,将是多么可怕啊!这是我们在学习《圣经》时应该警惕的。
  
  相反,如果我们平时在与人打交道中能遵守孔子在《论语》中所教诲的那样“躬自厚而薄责于人”,遇到任何事情,尤其是遇到与对方矛盾的时候,都能先检讨自己有什么不妥,少指责对方有什么不对,那么不但我们可以远离别人的怨恨,也能增加人与人的和谐,才能真正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快乐和温馨。
  (未完待续)
  2008/7/17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凌寒如雪在2008-7-17 8:49:16的发言:

此文就如开在炎夏喧尘中的一朵高洁的莲花,

我愿褪尽一身的烦躁与轻狂,静静地,静静地,来欣赏...

 

 

 

 

谢谢鼓励,愧不敢当.

期待多多批评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7 18:26:27编辑过]
发表于 2008-7-18 08: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这位老师很厉害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1: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8,历史上的和圣经上的巴别塔——《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0篇和第11篇中介绍了挪亚的后代,实际上是介绍了古代犹太人先祖的几个分支,其中的一个分支在洪水后约300年生出了亚伯兰,为后面的亚伯兰,也就是亚伯拉罕与上帝立约的神话故事做了铺垫。在第11篇还介绍了一个非常著名的“通天塔”的故事。书中说道: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创世纪11,1-2-3-4)

“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就是变乱的意思)。”(创世纪11,5-6-7-8)

《圣经》的作者根据自己的宗教需要,通过对语言现象产生原因的解释,再次对虚构的上帝进行了“无所不能”的神化。这样的没有科学根据的神化在古代可能有助于人们对宗教的迷信,但是在今天,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即增加人们对这个宗教的排斥和抗拒。

根据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我们知道不同语言的产生与上帝无关,不同语言乃至不同方言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地域对人类生存环境的隔离所造成。其次,是由于被隔离的原始人类各自的生存环境不一样,才形成了不同的语言及不同的文字,与虚构的上帝没有任何关系。《圣经》作者编写这个神话故事的原意也许是为了宣传上帝的无所不能的超级能力,可是从这个神话故事的效果来看,反而起到了丑化上帝的作用。

“巴别”这个词是巴比伦文,意思是“神的大门”。由于它的读音跟古希伯莱语中的“混乱”一词相似,加上当时巴比伦城里的居民讲的远不止一种语言,《圣经?旧约》的作者也就很容易把“语言混乱”与上帝对建塔的惩罚相联系,编出上述的故事来了。巴比伦古城里最早的巴别通天塔,在公元前689年亚述国王辛赫那里布攻占巴比伦时就破坏了。新巴比伦王国建立后,尼布甲尼撒二世下令重建通天塔。他命令全国不分民族、不分地区都要派人来参加修塔。

尼布甲尼撒下令重建的巴别通天塔共有7层,总高90米,塔基的长度和宽度各为91米左右。在高耸入云塔顶上,还建有壮观的供奉马都克主神的神殿,塔的四周是仓库和祭司们的住房。在5000多年前,人们能建起这样一座如此巍峨雄伟的通天塔,实在是人世间的一大奇迹。遗憾的是,巴别塔如今剩下的仅仅是一块长满了野草的方形大地基的残迹了。

《圣经》的作者在这里对上帝的塑造再次出现了重大失误。故事中我们看到,宣称无所不能的上帝居然担心人类的能力太大,不得不躲在暗中搞小动作,来制造人类的隔阂和矛盾,破坏人类的团结,削弱人类的能力。这样的描写实在是有损上帝的正面形象。

《圣经》作者塑造的这个上帝既反对人类有智慧、又反对人类团结、更反对人类有能力,而且随随便便就大规模屠杀人类,这些特征与其他宗教的神相比真有很大的不同。

与《圣经》作者塑造的上帝之神截然不同的是,孔子在《论语》“述而第七”(37)中明确告诫我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作为一个人,应该有宽广坦荡的胸怀和气度,而不能心胸狭窄、鼠肚鸡肠,时常愁眉不展、局促不安。作为一个神,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怎么好意思要人类去信奉它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无所不能的上帝,它有什么必要害怕人类的团结和能力呢?又有什么必要来专门制造语言障碍、破坏人类的团结呢?这样的描写只能曲折地反映了《圣经》作者对其他民族团结强壮的恐惧心情。

早在2200多年前,统一了中华的秦始皇首先做的事情,就是推行“文同书,车同轨”,这样大气派的人,与《圣经》中塑造的由于害怕人类语言相同而团结力量太大、躲在暗中搞小动作的上帝相比、是多么的截然不同!

在今天,真正成为人类彼此之间障碍和隔阂的主要原因已经不是语言,而是各种不同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尤其是一神宗教对其他宗教的拒绝和排斥,正在越来越严重地撕裂人类彼此之间的和睦关系。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今天以巴战火和美国的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之间的仇恨和战火。从这个角度来说,《圣经》的作者通过塑造上帝之神来制造人类彼此之间的障碍和隔阂的目的是已经完全达到了。

这也是整个人类在今天特别应该反省的:人类还应该为了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继续彼此屠杀、争斗下去吗?

(未完待续)
2008/7/18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1: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般若在2008-7-18 8:31:40的发言:
这位老师很厉害啊!

 

 

哪里,哪里,只是闲聊而已,见笑,见笑.

 楼主| 发表于 2008-7-21 10: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9,亚伯兰为什么信奉上帝——《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2篇中,继续介绍犹太人祖先的神话故事,按照前面的族谱记录,这一篇讲到了亚伯兰。亚伯兰在《圣经》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在所有犹太人祖先中,关于他的记录最多、也最详细。在这之前的祖先,大都几乎只有一个姓名,没有什么其他的记录,关于他,不但有详细的妻子子女的姓名记录,还有关于他的种种神话故事的记录,更重要的是由他作为犹太人的代表和上帝立约。他也是第一位在《圣经》中被称之为“先知”的人。

将这些要素汇集起来分析思考,我们或许可以断定亚伯兰就是犹太民族原始宗教的创始人。然而关于亚伯兰的许多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却是非常不名誉的,比如“创世纪”第12篇中关于亚伯兰靠典妻为生的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就非常不名誉。书中写道:

“耶 和 华 对 亚 伯 兰 说 , 你 要 离 开 本 地 , 本 族 , 父 家 , 往 我 所 要 指 示 你 的 地 去 。我 必 叫 你 成 为 大 国 , 我 必 赐 福 给 你 , 叫 你 的 名 为 大  。亚 伯 兰 就 照 着 耶 和 华 的 吩 咐 去 了 。  亚 伯 兰 出 哈 兰 的 时 候 , 年 七 十 五 岁 。亚 伯 兰 将 他 妻 子 撒 莱 和 侄 儿 罗 得 , 连 他 们 在 哈 兰 所 积 蓄 的 财 物 , 所 得 的 人 口 , 都 带 往 迦 南 地 去 。耶 和 华 向 亚 伯 兰 显 现 , 说 , 我 要 把 这 地 赐 给 你 的 后 裔 。 亚 伯 兰 就 在 那 里 为 向 他 显 现 的 耶 和 华 筑 了 一 座 坛 。”(创世纪12,1-2-4-5-7)

“从 那 里 他 又 迁 到 伯 特 利 东 边 的 山 , 支 搭 帐 棚 。  他 在 那 里 又 为 耶 和 华 筑 了 一 座 坛 , 求 告 耶 和 华 的 名 。后 来 亚 伯 兰 又 渐 渐 迁 往 南 地 去 。那 地 遭 遇 饥 荒 。 因 饥 荒 甚 大 , 亚 伯 兰 就 下 埃 及 去 , 要 在 那 里 暂 居 。”(创世纪12,8-9-10)

“将 近 埃 及 , 就 对 他 妻 子 撒 莱 说 , 我 知 道 你 是 容 貌 俊 美 的 妇 人 。埃 及 人 看 见 你 必 说 , 这 是 他 的 妻 子 , 他 们 就 要 杀 我 , 却 叫 你 存 活 。求 你 说 , 你 是 我 的 妹 子 , 使 我 因 你 得 平 安 , 我 的 命 也 因 你 存 活 。”(创世纪12,11-12-13)

“及 至 亚 伯 兰 到 了 埃 及 , 埃 及 人 看 见 那 妇 人 极 其 美 貌 。法 老 的 臣 宰 看 见 了 她 , 就 在 法 老 面 前 夸 奖 她 。 那 妇 人 就 被 带 进 法 老 的 宫 去 。法 老 因 这 妇 人 就 厚 待 亚 伯 兰 , 亚 伯 兰 得 了 许 多 牛 , 羊 , 骆 驼 , 公 驴 , 母 驴 , 仆 婢 。”(创世纪12,14-15-16)

“耶 和 华 因 亚 伯 兰 妻 子 撒 莱 的 缘 故 , 降 大 灾 与 法 老 和 他 的 全 家 。法 老 就 召 了 亚 伯 兰 来 , 说 , 你 这 向 我 作 的 是 什 么 事 呢 , 为 什 么 没 有 告 诉 我 她 是 你 的 妻 子 ,为 什 么 说 她 是 你 的 妹 子 , 以 致 我 把 她 取 来 要 作 我 的 妻 子 ,现 在 你 的 妻 子 在 这 里 , 可 以 带 她 走 吧 。于 是 法 老 吩 咐 人 将 亚 伯 兰 和 他 妻 子 , 并 他 所 有 的 都 送 走 了 。”(创世纪12,17-18-19-20)

从《圣经》作者编写的这篇神话故事来看,上帝好像并不是什么高尚的神,就连信奉上帝的亚伯兰也同样显得不够高尚。上帝在用洪水灭世后曾经对挪亚和他的子孙承诺要“赐福”给他们,可是才过了300年左右,上帝就放弃了他的这个承诺,不管其他人、只来赐福和保佑亚伯兰这一个人和他的后代,对于亚伯兰同时代的其他人,比如故事中的埃及人等不闻不问了。

按照《圣经》作者的说法,那些埃及人也是挪亚家族的后代,如果不去保佑他们,只保护亚伯兰,那么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也是上帝自己不遵守承诺。如果那些埃及人不是挪亚的后代,那么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圣经》作者对此无法自圆其说,信奉《圣经》的基督徒对此也无法自圆其说。

亚伯兰原来在家乡生活得很好,《圣经》作者塑造的上帝却用“权力”(叫你成为大国)、“财富”(赐福给你)和“名声”(叫你的名为大)这三样来诱惑他在七十五岁的高龄离开故乡去外面流浪。亚伯兰经不起诱惑,答应了上帝的要求出去流浪,结果非常凄惨,以至于要靠向埃及法老典让妻子才得以苟且偷生。

《圣经》的作者这样编写这个故事,一方面让人怀疑上帝的能力,为什么上帝不能让亚伯兰在家乡实现这些许诺呢?另一方面也让人对亚伯兰的人格产生了疑问:原来亚伯兰是为了贪图得到“权力、财富、名声”才去信奉上帝?

亚伯兰信了上帝,结果搞得在七八十岁还要四处流浪,不但没有能力保护妻子,甚至还不得不依靠典让妻子才能得到财富并在流浪中生存,这样的上帝实在够呛。

尤其是,从这个《圣经》神话故事中,我们看不到古代犹太人信奉上帝与古代中国人烧香拜佛求财求福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亚伯兰为了求得上帝承诺给他的富贵,不惜靠典让妻子得到许多财富,而上帝居然对此也不加谴责,还暗中帮忙,等他得到了法老的许多财富之后,上帝才出面去惩罚法老。这样既让亚伯兰得到了财富,又夺回了妻子。

在《论语》中,孔子对待财富的态度与此既然不同。在“里仁篇第四”(5)中孔子明确说道: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孔子坦承获得富裕和显贵是人的自然本性,是正当的,但是强调获得富裕和显贵的正当性。如果不正当,宁可贫穷也不为。而且这样的原则是时时刻刻都要自觉坚持,即使在颠沛流离的艰难状态中,在吃一顿饭的短暂时间里,都不能动摇和放弃。否则就不能算是一个有仁德的正人君子。

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惜将老婆典让给别人,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两者相差实在是太悬殊了。我们当然不能以此苛求古代犹太人的道德观,也许这是他们的一种生存智慧,为了在流浪中生存下去而采取的一种不得已的措施。但是如果信奉上帝得到的就是这样的结果,那么这样的上帝难免会让人感到失望。

掩卷沉思,我在想,为什么古代犹太人要把这样的故事写进《圣经》呢?我注意到亚当第一次被上帝赶出伊甸园是因为亚当犯了错误,该隐被上帝赶离故乡也是因为犯了错误,但这次亚伯兰离开故乡却是接受上帝的建议、为了求得将来的富贵。由此似乎可以推断,这是《圣经》的作者试图对犹太人被驱赶出自己的故乡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一是祖先得罪了神,二是为了服从神的安排、为了将来的发达。

(未完待续)
2008/7/21
 楼主| 发表于 2008-7-22 10: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0,上帝之义与孔子之义——《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3、14、15篇中,继续讲述了亚伯兰的流浪故事,非常有趣的是、这里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亚伯兰与上帝怎样像商人一样彼此谈交易条件的情形,书中写道:

 

“耶 和 华 对 亚 伯 兰 说 , 你 不 要 惧 怕 , 我 是 你 的 盾 牌 , 必 大 大 地 赏 赐 你 。亚 伯 兰 说 , 我 既 无 子 , 你 还 赐 我 什 么 呢 ,耶和华就承诺让他生个儿子,还要将那地 赐给他为 业 。亚 伯 兰 就问,我 怎 能 知 道 必 得 这 地 为 业 呢 。他 说 , 你 为 我 取 一 只 三 年 的 母 牛 , 一 只 三 年 的 母 山 羊 , 一 只 三 年 的 公 绵 羊 , 一 只 斑 鸠 , 一 只 雏 鸽 。亚 伯 兰 就 取 了 这 些 来 , 每 样 劈 开 , 分 成 两 半 , 一 半 对 着 一 半 地 摆 列 , 只 有 鸟 没 有 劈 开 。”(创世纪15,1-2-4-7-8-9-10)

“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 。当 那 日 , 耶 和 华 与 亚 伯 兰 立 约 , 说 , 我 已 赐 给 你 的 后 裔 , 从 埃 及 河 直 到 伯 大 河 之 地 。”(创世纪15,6-18)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古代犹太人心目中的上帝,与中国古代巫婆神汉在为人求神时的要求大同小异,尤其让人忍俊不住的是,宣称无所不能的上帝居然向人类提出了如此详细的物质要求!从这一段《圣经》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不管是在《圣经》作者的心目中,还是在我们今人的心目中,上帝之神与其他任何神一样,都只是世人心目中塑造的一个满足世俗愿望的精神偶像而已。

 

《圣经》作者通过《圣经》塑造这样一个希望得到贡奉物的上帝之神,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世人的世俗愿望,另外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无非是借助上帝这一虚构的精神偶像来得到信奉者的物质供奉而已。

 

我们由此亦可以推测,《圣经》的作者绝对不会是基督徒所宣称的是上帝启示人所写出来的,而是神职人员为了世俗的需要而编写出来的。

 

根据有关专家的介绍,在印刷术传播到西方之前,《圣经》的文字传播,主要依靠一些职业抄经人。在一代一代的传抄过程中,每个抄经人都可能由于无意抄错或自己觉得有必要修改而故意改写,这使得现在人们看到的《圣经》与原始的《圣经》距离越来越远。据说已经发现的死海古卷经文的内容,就与现在的经文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另外,“旧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与“新约”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也明显相矛盾。就连“新约”中的四部福音在对耶稣出生的资料介绍上也彼此矛盾。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亚伯兰与上帝立约与今日许多中国人去烧香拜佛以图谋求升官发财等,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亚伯兰与上帝立约,完全没有基督教今天所说的是为了赎原罪或死后进天堂等目的,白字黑字写得很清楚:完全是为了通过上帝的庇护得到世俗的物质利益。

 

我特别注意到这里有这样一句话:“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 。”(创世纪15,6)在古代犹太人看来,所谓的“义”就是对上帝的“信”,不管你这个人是高尚还是卑鄙、是伟大还是渺小、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你信上帝,你就是义人,你如果不信,你就不是义人。这个原则也被基督教继承到如今:你信基督教就可以进天堂,你不信基督教就要下地狱。《圣经》的原文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马可福音16,16)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也独裁、霸道、野蛮专制的“以我定是非”的宗教观,这种宗教观一旦被统治者或权力者所操纵,那么必然给人类带来灾难。因为这样一来等于是完全没有客观的是非对错标准,就如一句经典名言所说的那样:“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与《圣经》作者的这一真理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论语》中对“义”的客观阐述。“里仁篇第四”(10)中写到,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对于天下的人和事,不应该根据自己的好恶有所厚薄亲疏,而应该按照公正适当的方式去处理。” “义”的标准在这里有两个重要的衡量标准,一是要由天下人来判定,这就是“公议”而不是“私论”,不能单纯由某一宗教、某一集团、某一领袖的标准来判定;二是判定的基准是要看是否“公正、适合、妥当”,而不是看究竟对谁更有私利就怎样判断。

 

通过以上的分析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圣经》中所宣扬的“亚 伯 兰 信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就 以 此 为 他 的 义 ”的“义”、和基督教的“因信称义”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都属于一种以自我宗教利益集团的角度来判定义与非义的“私义、小义”,与《论语》中所宣扬的天下“公义、大义”有着本质的不同,我想这是我们应该学会鉴别和区分的。

 

(未完待续)
2008/7/22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0: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21,犹太教的割礼和佛教的戒疤——《闲读圣经和论语》

 

《圣经》的作者在“创世纪”第16篇中,讲述了亚伯兰怎样在上帝的帮助下生了儿子,这与中国神话中人们在观音菩萨的保佑下生了儿子同样属于封建迷信。“创世纪”第17篇详细介绍了犹太教的重要仪式“割礼”的由来。文中介绍说:

亚伯兰99岁的时候与上帝立约,上帝承诺让亚伯兰后裔繁多、做多国的父,并将亚伯兰当时寄居的迦南全地赐给他和他的后代作为永业,做他们的保护神。(窗世纪17,1-2)上帝的唯一条件是要做亚伯兰和他的后代的神。(创世纪17,7)立约的证据就是亚伯兰和他的后代必须受割礼。(创世纪17,10)所谓受割礼就是切除男性生殖器上的包皮。每个信奉上帝的男人,都必须接受这样的割礼,这样才能将上帝的约立在肉体上做永远的约。《圣经》中写到:

 

“你 们 世 世 代 代 的 男 子 , 无 论 是 家 里 生 的 , 是 在 你 后 裔 之 外 用 银 子 从 外 人 买 的 , 生 下 来 第 八 日 , 都 要 受 割 礼。但 不 受 割 礼 的 男 子 , 必 从 民 中 剪 除 , 因 他 背 了 我 的 约。”(创世纪17,12-14)

 

从这篇神话故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故事中的上帝显然不相信亚伯兰会遵守和约,才要求亚伯兰及其子孙都必须在肉体上留下守约的记号。从《圣经》中我们没有看到亚伯兰是否自愿接受割礼,只看到上帝用非常严厉的措辞强迫亚伯兰和他的所有子孙立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割礼,否则就要“从 民 中 剪 除”。我想,《圣经》的作者这样编写,无疑是想假借上帝的要求,强迫所有信奉《圣经》的人,必须在自己的孩子出生后8天、趁着孩子还没有丝毫理性判断能力的时候,将信奉《圣经》的宗教枷锁强加在他们身上,通过这样的强制手段来维持该信仰的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不得不感慨信奉《圣经》的信徒是多么可悲,他们没有丝毫的选择宗教的自由,在出生的第8天还什么也不懂的时候,就被神职人员以神的名义强迫他们接受了这个宗教。这是与今日文明社会的宗教信仰自由精神严重相抵触,是野蛮落后的宗教专制的表现,应该坚决摒弃,并将宗教信仰的自由权还给每一个人。

 

读到《圣经》中这一段不接受割礼,就必须被“从 民 中 剪 除”,我想起了臭名昭著的清朝入关时推行的“留发不留头”的野蛮剃发留辫令。我想,不知道当年的清朝统治者的这一野蛮血腥的剃发留辫令,是不是从《圣经》中的“留皮不留头”中学来的?

 

这篇故事给我的另外一个感觉就是,《圣经》的作者创造的这个上帝之神,似乎并没有做所有人的神的意思,它在这里清楚地表明只愿意做亚伯兰和他的后裔的神。基督教将《圣经》中塑造的原本属于古代犹太人的上帝,扩展成属于全人类的神,可以说是对古代犹太人心目中上帝之神的一种扭曲,也是对犹太人宗教情感的一种不尊重和亵渎。从犹太教会当初坚持要将耶稣判处死刑,也不难看出耶稣对上帝的这种扭曲是多么严重地伤害了犹太人的宗教情感。

 

《圣经》的作者以上帝的名义将亚伯兰寄居的迦南地赐给亚伯兰和他的后代,这纯粹是一种公然的强盗行为。如果这只是一种神话,那么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如果将此作为一种依据从而去强占那里原本属于别人的土地,则实在是再荒唐不过的行为。因为上帝并不拥有那块土地,那块土地属于开垦那块土地的迦南土著人,上帝凭什么掠夺那块地来赐给亚伯兰呢?这纯粹属于一种强盗行为。

 

如果说《圣经》中的这种假借鬼神的力量来夺取他人土地的故事还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妄想,那么完全继承了这一对他人土地贪婪精神的美国基督徒,则根据《圣经》的这一指引,强占了原本属于印地安人的土地美洲大陆。在近代列强的对外殖民地侵略扩展中,基督教更是成为了殖民地侵略扩张者的帮凶。

 

正如1984年曾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图图主教1984年冬天在美国纽约的一次宗教仪式上演讲时所谴责的那样:


 “白人传教士刚到非洲时,他们手里有《圣经》,我们(黑人)手里有土地。传教士说:‘让我们祈祷吧!,于是我们闭目祈祷。可是到我们睁开眼时,发现情况颠倒过来了:我们手里有了《圣经》,他们手里有了土地。”

 

在美洲,同样的罪恶也清楚地记录在案:一批基督徒乘坐的五月花号在那块土地登陆,送去了上帝和《圣经》,然后将那块原本属于印地安人的土地掠为己有。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丑恶、最血腥的大量贩卖黑奴的贸易就是发生在这个以基督徒为主的国家里面!《汤姆叔叔的小屋》、《根》等文学名著对美国基督徒从事黑奴买卖的罪恶历史有详实的描述。

 

伴随着近代基督教的扩展,是一部基督教徒对其他国家土地、资源等的侵占掠夺和对其他民族文化毁灭的历史。与此相反,儒家思想在对外传播过程中,这样的记录是零。

 

《论语》“雍也篇第六”之(22),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孔子明确指出,要培养老百姓的道德正义观念,而不能去培养老百姓的鬼神观念,对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鬼神,可以尊敬,但要远离,不能让鬼神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主导。让老百姓迷信鬼神是容易的,让老百姓培养起道德正义的观念是困难的,但是一个真正有仁爱精神的人,应该迎难而上,让老百姓对道德正义的崇拜超过对鬼神的崇拜。

 

从亚伯兰与上帝立约的故事来看,我们看不出信奉《圣经》的信徒有什么崇高的精神追求,它既没有佛教创始人那样对人类的慈悲心和帮助人类摆脱痛苦的意愿,也没有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意愿,有的只是对他人土地等世俗财富的贪恋和渴望,亚伯兰信上帝的主要动机是在上帝的保佑下获得别人的土地和做他国的父,多子多孙,仅此而已。

 

说到《圣经》中的割礼,很多人往往会联想到佛教的“戒疤”。我们也经常从影视作品中看到这样的镜头:出家做和尚时,在头上烧上几个疤,作为真心出家严守戒律的凭证。其实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类似《圣经》中的规定,要求佛教徒必须在头上烧疤。根据史料介绍,元代初年有一位志德和尚(1235-1322年)在天禧司做主持传戒时,首次规定受戒者必须用香烧灼头顶或手指,以显示虔诚信佛之心。这纯粹是个别信徒的个人想法和要求,并不是一个宗教的正式要求或规定。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会扩大会议做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梯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废除了这一有损身体健康并无佛教原有仪制根据的规定。这也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做法,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佛教徒,除了汉族佛教徒因为某个主持的建议而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其他国家、包括中国的少数民族的佛教徒都从来没有烧过戒笆。

 

顺便说一句,基督教信奉的耶稣是犹太人、也是犹太教职业传教师,他出生8天之后就接受了犹太教的割礼。尽管如此,基督教虽然宣称信奉《圣经》,但却并没有按照《圣经》中上帝的要求去对每个信徒施割礼,更没有因为哪个信徒不接受割礼就将他“从 民 中 剪 除”。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对待《圣经》也是各取所需,并不真把《圣经》中以上帝的名称所说的话都当回事。也只有在他们希望将《圣经》中的某些有利于基督教的文字内容当成神的意思的时候,他们才会宣称《圣经》是根据神的启示而写的,一旦遇到《圣经》中有对基督教不利的文字内容时,就选择性失明,假装看不到了。

 

由此亦足以看出:基督徒也并不真把《圣经》作者以上帝的名义写出来的上帝的要求真当成是上帝的话,他们其实与无神论者一样,都心里明白,那不过是《圣经》的作者在假借上帝的名义在说人心里想说的话而已,所以基督徒对《圣经》中的所谓上帝的话也是可以坦然拒绝的。

 

(未完待续)
2008/7/23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09: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1,人类宗教的产生

中国人说到《圣经》往往首先联想到的是基督教、天主教、上帝、耶稣,然而要真正了解《圣经》,则不得不了解一下中国人不太熟悉的犹太教,并顺便来探讨一下宗教的产生和分类等问题。

根据有关资料介绍,在人类的幼年时期,由于对大自然等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将许多无法理解的东西归纳为神的力量。同时,由于对大自然的恐惧和期待,产生了对神的崇拜。崇拜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免除灾难,崇拜的目的之二是为了企求保佑。这样在形成对神的崇拜的同时也形成了各种对神的禁忌,也就逐渐形成了原始的宗教。

原始宗教所信奉的神形成于各个部落,也就是不同的部落信奉不同的神,一个部落信奉一个神。后来随着部落之间的交流,比如部落之间的通婚或战争兼并等,把一个部落信奉的神带进了另外一个部落,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部落相信两个乃至更多个神的情形。因此,在人类形成原始宗教之前,全部经历了一个泛神论的时代,也被称之为“诸神时代”。

在古埃及,公元前3000之前,埃及被分割成40个小王国,每一个王国都有自己的神明。埃及统一后,所有的神都被保存下来受到人们的敬拜。希腊人希罗多特在公元前五世纪周游埃及后,将埃及人对宗教的虔诚写进了《历史》一书。

在古巴比伦和古亚述王国地区,神明的数量甚至达到3000-4000个,因为每个小镇都有自己的神。有神就有神话故事,至今依然保留在《圣经》中的创世神话就是其中之一。

在古希腊,公元前八世纪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狄塞》中记录了希腊人心目中的众神,其中“宙斯”被描绘成“众神和人类之父”。人死后,灵魂会进入地狱,经过惩罚和审判将进入天堂的故事也是他们的神话故事之一。这些神话后来也直接被引进了《圣经》。

在古罗马,公元前45年,西塞罗写了《论众神性质》,详细介绍了古罗马众神的故事,对于自公元前1000年起生活在意大利的人民来说,神灵存在于任何事物、任何行为,可以在浮动的泉水中,也可以在哭叫的婴儿身上。

在古代非洲,他们信仰万物有灵,并且由于其与大自然的关系不同而信奉不同的神灵,比如猎人、农民,和渔民信奉各自不同的神灵。

在古代印度,约在公元前18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完成的《吠陀》介绍了印度的众神。

中国同样曾经有过一个“诸神时代”,遗憾的是西方世界对此缺乏足够的了解。据说《山海经》形成于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5年的春秋时期,原书32卷,西汉刘秀校正删减为18卷。书中详细介绍了众多的中国上古时代的天神和各地方供奉的小神,有趣的是其中许多神的外形与西方的神非常一致,比如有“人面马身”神,这与希腊神话中的“人头马”迪龙神几乎一样,还有“人面虎身”神,这与埃及的“人面狮身”神非常相似,不过这些在《山海经》中都只属于小神,大神则有天帝、炎帝、白帝,西王母等。

在诸神时代之后,产生了“英雄时代”。“英雄”在西方神话中是专指神与人联姻产生的半人半神。希腊人尊崇众神,并赋予这些神以人类的外表和感情,同时也不承认这些强大的、不朽的神具有绝对的权威,他们想象这些神曾参与人类的生活,因此产生了神与人联姻的神话。希腊人最伟大、最著名的英雄是宙斯神与美丽的凡间女子阿尔克墨涅结合生下来的英雄赫拉克勒斯。英雄时代是一个过渡时代,它为将神和人合而为一提供了基础。

在英雄时代之后,就产生了“神化时代”,人类开始将一些杰出的人神化成神。公元前44年,朱里斯?凯撒去世后不久,被罗马帝国宣布为神,人们宣称他已升到众神行列之中。在全国建了许多塑像,供国民崇拜。在中国的历史上被神化得最有影响的人可能是关公和妈祖。

最后是无神论时代的到来。更加确切地说,最初的无神论的出现,应该是从不同部落之间的战争开始,也就是几乎在泛神时代就已经同时产生了无神论的思想,只是这种思想还不被广泛接受。这样的无神论思想只存在于少部分人的头脑中,他们是人类中最早的思想者,他们发现当一个部落的人不遵守另外一个部落的宗教信仰所规定的禁忌,也并没有遭到神的惩罚,在遭到另外一个部落侵略时不管怎样祈祷也并没有得到本部落所信仰的神的保护。这使他们对曾经信仰的神产生了疑问和动摇,最后逐渐形成了神之不存在的认识,于是产生了无神论。比如早在2400多年前,在基督教还没有出现之前,柏拉图的舅父克里底亚,就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宗教不过是一位伟大而机敏的政治家高傲的谎言而已。”孔子则在2500多年前就在《论语》中明确告诫弟子:“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当然,真正意义的无神论时代的到来,欧洲也许应该是在文艺复兴之后,中国也许应该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

(未完待续)
2008/6/25
发表于 2008-6-25 16: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佟老师又出连载啦!可喜可贺!
发表于 2008-6-26 0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闲读,是一种读书的心态。先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到悠闲愉快的状态再来读,不把自己搞得太紧张

觉得这样很好

发表于 2008-6-26 10: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淮安
闲读好,不带目的,也不带功利色彩。。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10: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谢谢楼上各位的关注和鼓励,请多多批评指正.

 

2,一神宗教的产生——《闲读圣经和论语》

 

通常认为,原始宗教始于泛神时代。严格来说,在原始宗教形成之前,首先有过各个原始部落对各种神灵的崇拜,然后在部落的融合之中进入了对多种神灵的同时崇拜,最后形成了以泛神崇拜为主要特征的原始宗教。

 

原始宗教是伴随着人类对自然和对自身的认识能力的成长自发产生的,基本上是无意识的。当原始宗教形成之后,宗教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反过来能够控制人类。也就是说随着一些原始宗教逐渐与部落的统治权力相结合,某些宗教逐渐成为一种人类巩固统治力量的重要工具。

 

许多于神灵有关的神话故事,在人类的幼年时期,大家都相信那是真的。可是随着人类对大自然和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有一部分人已经不相信那些神话故事是真的,尽管如此,有些人出于统治政权的需要,依然坚持说那些神话故事是真的,甚至还会编造一些新的神话来强迫人民相信是真的,比如前文介绍的神化凯撒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

 

中国人对将普通人神话为神一点也不陌生。比如,古代中国通常把皇帝说成是天子、是真龙天子下凡。又比如,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为了获得老百姓的支持,就“夜篝火狐鸣:大楚兴,陈胜王。”在白绫上写:“秦当灭,楚当兴,陈胜要为王。”塞进鱼肚,让部下将这条鱼买来吃,从而编造了一个“天书神意”的神话。

 

当宗教与人类的统治权结合之后,宗教的主观能动性迅速提高,人类很快发现,宗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甚至可以有效控制住一个民族的精神世界。随着宗教对人的这种控制作用的提高,宗教的排他性也迅速上升,并逐渐与具体的民族融为一体。

 

民族性的宗教往往成为这个民族的精神象征,在不同民族的兼并战争中往往也就伴随着一种宗教对另一种宗教的毁灭。与此同时,也就赋予了宗教另外一个功能,那就是成为战胜国的征服武器和成为失败国坚持抗争的精神力量源泉。

 

这样的征服武器或抗争精神力量源泉是多神教或泛神教所无法胜任的,因此就产生了一神教的需要,只有一神教才能用战胜国的宗教取代战败国的宗教,只有一神教才能让战败国的民众高度凝聚在一起。比如世界上第一个一神教“犹太教”就是为了复国而产生的。基督教之所以被罗马皇帝尊奉为国教,也正是为了巩固罗马皇帝的统治,这与中国的皇帝独尊儒术是为了巩固皇帝统治完全一样。

 

犹太教是在古代世界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汇合处发展起来的,这个汇合处就是有丰富多彩的多种文化(巴比伦、亚述、闪米特、埃及)的交叉点——地中海的近东地区。除了由于处于多种文化的交叉点上,更加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犹太人的国家和宗教遭到了外国军队的侵略和毁灭性的打击,国破庙毁。

 

公元前587年犹太人的第一座神庙被巴比伦摧毁,犹太人第一次从自己的家园被遣散驱逐,为了激励被驱逐出家园散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为恢复家园而奋斗,犹太人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一神教——犹太教。

 

有人对犹太教产生的历史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既然在公元前587前犹太人已经有了神庙,怎么能说犹太教是从那之后才形成的呢?我的理解,在那之前,犹太人肯定是有本民族的宗教,但那与现在的犹太教有着本质的区别,也许属于多神教,也许属于原始宗教等。正如前文所说,人类的宗教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为了将演变的过程分为不同的阶段,所以就有了原始宗教阶段、泛神阶段、英雄阶段、一神论阶段、无神论阶段等各种不同的阶段。

 

这些不同阶段的划分,大都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往往会以一些标志性的东西或事件作为区别。这些区别也并不十分严格,只是为了记录或后人研究的方便而做出的一个大概的标记。我想今天人们之所以把犹太教的产生年代定为公元前587年,可能也属于这种情况。至于犹太教形成的真正时间,随着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研究,也许会提出新的观点,这个问题还是让他们去研究吧,我这里只是借用了他们到目前为止的研究成果,暂且引用他们关于犹太教形成于公元前587年的观点。

 

犹太教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不是单纯的宗教,而是与民族的命运和政治重叠在一起的政教合一的混合体。也就是说,一神教中的上帝从他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不只是为了安慰犹太人的灵魂而是为了现实犹太人的民族独立和复国。事实上,直到今天,犹太教与其他宗教的最大不同,就是犹太教只在以色列单一民族内传播,绝对不向其它民族传播。根据犹太教的教意,只有以色列人才是上帝的唯一选民。也正是因为有了犹太教,才使得犹太民族在被灭国、被毁庙、在被驱散到世界各地两千几百年后,终于在1948年恢复成立了犹太人的国家以色列。由此亦可以看出,宗教的力量是多么巨大。

 

目前世界上有三个一神教的宗教,分别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不过这三教原本是一家,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算是犹太教的两个分支。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基督教是犹太教的私生子”。

 

(未完待续)
2007-6-26

发表于 2008-6-26 18: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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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21: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静版主又搬家了,谁不知道你满腹文章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26 22:20:46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21: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QUOTE:
以下是引用静子在2008-6-26 18:37:30的发言:
闲来无事会看看书,当然都是闲书了,不懂论语、圣经之类的,学习佟老师的书,希望懂点皮毛。。。
QUOTE:
 
QUOTE:
你太客气了.我也是闲读,闲聊.
QUOTE:
 
QUOTE:
欢迎一起交流.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11: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基督教的产生——《闲读圣经和论语》

 

在公元一世纪前夕,犹太教本身已经形成了几个不同的教派,比如有代表圣职贵族的萨杜塞派,他们在经济上很富裕,负责神庙的祭祀仪式。还有法利塞派,法利塞派是马加比人起义中的哈西迪姆的继承人,他们是法律博士,精通经文并擅长解释经文。换句话说,犹太教在经济上和对经文的解释权上都已经被特定的群体所垄断,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下层犹太教传教师不管多么有才华,也很难有机会进入犹太教的高层神职群体中去。

 

尽管如此,那些出生底层的犹太教传教师依然努力传教,并试图通过扩大在信徒中的影响来提高自己在教会中的地位。耶稣也许就是这样的一位杰出的来自底层的传教师。有资料介绍说,犹太教传教师耶稣出身于一个贫穷的犹太木匠家庭,这使得他比其他上层传教师更加容易接近劳苦大众。耶稣不但向那些贫苦大众传教,还为他们免费治病,这使得他很快赢得了众多教徒的拥护。

 

不仅如此,耶稣在自己传教的同时,还以从前教会所没有的独创性的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让自己的徒弟以师傅的名义去广泛传教,这样几何式的传教方式,非常类似于现在的传销网络模式,即通过一个师傅去发展十个信徒,十个信徒再各自发展十个信徒,就有了一百个信徒,一百个信徒再各自发展十个信徒就有了一千个信徒,这样几何式的递增速度是惊人的。这样就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扩大信徒的人数。也许今日的这种传销网扩张模式,最初正是从耶稣发明的传教模式中得到了启发而发展起来的?

 

耶稣的伟大,不仅仅在于发明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可以迅速增加信徒的传教模式,不仅在传教的同时为信徒免费治病,更重要的是他根据时代的发展需要,对犹太人的《圣经》(旧约)中的不妥之处,乃至教会的教规中的不妥之处,提出了自己独到的修改意见。个人觉得这是耶稣最伟大的地方之一。

 

事实上不管在社会科学还是在自然科学方面,人类正是因为具有了不断突破原来的束缚的持续努力、才能持续向前发展。正如二十世纪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者和思想家波普尔的“证伪理论”所阐述的那样:人类对真理的追求,就是一个不断证伪的过程,也就是通过证明原来的相对真理的错误,而朝着绝对真理更靠近一步。

 

证伪的过程,也就是对原来的“真理”进行修正的过程,这在任何领域、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都必然会遭到原来“真理”的维护者的强烈反对。耶稣对犹太教经文和教规的修正性的理解和发挥与犹太教会的官方解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这种严重的分歧,如果是在一个民主的环境中,那么可以看成是不同意见的正常发表,但如果是在一个独裁专制的环境中,就会被看成是对教会尊严的挑衅,甚至被看成是对宗教经文的歪曲和亵渎。

 

这样的争论不是一点半点,而是有许多。当年许多具体的争论内容至今依然可以从《圣经》的“新约”中清楚看到。这样一来,耶稣在教徒中的声誉威胁了教会的尊严,耶稣对经文的不同见解威胁了教会的权威,因此耶稣遭到了包括犹太教官方在内的犹太教会及其他几个派别的一致反对。

 

于是,在耶稣的一个徒弟犹大的检举下,犹太教会通过当时的统治者判处耶稣死刑。耶稣是被大祭司、文士、长老们以僭称“基督”的罪名而判死刑的。按照复旦大学张庆熊先生和刘平先生在《基督教哲学思想教程》中的介绍:“基督”一词源自希腊文Christios, 在圣经七十子希腊文译本中常用来翻译希伯来文的mashiach,mashiach也可直译为messias。在中文圣经中,以基督翻译Christios,以弥赛亚翻译messias。弥赛亚的原意是“受膏的”,引申为“从上帝那里受膏的王”,“上帝所差遣的救世主”。 “受膏的”这个记号表明神圣身份。

 

耶稣被犹太教会判处死刑的通俗说法是:“耶稣妄称自己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这个罪名就好比是一个草民居然在皇帝面前妄称自己是真命天子一样。

 

犹太教的教义很简单,可概括为两个断言:“单一的上帝及其对以色列的选择”。“单一的上帝”的意思是指所有的教徒只能信一个上帝,不能再崇拜信奉任何其他神,甚至连自己的祖先也不能跪拜。“上帝对以色列的选择”的意思是,以色列的祖先亚伯拉罕与上帝曾经盟约,只要以色列信奉上帝为唯一的神,上帝就将管理世界上其他各民族的权利授予以色列民族。这也就是“旧约”这个名称的含义所在,旧约就是旧的盟约的意思。

 

我想,对于犹太教来说,耶稣最大的错误,也许是将犹太教的传播范围扩大到了犹太人之外的其他民族,这是一种严重违反犹态教核心教意的行为,这等于彻底否认了犹太教“以色列人是上帝唯一选民”的核心价值。

 

根据《圣经》“旧约”的介绍,上帝是通过“显灵”或“启示”的方式,将上帝的意思告诉教会的最高管理者,包括谁应该是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也是由上帝通过这样的方式决定的。按照这样的说法,犹太教大祭司、文士、长老等都是根据上帝的旨意确定的,现在耶稣居然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那等于是对所有犹太教的大祭司、文士、长老是根据上帝的旨意确定的这个说法的彻底否定,这也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犹太教高层对教会统治权的合法性。所以犹太教会非处死耶稣不可。

 

犹太传教师耶稣被犹太教会处死之后,耶稣的犹太教徒弟们面临了一个关键的选择:是继续按照耶稣对《圣经》的理解和发挥去传教?还是放弃耶稣对《圣经》的理解和发挥,按照犹太教会的官方理解和发挥去传教?他们选择了前者,于是他们脱离犹太教,成立了新的宗教团体,这就是基督教。

 

为了区别基督教与犹太教的不同,他们把犹太教原来的《圣经》当成是基督教新的《圣经》的一部分,称之为“旧约”,然后又自己补写了一部分《圣经》称之为“新约”,将“旧约”和“新约”汇合到一起,就是今日基督教《圣经》的全部内容。

 

正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基督教既信奉上帝这个神,也信奉耶稣这个神。上帝是这个宗教原来所信奉的神,耶稣是这个宗教现在所信奉的神,事实上他们正是为了信奉耶稣这个神才脱离了原来信奉上帝这个神的犹太教。直到今天,我们在基督教的教堂里也只看到信徒供奉和崇拜耶稣这个偶像,却不供奉和崇拜上帝这个偶像,因为《圣经》中的文字清楚地写明:上帝禁止崇拜一切偶像。所以严格来说,基督教今天供奉耶稣的像、圣母马利亚的像、十字架等的做法,都是严重违反上帝对他们的要求的,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对上帝要求的公然背叛。

 

(未完待续)
2008/6/27

     
发表于 2008-6-27 2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偶还是比较喜欢《圣经》故事的,伊甸园啦,挪亚方舟、雅各的红豆汤等等,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西方美术很多取材于《圣经》,所以偶经常在美术课为学生讲《圣经》故事,可不是传教哟。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27 21:06:01编辑过]
发表于 2008-6-27 21: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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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8 10: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基督教为什么无法在中国掌权?——《闲读圣经和论语》

作者:义峰

(这是义峰先生在我的《闲读圣经和论语》连载中的精彩回复,征得允许后转载到这里与各位分享,题目为我在所加)

  基督教的发展过程比较有趣。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基督教是犹太教的私生子,是保罗真正把基督信仰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它起初如佛、道等一样,立足于民间,但所有宗教要发展,就必须走上层路线。如佛教有“不依王者,法事难立”的说法,道教兴于汉也同朝廷好黄老有关,后来大兴天师道的寇谦之还在北魏做了“帝王师”。基督教也一样。虽然基督教总喜欢把罗马初期的300年教难拿出来证明自己多么有风骨,然而只要略翻翻那个时候的教父的护教书,就可以看到他们是多么想向罗马皇帝证明自己的忠诚,多么想获得皇帝的恩宠。这个上层路线走到君士坦丁大帝时,便有了在尼西亚会议上,决定三位一体的教义的人,不是各位与会主教,而是皇帝陛下,而这位皇帝,在当时,还不是基督徒而是罗马异教的大祭司。说起来,许多基督徒还真是不晓得他们信仰的教义居然是由一个异教皇帝拍板的,呵呵。但是,随着罗马帝国的灭亡,在西罗马地区,面对蛮族进攻,原世俗政权一再更迭,教会在这个过程是担负起了政权的责任。在西欧分裂成N多小国后,只有教廷维持着统一的治理模式,所以教会从走上层路线进而凌驾于政权。但在中国,宗教从来没有取得这样的地位。究其根本,不外二端:一是因为在中国,宗教从来没有机会担负起政权的责任。如果一定要找出这样的例子,大概也只有汉末天师道第三代系师张鲁在汉中建立的地方政权了,不过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地方政权,也很快被曹操消灭。二是在蛮族灭罗马后,占领了广大的地区,原来的部落思想无法适应统治需要,只好采用基督教思想。这就好比蒙古灭宋、满州灭明后,原来的统治理念(如元初有大臣建议杀尽汉人,荒其地以为牧场)也不能适应统治需要。但中国有儒、法之学,足够统治需要,无须向宗教借力。
  由此看来,基督教在中国之不能取得在其它地方那样的地位,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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